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推荐盗墓笔记作文450字)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推荐盗墓笔记作文450字)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5-02 08:51:59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推荐盗墓笔记作文450字)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一】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这世间珍贵的感情,让我知道,原来可以为了兄弟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可以付出那么多。

主角叫吴邪,因为爷爷留下的一本笔记而结识了嗜财的王胖子和闷油瓶张起灵,这三人结成铁三角,从七星鲁王宫到蛇沼鬼城,这一路的坎坷与考验,让他们建立了彼此胜似亲情的感情。

一路走来,一个接一个的秘密铺天盖地的袭来,你或许知道了几个秘密却无法推论真相。正如同与真相隔了一道门,而你却没有钥匙。或许你颓废过,或许你想放弃过,但经过这一路,你还是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了未来,到那时你才知道,曾经哪个天真无邪有多让人心疼。

“我希望你能够活下去。”

铁三角拥有太多我们想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无论是结伴闯鲁王宫还是张起灵不顾生救吴邪,他们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虽然我知道他们是虚拟人物,但是我似乎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灵魂,只不过,他们在书内,我在书外,一纸相隔。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无处寻找而显得珍贵,就像别人所说,正因为你不看盗墓笔记,所以你不会知道,为了兄弟他们可以付出生,所以你不会知道,《红高粱》这首歌有多叫人心疼,所以你不会知道,这些鲜活的人物一路走来,被一个“十年”拍在那里,鲜淋漓。

原来……命运不会放过任何人。

但那又何妨,我们照样回去长白山接张起灵,就算都知道那是假的,却没有人放弃,毕竟那是我的信仰和光。

或许像铁三角一样的友情我们得不到,但我们可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人。事。物,珍惜所有,珍惜一切。

《盗墓笔记》教会了我太多,也许它不会被传承,也许会随着历史的长河而被人遗忘,但是我不会遗忘它所教会我的一切,让我知道什么是友情,让我记得有一本书叫做《盗墓笔记》,感谢三叔创造了他们。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二】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了,云彩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三】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四】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都没变过。潘子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五】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所有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我喜爱的书刊盗墓笔记作文【六】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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