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作文

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作文

首页写景更新时间:2024-07-22 14:36:46
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作文

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作文【一】

可惜,事情却没有照他本来的样子发展。

在一次女神一三号被六年级的学长欺负的时候,我选择了挺身而出。我拿起砖头狠狠的砸向一个胖子,胖子估计是穿了反穿甲。竟然抓住了我丢过去的砖,狠狠的砸到了我的头上。我就感觉头脑一热,耳朵一响,四肢一软,然后就扑街了。 醒来已经是四天以后,我从同学那里得知我干的事情全校皆知了。我本以为我会受无数人的尊敬,但是事实相反,我妈给了我一巴掌,我爸加1,我爷爷加2,女神一号加3。所有的人似乎像统一了口径似的告诉我“谁要你多管闲事,不吃亏就不懂事” 我受了不少嘲笑,包括六年级的学长学姐们看到我都会捂住嘴笑“那个就是整天说要做超人的煞笔,还帮同学出头” 但是女神三号却很感激我,并和我做了同桌'于是我便大胆的把我的涂鸦本分享给她。这小小的快乐让我更加有了做英雄的念头。于是我帮同学打欺负他的人,不管自己被打成了一坨屎。于是我帮可怜的老奶奶抓偷狗的人,不管自己被冤枉成偷狗的坏孩子。于是我帮没钱的同学买饭自己饿肚子,不管他们从我这框走了多少钱。 可是事情没有按它原来的样子发展,我没有收获英雄称号,而是一个又一个罪名,一个又一个教训,身边的所有的人都告诉我,别傻了,这个世界没有英雄,英雄早就了。

我扔掉了所有的超人漫画和vcd,我不再热爱光明美好的克拉克,我告诉自己,都是骗人的幼稚玩意,我已经不是三年级的小孩了。

转眼已经大学快毕业,超人这个词离我越来越远。现在的人似乎已经不待见这样的角色了,大家都喜欢黑暗的东西。虽然这是中二的表现,但我不否认,黑暗骑士真的很好看。我告诉喜欢蝙蝠侠的表弟,你看,他做了那么多好事,最后还是自讨苦吃。表弟愤愤的说“永远不放弃这个词你根本不懂” 我笑着说“你是不是想说永不妥协?” 我很喜欢罗夏,但是他最后的结局还是告诉我,这个世界不需要英雄。

然后表弟在两个月之后进了医院,一起的还有小区其他几个孩子。他们也干了件大事,他们围追堵截了一个偷电瓶的賊,賊当然不畏惧屁孩。但是屁孩们拼命的和他纠缠,直到賊打伤了一个孩子。事情的结局是赶来了不少周围的大爷大妈大叔大婶,大家一起围观并制服了这个賊。表弟和那几个孩子被表扬并上了小区墙报。表弟很淡定的告诉我,我不会和你这种懦夫一样。

是啊,我是懦夫,我妥协了。我认为世界没有英雄,但是这两年无数的新闻告诉我还是有很多的。无意收拾房间,发现了那个尘封已久的涂鸦本,本子还在,女神三号却早已从我的世界消失,一起消失的还有我对英雄的`崇拜和渴望。当有人讨论摔倒的老人要不要扶,我都会说一定要扶,但事实上我不会。当我在市区里遭遇抢劫时,我选择了沉默。我希望有一些东西能来改变我,可惜没有,也许我真的无可救药了?

最近有张图很火,是一对喜欢蝙蝠侠和超人的小孩并排走着,身后的影子变成了蝙蝠侠和超人,图片配的文字特别让人正能量,具体是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大概就是说总有一天我们会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那个人。我希望这是对我适用的。我真的希望当大街上有人遭遇不公遭遇威胁时,我会站出来,我也真的希望正义这个词永远不会过时,也希望超人能永远作为一个纯粹的正义化身而永远存在下去。

超人又要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了,不管它到底最后是个什么水平,我都会去捧场。我也会果断打上五星,送给那些仍然相信正义与美好的人,送给曾经给予过我力量的克拉克',也送给那个曾经义无反顾的超级英雄俞大傻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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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作文【二】

我到班时,他正趴桌上睡觉。等人差不多齐了,他才起来。洗把脸,坐在我面前。我刚想开口嘲讽他贪睡。他一个响嗝就把我震出了老远。老吴笑了笑,挠着头说:“中午酒喝多了。”我无语。没错,老吴 。我钢笔书法班的老师。为人...还真有点说不出来。

他开始给我讲课,他的字写在本上,飘逸如王佑军,刚劲如柳公权。一点一横都能给人以极愉悦的享受。可一个大书法家的形象,却被一声声吆喝给破灭了。“嘿哟,字要好,宝盖小;王字旁,左边站,只有写小才好看。”他用一种极为怪异的拖音 ,念出写字的口诀。照他的话说,那跟武林秘籍一样一样的。

一会儿,有家长来询问这个书法班。他站起来,刚才的醉酒劲全部消失无踪了。一开口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三百块,包教包会,哪怕一年两年后,你还来学,都是免费的。”虽说事实如此,但我觉的怀疑,老吴这样,能赚到钱吗?

自恋一点,我算是书法班中学的快的.。一天的任务完成后,还没到下课,其他学员还在写。老吴也闲着。看到我在翻他珍藏的《易经》,就跑过来和我唠嗑。从荣河温洛到经天纬地;从魏晋风骨到唐诗宋词;从《文化苦旅》到郭德纲的相声;甚至从六爻占卜到他们家孩子出生67天...他眼角微红,手舞足蹈。我也跟着他或笑或狂笑。有些写完的孩子也跟着听,他陶陶然。

一会儿,我和另一个学生央求他叫我们行书。他嘴上说:“行啊!再交三百块。”手上却已经拿起粉笔写了起来。让我们背他创造的武林秘籍。正着背,倒着背,挑着背...可是行书很难,他很努力的教,我们却写得七扭八歪。直到夕阳西下。人都走光了。我们才停止求知的。

等我把最后一个字练完,他已经又趴在那张桌子上。嘴里不知哼唧着什么。我向他道别,他长叹,不知对我还是对他自己说:

“命里不该我只是个大专啊!”

屋里,依旧是简陋的陈设。放着一堆难懂的书。

我轻轻阖上们,乘着夕阳离开。

尘世中,真就有这样的人,集着才华与梦想,堕入尘世,日复一日重复着生活。那些人们心目中的小事,也许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老吴,谪仙般的老吴,终究是个凡人。

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作文【三】

童年像许多闪烁的星星,每个星星里都装着我难忘的事,其中有个星星最亮,就是这件令我难忘的事。

那时我七岁,爸爸带我去游乐园。去的路上,我非常高兴,下车后才发现游乐园人山人海,人流如潮。公园的椅子上也座无隙地,爸爸领着我挤进去,我忽然看见有一艘船来回摇,船上的人发出刺耳的尖叫声。那船一会180度旋转,一会360度旋转,看上去特别刺激。我让爸爸带我去玩,爸爸对我说:“别玩了,你会害怕的。”我执意要玩,爸爸偏不同意,我一皱眉头生气地喊:“不玩就不玩。”爸爸见我真生气了,连忙哄着我:“好,好,我们去玩。”看爸爸同意了,我这才喜笑颜开,急忙拉着爸爸往售票处跑去。爸爸买好票,我们上了船,刚坐下就听到有人喊:“大家坐好喽,我们要出发啦!”

船开始摇起来了,刚开始还觉得挺好玩,慢慢地船摇的越来越快,感觉自己快要被甩出去了,风从耳边“呼呼”地急驰而过,我紧闭上双眼,双手牢牢的扶着桅杆,生怕一不小心就掉进了海里。船又加速了,我一会像坐在飞机上一样在天空中飞翔,一会又像从高空坠入深渊。我的心也跟着往上升,往下降,完全不听使唤。不知过了多久,船终于不摇了,慢慢地停了下来。直到这时,我才能真实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看着手心上满满的汗水,再想想刚才痛不欲生的感受,不仅打了个寒战。心想:以后我再也不坐这船了,太吓人了!

这就是我难忘的事,真想把难忘的事记在我的心里。

以凡人之躯行神明之事作文【四】

童年的趣事像遍地的小草那么多,有枯黄的、青翠的、伤心的、后悔的……现在,我把后悔的小草捧出来与你一起分享。

10岁那年的一天,我们一家人去超市购物。我在在超市转呀转,买了好多食物和生活用品,我无意间看到弟弟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时,想道妈妈说过:“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除非经过别人的同意。”我走过去对弟弟说:“妈妈说不能乱拿东西,快放下,别闹了。”弟弟撅着嘴巴,不情愿地走开了。来到书架旁,我如同一头饥饿的狼,贪婪地用目光扫视着全场。“我们该走了。”爸爸大声的喊。唉,我只好对自己喜欢的书说再见了。

呀,付钱的人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我们等啊等,过了好久才轮到我们。妈妈负责结帐,我负责收拾东西。装好袋子准备走时,发现收银台上还有一包火腿肠,又回头拿了就走。到了车上,妈妈见我手上拿着火腿肠,便问:“你又买了火腿肠啊,不是说家里还有吗?”我反问妈妈:“不是你买的吗?”“我没买啊.”“啊,那就是你拿错了,不是我们的.。”弟弟听了在一旁哈哈大笑:“姐,你刚才还教我不要拿别人的东西,现在你自己却拿了别人的……”弟弟笑的都快直不起腰了,我顿时又羞又恼,发誓再也不来这里了!回头又想,是我不对,谁让我这么粗心呢,拿了别人的东西。唉!看来以后做事要细心了,看着取笑我的弟弟,我真后悔拿了这包火腿肠。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粗心了,以后做事前先动脑子想一想这事该不该做,要是做错了怎么办?“我以后再也不做让自己的后悔的事了。”我大声地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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