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粟裕纪念馆观后感100字)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粟裕纪念馆观后感100字)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4-29 23:24:14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粟裕纪念馆观后感100字)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一】

TonyVallellonga,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白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没有钱,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性格也是粗俗、无礼、贪财,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种族歧视者。他曾把黑人用过的杯子扔进垃圾桶,为了50块钱不顾身体健康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他成为Don的司机,最初也只是为了钱罢了,可他却在这一次长途旅行中,让自己的内心得到升华。

DonShirley,黑人钢琴家,有着很高的修养。在这段旅途中,Tony与Don,一个白,一个黑,一个优雅,一个粗俗,形成巨大的反差和喜剧效果。但也是因此,两人相互不理解,甚至因此而吵架。

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尤其在种族隔离时期的美国南部,黑人受到的是非人的虐待。Don前一秒还是在舞台上演出的钢琴家,下一秒就成为了其他人口中的nigger,在旅行途中,他去酒吧会被人殴打,上厕所会被拒绝,即使这样,他还是会留下一个优雅的微笑。从此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孤独的,他的高雅的行为,不只是个人素养的表现,还是他防身的一把枪,保护自己尊严的工具。

Tony在Don被欺负时,以自己带了枪为理由要挟欺凌者把Don放了,后来Don确实获得了自由——但也被无情地赶出来了。

后来得知,Tony是有枪的,最初他只是不敢掏出来。因为肤色的差异,在Tony眼中,一个白人为一个黑人开枪是不值得的,因为他歧视黑人。他深知Don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而不是blackshit,但是他没有勇气开出这一枪。

在旅行过程中,Tony得知Don有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身在远方不知处的表哥,他却没有勇气去联系他,没有勇气去重拾这段往事。但从另一个角度讲,Don又是伟大的,他敢于向南方藐视黑人的白人贵族推崇黑人的艺术。就像他被白人歧视,又得不到黑人农民的认同一样,Don是一个矛盾的个体,而他之所以不能突破这种矛盾,不能举起这把枪,是因为他无法逾越心中的成见。

这一切的转变是从那一场雨中的故事开始的。

因为在日落镇搭载黑人,警察要求Tony和Don下车。Tony知道,Don是一个优雅到不愿意用手吃炸鸡的人,当然也不愿意淋雨,因此和警察争吵起来,警察坚持把Don赶下车,并且称意大利人Tony是halfnigger,Tony一气之下打了警察一巴掌,也因此被关进监狱。

Tony也是第一次理解到Don的不易。Tony经历过一次被歧视就感觉屈辱,Don又经历了多少次!

从此,愚钝的小人物Tony,觉醒了。他重拾了那在多年底层生活中丢弃的尊严,在Don再次陷入困境时,Tony拿出了枪。也是看透了人性的矛盾,告诉Don,世界上有太多的孤独者害怕迈出第一步。Don也是在Tony的开导下,走出了这第一部。在被拒绝用餐是,他没有像以往一样隐忍,而是果断拒绝演出,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是放下了艺术家的架子,和黑人同胞在夜店里演出,露出真心的,而不是为了礼貌的微笑。

在影片的最后,Don也是举起了自己心中的那把枪,从容地走进白人家庭。他的南下巡演,本就是为了能够在白人面前展示才艺,改变黑人的命运,有这样的结果,也就说明他成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哪吒》中,哪吒说:人心中的成见像一座大山。那么《绿皮书》,就是外国版的哪吒。Don和Tony打破心中的成见,举起人心中的那把枪——尊严,又何尝不是一种逆天改命?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二】

经过老师的提点,了解到一个文史知识:古人认为乐府是歌,而非诗,虽然今天我们将乐府视为古诗之一种,而且从这篇的举例当中也可以对此进行佐证。通读全篇我仍然对于“诗”与“歌”、“乐府”之间的界定有点模糊,从开篇第一句对“乐府”的定义:“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似乎可以认为有“五声”“十二律”的乐章就是“乐府”。放在我个人更通俗一点的理解,那就是有曲调配合,能演唱出来的就算“乐府”。如果照着这个概念去推论的话,可以联想到今天的歌曲,但这种类比可能仅仅是流于形式上的对照,从实际内容上来比较,乐府的艺术水平比现今的歌曲要超出不少。那么这里就有一个小小的疑问,《诗经》中的篇什不也是可以吟唱出来的么,是不是因为缺少曲谱,所以是有所区别的?

全篇的行文布局和上一篇《明诗》颇为接近,从乐府的发源到作者所处时期的乐府诗进行了梳理,为乐府的文学史、文学批评史提供了不错的参考。

作者大部分仅对乐府诗的音乐形式进行剖析和论述,主要的论述对象是“乐体”,因为这是乐府诗有别于其他文体的最主要的特点。乐府诗的最高标准是歌辞与声律的相配,歌辞“雅正容典”,声律则要求“中和之响”,“和乐精妙,故表里而相资矣。”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集“形式美”与“内容雅”为一体,作者认为这样表里相称的乐府诗才是好的。

自从古乐逐渐衰微,雅正的音乐难以恢复,作者在时间轴上从前往后的不断梳理中发现了两大方面的原因:第一大原因是秦始皇焚书导致经典的流失,统一演奏乐器、音调等当面的记录也消亡,音乐声律需要重新不断地调整和摸索;第二大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淫俗的音乐容易传播,人们也喜欢这种不断变化的新鲜感,而雅正的音乐,则让人听了容易打瞌睡发呆。所以“正音乖俗,其难也如此。”

即便如此之难,作者仍然强调音乐的雅正作用和对此的不断追求,因为九德之歌才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这才是乐府诗这种文学形式应该具有的积极意义。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三】

暑假,教师推荐我们看《草房子》,我以为草房子就是草做的房子,等拿到手以后,才明白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

当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后,它所描述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小男孩桑桑留下了欢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

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欢乐的小男孩,他总是喜欢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我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的时候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裤……

虽然主人公桑桑占了文章的大篇幅,但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这个人物。杜小康家住在油麻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对他一向是有求必应的。可就在他爸爸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去购买一批货准备大攒一笔时,载货的船翻了,他们家就此破了产,导致杜小康停学了。懂事的他并没所以而颓废,反而尽自我的本事帮忙父母维持生计,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感到一丝卑微,靠摆摊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假如我是书中的杜小康,我该怎样办?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应对生活吗?一个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书中我学到了: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不要感到自卑,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生活。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四】

《明诗》是《文心雕龙》第六篇,内涵丰富,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讲诗的定义及其教育作用,第二部分作者简单的梳理了从先秦到晋宋的诗歌发展状况,第三部分在总结诗歌发展情况下还提出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基本特色和历代诗人的不同成就,最后还简单论述了其他类型的诗歌起源,如三言诗、六言诗、杂言诗等。

阅读《明诗》篇,让我对刘勰更加钦佩。我觉得《明诗》篇可以看做是诗歌的一部简史,尤其是第二部分作者论述从先秦到诗歌的发展状况时,对每个朝代的代表作品、诗人、以及作品特色用简单的几句话就说清楚了,而且很到位。不过有一点略微有些奇怪,刘勰在论述五言诗时,论述其实很全面,例举的作家作品也很多,但是却只字未提陶渊明的作品。现代学者对于这一现象普遍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当时陶诗没有编定出来,所以刘勰没有收录其诗,二是认为陶渊明的诗歌是“田家语”,在刘勰那个时代还没有真正的受到重视。但其实从刘勰和陶渊明的生活年代来看,刘勰应该是可以看到陶渊明的诗歌,陶渊明大致生活在晋宋之际而刘勰大致生活在宋梁之际。

而且陶渊明作为魏晋古朴诗歌的集大成者和终结者,他的诗歌注重写意和言外之意的效果,诗风自然浑融,几乎代表了魏晋以来诗歌的最高成就,所以如果刘勰看过陶渊明的作品,不可能不留意。再者刘勰在《明诗》篇中,反复提及诗歌的本质源于自然,即“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陶渊明的诗歌应该符合他的这一要求,但是刘勰未提及陶诗确实让人疑惑。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刘勰对于诗歌的定义与传统儒家诗学对诗歌的论述略微有些不同。儒家诗学中对诗歌的经典论述不少,有些明显反映出儒家的诗教观,比如“美刺”“匡谏”;也有一些字面上并不那么明显的说法,比如“言志”。刘勰在引用时,引用的是“言志”但又提出了“自然”说,认为诗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这样的论证显然更加注重诗歌的本质,比较理性。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五】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正文,注释和杨绛先生百岁答问。正文是杨绛先生对于人生一些问题的思考(自问自答,注释是用散文的形式记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与正文部分形成了对照,也就是感悟与实例的结合,第三部分是就着杨绛先生百岁生日,文汇报记者代表光大读者与其展开的一次真诚问答。

读这本书是因为杨绛先生思考的这些人生问题恰好是我感兴趣的,而这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总是令人好奇又无从解答,杨绛先生也一样,她总是想着想着就在某个地方堵住了,她也似乎并没有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案,百岁的她回顾一生对这些问题有了一点自己的见解,而尚处青年阶段的我通过阅读这本书对这些形而上的问题有了一点思路和新的视角,但是还不足以形成一套自己成熟的看法,所以我就在此把我觉得有启发的杨绛先生的回答做简要的整理摘录。

1、神和鬼的问题,看不见的东西未必不存在,科学和迷信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过于科学也是一种迷信。很多问题是解释不清楚的,信与不信,都不必绝对。

2、有关人的问题,人是有灵魂的(虽然看不见但是它确实存在。人有个性(体质不同,性情各别,每个人天生有个性,个性一辈子不变。人有本性(一“食色性也”,一灵性良心,也就是每个人都具有双重本性,灵与肉既有矛盾,必有斗争,经过斗争必有统一,我们的一生总是处在这两种的斗争之中,其中任何一方都是时而占下风时而占上风,最后总有一天会统一,斗争的结果就是我们最后的样子,比如有的人的私欲占了灵性良心的上风就走上歪路成了“坏人”

3、人类的文明,人的可贵在于人的本身,不在于他创造的文明,他创造的文明可能会走向灭亡,他创造的伟大文明可能是牺牲人自身换来的,并且他置身的文明还可能会对他自身有伤害(比如大气污染。天地生人的目的是修身,自我完善,让灵性良心战胜私欲。当然,人皆有私欲,克制自己,当恰如其分,修身需要又合适又和悦的方法。

4、人生实苦,要认清这一点,接受这一点,锻炼自身是做人最根本的要求,这个苦恼的人世,恰好是锻炼人的处所。在艰难忧患中,最能依持的品质,能让人不被摧毁反而越来越好的品质是肯吃苦。受锻炼的是肉体,由肉体的媒介,锻炼出来的是精神。一辈子锻炼灵魂的人,对自己的信念,必老而弥坚。有了信仰,人生才有价值。不同程度的锻炼,必有不同程度的成绩,有了这一些成绩也就不虚生此世了。

整理下来发现,这几个问题和答案其实都是互相联系的,围绕人一生最根本的也就是那么几个问题(好像哲学上的人生的基本问题,可是人们总也想不通,总得自己亲身经历了碰壁了才能有所体悟,就像杨绛先生说的“我九岁就听到的话,到九十岁才明白。”

其实相比于前面的部分,我对第三部分的百岁问答更有感触,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一直传为佳话,看了她真实直白的回答,更是顿生羡慕和感慨,找不到那么喜欢的人,至少要和互相欣赏理解的人在一起吧,像他们两个这样心心相印、志同道合的结合简直只应天上有。而他们对文学的博学和热爱,以及做人处事方面有原则能吃苦,谦逊低调等优秀品格更是感染了我,钱钟书先生和女儿圆圆先后离开了杨绛先生,她非但没有倒下,而是在通过翻译经典著作缓解悲痛,她的很多成就都是在她老年完成的,百岁之际,她依然热爱生活,每天看书写字,每天都有新的期待,而她这种沉稳向上的心态,正是通过人生的历练和孜孜不倦的读书学习锻炼出来的。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真正爱读书的,读书多的人大都像杨绛先生和钱钟书先生这样豁达通透,沉静内敛,既有大格局的心态和视野,也有自己充实有趣的小世界,希望我也能朝这个方向发展呐。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六】

《绿皮书》背景是讲美国民权运动,黑人刚刚获得胜利后,在南方地区种族歧视严重地区,黑人钢琴家巡回演出践行法律实施的艰难。

影片主人公托尼是钢琴家唐为巡回演出临时应聘的司机及保镖。唐是黑人钢琴演奏家。托尼有非常严重的种族歧视,家里来了两个黑人服务人员,用过的杯子都被他丢尽垃圾桶,而为了生计赚钱做起了黑人唐是司机。

影片有非常多的对比,在托尼和唐身上种族、行为习惯、待遇等都有鲜明的对比。托尼虽然是白人但就是个小混混,社会的底层,啥不讲究,能吃能喝能睡,一点礼节没有,在黑人面前感觉有高贵的统。唐是个黑人,受过高等教育,有贵族的礼节,在白人面前忍让,在艺术上受到白人贵族的崇拜,但在生活上一样还是受到歧视,住黑人专用宾馆,不能和白人贵族一起用餐,白人贵族也是把唐作为一个消遣的工具。

但是唐不这样想,黑人刚刚获得平等的权力,在北方城市尚且还有种族歧视,在南方地区就更不用说了。他在北方城市生活的很多,但是为了黑人更多的利益及推行法律的执行,毅然决定去南方种族歧视严重的地方去巡演,其就是所谓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制度规定了但没有去执行的等于零,执行也是需要刷流量的,流量多了,自然就习以为常了。

唐在巡演过程中处处小心,处处隐忍,在随着和托尼的接触中,慢慢释放了自己的压抑,结果都出事,托尼来救助。两人在接触过程中慢慢消除种族其实,变成朋友。

到粟裕故居的感慨作文【七】

前一段时间,儿子班里开始共读《草房子》这本书,今天,我去听了他们班级的读书交流课,深深被其中的语言文字、个性鲜明的人物所打动。晚上,向儿子借来了这本书,坐在灯下细细品味。

打开后,这本书扉页上的一句话打动了我: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是的,童年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是一段珍贵的、不可磨灭的回忆。

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童年的生活——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与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感情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教育的六年。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来到了草房子,与桑桑及他的小伙伴们同喜同悲。

读着《草房子〉,让我想到了自己童年的生活——充满情趣: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的恩惠:捉蝉、拔茅草、割猪草、捉迷藏、拾稻穗、在田野中狂奔……让我回到了童年的小山村——风景秀丽:清凌凌的小河水,成群游戏的鸭子,满眼的鲜绿,清新的空气……让我眼前浮现出儿时伙伴的笑颜——纯真无邪:一起笑,一起闹,一起闯祸,一起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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