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七年级英语必背作文)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七年级英语必背作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3-03-05 05:23:59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七年级英语必背作文)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一】

??长江七号》七年级观后感

从书上知道了《长江七号》这部电影,一下子就被介绍吸引住了。今天放假,就赶紧在网上搜来看。这部电影讲述了小狄和爸爸以及一只外星狗之间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浓浓的爱意,让人欢笑不断,也让人泪水不断。

小狄家境贫寒,他爸爸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打零工赚钱,却省吃俭用让小狄上贵族学校。小狄每天身处富家子弟之中,看别人玩最新的玩具、吃最奢侈的佳肴,心中难免不是滋味。他痴痴地期盼父亲可以送他梦寐以求的智慧玩具“长江一号”。狄爸买不起新玩具送小狄,却在垃圾堆里意外捡到神秘外星生物七仔。

这个七仔具有神奇的力量,它闻了闻小狄家的坏苹果,顿时,坏苹果就变成了香香甜甜,完好无损的好苹果。这让小狄兴奋极了!这个发现让小狄做起了美梦,梦见七仔打败了最凶恶的狗,梦见七仔给他制作了一副眼镜,戴上眼镜好就可以看到其他同学的答案,考了一百分。还梦见七仔给他一双超级无敌运动鞋,跳高,游泳,踢足球他都成了高手。

醒来后,小狄把这一切都当了真,他让七仔帮他考一百分,七仔却给他拉了一坨便便,小狄却以为是七仔给他的道具,考试的时候用手捧着便便,等着传递考试信息,结果时间到了,他连一道题也没有做。结果考试了0分,小狄怕爸爸知道,就把成绩改成了100分,爸爸知道后特别生气,小狄却和爸爸大吵,要爸爸以后不要再管他,爸爸说只要他能考及格,爸爸就不管他。

小狄真的努力考了65分,可是爸爸却在工地上出了意外,老板赶紧把小狄爸爸送到医院急救,最终,小狄的爸爸没有能抢救过来,非常不幸离开了人世。老师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了小狄,小狄伤心至极,放声痛哭,把老师赶出家门,幻想着自己睡一觉醒后,爸爸就能回来了。这时,七仔就把自己身上所有的能量传送给了小狄的爸爸,救了小狄的.爸爸。小狄醒后,发现爸爸就躺在身边,高兴极了!对爸爸说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做一个对社会用的人。可是,七仔却耗费尽了自己的能量,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看到这里,我的泪水大颗大颗的涌了出来。

小狄的家虽然贫穷,却有着太多的爱,太多的自强。爸爸常常对小狄说:“咱们虽然贫穷,但是我们不去偷,不去抢,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不会拿,只要咱们遵守这些,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别人尊敬的。”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二】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第二天,凡卡刚睡醒,就听见老板在房间里骂骂咧咧的。原来,老板发现自己的墨水和钢笔被动过了,就在那里大吵大闹,说是要把那个小偷揪出来,抽一顿。早饭刚吃好,老板就把所有人叫到他的房间里去,准备一个一个盘问。老板先说明了找他们的理由,然后一个一个问昨晚都干了些什么,有谁作证。伙计们一个个都有理由,而且都有人作证。伙计们都走了,只有凡卡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句话都没说。

老板看伙计们都走了,只剩下学徒凡卡,就问:“凡卡,是你干的吗?”“不……不是我。”“那你为什么那么结巴?”“我……我……”凡卡有些急了。“算了,你昨天晚上干什么?”“睡觉。”“我做礼拜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凡卡一下子紧张起来,两腿发抖,一个字也说水出来。老板怒气冲天,说:“还不是你,你给我去!”老板说着,就拎起凡卡的衣领,一把把凡卡扔到了院子里,拿皮带狠狠地揍了凡卡一顿,并且不让凡卡吃饭、睡觉。晚上,老板强制凡卡不睡觉,凡卡身边都是蚂蚁,凡卡只有不睡觉才能不让蚂蚁爬到身上来,因为这么小的虫子,踩也踩不,只有一个个捏才弄得。

凡卡没有办法,只好一个晚上不睡觉,如果蚂蚁爬到身上来就完了,那是很痒的。三天以后,这件事总算过去了。凡卡又继续忙他的活,随着一天天过去,凡卡渐渐忘了爷爷,忘了他给爷爷写过信。就这样,他在鞋店过完了他的那个童年。凡卡不曾知道,他爷爷其实得了不治之症,为了不让凡卡伤心,只好把凡卡送过来,而且在把凡卡送过来的一天半后,爷爷就离开了人世。凡卡寄出的信也因为没写准确地址被销毁了,正是这样,凡卡才忘记了他有一个爷爷。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三】

大家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法国的著名作家法布尔写的,是世界著名经典文学。法布尔用一生观察昆虫写的一本书此乃奇迹中的奇迹呀!这本书里写了很多昆虫比如螳螂、蝗虫、萤火虫、甲虫、金步甲、斑纹蜂、大孔雀蝶、蟹蛛、萤火虫、…………等等。写了很多很多昆虫。我最喜欢而且特别感兴趣的是萤火虫、金步甲、蟹蛛。

萤火虫我们认为只是很好玩,其实在它发光部位有一根刺,只要戳进一个昆虫的身体里,不到一会儿那个虫子就会,它就可以饱尝一顿。

金步甲是一种可怕的昆虫,不管是什么昆虫只要有伤疤,它就会把它吃了,即使是同类,也不放过,如果哪只昆虫完好无缺,它反而不吹。

蟹蛛非常有趣,它和螃蟹一样横着走路,它不会织网,就直接扑捉猎物。

这本书好看吧!你们一定要看哦!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四】

过了一会儿,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做了一个甜美的梦……

“快起来,你这兔崽子!不好好看店,还有闲工夫在这睡觉!”什么?老板回来了?凡卡睁开朦胧的眼,用脏手背揉了揉眼睛。“好啊!你这小兔崽子,白养你了,你竟然不看店,敢在这偷懒,看我不打你!”老板恶狠狠地说完以后,拿起楦头就朝凡卡头上打,“我让你偷懒,我让你偷懒,不好好暴打你一顿,你是不懂规矩的!”小凡卡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老板暴打了一顿。身上疼痛难忍,眼睛被打肿了,鼻子还流着,凡卡轻声的呻吟着。一般的人看了以后都会心软的,可是老板的心就像石头一样,是永远也软不了的。

第二天,小凡卡睡醒以后,身上多处伤痕,头疼得要命,想起来都困难。老板见了不但不让凡卡休息,还往凡卡身上泼了一盆凉水,这时正是冬天,小凡卡身上湿淋淋的,不停的`打着哆嗦。“快起来干活!”凡卡冷的不敢说话。“快去给客人擦鞋去!”小凡卡趔趔趄趄的走向大厅,给客人擦鞋。凡卡好一阵子来到客人身边,好不容易才坐下来。他轻轻的擦着,不一会就睡着了。

“你们这是怎么搞的,我是来擦鞋的,不是来看你们睡觉的,你们这是怎么解释?”“对不起啊!真的对不起!一会儿我会好好的教训他的!要不您一会再来吧!”老板好不容易才把客人打发走,这是把怒火全部投向了凡卡,“你给我起来!”凡卡被拎了起来,一双眼睛无精打采的望着老板。“咚咚”小凡卡被老板扔到了墙上。“今天你不许吃饭,你给我滚出去!滚!”凡卡可怜的爬出门去,老板又在后面补了一脚,把凡卡踢到了雪地里,这是凡卡已经快被打了,在被老板打了一顿,已经面临着亡的威胁。

凡卡一点一点的爬着,他突然不爬了,吃力的转过身来,望着天空,眼里充满了企盼,他的心里,一定是和爷爷在炕上坐着,泥鳅在一旁摇着尾巴,用脸蛋蹭着他的脚……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五】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六】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七】

过了一个钟头,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了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凡卡睡得正香,忽然感到一阵揪心的疼痛,他睁开眼睛一看,一下子吓得不知所措,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面前,手里握着一根木棍,正气势汹汹地瞪着凡卡

凡卡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又犯什么错了,干活的时间不是还没到吗?自己才刚休息不久。难道写信的事被老板娘发现了?凡卡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如果信真的落到了老板娘手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自己不仅会遭到一顿毒打,以后想再跟爷爷联系上就更困难了。不过,这事老板娘怎么可能知道呢?凡卡正感到疑惑不解,老板娘突然操起木棍往凡卡身上狠狠打了一棒,恶狠狠地吼道:“你这个懒鬼,叫你做一点小事你都做不清楚,叫你给小宝宝摇摇篮,你居然敢在这儿偷懒!”听完老板娘的一番话,凡卡这才醒悟过来,刚才确实是自己太大意了,只顾着写信,竟忘了自己的任务。凡卡拖着疲惫的身躯朝老板娘的小宝宝的房间走去,身后又传来了老板娘不满的吼声:“你这个坏东西,下次再敢偷懒,我非打你不可!”这一回,凡卡并没有对老板娘的话产生恐惧,相反,他在心里暗暗得意:“已经不会有下次了,再过几天爷爷就会把我接走了。”想到这,凡卡不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己终于可以告别这地狱般的生活了。

可是一连几个星期过去了,凡卡根本就没见着信的影子,更别提爷爷的回信了。或许凡卡心中已经明白了,可是他不愿意揭开事情的真相,他只是把这份甜蜜的希望埋藏在心底,等待着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七年级作文英语必考题【八】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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