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英语高考作文优美句子摘抄)

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英语高考作文优美句子摘抄)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3-11-17 01:58:49
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英语高考作文优美句子摘抄)

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一】

“那是一钩弯月,挑着家的梦幻;一头是爷奶的渴望,一头是儿女的摇篮。夏挡酷暑不觉累,冬挑三九不说寒!忙在一双手,情在一副肩,父亲的扁担的岁月锁不住尘封的记忆,父亲的扁担早已落满尘埃。那是父亲的扁担,自打我记事以来,那根扁担一直挑在了父亲的肩上,还蹭着光,摸上去光溜溜的。现如今,这根扁担的大体已经有了明显的磨损,两头无奈地向下沉,形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度,父亲再担着,恰似一钩弯月别在了父亲的肩上,滑稽又心酸。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对我说过:“孩子啊,你就是这根扁担养活的啊,等你大了啊,可千万别忘了这老扁担啊!”当时年幼,不懂此中含义,对此则无动于衷,也只当做母亲对我开的玩笑吧。后来才知道事情的大概:母亲生我那会儿,家里穷,她的身体,营养跟不上,所以奶水就少,为此,父亲不得不去砖窑厂挑砖攒钱给我买奶粉。

据母亲回忆说,那时,在砖窑厂里挑一担砖是两分钱,一担大概百把来斤重,父亲正当是身强力壮之时,又急于给家中哭哭啼啼的我买奶粉,于是,头一天,父亲就挑了三十多担。母亲说,那晚她抱着我坐在门前,等着晚归的父亲。岂料,父亲一进门,二话没说,便趴在了床上,嘴里有气无力地哼哼着。母亲把我放下,帮父亲脱了上衣,惊诧之余看着父亲的汗衫之下露出一对红红的臂膀,我想,那时候母亲的眼里必定噙满了泪水吧!而后,母亲用热水帮父亲敷着,父亲疼得直咬牙,双腿一个劲地往外蹬。只要毛巾轻轻一碰父亲的肩膀,那块儿的皮就破了,涌出深红的脓水,母亲形容说,就像红烛的烛油,也不知是否是,竟染红了整条毛巾。

从此,父亲日日都得带着那根扁担,去砖窑厂挑砖,每每夜间回来也总是这幅情景。再后来,我稍稍长大,父亲和他的那根扁担终于可以在家里歇上一段时间了。直到我上小学,父亲的扁担再一次随父亲“出征”了,父亲和它成了我的专属“交通工具”。那时,看看四周,别人家的'孩子被父母抱着、背着,我却被父亲的扁担挑着,有着说不出的兴奋。每当看见别的孩子羡慕的望着我和父亲,我总是高傲地抬起头回敬一个蔑视的眼神,心里的小九九甭提有多爽。父亲挑着我,不说话,却一路走一路笑,当时年少不解。

后来的一次机会,我专门问了父亲,父亲也就回答了:“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你当了父亲了,抱着你自己的孩子了,你就会到我挑着你的时候的感觉。”对于当时年龄的我来说,父亲的话似乎更为深奥,况且离我当父亲的日子还有很长一段路,所以父亲的话根本没放在心上,而父亲依旧挑着我上学。现如今的父亲,再也没有力气能挑得动我了,父亲老了,那根扁担也老了,我看着老父亲和他的老扁担,忽然耳畔又响起了那首歌,“那是一钩弯月,挑着家的梦幻;一头是爷奶的渴望,一头是儿女的摇篮。夏挡酷暑不觉累,冬挑三九不说寒!忙在一双手,情在一副肩,父亲的扁担哟……”

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二】

一般说来,有雾的清晨是很难见到日出的。然而,我地却有幸看到“雾中日出”这一奇观。

那日,天色迷迷朦朦。雾中的天空可真是狭窄啊,仿佛只能容下我一个人似的。放眼望去,雾气轻悠悠的,就像一席席轻纱萦绕在河桥、楼屋、草木之间。我踱步桥头,犹如凌波仙子漫游在天堂。想不到家乡的晨曦竟会如此美丽:远近的秋虫正在“唧唧”叫着;清淡的花香随着湿润和水气沁人心脾……忽然,正东方,那白雾又披上一层金纱,金灿灿,白花花的。视线所及,黄白相杂,又别有一番情趣。

这时,雾气动起来,好像是“白姑仙女”要收回那美丽的纱衣。当“薄纱”一缕缕地渐渐消散之际,整个大地也在一分分地显露出来。

太阳在慢慢地升起来。瞧,红彤彤,亮闪闪的,它仿佛是一只打足气的大红球,鼓着圆圆的红脸,一耸一耸地向上爬着,看上去好像很努力的样子。我目不转睛地等待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呵!好样的,跳出来啦!冲出地平线的太阳,终于把家乡大地用极尽的美装点!这时,河边的芦苇,摇头晃脑,旭日的光芒在亲吻着它;野花叶上的颗颗水珠,闪烁着五彩异色,悄悄地滚落下来,发出轻轻的“嘀嘀”声,似乎在向太阳问好;成片的农家新楼,路边的纤细小草,上班去的自行车流,下田去的扛锄农人,都牵扯着丝丝缕缕地残雾,迎着晨光,吐露着各自的依依情思……

此刻,我想欢呼呐喊,但一时不知该喊些什么。我凝望着太阳,油然感觉到:晨雾后的我又长大,家乡的一切都在成长,我的祖国正在蒸蒸日上。

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三】

走在大通的老街上,我有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这是一个同我家乡一样的有着悠久历史的老街,它的石板路和我家乡小镇的青石板不一样,是麻石铺就的,褐色的麻石如同一块块写就这个老镇的历史记录。那些有了许多年头的老屋似乎再也承受不住历史的重任,有的已经坍塌,有的也行将坍塌,但是给人的感觉并没有多少凄凉,反而让人对它们产生了一份敬重。

其实,于大通我仅是一个路客,就像它当年繁华时经过这里无数过客中的一位。我是带着一份好奇和尊敬来的———在黄复彩先生的文字里,我许多次触摸过这个名字。黄复彩先生是我省著名作家,也是我敬重的老师。大通是黄复彩先生的故乡,先生对它有着一往情深的爱恋。那些故人、那些乡俗、那些老街的景物、那些残留下来的印记、那些已经逝去了的故事和岁月等等,都在先生的文字里寻找得到。我循着先生的文字,在这个初夏的清晨,慢慢悠悠地在这条老街上寻找,在这个陌生的街道,我不用担心有人搅乱我的思绪和行程。下街头的理发店据说已有60多年的历史,面貌和格局以及里面的陈设一看便知有了许多的年头,七岁时从对江的和悦洲刚搬来此落户的黄复彩第一次在这里理发,当年给他理发的老人依然健在已经80多岁了,且还在从事这行手艺。理发店的门敞开着,一位50多岁的健壮男人肩上搭着一条毛巾立在门口冲着我微笑。我伸出大拇指做了个夸赞的动作,他会意地点头。

街道很洁净,来往的人都有着小镇人特有的悠闲,这种悠闲我是打小就熟悉的,门前的妇女在摘着毛豆或细心地剖鱼,这是一个江边小镇,听说鱼和虾米挺鲜美,来此的人都想尝一尝这里的鱼虾,难怪当年的洪云龙饭庄开得红火热烈。

而洪云龙饭庄后来便成了黄复彩先生和几户邻里的家了,它坐落在上街头,如今那个饭庄的老屋也已经被新建的楼房取代了,找不到一点当年热闹红火的影子。在它的对面有几位老人闲坐在门前,听说了我的来意后,一位姓曹的老人指着新楼房告诉我:“早换了人家了,不过,黄复彩常回来看老街,前年还带着他92岁的老母亲回来过一次呢,人走得再远,也离不开自己的根哪。”我想,那一次的返乡无论是先生还是他的高龄母亲一定都很感慨也很快慰吧。

我很想寻找到当年的茶馆,要上一碟茶干和两根炸得焦黄爽脆的老油条,再就着一壶老茶慢慢地品一品老街的滋味。然后,再买一包清字巷夏奶奶家的“洋糖发糕”带回去,倘若时间许可,我跳上“小划子”到对江的和悦洲去看一看,那里有一条“二道街”也挺热闹,在街道上还可以听到弹棉花的声音,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听到那节奏明快,韵味十足且蕴含着浓浓暖意的声音了。

面对着缓缓涌动的江水,我想象着当年的那个文学青年坐在江堤上起伏的心情,在他的眼睛里,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是美丽的景致,正是这些景致滋养着他的文学心田,让他产生着莫名冲动,于是,他背负着对家乡的厚爱走出了这方故土,到更广阔的天地去寻找他的思考和关切。当他收获满满功成名就,在掌声和敬重的眼光中重新走回这条老街时,尽管当年的老街已经物是人非繁华早已不再,但是,他心底的老街依然没有改变:老天主堂的钟亭依然屹立着,屋后的池塘还能寻到他和小伙伴们扳虾的身影,火钟敲打的声音仍然在梦里让他惊悸,拥挤的老屋弥漫着的煤烟还是那么温馨并浸淫到每一个毛孔里,父亲开心又不无讥讽的“洪云龙饭庄又开业了”的吆喝声犹在耳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在心里,每个人的故乡都是最美的景。我知道我现在行走在不属于我的故乡,我的感觉仅是对一名挚爱故乡老人文字的延伸解读,我无法真正走入他对大通的那份深厚情怀,但是,当我踏入我的故乡小镇的时候,我的情感肯定同先生的一样。 

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四】

“浩鑫,快给我盛一碗饭!我都快饿了。”晚上,爸爸干完活一回来回到家就对我嚷了起来。“好哩!”:我高声地答应着。

我立刻走到厨房,拿起一只大碗,打开电饭煲盛了满满一碗饭。然后。我端着饭碗一溜灰似的跑到爸爸的身前,双手端起送到爸爸的面前,说:“爸,给你!”爸爸接过饭碗愉快地说:“?,我的儿子真是好,盛饭的动作怎么这么快?盛了这么多饭,可真孝顺,知道爸爸吃的下饭!”我听后,有点高兴又有点不好意思,说:“爸,你慢慢再夸奖我吧,我还没把筷子拿来给你呢。我马上给你拿来。”我立刻转身去厨房拿来一双筷子递给爸爸。爸爸接过筷子,立刻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似的吃起来。此时,我的心中更是甜滋滋的。

生活中,件件事情都体现出一个人素质、品德思想。对待朋友,需要真心;对待父母,需要孝心;对待工作,需要上进心……

我爱我的家,我全心全意投入我的家。爸妈生我育我,难道我就用顽皮来对待他们吗?不,绝对不可以。我要孝顺他们,报答他们,保护他们。

父母的爱,多少人用深情的笔墨描写过它,可我觉得,父母深情的爱,是任何文字都无法表述的。就如静水流深般的。水,生命源泉的水,静静地,不喧嚣不沸腾,但却流得那么深那么远,使你的身心全都浸没在这浩渺的水中,自然舒适而不易察觉。多少人,痛恨自己未能在父母健在的时候给他们更多一些的关爱。所谓“子欲孝而亲不在”,那么,不要给自己这个后悔的机会,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多给我们的父母亲一点关怀吧。其实,他们需要的真的真的很少,就如一次盛饭,都足以满足他们,行动吧!

英语作文优美长句高三【五】

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见识,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不穿越,便可博古通今;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久而为之,便会温文尔雅;读书可以抵挡污秽,净化心灵。

打我四岁那年起,就嚷嚷着和爷爷学汉字、读书。“1、2、3……”我响亮而又大声清楚地读出每个数字。爷爷笑呵呵地说:“嗯——可以!”我刚开始接触的第一本书——《图画文字册》。

那时我对任何一切事物感到新鲜与好奇。《图画文字册》就像我最亲密的朋友相伴与我左右,令我知道“世间万物无奇不有”。

随着年龄增长,我就像匹饿狼对读书越来越苛刻。爸爸每次外出都要带一两本课外读物回来给我。每一次我都要把它看个精光。我认为这便叫“崇尚文明充实精神生活升华公德熏陶思想感情”十岁那年,爸爸居然带了两本足有5厘米厚的《小学生百科全书》和《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回来给我,把我吓得够呛。不敢去翻动那两本书。这一回爸爸又给我带回一本3厘米厚的书,但这一回我不是退而三舍,而是笑盈盈的一蹦三尺高从爸爸手里夺过那本书。嘻嘻,知道为什么我这样满心欢喜吗?看看书名就知道喽!——《青少年不可不读哲理故事全集》

啊哈!这是我一看第一眼就喜欢的书籍,让我来将它变成我的好朋友吧!从那以后我整日整夜的捧着这本书读、看,简直就是爱不释手。有几次,因为看书着迷,爸妈叫我,我都不知道。更搞笑的是弟弟方便完后,偶然发现没厕纸,让我拿给他,我却纹丝不动,舒舒服服地正享受着书籍带给我梦寐以求的快乐与喜悦呢!不论弟弟怎样叫喊,我都听不到,结果害弟弟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我才把厕纸送到他手中。还和他道歉:“对不起啦!老弟,姐下回请你吃棒棒糖!”

我还深深记得这本书当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泪流满面,那就是《臧羚羊跪拜》。

猎人早上起来,发现帐篷外有一只肥羊在吃草,刚开始以为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但是揉一揉眼,定眼一看,真是一只肥羊正在自己眼前吃草。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猎人立马返回帐篷拿枪。那只羊看到猎人拿枪对准自己,并没有仓皇逃窜,而是面向猎人,冲着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卟嗵一声跪了下来,与此同时两行长泪从它眼里流了出来,而且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猎人是个猎手,不被藏羚羊打动是情理之中的事。他双眼一闭,扳机在手指下一动,枪声响起,那只藏羚羊便栽倒在地。它倒地后仍是跪卧的姿势,眼里的两行泪迹也清晰地留着。到最后,故事结尾说明藏羚羊下跪于猎人,完全是为了肚里的孩子。

书中优美的词句,生动的描绘出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准确的表现作品的思想与风格,将深刻的道理蕴含于简洁的文字中,带给我们以智慧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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