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8-02 06:57:26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一】

这是一场协会对协会,是由我们口才协会对艺术摇篮协会,对于我而言,这样的篮球比赛是久违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我都好久没有打上一场完整的篮球比赛了,结果是我们协会险胜了两分,但是那不重要,重要的我获得了上场的机会,我获得了锻炼,尽管我没有得分。

这一场比赛中,我其实并拿出我全部的实力尽管我的实力也不怎么样,因为没有得分,而且队长也不让我运球,因为我的运球技巧并不熟练,可能会运丢球,所以任务就是一些像掩护啊,挡差啊,防守还有抢篮板之类的任务。但是我绝对不是劳而无功的,我贡献了几个篮板,还有几次成功的抢断,而且也付出了犯规一次的代价,而且队长说我打得可以,也就是说,我还有上升的空间,我还有很多潜力,我也认为可以有充分的发挥。还有队长的表现非常给力,还有一个前锋的表现的也可圈可点,为我们的这场比赛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同时,这场比赛也暴露我的不足,就是我现在还不会要位,因为我不会占位,所以没办法形成突破,自然就没有机会得分。其实,我最希望的就是为他们两个分压,减少他们的压力,因为他们太累了。

通过了这次比赛,我找到一个爷们儿的感觉,一个男生应有的外放和阳刚,这种感觉是久违的,就像是过年一样的令人兴奋,赏赐拥有这种感觉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的感觉也是很爽,而且那时还挂了彩,摔得很伤,不过,那也算是一种奖励吧,那时,我感觉我在成长,在经受历练,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篮球。曾经,我是那样的害怕篮球,因为怕被别人说我只会犯规,打篮球像打排球一样。所以,曾经非常地害怕篮球,非常地害怕和别人打球,只会躲避。因为那时的我怂,我孬,我软弱,所以,我没有面对,我选择了逃避,那是我成长的黑暗期。从那以后,我非常的喜欢和别人打球,以至于是那样的疯狂连高三的.星期六星期日也旷课出来打球,以至于我的成绩惨不忍睹。所以,在复读一年以后,我选择了远离它,一直到暑假开始到现在。

上了大学以后,我的劣根我的旧伤又开始发作,我开始害怕篮球又开始害怕和人打比赛,说实在的,我真的是愧对经工系篮球队的兄弟,他们多少次想让我上,可是我不上,因为我软弱,我怂,我孬了,我软弱,我对球害怕了,所以我才会这样。我总抱怨为什么没有我的球服,其实,我实在是没有资格得到那件经工系篮球队的球服,因为我实在是辜负了大家的期望,我并没有为篮球队尽力。从学校运动会以后,我开始和别人打球和锻炼,还有跑步。而且,上个星期以后,还受了这个学期最严重的伤,脚扭了,这对别人而言不算什么,对我而言,算是第一次。这也是我成长必须创痛和烦恼吧!

但是,以后我会更加的努力去打球。因为,我想在下个学期的校运会上为经工系出战,为经工系出力,并穿上经工系的战袍,奋力一搏,我不敢说我能经工系获得什么,我只能说,经工有我更精彩。而且,我以后还为协会打比赛,出到单位工作以后,为所在单位而打比赛。

三年以来的第一场比赛,我获得了很多,让我认识到我也可以在赛场上热沸腾,我原来也可以为篮球而疯狂。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二】

印象中我所拥有的第一本书大概就是在幼儿园时所订的各种各样的绘图杂志。我的童年还很快乐,温馨而具童话色彩。

至今为止,在家里放着的“名义上”就是我的书的,就有满满两大书柜,另外还有几个封口纸箱。其中包括我这快十年上学生涯所用的课本,还有各种各样的童话书、故事书、科普书……当然,也包括还没来得及拆封的新书。

现在想来,“我的第一本书”还是很适合我的。毕竟当时年龄还那么小,认识的字不够多,总是睁大眼睛盯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画儿年,也可以大致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有一次的经历,令我到现在还会偶尔想起,接着扬起了微笑。

清楚记得那天是学校刚发杂志的第一天,老师们也都千叮咛万嘱咐,“同学们一定要爱护自己的书哦!”我如获至宝一样紧接着它。连翻看都要捏着一个角轻轻地向上提,再慢慢地放下。我很要好的一位朋友,她特别想看看,但她自己没有订,于是我们俩紧紧地坐在一起,四目盯在画儿上。可就在一瞬间的时间里,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胳膊压在上面,却猛地一翻页,我的书“嘶”地就岔开了一道一掌宽的口子。我惊呆了,她也窘迫极了,一下子两人的眼里就盛满了泪花。其实我当时很委屈,但看到了她我却说了句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话:“没关系的,你别哭了,书还会再发。”回家后,爸爸帮我粘好了那本书,可我却再也没翻起过它。

我的那位好朋友,自从上了初中后便再没相见,只是偶尔想起互相寒暄,那份纯真也只是踏实地找了个角落永存。但至于那本书,或许是在那几个纸箱中的一层里,永运地沉睡了吧。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三】

我的第一位班主任姓田,我们都叫她田老师。虽然她是个很普通的老师,但还是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田老师有着圆圆的脸,像波浪一样卷的头发,还带戴了一副眼镜。她像个妈妈一样关心、照顾我们,把我们当成了她的59个孩子。她手把手们地教我们这群“小猴子”写字,告诉我们上课发言是要举手的,而且不能带好吃的和好玩的来学校……。她还非常喜欢我,经常在课堂上表扬我,还带我参加各种各样的比赛,我很爱她,她也很爱我。

虽然说田老师很喜欢我,但是有时会像狮子那么凶。当我犯错是也是和别的同学一视同仁地处罚。二年级时,班上要写“漂流日记”,那天轮到我写时,刚好妈妈不在家,于是我想偷偷懒,随便找了篇文章抄在了日记上。第二天还对田老师撒了谎,可还是被田老师发现了我抄作文的真相。原来,田老师回到办公室后,很自豪地把“我的”文章大声朗读出来,这时,有个老师说她好像在哪儿读过这篇文章,并把一本参考书给了田老师看,田老师这才来找我。“车盈轩,老师原以为你是个好孩子,可没想到你会干出这种事情,”田老师语重心长地说“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还要撒谎呢?!你要是不会写、不知道写你就告诉老师,为什么要去抄人家的文章呢?做人,就是要光明正大,千万不要去干那些偷偷摸摸的事,做好自己才最重要啊!明天,你补一篇日记给我,再写一份检讨,在上面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立下保证,再也不对老师撒谎了,然后让你妈妈签字!”说完,异常失望地走了。

这就是我的第一位班主任田老师,一个赏罚分明的好老师。每每想起田老师,脑海中浮现的都是那一张张慈祥而不失威严的笑脸。田老师,我永远不会忘记您的!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四】

据说韩国人吃的食物是最健康的,清淡,没有油,没有盐,也没有大鱼大肉。就连举世闻名的韩国泡菜也是经过特殊的加工的。听妈妈说,韩国人比较自大,自称自己的`国家是“大韩民国”,还有些瞧不起我们中国人。刚到韩国的我,还有些迷惘。

汉拿山是韩国著名的景点,据说海拔1000多米,若隐若现,只有运气好的时候,才能隐隐约约看到它的一部分。汉拿山汗蒸海水浴场,也是具有地方特色的享受,据说可以缓解疲劳。嗯,听起来好像不错!我牵着妈妈的手,跟着旅行团的姐姐,进了浴场。哇!不由得一惊,窗外是一片没有边际的海,仿佛看到海鸥飞过地平线,一片薰衣草的清香,令人无比陶醉。我先冲了一个凉水澡,趁妈妈去海水浴场汗蒸时,跑到刚才那个地方,搬了一个小枕头,随着薰衣草的清香,远望着远方的美景,享受的闭上了眼睛,不知不觉睡着了。

韩国的人参是他们的国宝,中午我们去喝了韩国的人参鸡汤,上了车,前往最最美丽的韩国无污染的海水浴场。

揉揉惺忪的眼睛,目光突然定格在那一刻,如同梦幻仙境一般,天蓝的天空一望无际,几朵如同棉花糖般的云悠闲的漂浮在空中,给天空画上雪白的一笔,把天空点缀的更加神秘美丽。蔚蓝的海,没有边际,海鸥飞过地平线,游船警笛滴滴的声音,越过了我的心扉,使我的心情更加舒畅,奔放的奔跑在海边的沙滩上,一切烦恼都抛到脑后,生活更加完美。七彩的阳光下,我自由自在的赤脚跑在沙滩上,一脚深一脚浅的奔跑,时不时俯下身捡几颗贝壳,喊道:“好漂亮呀!”白色的贝壳在阳光下泛着奇异的光芒,显得格外美丽。过了一会儿,我同几个姐姐一起去更衣间换了泳衣,沐浴在阳光中,我下了水,和海浪玩着捉迷藏,和海水玩起了大鱼网。好开心呀!都已经不知多久没那么疯狂了!妈妈看着我玩的那么开心,也会心的笑了。

世界上没有不分别的快乐,拜拜了!大海!谢谢你给予了我快乐!

我从小就喜欢吃零食,什么巧克力,冰淇淋,吃一个总是不够,没想到,到了韩国,还可以满足我贪吃的心愿。在车上,我又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当妈妈把我叫醒时,已经到达了绿茶博物馆,听说绿茶博物馆里有韩国独有的用绿茶制成的绿茶冰淇淋,可好吃了,我一下来了精神,一连吃了两个冰淇淋,又喝了一杯绿茶红豆冰,比我最爱吃的DQ还好吃呢!我一下子神清气爽,又参观了韩国著名的泰迪熊博物馆,做工精致,可爱的泰迪熊令人流连忘返。

小时候就看完了韩剧《大长今》,向往那些美丽的拍摄地。终于有机会开开眼界看到那些美丽的地方了。独立崖,雄伟,壮观,又不失美丽,它有着动人的传说,十分有参观价值。

名不虚传的天地源瀑布,在黑夜中闪烁着神秘的星星点点,黑漆漆的天幕遮挡不住瀑布宏伟的气势,虽然有些累了,还是打起精神走完了天地源瀑布公园,一点也不会后悔,选择了坚持。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五】

在期末考试中,我超常发挥,终于获得了名列前茅的优秀成绩。

回到家后,看到我的分数,父亲欣喜若狂。第二天,有人向父亲提起这件事,父亲自豪地挺起胸膛。这是父亲最自豪的\'事情。这时,我看到了父亲的自豪面。我的父亲像船帆一样,在无边无际的海上,任凭风吹雨打也不怕。记得那一次,是六一儿童节。虽然,我已经不是幼稚的小毛孩,但是父亲却还要给我庆祝。父亲答应我,下午下班时给我“肯德鸡”。我可开心了。我盼啊盼啊,叨啊叨啊,终于等到了父亲的下班时间。我欣喜若狂地跑到阳台前,抬起头。天哪,乌云密布,居然快要下雨了。真是“天有不测之风云”透过阴深深的天空,我失望地垂下了头,心里想:父亲现在回来,一定不会淋到雨,但却吃不了“肯德鸡”;父亲要是给我买“肯德鸡”,但会成了“落汤鸡”。

哎,父亲一定会因为下雨而着了慌,肯定把“肯德鸡”的事抛到九霄云外,我越想越气愤,生气我真倒霉,倒霉会碰到下雨天。哎,我大叹了一口气。在一旁收衣服的妈妈说:“呀呀呀,快要下雨了,你爸还不回家,真是的”啊,“哗哗哗……”下起了雨连妈妈都忘了,爸爸就别想了。“肯德鸡”——“泡汤”了。过了一会儿,门铃响了。我急匆匆地开门,只见父亲全身湿漉漉的,头上的水不时地往下掉,手上还提着2个袋子,我分明看到了袋子上写着“肯德鸡”和“新华书店”两个大字,却不敢相信。原来,父亲为了给我买节日礼物,被大雨淋到,我既兴奋又难过,父亲见我一幅呆楞楞的傻样子,轻轻地对我说:“孩子,节日快乐”。

我感动极了,忙接过袋子,拿来了毛巾,给……我知道,父亲为了我给我一些Happy,被雨淋成这个样子;我还知道为了借次机会来告诉我:“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是啊,当我想到这,就想到帆。父爱就是样,我相信你也有,只要你所想要的,父亲就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来完成你的愿望……父亲的肩是我们的天柱,父亲的臂腕是最安全的港湾!我爱你!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六】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三年级作文我的第1次要怎么写【七】

从幼儿成长到少年,十几年的时间里我看过不少的书。现在让我回想看过的第一本书,还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大概是画报之类的小人书吧。可要是说起我记事以来的第一部书—第一本给予我快乐和梦幻的书,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它的名字—倒不是什么古典名著,而是一本幼稚又普通的图画书--《睡美人》。

这本书是爸爸买给我的。他常年在外的工作,不常回家。有一年过年时,他买来了这本书当作新年礼物送给我,刚买回书的那几个夜晚,向所有慈爱的父亲一样,爸爸和我并肩躺在床上,一起欣赏一个公主的美好故事。爸爸用低沉宽厚的嗓音讲述着睡美人的故事,时而提高时而悄然的声音让我深陷其中,也让我动用了我所有的想象力为这个故事添加色彩。从此,我就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也喜欢上了童话。

上小学后,我遇见了她—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童话的女孩。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分享我们的童话故事,要一起为童话里的故事添加传奇色彩,也一起编织着属于我们的童话幻想。她说她向往《海的女儿》中那变幻莫测的广阔海举,想要在长大以后去那里。说话时他的眼睛亮亮的,在明亮的阳光中散发着期冀的光芒。我想了想,说我喜欢《睡美人》中悠远神秘的茂密森林,以后要去那里探险。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自己红扑扑的脸颊,还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在布满阳光的教室里,我们拉勾定下了一个约定:以后一起去大海边看人鱼,也一起去森林找公主。

可是后来我没能遵守和她的约定,转了学校,也再联系不上她。记得我走的那天,她追着我把我送到了火车站。以往灵动的大眼睛里盛满了忧伤和泪水,能言善语的嘴巴紧抿着,说不出来一句话。火车开动时我看见她冲我摇动着手中那本《海的女儿》,我明白她是想告诉我不要忘了那个约定,也不要忘了我们的童话故事。下车时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扑过去,张开攥着的手,把手中的《睡美人》递给他。爸爸一边抱住我一边笑说道,他的小公主来了。从那时起,我一下子感觉到,童话这种有些“幼稚”的书将会伴我很久很久。

现在当我看到《童年》里“阿廖沙与同学争论童话书是最好看的书”那一节时,忍不住想起了我的那本《睡美人》,我儿时与爸爸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中最让我留恋的那一段,还是我和她那个略显幼稚的\'约定。从《睡美人》这本小小的书里,我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更是我与爸爸、与她的一段美好回忆,以及一次长达十几年的快乐、梦幻之旅—我相信这次旅行还远不止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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