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一个习惯改变我的生活的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一个习惯改变我的生活的英语作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4-07-11 03:11:04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一个习惯改变我的生活的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一】

我在不经意间看到《我的一生》这本书,一下子就了吸引住了,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些季羡林的成长经历。说起写作,我小时候最怕写作文了,也最怕上作文课。恐怕有人会说我是故弄玄虚吧?其实我小时候真的害怕作文,记得读六年级时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我情愿背诵许许多多的范文好在考试时誊抄,也不愿自己动脑子写。那时想来,写作一定是那些有着传奇经历的大师才行的?

没有看季老的书之前,我只知道他是大师,一定有着传奇的经历,或者是打小就天赋惊人,总之他一定得有大师的不平凡才行。可是在读过《我的一生》之后,我才知道季老他:幼无大志。一下课,就跑到学校后湖畔去钓鱼、钓蛤蟆。不知用供为何物。

就是这样句话,一下子就打破了季老在我心里超乎常人的`形象,原来大师也和我们一样,有天真和朦胧的成长经历。我想,这就是我读这本《我的一生》最大的收获吧!是它增加了我写作的勇气。

但是真情,一直是我文章里欠缺的东西。

正式这种最核心的欠缺,使得每每我提笔想写点东西时,总会在最初激情过后的尽头停笔,仔细一看,总是在模仿名家的风格,最终写的既缺少了别人文章里的精髓,又丢失了自己的特色,成了四不像。高中的语文老师替我指出了这一致命伤,而我却总是用《散文》里宓月的那句“写作都是从模仿开始的”回击老师,不得不说那时的我是年轻气盛,不接受意见啊。

自从我读了季羡林的书《我的一生》,书中谈到有关写作的东西让我收获很多,灵感说不上的,只是一种欲吐为快的感觉。至此,我才算真正开始喜欢写作了,也才真正练习着在文章里融入自己的感情。这可能是季老书中的一句话引起的共鸣吧:“我写东西有一条金科玉律,几是没有真正使我感动的事物,我绝不下笔去写。”

一路走来,我随着时间不知不觉的成长,经历了许多,明白了更多,总觉得人生不该就这么匆匆走过,我们要在自己的路印上脚印。写作,不光是为了在回首时有个见证,更多的是让心有个寄托。

读过了季老的书,竟没有找到任何所谓高深莫测的写作玄机,也没有任何刻意于宏伟的构造或摆出的巨擎气势,有的只是质朴无华的语言,犹如季老在耳边向你说话,悄悄的袒露他自己的心灵。我想,季老文章的魅力正是来自这种精神的独白和灵魂的裸露。

于是,我明白了自己在写文章时所欠缺的东西。季老说“感情必须充沛真挚”。正是因为季老在文章创作中注入了真情实感,才会让人在读到季老的文章时不光让人感受到文字的魅力,更多的是体验到季老他作为一位学者对内心深处真正感动的触碰和袒露,让读者也在阅读中不知不觉感染上他所特有的“季氏”真情,同时会认为世上一切故弄玄虚和矫揉造作的都是多余。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二】

一匹马身上有一只马蝇,它就会精神抖擞,不懒惰。直面晋升竞争,它将激发你的潜力。一个卓越的'对手远比一个平庸的朋友对你的帮助要大。

书中的每个心理学法则都给予我们完善改变自己心智模式的启迪,同时也告诫我们每天需要精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所以不单单是读一遍知道,更多的是运用到工作生活中,完善自我,让未来的你喜欢现在的自己!

生命的意义在于感受,在于过程,在于体验。在于追求这个意义本身的过程

本书围绕社交、职场、爱情和成功四个方面展开,将前人总结的心理学法则用现在的事例加以印证,变抽象为直观,易于理解把握,读完并不一定能改变谁一生,但确实还是总结很到位,也颇为实用,甚至能正面影响我们的心态,为走好将来的路加入不少能量。

愿每一个有阳光的日子都不曾被辜负,愿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都有精彩的落幕。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三】

俗语有云:“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泰山不拒细壤,方能成其高”,说的是小细节的巨大力量,正如咱们熟知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蝴蝶效应"一样,日常中一些小的不在意的失误,有时却是大系统失败的罪魁祸首。所以在工作中要注重对细节的关注,防患未然以免酿成大的损失。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四】

成功路上充满了苦难,克服了这些苦难才能够锻炼自我,才能够让自己变得强大,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熬过了苦难,终会化茧成蝶。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五】

不要以你现在的能力,束缚对未来的想象。每天进步一点,哪怕只一厘米。人生的高度有多长,没有人给出固定的标杆。成功的宽度有多宽,同样也没有人测量过。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六】

大抵与费斯汀格法则相同:生活中的10%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而另外的90%则是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如何反应所决定。

英语作文书改变我的一生【七】

大家好,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玉树临风的蚕宝宝。

开始,我是小小的,黑黑的,像芝麻一样的卵,别人都叫这蚕卵。

春天到了,春暖花开,我总是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终于有一天,我用足了力气,从我的家里往外爬,我终于爬了出来。刚出生长得跟蚂蚁一样,我的'身体还是黑黑的呢!瞧!我的脑袋大大的,身子小小的,而且我还长着毛呢!你可不要把我跟蚂蚁混起来呀!

忽然,我觉得我的肚子在咕咕叫,原来是我的肚子饿了。忽然,我发现了一片桑叶,我迫不及待地爬了过去,我咬了一口桑叶,呀!桑叶真是美味啊!我立刻开始狼吞虎咽,我狠狠地咬了桑叶一口。我用我的腹足紧紧地抓住了桑叶,我又把桑叶咬出了许多窟窿,我可是大胃王啊!我从早吃到晚,直到我觉得肚子饱了才住口。

过了几天,我觉得我吃得太多了,肚子饱都要爆炸了似得,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我身上少了一件东西,原来是我的外套都撑破了,我不敢吃桑叶,也不敢动,我抬起头,一动也不动,像一座雕像。忽然,我的黑色外套,从我的身上滑了下去,我回头一看,原来我的黑外套换成了白外套,换了一个模样的我又闪亮登场了!我像是从黑马王子,变成了一个白马王子了。

现在的我变得又胖又大了,我觉得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应该开始减肥了,于是,我们开始了一次减肥挑战赛。同伴们,有的练瑜伽,有的赛跑,还有的扭动身子前进。就在我们玩得开心的时候,我的肚子疼了起来,肚子很涨,芝麻大的“粪便”从我体内排了出去。

过了几天,我的皮肤变得黄,变得透明了,我的皮肤紧缩,我不吃桑叶,我昂起头,吐了一根丝,紧接我又吐了很多根,小主人见我这副模样,他赶紧把我放到一个秘密基地——一个箱子里,我又吐了很多根丝,我把丝绕在自己身上,我又开始了沉睡。

不知过了多少天,我醒来了,我回头一看,呀!我长出了一对翅膀,原来我会飞了,我变成了飞蛾了!

我对人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他们叫我“天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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