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我的学校和5年前不一样的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我的学校和5年前不一样的英语作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4-05-14 15:20:13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我的学校和5年前不一样的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一】

很难相信,一个在股票交易所有着稳定工作的中年男人,会放弃职位拾起画笔,只为追寻心中的艺术梦想;很难理解,在与妻子同床共枕17年之后,他会抛弃妻子和两个孩子,远赴他乡过着苦行僧式的自我放逐生活,只为了追求所谓内心的宁静;很难接受,他在颠沛流离、衣食无着之际,却与热心资助他的朋友之妻暗通款曲,活脱脱一个“农夫与蛇”故事的现代翻版……

这个离经叛道故事中男主人公的原型,就是法国19世纪与塞尚、梵高齐名的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而有能力让这个有着狗剧情的故事成为传世名著的,就是英国现实主义作家毛姆。

当然,《月亮与六便士》绝不是蹩脚的三流小说,靠着离奇的情节和感官刺激来吸引读者。作者毛姆只是用精准的描写,将复杂的人性解剖给你看,哪怕你不喜欢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但你无法否认毛姆的刻画精准,语言犀利,表述传神。在合卷之后,有一个问题值得每一名读者思考:有没有一种东西,值得让你放弃拥有的一切去苦苦追寻,哪怕从此一文不名、衣衫褴褛、身患绝症也无所谓?这,大概就是“月亮”与“六便士”所要表达的幽深哲学内核。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二】

这本书我看的是李继宏译本,没有读过书店常见的傅惟慈译本,所以无从比较两个译本哪个好。单说李继宏译本,一大亮点是有很详细的导读,看过之后对时代背景、书中的隐喻等会有更深的理解,所以就算你读的是傅惟慈译本,也很建议来读读李继宏的导读。

整本书读来很顺畅,没有出现读傅惟慈译本的网友所说的生涩难懂的地方,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也丧失了一些语言的劲道,例如我很喜欢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在这个译本中被翻译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我不知道如何来写。是因为它不好吗?

不、不!是因为内心太震撼。心痛、同情、恐惧等太多洪水猛兽般的感情。然而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生命从来不纷乱,只有画画,不停地画画,简单得不可理喻,最后“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这本书以高更为原型,讲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如何抛弃妻子、孩子和事业,先是到巴黎,接着到塔希提穷困潦倒独自画画了一生的故事。很多人说月亮是梦想,六便士是现实,斯特里克兰在做一个选择题。

我觉得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做选择时会有的犹豫,当我们还在想着明天吃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抛弃一切到了巴黎住在一个三流旅馆里开始画画了。我想他应该是在挣扎吧,挣扎着抛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能借助我们的身体感受到的所有事物,直抵混沌中生命的本源、人性中原始的本能。

有网友说看完这本书很歇斯底里,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打心底里害怕,想尖叫着哭一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兰德的诗写到“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在这本书里,斯特里克兰是举着生命之火去寻找洪荒世界万物初现的美,最后他找到了,不过他将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三】

我接触这本书是因为“喜乐湾读书会”某一期的主题定的是这本书。我为了参加这次活动特意买了一本,并在活动开始前读完了它。也有人觉得羡慕他能够真正的放弃世俗的一切,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梦想,并且实现了梦想。我比较认同的是《有书快看》给的标题。其实无论怎么选择都是错的。

我也曾经因为枯燥的996生活而懊恼,总是想要抛弃一切找个乡间小镇隐居起来,每天种种花草看看闲书,自给自足,过着诗一般的生活。尤其是看到网络上一些类似《小森林》的生活方式的视屏,简直快要钻进手机里的庭院。但事实上当我真的放弃现有的一切,去过李子柒那样的生活,我并不能过的像她那么好,也不见得比现在我的状态好。至少我没有克兰德那么坚定和洒脱的放弃绘画之外的一切东西。很多朋友也是说等我老了我就如何,等我退休了如何。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挣扎到快要窒息的地步,因为人本能的反应就是烫手的杯子会丢掉。

田园生活不过是反射出一个安逸的,平静的生活,不需要面对尘世的叨扰,不需要借助拥挤的交通工具,不需要蜗居仅容得下一张床的小房间。然而真的是这样吗?那么为什么年轻人还是更愿意挤进不相信眼泪的北上广呢?

真正生活在农村就真的没有人打扰吗?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得必要舍。克兰德可以顶住一切舆论的压力,愿意放弃自己安逸的生活,高薪的工作,读书笔记.在舒适的大床房和破旧的简陋出租屋的比较中,他能够选择肉体上痛苦的同时心安理得继续追寻自己的梦想,并且毫不犹豫。当然这是他的选择,他给自己选择一条他自己觉得最舒适的路。

而我们既然现在的能力不足以能够让自己可以很好的在农村生活,就好好的过好现在的日子吧。但是如果真的觉得现在的生活快要让自己窒息了,换一种生活方式也无可厚非,不试试怎么知道明天更失望呢?哈哈哈,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放弃自己最煎熬的那部分,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勇敢的去追寻吧!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四】

01

他会因为自己对良知非常敏感而觉得无比自豪。然后当遇到不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张皇失措、哑口无言,因为身为社会成员,他清楚地意识到面对这种人他完全是无可奈何的。发现斯特里克兰确实不在意他的举动会因人唾骂之后,我只能惶恐地落荒而逃,好像我撞见的是不成人形的怪物。

作为社会成员,有些人会因为小事喋喋不休地争论,让旁观者们觉得他们的举动粗俗不堪,也为他们的无知和麻木深感悲哀。

还有一些人会因为座位、排队等诸多琐事,发生争执且不肯善罢甘休,招致同伴的鄙视与隔离。而这些不懂礼数、不是体面的人,总喜欢将小事闹大。

02

男人都是抛弃痴心女子的负心汉,但如果男人真的忘恩负义,更应该受到谴责的却是女人。这就像法国谚语说的,情感有着理性无法领会的理由。

在安德鲁太太看来,男人的忘恩负义,应当都是归咎于女人,因为女人对待男人时往往感情冲动、竭力讨好、刻意关切,并不理智。所以,她们总是被情感冲昏头脑,在男人面前唯唯诺诺,才导致了自己被男人抛弃。

然而,情感似乎并不能用理性来丈量,更无法理智清醒。之所以驾驭不了,更多的是爱得太深。所以,情感是不能用理性来评说、分析的`,情感之来源于自己的本心,一切唯心而已。

所以,当我曾经的老师,在留了多年的齐刘海被大家询问时,她说出的那句:我先生喜欢,真的让大家嗤之以鼻。面对自己并不喜爱的发型,也觉得它不匹配自己的年龄和性格,但依凭先生的喜好,她始终甘之如饴。这大概也是理性终究无法战胜内心情感的又一力证吧。

03

他们说他迷上了某个法国舞女,随着她去了巴黎。我搞不清这个故事是怎么传开的,但足够奇怪的是,它居然为斯特里克兰太太赢得了许多同情,也给她增添了不少名望。

似乎舆论自古以来就习惯同情弱者,倒向受害的一方。在所有捕风捉影般的擦测中,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离开妻儿的原因,然而故事似乎必须要为他捏造出一个出轨的女人,与此同时,被抛弃的糟糠之妻和儿女,自然成为大众不可忽视并万分同情的弱势群体。

恻隐之心一旦启动,人们在疯狂抨击负心汉的同时,会更竭尽全力地向弱者施以援手。这背后的原因,或同情、或怜悯、或因同病相怜等等,但无论是哪一种,好太太人设已设置成功,借由同情所获得的名利也同时并进,一切都在趋于理想的轨道,稳步推进。

04

人高尚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幸福偶尔会使人高尚,但至于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使人卑鄙和恶毒。

人在幸福之时,或许会更能滋养出高尚的品格,因为当人幸福时,首先感受到的是一种超越众生的优越感,这股优越感令当事人头脑发昏、飘飘欲仙地满足当下的物质或者精神生活,从而会对外界的其他人做出善举。由名门望族、富贵闲人们喜欢做慈善事业便可看出;当物质达到一定水平,自然可以实现道德上的高格调。

相反,人在痛苦之时,更多的似乎是满腹的牢和不满,祥林嫂式的喋喋不休和愤恨怨怼,自然容易活成一团坏情绪。随着负能量磁场的滋生,这股戾气愈发沉重,恶性循环,对周遭的一切都恶语评价,严重的甚至会形成对他人的道德绑架,受害者情节爆棚。自然只剩下卑劣和可恶的行径了。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五】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六】

一气呵成的看完,是因为无法忍受近期精神世界的贫瘠,可是我精神世界的丰盛又为何依赖于书籍的刺激?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给我的总体感觉相差无几,我个人目前对他也并说不上有多么的喜爱。他笔下显而易见的男女不等与物化女性是我最反感之处。但他的言语中透露的诚实幽默却会带来短暂快乐,以及他或说他笔下人物看待事物的超然会让我些许欣赏。

阅读的时候有些灵光一闪的想法又转瞬即逝,本来明明能够抓住却被错失的感觉。然而,我知道那感觉会再来的。

“月亮与六便士”究竟何意我不知,不过貌似提到了三次跟“我”有两便士关系啊,“如果你觉得一个人的观点和你两便士关系都没有,你怎么还会在乎一群人的看法呢?”,我也觉得我个人好像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了,而之前的我会说我不知这究竟好不好,但现在的我会毫不在意洒脱的说这样很好,我觉得很好。

所有觉得这样不好的,又和我有两便士关系啊。不来往就是了。不强求非要欣赏,如果欣赏是基于他人的欣赏而驱之而来的欣赏,那其实根本不懂得欣赏。

毛姆在书中说,作家要做的是发现,而非评判。我觉得这么做是睿智的,不光光是作家需要这样。

月亮总只有一个,美到泛滥也就不美了。想重复一下我最喜欢的那段话: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当艺术家把美提炼出来之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的。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你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

好像一部分人们觉得快乐就是终极的追求,而快乐也分很多种快乐,痛苦好像也并非就属于不快乐。

英语作文六年前和六年后的学校【七】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想读《月亮与六便士》起源于一位我喜爱的网络写手有这样一句话:遍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但愿你的生活中同时拥有月亮和六便士。大概六便士代表了金钱,而月亮则代表了某种圣洁的难以企及的事物吧。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如果金钱和圣洁同时得到,是再好不过的了,不过,是不是有些贪心?

然而,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全文,却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我的世界你不懂”的故事。

故事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富裕的证券经纪人,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几岁高龄,跑到法国去画画去了,贫穷、潦倒、疾病,也都没有动摇他画画的决心和热情。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同现实决不妥协的故事,听起来像是鸡汤一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种生命的召唤,按照作者的话说:他也由不得自己。

当然,这位梦想的召唤者,一生穷困潦倒,一幅画都没有卖不出去,他也一幅画不想卖,却又如所有的奇迹艺术家一样,在后名声大噪。听起来像是一个在现世社会得不到认同却在后能够终于获得荣誉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这个意思。对于画家自己,完全没有想得到现世社会的认可,而对于作者对画家的态度,始终游离在“这真是一个混蛋的人”和“这个人真是个天才的疯子”之间徘徊。说到底,还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这个画家是多么的混蛋吧。抛弃妻子,没有留下一毛钱给未成年的孩子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妻子,几乎是让他们自生自灭了,而他对自己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句:他们会想到办法的,而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内疚。在穷困潦倒几乎要病的时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画家因为欣赏他的画而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养病,对此他不仅不表示感激,还勾引了画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欲之后,又将画家的妻子抛弃,直至她为他自他都没有丁点儿的遗憾,只是一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事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流落到小岛上,同当地的土著女人结婚生子,当被问及可否与妻子有共同语言时,他说:她满足了我对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饭生孩子。这要是让女权主义者听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仅没有性,甚至压根没有人性。

然而,好像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绘画面前都被原谅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为了画画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贱的工作就为了挣的最低的生活费和画画需要的颜料和画布、忍受别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钱并压根没有打算还、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画画,一切都像着了魔一样。除了画画,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兴趣,甚至情欲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点儿的注意力。如果说画画真的是为了将心中的和才情表达出来,那好歹要把这些画出的成果展示给世人看才行。

然而在画家看来,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没有想到拿自己的画来换取财产,但是他却着实知道这些画是伟大的,带有一种绝对的在外人看起来却是可笑的自信的认为,这些画是伟大的。也不能说他完全不尽人情,他也会偶尔在别人帮助他的时候,随手扔一副画给他们,同时伴随一句:以后你会用得着的。这种在外人看来盲目无比甚至自大的行为,在日后被证明画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伟大的。如果这个自大的画家不是在后要求土著妻子将自己最伟大的壁画全部烧毁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混蛋无比而恃才傲物的人,这样我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才的人行为就是怪诞的,那样我真会好受的多。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军官。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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