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男朋友不想看自己写的小作文)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男朋友不想看自己写的小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6-11 17:02:11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男朋友不想看自己写的小作文)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一】

瞧!这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在光明中显得那么圆,那么光滑,就像宝石一样。哈哈!这就是我家鼎鼎大名的鹦鹉——阿黄。

我和鹦鹉阿黄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最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楼下的孩子们在玩过家家。其中有个小朋友说:“王阿姨找你。”不料,这句话被我家那鹦鹉阿黄听到了,它也学着说:“王阿姨找你。”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鹦鹉是会模仿人说话的,于是,我就到楼下去找王阿姨。我敲了敲门,王阿姨走出来,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是不是您叫我过来的吗?”可王阿姨却说没有。“可刚才有人说您找我。”王阿姨笑着说:“你们家不是养了一只鹦鹉吗?很有可能它模仿孩子们说的话吧!”顿时,我恍然大悟,随后,我就尴尬地走了。

不过,这只鹦鹉还会在我烦闷的时候送上最温暖的问候。那一天,我在学校里画黑板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吕雪慧的卓子上了,这时候,吕雪慧回来了,就见到我踩到她桌子上。她就在那儿骂了我一顿。回家后,我换完了鞋,在沙发上发呆。鹦鹉大概想炫耀它的嗓子,它好像说:“你怎么了?”我没有理它。可它却没有放弃,学着电视里的那些人唱搞笑歌曲。一开始我还在发呆,可到了后来,它把我逗笑了,它还在学唱,我都不耐烦了,就立刻叫它停止,它也学着我说停止。阿黄又一次把我逗笑了。

我家的这只鹦鹉有点调皮,也有点搞笑,让人不知道养鹦鹉是喜还是忧。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二】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三】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基洛”,它真是又顽皮又可爱,有时候让人开怀大笑,有时候让人怒气冲天,有时候让人哭笑不得,有时候让人心疼不已……

小“基洛”长得真可爱:骨碌碌直转的圆眼睛像两颗光彩照人的水晶宝石,翘翘的小鼻子和小巧玲珑的嘴巴真是惹人喜爱。“基洛”还是一只贪吃的小狗呢。有一天,它为了吃一块肉骨头,险些摔伤呢!

那次,“基洛”正在玩儿毛线团。突然一股香喷喷的味道随风飘来。“基洛”立刻停止玩耍,一边寻找着嗅着香味的来源,一边向餐桌走去。哈,原来是妈妈煮了一块排骨放在桌上,忘了拿走。机灵的小狗推来一张小板凳,它爬上小板凳,正准备跳上桌,偷吃肉骨头。可是,因为太馋了,没注意,刚把前爪搭上桌,后腿不知怎么的,一失足,“咚”地一下摔了下去,还好,它正好摔进了我给小鸟做的房子里,真幸运,根本就没受伤。小狗当时就被吓呆了。过了好一会儿,“基洛”才苏醒过来,它立刻对着餐桌狂叫,直到我出来制止它,它才停止。

经过这次教训,我发觉小“基洛”没那么贪吃了。

这就是我家小狗,既顽皮又可爱又贪吃的“基洛”,你喜欢它吗?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四】

二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五】

孔子带着他的几名学生出外讲学、游览,一路上十分辛苦。这一天,孔子一行人来到一个村庄,他们在一片树荫下休息,正准备吃点干粮、喝点水,不料,孔子的马挣脱了缰绳,跑到庄稼地里去吃了人家的麦苗。一个农夫上前抓住马嚼子,将马扣下了。

子贡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之一,一贯能言善辩。他凭着不凡的口才,自告奋勇地上前去企图说服那个农夫,争取和解。可是,他说话文绉绉,满口之乎者也,天上地下,将大道理讲了一串又一串,尽管费尽口舌,可农夫就是听不进去。

有一位刚刚跟随孔子不久的新学生,论学识、才干远不如子贡。当他看到子贡与农夫僵持不下的情景时,便对孔子说:“老师,请让我去试试看。”

于是他走到农夫面前,笑着对农夫说:“你并不是在遥远的东海种田,我们也不是在遥远的西海耕地,我们彼此靠得很近,相隔不远,我的马怎么可能不吃你的庄稼呢?再说了,说不定哪天你的.牛也会吃掉我的庄稼哩,你说是不是?我们该彼此谅解才是。”

农夫听了这番话,觉得很在理,责怪的意思也消释了,于是将马还给了孔子。旁边几个农夫也互相议论说:“像这样说话才算有口才,哪像刚才那个人,说话不中听。”

看起来,说话必须看对象、看场合,否则,你再能言善辩,别人不买你的账也是白搭。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六】

??不喜欢猫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七】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不喜欢看对象写的小作文【八】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平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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