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写自己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写自己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4-07-10 22:35:31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写自己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一】

“高效课堂伴我行,我的课堂我做主。”一阵响亮的口号从我们班传出,大家请注意,我们班的精彩展示即将闪亮登场。

这堂课,我们学的是诗圣杜甫的《春夜喜雨》。我们采用高效课堂的教学模式上课。在上一节课,老师让我们自学这首诗,并在小组内进行了展示,还分配了这节课在班里进行的展示任务。作为组长的 我开始立即思考怎样完成这个任务。不一会儿,我便胸有成竹。于是,我把组员们叫过来,给他们做了具体的安排。课下,组员们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万事俱备,就等着今天的展示。

上课一开始,各组的组员就纷纷上台板书,快速书写着自己组里要展示的主要内容,有写生字词的;有写含义深刻得句子的;有写文章中心思想的;有写……他们的板书都是那么美观大方。展示开始了 ,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各抒己见,发表着自己的观点,每个同学都积极参与,就连我们班平时上课爱发愣、爱做小动作的同学也都在专心致志地倾听。终于轮到我们小组展示了,我迅速喊出口号:“聚焦 !”全班同学声音响亮地齐声回答: “迅速!”我接着喊:“倾听!”全班同学齐答:“认真!”同学们响亮的应答给了我们极大地鼓励,我对组员们说:“前面的小组展示的都很精彩,我们有没有信 心超过他们?”“有!”组员们齐声回答。展示开始了,我不慌不忙地说:“我们组探究的问题是:文章的标题《春夜喜雨》中,为什么说‘喜雨’?” 我的问题刚一抛出,就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响应。 吕之璠行动最快:“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喜雨’中的‘喜’字说明这场雨下得很及时,作者心里很高兴。”他的话音未落,另一个同学马上接着说:“我还有补充……”。我们组展示完毕,教室 里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学习还在继续,大家情绪高昂,课堂活力四射,充满了快乐!

我的课堂我做主,我们在这样的课堂上收获的更多:我们表达,语言表达能力提高了;我们参与,组织能力提高了;我们合作,交际水平提高了……这样的课堂,我喜欢!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二】

初三的秋天,我们分了班。这是的我有着对以前生活的怀念,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对新老师无限的遐想。

初见语文老师有一种“你走错班了吧!”的感觉。试想,会有几个老师,还是教语文的老师第一次见学生时会是一身运动装的打扮。加上高高的个子就更是会让人误会,这是一位体育老师。

老师走上讲台,中气十足的喊了一声“上课!”我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糊里糊涂的随着大家一起站起来喊了句“老师好!”老师一边让我们坐下,一边拿出了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慢悠悠的带上。这 个时候我才惊觉到“这就是我们语文老师”。

他没有急于上课,而是进行了一次详细的自我介绍,不同于其他老师的匆忙,而是调侃、打趣了起来,并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下了他的大名。我一直坚信“字如其人”,老师潇洒俊秀并且流畅的字体中 ,也一定能体现他的性格,一种包容与大度。

接下来的讲课,也是极尽幽默,带着丝丝缕缕家乡味的普通话,更加让他显得亲民起来。

老师讲起古文来,更是如数家珍。他从历史入手,用诙谐易懂的语言讲解这属于作者的一生,讲述着作者所处年代的荒凉、黑暗和腐朽。而且诗人所做的诗词也是朗朗上口,我心中对这个新的语文老师 渐起了一阵钦佩。生动具体的话语是可以使人经久不忘的,我觉得最枯燥无味的古文也变成了声色俱有的小故事,让人难忘。

兵法有云“攻心为上”我想他已然成功了,让所有同学信服他,敬佩他。信服与他的才智,敬佩于他的博学。这是初三分班的第一节语文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不仅因为老师生动形象的讲解使无 趣的古文栩栩如生,使人经久难忘,也是让我学到了“不得以貌取人”的浅显道理。

是这节课是我对语文老师并不排斥,在心里还有些敬佩和欢喜,也是这节课是我和老师在日后建立的深厚的师生情谊。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三】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四】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五】

记得在三年级时,学期末了。那天体育课老师为了让我们在三年级留下特别的回忆,他竟然在最后一节体育课让我们玩相扑。听到这一个消息,我的内心雀跃不已,因为身躯庞大的我,从来没有机会在体育课出过风头。之前,论跳绳,我跳没两下就喘呼呼;论仰卧起坐,身体用力到快要爆炸了,还是起不来;论跑步,没有全班最后一名就不得了了。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趁这节课好好大展身手一番。

终于到了体育课,同学们全都迫不及待,跳上战斗舞台。磨牙的磨牙、搓掌的搓掌,大家看起来全都跃跃欲试的模样,但他们看到我身上的“肥肉”,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挑战,个个跪地求饶、甘拜下风。我真是太厉害了,还没开始比赛,就先吓坏他们一半的胆子,这时,有一个不知活的小子大喊一声:“我来跟你比!”我将头转过去一看,竟然是老师,不过,没关系,我对自己“心宽体庞”的身材有十足的信心,尽管放马过来吧!于是一场师徒对决的相扑大赛即将展开。

老师的身材虽然苗条,但动作非常灵活,我扑上去好几次,都抓不到人。他左闪右闪,不正面挑战,分明是想玩持久战,浪费我的体力,于是我为了赶紧结束这场比赛,就张开我的双手,瞪大我的眼睛、露出我的尖牙,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了过去。老师被我这个举动吓了一大跳,结果一不小心脚没踏稳,掉到场外,我也重心不稳,一起飞出去。两人摔得四脚朝天,而其它无情的同学们却在旁边哈哈大笑,不过,我居然赢了老师,真是太棒了!

现在想起这件事,嘴角还会不自觉的往上扬,心里总有种快乐的感觉。体育课老师遇到我,常会和我开玩笑说:“你该减肥了,否则以后真的要去当相扑选手喔!”三年级时的那节相扑课,真是我到现在最难忘的一堂课。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六】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佟吉喆。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高高的鼻梁,高大的身材,长的可漂亮了!

有一天,上美术课时,我忘记带画纸了,可是老师是检查上次的作业带来了没有,顺便看看带画纸了没有。正在我为难的时候,我的好朋友佟吉喆就急忙把画纸给了我,我赶紧说了声:“谢谢!”她帮助我躲过了老师的严厉批评。

我的好朋友佟吉喆既乐于助人,又刻苦学习。

有一次上课,我看见她那么认真的听课,下课时我有一个不明白的题不知怎么做,她就一字不漏得讲给我听,直到我学会了为止。

我多么喜欢我的这个好朋友啊!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七】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妈妈勤劳的手里仿佛有一枝神奇的魔棒,总是能把乱七八糟的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妈妈的头发乌黑发亮,摸上去也很滑润,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像黑宝石一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她还有一张鲜红色的樱桃小嘴。

因为妈妈为了我,操劳了太多太多,所以,皱纹早已爬到了妈妈的脸上。

妈妈从来不给我过多的压力,也不给我报太多特长班,只要我愿意,妈妈就一一答应我,从来不逼我学这学那。

我真喜欢我的好妈妈!

英语作文写我最喜欢的一部书【八】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哦,让我想想,是她!

她的`确讨我喜欢:高高的个子,小小的最嘴,总梳着一条马尾辫,性格开朗,爱笑。

她,在老师眼里也算得上是一名好学生。但总是改不了那个毛病——倔脾气。有一次,老师把一道题的准确答案告诉了我们,问谁还没有改,邻座告诉老师她没改,老师说了她几句才改了,还滴下了"金豆豆"。

她也有优点。

她十分喜欢读书。书,简直就是她的命根子。她总是如饥似渴得读着,好像手里的书是一瓶水,一块面包。在她的书桌上,柜子里满是一些科幻,作文,童话之类的书籍。

我最敬佩的是她坚持不懈的精神。

一次,她看到院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在骑两轮车,她也想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她的腿上,胳膊都是伤痕,但是她不退缩,勇于面对困难。最后,她终于学会了骑两轮车。

唉!看我这脑子。都忘记告诉你们她是谁了,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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