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以争为话题的议论文800字)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以争为话题的议论文800字)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3-11-18 19:01:37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以争为话题的议论文800字)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一】

君子,是多方面的,平时他们不显高山,不显露水,深深的藏在底下,离我们远远的,当名利双收时,你会发现,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帮一把,拉一把,都无法寻找,当挫折困境时,你又发现他们不知从哪里站到身边,他们安慰你,鼓励你,为你出谋画策,为你摭风挡雨,真是任劳任怨。君子,坦荡荡,做对了,他们会支持你。当忘开时,他们给你一盆冷水,让你清醒与理智,让你克制与冷静,做错了,他们毫不留情的指出你错在哪里。退缩时,他们会给你一盆大火,让你点燃心中的激情,让你温暖给你动,让你站直与抬头。君子,有如清澈的泉水,可以看到游动的鱼儿,飘动着的青草。君子,有如深的夜空,可以看到朦胧的光,移动的彩。君子,有如生长的春季,可以看到融化的水,动人的绿。君子常是非礼勿言,守口如瓶,不说空话,不讲不实在的话,但是在该说的时候也必定会说,因为应说而不说,有失于人;不应说而说,则是失言,做一个君子,必须以不失人与不失言,君子所说的话,都是慈悲的.话,有意义的话,正义的话,所以君子不使用语言,说话必定有理。君子相当爱惜自己的名誉,对自己的有所节制,不会贪取忘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会以求的利忘想获利,更不会落井下石,谋求私人利益,取强夺,一个君子假如有所求,一定是为了国家,为了社会,为了正义,必定是为民求利,代众生而求。君子不虚行,行必有正,如果是一个君子,他一言一行,都不会随便,凡事都要经过再三考虑,会不会伤害到别人。

我心目中的君子,形象永远站立而不倒,他是时代的象征,民族的灵魂,国家的栋梁,人们心中的英雄,我向往君子,我爱君子。作为女生不要让别人小看噢。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二】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三】

这种“金米”含有来自黄水仙和各种细菌的基因,这些基因产生胡萝卜素,它使胡萝卜呈现橘红色,为人体提供维生素a。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了将基因插入稻米植株的研究。维生素a缺乏是发展

在给投资者的信中,休·格兰特称:“当我们不能控制天气、生产面积甚至现货价格,我们仍然可以控制住那个直接使我们业务增长的因素——种子。”种子里面的转基因链,是孟山都持续裂变出金子的法宝。”

发展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四】

1. 赞同观点。几乎所有的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西方国家均允许检察机关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介入环境公益诉讼,因此不少学者认为我国检察机关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应该并只能是以原告的身份直接提起诉讼。理由主要是:

1. 1 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应该是全面的、多种多样的。对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 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应当做全面的理解,这种法律监督不能仅限于事后监督,也应包括诉前、诉中的监督。对侵犯环境公益无人、无力起诉,公民不敢、不愿起诉的,检察机关以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身份参与到诉讼中来,可以更好的维护环境公益。

1. 2 检察机关是国家公益的代表人。根据我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从法律赋予的职责来看,它实际上承担了维护社会公益的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具有代表国家对侵害国家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提起刑事公诉的职能。在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也可以代表国家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将这一职责延伸到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并不违反法律设置的初衷,且我国《检察官法》第六条规定的检察官的职责: 代表国家进行公诉,这里并没有明确必须是刑事公诉,因此还可以解释为民事公诉和行政公诉。如“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诉李某污染水源”一案,检察官在辩诉中指出,环境污染是社会公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代表国家利益,运用公力救济的方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应视为“有直接利害关系”,检方作为原告符合《民诉法》规定。

1. 3 检察机关较之行政机关,更加具有超脱性。环境公益诉讼针对的重要对象是行政行为,无论由政府,还是政府中的环境保护部门作为起诉主体,都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可能,而检察机关则更能摆脱部门利益的局限。

2. 质疑观点: 第一是检察机关的地位问题。

2. 1 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责不相符合。我国的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主要负刑事公诉之责;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是对其他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而且往往是一种事后的司法监督。检察机关的确承担了一定的保护国家利益的`角色,但是毕竟这种职能是有限的,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对个人、企业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

2. 2 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环境公共利益的国家机关并非检察机关。《宪法》第11 条规定: “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保护法》第26 - 28 条明确规定国家环境保护的代表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资源管理的代表是法律授权的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机关。因而,对于侵害公众或国家环境资源权益的行为,环境保护机关应当以国家环境资源所有权代表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这也是其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形式之一。

2. 3 如果由检察机关包揽公益损害时的保护之责,不仅有越俎代庖之嫌,而且还会造成权力体系的混乱,一方面可能会公权力在早期阶段过分干涉私法领域,造成环境公益诉讼中控辩双方力量对比的失衡,不符合公平原则; 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检察机关大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会分散其本就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从而影响其他检察职能的履行。

第二个问题是有不少学者论证了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将其作为一种有效的介入方式。但是检察建议作为缺乏规范性的手段,本身存在很多问题,也不具有强制的效力。第三个问题是环境纠纷解决的专业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并非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主题。环境纠纷中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需要采用专门的证据收集方法和技术手段,而这正是检察机关较环保部门相比所欠缺的。

3. 学者建议。有学者认为,既不能只构建通过修改诉讼法才能实现的检察机关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也不应仅仅以现阶段无法律依据为由拒绝检察机关的介入。检察机关应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之一,且要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进行适当限制,因为独占的权利便可能会走向极端。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非基于实体权利的享有和实体义务的承担,并不是环境污染与资源破坏的直接受害者,而是由其作为国家和社会公益代表人的特定身份而由法律特别授予的。故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处于准原告的地位,应当进行适当的限制和调整。

一是范围限制: 应当合理限定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使其既保护环境公益,又不超越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应主要针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害的环境事件提起诉讼,这类案件目前主要是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环境保护案件和环境犯罪案件。二是处分权限制:检察机关一旦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不能随意撤诉,也不能与被告自愿和解,在庭审中也不能适用调解原则,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撤诉与和解的,必须经法院批准。三是检察机关依然要承担一定的败诉责任。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被告方在胜诉后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检察机关侵害后,有就其损失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检察机关虽不能承担案件本身败诉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存在检察机关滥用诉权,恶意诉讼,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四是方式的多样化。四是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方式调整: 西方的检察机关被视为国家的“公诉人”,而我国的检察机关在承担公诉职能的同时还是法律监督机关。就介入方式而言,美国主要就是直接起诉,而中国的介入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以当事人的身份直接起诉与抗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等均可作为介入环境诉讼的方式。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五】

可同样被称为君子的,还有高雅的兰。

予独爱兰之高雅脱俗,清新不凡。虽说莲洁身自好,但在炎炎夏日,荷塘便成了它的天下。粉嫩或透白的花瓣成了夏日的主宰。荷塘边,到处都是赏莲的人群,它那娇柔的'花瓣,成了取悦人们的工具,沉浸在赞赏声中。而兰,只需一寸方土或一个花盆,给它水分和土壤,它就能高雅地活着,活得不带一点娇色,不带一丝妩媚,只是静静地在一方角落,观望着世间的风尘凡事。

兰,错落有致,别具一格。抽出几片嫩嫩的叶子,淡淡的青绿,像翡翠,像碧玉。它的清淡之绿,像蘸足了水的绿墨轻轻染上,巧妙地运用过渡色,从端点沉淀下来,如古典美女的秀眉,细长而不妖娆,纤柔而不缺刚强。

兰的种类繁多,可不论它的外形如何,都象征着清新、脱俗、淡雅的君子之风。金嘴兰植细叶长,花长在茎的最顶端,从正面看,花朵好似张开双臂拥抱和平的火鸟,只是太小被隐藏到了绿叶之中,好似不愿太过张扬显摆。寒兰与墨兰相反,它的花长在茎叉上,花瓣又细又长,其中的一片还带有淡红的小点,但它的颜色淡雅,与绿的颜色相近,并不那么有意要在绿叶中去凸显自己作为花的尊贵。

古代文人墨客有不少写花赞花的诗词名句,而其中李白的一首《孤兰》更是写出了兰可贵的品质与高洁的精神。“孤兰生幽园,众草共芜没。虽照阳春晖,复悲高秋月。飞霜早淅沥,绿艳恐休歇。若无清风吹,香气为谁发?”这里李白以兰香自喻,感慨知音难觅的寂寞心情。是啊,兰高雅清廉的独特个性,那些艳丽的花有几枝能懂呢?我想,后来有兰友之说,也怕是缘于这句吧。

兰,花之君子者也。开于夏秋,却无盛夏的火热与秋的悲伤。披一身高洁,吟一曲坚贞,不念世俗之虚无,"长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她是一种精神、一种艺术、一种情怀与境界。

君子之争作文800字议论文【六】

华尔街日报重要新专利的专栏里描述美国农业部和岱字棉公司的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方法,通过修改控制生长的基因片段,可以阻止植物产生能够发芽的种子而这项新发明加强了对种子的商业控制,使得农民必须每年从种子公司购买所需要的种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称这项新技术为“终结者”,是对农民,生物多样性和食品安全的一种全球性威胁。如果终结者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将赋予种子和农业跨国公司以控制世界食品供应的前所未有的,极其危险的能力。

当孟山都宣布收购岱字棉之后,孟山都和岱字棉公司的交易最终被政府反垄断管制否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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