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七年级的英语作文简单100篇)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七年级的英语作文简单100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3-12-01 00:37:17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七年级的英语作文简单100篇)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一】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二】

凡卡正在熟睡中,在梦中,他梦见了自己的爷爷正在炕上念他的信,泥鳅摇着尾巴,卧在床边,静静的睡着……

“啪”的一声,划破了圣诞节前夕的宁静;凡卡尖叫着一声起来,他脏兮兮,黑乎乎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疼,他想伸手去摸。朦胧之中,他感觉到右脸又被重重的打了一下,凡卡再次尖叫起来。“混蛋,谁允许你睡在这里的?”一个恐怖的声音传入了凡卡的耳朵,他以为这是一只野兽的吼声,但他想错了,站在他面前的正是拿着皮鞭的老板和老板娘。

凡卡立刻揉揉眼睛,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老板再次破口骂道:“混蛋东西,快滚出去,到你该去的地方去!”说罢,老板将凡卡拖出去,扔到街上;凡卡本以为老板会把他仅有的几件衣裳和一只破着洞的袜子归还给他——那是他唯一可以保暖的东西。但是老板不但不给,反而让店里的伙计把狼狗放出来,追咬凡卡,直到凡卡被追出几公里远,那两条狼狗才悻悻的吼了几声,转身离去。

凡卡这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给爷爷写完信之后太困,竟然忘了睡在自己的“床”——过道,而睡在老板的写字桌上了——老板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坐在他那里,更别提睡觉这种罪孽了。

凡卡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他没有鞋,因为老板并没有给他鞋穿。他的脸已经冻得通红,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他冻得瑟瑟发抖。他尽可能的把身子缩得紧点,依偎的地方多一点。

凡卡这下彻底的绝望了。因为他在老板家,虽然过着生不如的日子,但是起码还有饭吃,起码还有衣服穿,有火炉可以取暖;如果爷爷愿意来接他,也可以来店里找他……现在可好了,他被赶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爷爷无论如何也不会找见他的,更不会接他回去;况且,他自己都不一定能撑到爷爷来接他的那一天,想回去真是痴心妄想。

这时,雪下得更大了。九岁的伊凡·茹科夫闭上了眼睛,人们不知道他是冻了,还是睡着了……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三】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四】

人的思想似乎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犹记得还是高中时看到过文章,时隔两年再看,同样的为那生命的奇迹而感动,同样为与磨练的发生做好心理准备,但总觉得心中有什么在孜然生起。同样积极的思想还是有了变化,是更成熟了,更稳重了!

生活不可能是永远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总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磨难与挫折。就好比文章中的那对父子,父亲是消极的,在人生的磨难面前他屈服了,软弱了。可以说他失去了直面人生的勇气与对生活的信念,多么可悲,多么无奈。在磨难面前我们也许会失去很多东西,但最重要打的是希望不能丢失。就像潘多拉的盒子,当灾难、疾病、痛苦等一切具有毁灭性的灾难飞出袭击人类的时候,希望还在,在潘多拉最后一层还保留着希望。所以不管灾难多么恐怖,人类因为拥有希望,就有战胜灾难的勇气。

而现在的我们呢?太脆弱。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稍微有些不如意,我们会自怨自艾。从小被保护得很好的我们似乎忘记了跌倒了还要怎么爬起来,所以才会有韩国自率世界第一,富士康一跳又一跳,亿万富翁这个开煤自,那个跳楼自的……

冰心老人曾说:生命是一条小溪,它从清亮无暇的源头涌出,曲折迂回,磕磕绊绊。不管面临怎样的生活,生活你本身是不会伤害我们的,伤害我们的是我们的态度。生活就是一座又一座的高山,磨难只是在半山腰阻隔我们前进的道路,可是又有什么呢?翻过去不就好了吗?当我们站在山顶俯瞰大地,俯瞰我们曾经走过的路,又是多么愉悦的一件事啊!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五】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六】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七年级英语作文十篇短【七】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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