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与父亲的经历作文(与父亲之间发生的趣事作文)

自己与父亲的经历作文(与父亲之间发生的趣事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6-10 11:06:31
自己与父亲的经历作文(与父亲之间发生的趣事作文)

自己与父亲的经历作文【一】

中国传统就有“严父慈母”之说,所以从初为人父开始,对任何事都可以宽容,唯独对儿子却一派严厉,整天板着个面孔,少言寡语,动辄训斥,甚至动武,我们在每个家庭都能听到父亲教育儿子的呵斥声,动不动就是“小心我扒了你的皮”的严厉警告。有很多当父亲的.,骨子里都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传统思想,所以动不动就拳脚相加,更有甚者,在外面受了窝囊气,回来后发泄在儿子身上,比如,受了领导的压制;挨了同事的排挤;甚至为输了一盘棋、一场球,这样的小事也会向儿子发泄。儿子尚小,那时没有力气反抗,又没有多少词汇辩驳,经济又不独立,逃出家门就可能饿,除了忍受打骂,就只有哭了,但有些父亲,把儿子哭的权利也剥夺了,常常不准儿子哭,儿子常常是强忍悲痛和委屈不敢哭,泪花经常在眼里打转转不敢掉下来。偶尔看到父亲的笑脸,或者对儿子亲近,那肯定是在外面有了什么喜事。

在整个少年时代,儿子在外面是生龙活虎,回到家必须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稍有不慎就会招来责骂或者毒打,儿子在外面能随便叫领导的小名,但在家里却不敢悄声说出父亲的大号。

每个儿子一直长到自己又做父亲,但心灵深处永远忘不了父亲严打的历史,什么时候说起来,总是耿耿于怀,愤愤不平。所以在乡下,甚至在某些城市,儿子从来不愿在父亲身边多呆一会儿,就是有时呆在一起,也是很少说话,因此,儿子长大成人了,并成就了事业,甚至成了领导、名人,当父亲的还是惊疑不定。

可以说,儿子与父亲的矛盾,从儿子一出世就产生了,他首先夺去了父亲的妻子的爱心,再就是向父亲要吃要喝,懂事后意见经常与父亲相悖,惹父亲生气。最后又亲手把父亲送去火化或者埋葬。

儿子做父亲了,当父亲的才意识到应该对儿子宽容一些了,并开始钟爱起儿子的儿子,这种转变是人性的本能,是不经意的,是不易被觉察的,这似乎像北方人阳气重爱吃麦子,南方人阴气盛爱食大米一样。父亲钟爱起了孙子,于是乎爷孙如同亲兄弟,没了辈分,没了大小,孙子可以捋爷爷的胡须,孙子可以骑在爷爷的脖子上,把爷爷当牛做马,随意使唤。但爷爷对孙子无论怎么好,孙子是不会记恩领情的,随着孙子的成长,随着时间的推移,爷爷的关爱甚至是溺爱一点一点的忘却了。但这种父与子、爷与孙的人性关系,还在傻乎乎的不断延续着。

自己与父亲的经历作文【二】

“快起来!……”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只见妈妈焦急地坐在床上,一边使劲地摇着我,一边大喊大叫“现在7:40了,你上围棋班快迟到了!”吓得我睡意全无,猛地坐了起来,开始和时间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比赛。

要知道我可从来没迟到过,要是今天例外,那我一世英明可就毁于一旦了。于是,这种潜意识使我超迅速行动。我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我的衣橱前,不假思索的扯出一件衣服和一条裤子,急急忙忙往身上套。真是越忙越乱,等我把衣服穿好走出房间,差点没把老妈笑出病来,原来我忘了脱掉睡衣,正好露出衣边,弄了一个搞笑的“二级干部”。等我调整好着装,看看时间,整整过了四分钟,要知道这时的时间可比金子还要珍贵(面子嘛!接着,我又在洗漱上和分秒开始了争夺战,忘挤牙膏——20秒!洗一下眼圈——20秒!以闪电般地速度穿好鞋,打开门,脑子里就一个字“快!”脚下踩风一般的我恨不得拥有瞬间转移魔法,好神奇的出现在老师面前。

为我提着早餐的老妈在我后面紧追,气喘吁吁地喊:“儿子……慢点!……”我又看看时间,离8:00只差10分钟,步行根本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我急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顾不上老妈,准备来一个百米冲刺!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向节俭的老妈及时拦下一辆摩托车,来不及讲价,便招呼我坐上。车子风驰电掣般驶向目的地。

下了车,好家伙!7:57!我接过妈妈手中的早餐,来不及给她一个感激的眼神,便大步流星地走进教室,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似乎看见老妈在晨光中的微笑……

时间啊,我今天是个胜利者,明天你仍是我的手下败将!

自己与父亲的经历作文【三】

《朝花夕拾》是一篇回忆性散文集,它记录了鲁迅从小到大的几件让他记忆犹新的事。其中,最让我有所感触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父亲得了水肿,连续请来了两位江湖上的所谓“名医”,却不仅没有治好病,反而将他一步步推向了亡的深渊。父亲的病在现在很容易治好,但不幸的是遇上了两位草菅人命,巫医不分的庸医。

第一位名医用药奇特,据舆论说,他的药方似乎有奇效。但在父亲身上使了两年,也没什么用。收费还出奇的高,一次出诊,诊费就近百元。一户人家有人生病了,他还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这病我知道了。”手一挥就收走了两百元。这位名医在父亲身上耗了两年,眼看待不下去了,就推脱责任,另找了一个生手替代自己,而他却借机溜走,再找别人展示他“神奇”的医术。

这位名医找来的生手叫陈莲河,是本城中仅剩的一位名医。陈莲河开出的药引比前一位还要奇特。什么一对原配的蟋蟀,好像连虫子也要讲究贞节。陈莲河还十分迷信,认为“舌乃心之灵苗”,就好像真有这回事似的,就算被他治了一百多天,父亲的病不但没有好,反而越来越坏,最后喘气离世。

作者抨击了那些社会上昏庸无能,巫医不分,草菅人命还勒索钱财的庸医,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与愤慨,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也为以后鲁迅出国留学学医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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