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利场写诗作文(写诗过程中的一件事作文)

在名利场写诗作文(写诗过程中的一件事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7-04 09:05:46
在名利场写诗作文(写诗过程中的一件事作文)

在名利场写诗作文【一】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名利场啊名利场,是虚幻还是真实?

大概是永恒的命题。

两位女主角,蓓姬和艾米莉亚。很难说我更喜欢哪个,或者直白点,两个我都不喜欢。在我眼中,蓓姬太会为自己考虑,而艾米莉亚则是太不会为自己考虑。

作者有意塑造这两位女角色进行对比,蓓姬孜孜以求的最后被艾米莉亚轻易得到,不能不说是种讽刺。然而又很耐人寻味,适合与不适合是个大问题。

很难简单的判断一个人是善是恶,人性复杂,多种气质并存于一身。

蓓姬是一个极其现实的人,在那样一个保守的社会,出身于底层,想实现打入上流社会的梦想,只能冷酷地规划步骤,摒弃个人喜好向前奋进。蓓姬身上没有爱情,或者所谓浪漫不切实际的想法,罗登也好,焦斯也好,都是她实现目标的踏脚石。

出身固然差很多,所幸上天给了一副好相貌,这就是资本。凭借着这种资本,轻易地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很难说蓓姬是坏人角色,但人们会毫无疑问承认她绝对是坏女人。坏女人,名声有损,不适于家庭。蓓姬确实不合适,不合适深居寡出,在家里织织毛衣,和太太们聚会谈一样的话题,做好饭打理宅院,等着丈夫归来。

她这个人天生不安分,爱出风头,渴望站在聚光灯下,众人瞩目的中心,流浪又梦幻的气质。好在最后的结果也不错,有钱有闲,到处旅行募捐开酒会,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至于丈夫的远离和儿子的疏远,对她来说倒是一点都不在意,关键是钱和身份。

艾米莉亚和蓓姬恰恰相反,她适合过得生活正是蓓姬不适合的。诚如作者所言,艾米莉亚是菟丝草,只有依靠别人才能活。父母,丈夫,然后是孩子。

艾米莉亚对乔治坚贞不渝的爱情固然令人钦佩。但在实际上,更像是一种盲从,比起爱乔治这个人,或许她爱的是理想中完美的乔治形象。乔治此人实在不怎样,典型的花花公子,能拿出手的只有欺骗性的风度和英俊的样貌(然而铎柄少校除了这两样其他都有,却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赢得艾米莉亚的芳心),不得不说人真的是很容易被外貌所欺骗。蓓姬的成功之处也在此,虽说她取悦人的技巧极为高明。

艾米莉亚无论放在哪个时代来讲都是好女人,好到令人哭泣,以至于看起来非常没有个性,有什么办法呢,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是这样的人,也会欺辱趴在自己脚下,为自己一心一意付出的铎柄少校。铎柄少校与艾米莉亚决裂那段看得爽歪歪,不想付出什么却想得到全部是人类通病,纵容这种毛病的人不也是活该吗?要是言情小说里男二有点铎柄少校的志气,也不至于一直是备胎。

两人最后成了好事,还多亏蓓姬出了一点力气。蓓姬是个没心肝的人,别人对她的好不怎么在意,她的关注点永远在自己。但不是一个恶毒的人。想想艾米莉亚帮了她这么多,这点回报倒是理所应当。

名利场的这出戏,无论是蓓姬还是艾米莉亚都有一个不错的结局。作为读者,看得也相当过瘾。

在名利场写诗作文【二】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在名利场写诗作文【三】

从丽贝卡和艾米利亚讲起,这二人才是真正的时代姐妹花,作为贯穿全书的两位女性,在她们身上发生的事都借着作者的手中的放大镜被无限放大在我们眼前。

丽贝卡和艾米利亚,通俗点说就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丽贝卡是穷人家出身的聪明妹子,还没发育就知道跟买画的达官贵族讨价还价,发育了之后那就更了不得,她眼中的男人就是货币符号的\'代言,爱情就是金钱的商标,她不断地趋炎附势,时刻准备攀龙附凤,有过几次飞黄腾达,也几次被自己的晚礼服绊倒,出场的男人大多都被她利用但她一个都不爱,她伤害了你不说还一笑而过,但是这样的丽贝卡对艾米利亚却是一片真心,因为艾米利亚,实在是太傻了。白富美,气质佳,看见喜欢的人就瞬间樱唇欲动、眼波将流,好姑娘都是相由心生的,即使最后家族败落,白富美依旧有白富美的操守,即使最后成为了大龄离异女青年,去见领走亲生儿子的公公时,拿的也不是盾和矛,而是几件衣服和满满的辛酸。

戈达尔说,如果粪便值钱,那穷人就不会有眼儿。丽贝卡才是真正懂得这句话的人,她就活在最底层仰望着繁星旁的土豪和贵族们,她作为一名战斗型冒险家,她的一生都如同开了挂。

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所以丽贝卡从不舍弃,一直都没有想开过,更没有自己出世哲学。

在名利场写诗作文【四】

一个人如果遭到大家嫌弃,多半是自己不好。

倘若一个人不把任何人放在心上,当然不能指望有什么真心朋友。

一个女人给别的女人瞧不起倒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

如果我有5000镑我也是一个好女人

好些有钱人的心目中压根儿没有良心这件东西,在他们看来,有良心反而不近人情。

如果所有的人娶亲的时候都打细算盘,世界上的人口一定要大大的减少。

唉,浮名浮利,一切虚空!我们这些人里面谁是真正快活的?谁是称心如意的?就算当时遂了心愿,过后还不是照样不满意?来吧,孩子们,收拾起戏台,藏起木偶人,咱们的戏已经演完了。

人性的确如此,既轻信又爱怀疑,说它软弱它又很顽固,自己打不定主意,为别人做事却又很有决断。

我一想到那些汲汲于名利的人,相互之间的友谊多么经久,多么完美,不得不佩服他们。

人生一世,总有些片断当时看着无关紧要,而事实上却牵动了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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