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介绍我最喜欢的衣服的英语作文)

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介绍我最喜欢的衣服的英语作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3-12-02 23:02:27
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介绍我最喜欢的衣服的英语作文)

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一】

忽然之间,森林王国就热闹起来。有美丽多姿的孔雀在开屏;有神奇、可爱的小狗在荡秋千;有肥肥胖胖的大象在吹喇叭;有胖胖的海豹用它的鼻子在水里转球呢;有踩到球上面木板玩跷跷板的就是憨厚可爱的小熊了;还有就是用三个桃子作道具,把桃子一个个往上抛,又用手迅速接住的表演,它就是又聪明又机灵的小猴了。

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猴的.表演,你看它,身子小小的,三个桃子在它的手上却象变魔术似的,上窜下跳,变幻莫测,左一个,右一个,中间还有一个,抛上去一个,另一个就落了下来,把落下来的再抛上去,旁边的另一个又掉下来,再抛上去……随着桃子的上抛下落,人的心也跟着一起起起落落,紧张不已,同时也让你觉得应接不暇,看得你眼花缭乱。不经意中,我向小猴竖起了大拇指,感叹它的表演带给我们的精彩,我真想对小猴说:“小猴,你太了不起了,你的表演我喜欢!”

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二】

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三】

两个来自不同城市的人,两个曾经素不相识的人,突然有一天在一起相遇了,他们从相遇,相识,相知,再到最终的确定关系,也许需要很久,也许只需要要彼此的第一次回眸,就已经认准了对方,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有人说需要很久,也有人说只需要仅此的一秒钟,我们就爱上了对方,不管对方是好是坏,就像歌词所唱的那样:我却为何偏偏喜欢你。

没有百分百完美的爱情,也没有百分百完美的人,在刚爱的时候总是新鲜的,可是时间就久了就会变得不再新鲜,就会变得不再美好,最终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一个道理:爱 既然可以做了,那么谁去爱呢,我们很难保证自己爱情的质量,不是不够爱对方,而是当一切回归于平常的时候,那才是我们所需要面对的生活,你不可能每天都能收到他送给你的玫瑰花,你也不可能每天都能听到他跟你说:我爱你,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拥有:浪漫、幽默、孤独、迷茫、自信、不自信、惆怅、好脾气、坏脾气等等的一些体现出来或者还没有体现出来的问题,很多人可能都会有过这样的想法:谁在身边的这个男女真的是自己所爱的嘛,我想答案连你们自己也无法回答!

怎样的爱情才算是美好呢,我想很多情侣都会有这样的困扰,总觉得自己的老公或者男朋友不够优秀,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很羡慕那些过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不管他们是否幸福,是否相爱,既然风风雨雨走过了几十年那一定是完美的爱情,尤其是到了 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还能够牵着对方的手 轻声的跟对方说一声 :我爱你,这辈子有你足矣,也只有到了那一刻我们才会明白什么叫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八个字的含义,现在的你能够理解吗!

恋爱的周期到底应该要多久才适合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我想这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一年、两年、十年、甚至更久都会有,就是谈了很久的恋爱结了婚的也有离婚的,闪婚的也有白头偕老的,只不过现在的闪婚能够白头偕老 还有待你们的验证,我只想跟大家分享的只有一个,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不要过早的`结婚、也不要过迟的结婚,爱情是这个事情上最难以捉摸的事情,没有人与遇见 海枯石烂 矢志不渝 爱情,尽管能够做到 偏偏喜欢你!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恋爱恋爱,不爱怎么恋呢,不要去羡慕对方的爱情,不要去怀念过去的爱情,更不要去想念还未 到来的爱情,你只属于当下,如果没有遇到属于你的,那么她一定是在来的路上,上天既然创造了那个独一无二的你,就一定不会让你孤独的离去,爱的刚刚好,才是最好的爱情,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我汪国真那首著名的热爱生命:

我们这里最后来一起欣赏一下这首非常经典的:尤其是表达爱情的那句: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偏偏喜欢你:爱是为了做,还是为了爱呢!

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四】

我们先来说说游戏规则吧!游戏规则是:一男一女上台,用一只手把衣服脱下来,再把拉链顶上去。(注意只能用一手,不能用另一只手来帮助,不然算犯规。)

第一组上台的.是王鑫和温瑾馨,他们俩穿上衣服后飞快地拉下拉链,就马上下来了。王鑫用一只手来拉拉链,没有拉上来,温瑾馨再用力拉,拉上了拉链。可抖了一抖,拉链又掉下来,连续几次都失败了。这一次,她轻轻一拉就拉上了,王鑫气得暴跳如雷。

第二组上去的是林星宇和颜博恒。颜博恒也飞快地脱下了衣服,用一只手拉拉链,因为拉链滑,所以他赢了。而林星的手被拉链紧紧地按住,所以他就失败了。

第三组是连辰大战缪铭轩。这也是最后一轮了。连辰用力拉下拉链,缪明轩一样,连辰再用力甩袖子,甩了半天,才把袖子甩了下去,然后他用手拉了一下拉链,再跳了起来,才把衣服脱下去。缪明轩已经和他做到了最难的部分——上拉链。他们第一次拉就抖掉了,第二次,上了一点,又掉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直到第十次缪明轩才成功。

温瑾馨用了5分钟30秒,颜博恒用了3分钟40秒就完成,缪明轩用2分钟11秒。最后缪明轩得了第一名,颜博恒得了第二名,温瑾馨第三名。

今天通过玩这个游戏,我才知道了残疾人的生活原来是这么的不容易,因此我们要关爱残疾人,呵护残疾人!

写你喜欢的穿衣风格的英语作文【五】

认识你,是在一年前。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认识我。那时候,我们不曾说话。那时候,我们彼此不了解。可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命运在跟我开玩笑,只是那一眼,却让我喜欢上你。

那一天,我从学校的楼梯走过,你穿着T恤牛仔裤布鞋从下往上看了我一眼。四眼相撞。顿时,我觉得心跳漏了一拍,呼吸变得有点急促,脸蛋也开始热乎乎的。我别过头,告诉自己不可以,可是感觉却在心里悄悄萌发。从那一天以后我每次见到你都会心跳加速。也许,命运真的在跟我开玩笑。

后来,我们在网上认识了。很聊得来,也很有话题。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喜欢上你了。可是我不敢确定,也不想确定,我怕我真的喜欢你喜欢到无法自拔。没几天后,她们都说我肯定喜欢上你了。我也开始慢慢相信。然后我向你表白,可是很明显的你不喜欢我。

你接受了我,可是你是因为不想伤害我才接受我的。那天晚上我哭了,不知所措地哭了。我们在一起没多久你就说分手了,你说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又哭了,可是还是答应你。从那以后我整天缠着你,你也没说什么讨厌我之类的话。我一直很自作多情地认为你心里对我是有感觉的。可是我发现每次你都躲着我。我开始发现我错了,原来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就算一点点感觉都没有。

我开始变得堕落,哭泣,喝酒,自残,每一次都是为了你。眼泪不知流过多少,每次喝酒都喝得烂醉,然后开始发神经,就连手臂上三十几道伤疤也是我为了你故意自残的。她们都说我傻,劝我放下你,我说如果说放下就能放下那我早就放下了。

再后来,你接受了她,喜欢你的她。而她却是我的'姐妹。我很失望,也很难过。看着你们幸福我开始逃避,我不想面对你,更不想面对她。她却总是以一种胜利者的高姿态来对待我。我一次又一次地哭泣,她们都说你不值得我这样,她们都说我傻。

那一天,你生日。她在学校里当着一大群人的面跟你说生日快乐。

可是我什么都不能做,我躲在学校的角落里一个人哭,她们又劝我放下。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哭,哭到上课。那天晚上,我们去你家帮你庆祝生日,她坐在你旁边。不,应该说是你坐在她旁边。我喝了很多酒,不过没醉。唱生日歌的时候她起头,然后我们鼓掌。我在一旁使劲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他们在一旁起哄叫她亲你,我听了眼泪马上就掉下来了,我慌忙擦掉,幸好你们都没有看到。我突然觉得我很傻。那天晚上回去后我很累所以很早就睡着了。和你发信息没回。第二天跟你说对不起我昨天晚上睡着了,你说没关系,然后我们就这样也没再说话。

我喜欢你喜欢了比四个月还长的时间,有专家说一个人如果喜欢另一个人四个月那就是爱上Ta了。我喜欢你比四个月还长,最后还是等不到你。我开始觉得不值得,我开始学着慢慢放下。我学着不缠着你,学会了一个人在夜里舔伤口。后来,慢慢忘记了喜欢你的那种感觉。

现在,我想说对不起。对不起,总是缠着你。对不起,给你增添很多麻烦。对不起,喜欢你让你丢脸了。对不起,打扰你了。

对不起,曾经喜欢的那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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