我读的第一本书 初中生作文(初中生我喜爱的一本书读书征文)

我读的第一本书 初中生作文(初中生我喜爱的一本书读书征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6-10 14:44:09
我读的第一本书 初中生作文(初中生我喜爱的一本书读书征文)

我读的第一本书 初中生作文【一】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我读的第一本书 初中生作文【二】

冯立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习惯,每读完100本书,就要写一篇总结性的文章,从一个主题入手,或谈谈读书所得,或谈谈阅读技巧,最后还要为这100本书评选出一个前10名的最佳榜单。已是历史系博士二年级的他已经完成了第17个100本读书计划,仔细算一下,相当于一年读200多本书,平均三天读两本。这样的速度,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是望尘莫及的,更别提长期的坚持了。

在想象中,这样一个读书大神不仅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还有可能有些“呆气”。然而在咖啡馆见面时,他与所有普通的清华同学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有些胖,笑眯眯的,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是他身上有一种少见的自信,有点像老北京的侃爷,仿佛见惯一切随时都能说个不停。他几乎可以轻快流畅地回答所有抛出的问题,对人名非常敏感,对读书时间和数量有着精准的记忆,对陌生人的好奇也早有准备,唯独在提及女朋友的时候才从一个分享会的模式中走出来。“我和我女朋友就是在甘阳老师办的一个学术夏令营上认识的”,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腼腆而放松的笑容,提醒着大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

谈及读书的缘起,也似乎有些普通。只是觉得大学过了一年有些荒废,想看看能读多少书,冯立很轻松地说,没想到大四上学期就提前完成了三年读完300本书的目标,一读就停不下来了。

我读的第一本书 初中生作文【三】

虽然读书、思考甚多,冯立却坦言自己不算是一个成绩好的学生。中学时代,他一度不被看好,但超常发挥的高考和自招还是让他幸运地进了人大国学实验班,学了自己最感兴趣的专业。凡是感兴趣的东西就去学,本科期间他在人大、北大、北师大等学校旁听了20门课,“是像选课一样听课写作业的”,他补充,“比起为了名气去听课,可能真正教得好的老师反而帮助更大”。本科期间对他影响最大的三位老师——讲授社会调研方法的潘绥铭老师、讲授文学阅读的王以培老师和指引音乐赏析的毕明辉老师——都是在旁听课时认识的。

“除了与学习有关的奖学金,其他的奖学金我都拿了”,他带着一点自豪,特别说起自己本科时期参加的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这个项目他带着两个同学一起,写了八万四千多字的报告,获得了全校人文组的第一名。课题与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有关,初时没人愿意参加,他只好拉来好友与下铺的哥们儿,三个人一起回到他的老家湖北黄冈做调研。“很多名人啊,李贽、闻一多、黄侃、熊十力……”一连串被写在中国历史上的人名从他的嘴里冒出来,“这些人的故居和讲学之地我们全都跑遍了”,“不过收获最大的应该是呼吁复建了黄侃夫妻的合葬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是很多人的梦想,对冯立来说,这也是他正身体力行的东西。

2015年是冯立在清华历史系读博士的第二年。从人大搬到清华,问到清华有哪些不一样的资源值得同学们珍视,他最先称赞的不是大家引以为傲的食堂和宿舍,而是仿佛挖到宝藏一样得意扬扬地说,清华图书馆能提供的服务超出一般同学想象,比如说可以办北大图书馆的借书证,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清华图书馆的借书期限为8周,远远长于一般学校,特别是还能借很多台版书,这都是其他学校所没有的资源。这样的口袋一旦被打开,话题就一个接一个被倒出来,他仿佛是对自己的玩具了如指掌的小男孩,坐拥数座自己无比熟悉的图书馆,大到历数全国能够外借台版书的高校,小到一个博士生一个月最多能借59本书,侃侃而谈,显得异常满足。他在文章里写阅读速度时说,“没有100本的阅读量无从谈技巧,没有300本的阅读量无从谈速度”,而认识他的人则戏称,他有时候让人觉得“没有读过几百本书无从与之交谈”。

我读的第一本书 初中生作文【四】

从幼儿成长到少年,十几年的时间里我看过不少的书。现在让我回想看过的第一本书,还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大概是画报之类的小人书吧。可要是说起我记事以来的第一部书—第一本给予我快乐和梦幻的书,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它的名字—倒不是什么古典名著,而是一本幼稚又普通的图画书--《睡美人》。

这本书是爸爸买给我的。他常年在外的工作,不常回家。有一年过年时,他买来了这本书当作新年礼物送给我,刚买回书的那几个夜晚,向所有慈爱的父亲一样,爸爸和我并肩躺在床上,一起欣赏一个公主的美好故事。爸爸用低沉宽厚的嗓音讲述着睡美人的故事,时而提高时而悄然的声音让我深陷其中,也让我动用了我所有的想象力为这个故事添加色彩。从此,我就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也喜欢上了童话。

上小学后,我遇见了她—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童话的女孩。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分享我们的童话故事,要一起为童话里的故事添加传奇色彩,也一起编织着属于我们的童话幻想。她说她向往《海的女儿》中那变幻莫测的广阔海举,想要在长大以后去那里。说话时他的眼睛亮亮的,在明亮的阳光中散发着期冀的光芒。我想了想,说我喜欢《睡美人》中悠远神秘的茂密森林,以后要去那里探险。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自己红扑扑的脸颊,还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在布满阳光的教室里,我们拉勾定下了一个约定:以后一起去大海边看人鱼,也一起去森林找公主。

可是后来我没能遵守和她的约定,转了学校,也再联系不上她。记得我走的那天,她追着我把我送到了火车站。以往灵动的大眼睛里盛满了忧伤和泪水,能言善语的嘴巴紧抿着,说不出来一句话。火车开动时我看见她冲我摇动着手中那本《海的女儿》,我明白她是想告诉我不要忘了那个约定,也不要忘了我们的童话故事。下车时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扑过去,张开攥着的手,把手中的《睡美人》递给他。爸爸一边抱住我一边笑说道,他的小公主来了。从那时起,我一下子感觉到,童话这种有些“幼稚”的书将会伴我很久很久。

现在当我看到《童年》里“阿廖沙与同学争论童话书是最好看的书”那一节时,忍不住想起了我的那本《睡美人》,我儿时与爸爸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中最让我留恋的那一段,还是我和她那个略显幼稚的\'约定。从《睡美人》这本小小的书里,我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更是我与爸爸、与她的一段美好回忆,以及一次长达十几年的快乐、梦幻之旅—我相信这次旅行还远不止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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