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我的父亲三百字初中作文)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我的父亲三百字初中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4-05-28 05:26:34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我的父亲三百字初中作文)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一】

“理想犹如太阳,吸引地上所有的泥水。”而我也一直被一个职业深深吸引着,那就是当一名医生。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为了治疗非典患者奔赴到一线上的白衣天使们,叶欣就是其中一位。

一次,叶欣在抢救一位重危病人的时候不幸被病毒感染,但是她并不顾自己的身体,她为了争取时间给病人治疗,来不及换上隔离服便去参加了抢救。就这样“SARS病毒”便无情地侵入她那已经连续奋战了多天的疲弱躯体,终于在3月25日凌晨,不幸牺牲,年仅46岁。我被这位舍己救人,以身殉职的护士长深深打动了。我暗暗下决心要当上一名医生。就这样,这个理想在我的内心深处萌发了。

我很清楚成为一名医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为了能考上医科大学我必须要拥有十分扎实的学科基础才行。所以从现在起我要认真努力上好每一课好好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每次去中全力以赴考出最好的成绩。当然了有扎实的基础知识是不够的,当一名医生还需要培养自己的爱心和恒心。每当我面对挫折时,我要积极向上,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困难,不被它打倒,勇往直前。在生活中,我要尽自己的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们,让他们树立起信心。医生这个职业是很苦的,没有坚强的体魄是坚持不住的,我要每天去锻炼身体,练长跑、跳绳来给自己增加耐力,在周末外出时,我要多爬爬山来增加自己的体魄,朝着我的目标不断前进。

俗话说得好:理想如晨星,----我们永不能触到,但我们可像航海者一样,借星光的位置而航行。我也要借着当一名医生这个理想发奋图强,一直走下去。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二】

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因为有了理想,人们才会努力奋斗。而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教师。

老师想蜡烛,牺牲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老师像园丁精心培育着每一颗幼小的树苗。老师无私奉献,一月月一年年在那三尺多高的讲台上,把知识传播下去。

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教我们唱歌、画画,和我们做游戏,那时我觉得老师真神奇什么都懂。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当一名老师,教同学们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觉得老师更神奇了,不认识的字、不懂得知识,老师一讲,就全都会了。

虽然我现在离我的梦想还很遥远,但是,从现在开始,我就要打好基础。首先,我要做好课堂上的作业,从课堂上的一次次小测验中做起,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好好学习,每次争取在85分以上其次在课外提高自己的阅读量,扩展自己的知识多看书,吸取书中的精髓。

如果我当上了老师,我会把自己的知识,传播下去。我愿做勤劳的园丁,培育一颗颗幼小的树苗;我愿做蜡烛,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如果我当上老师,我会一遍又一遍的传授知识,帮学生释疑解惑。如果学生做错了事我会耐心地开导他们......像现在老师教育我们一样,去关爱他们,把他们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要是理想是驶向成功的小船,那么,我一定会把好船舵。我一直在为这个理想奋斗,扎扎实实学好每一门功课,一步一个脚印朝这个理想攀登......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三】

我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他跟我相处了一年多了。

这个文具盒大概长19厘米,宽9厘米,厚5厘米,内有4层,形状呈长方形。他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外套,才套上印着彩色的英文字母,正面有一只可爱的小白猫,他瞪大眼睛,手上拽着一朵花,也不知道它在干什么。我给那只小猫取了一个名字,叫乖乖猫。

文具盒有四层。一层非常宽,里面住着水性笔妹妹,铅笔姐姐,荧光笔阿姨与红笔叔叔。第二层是尺子家族的房间。第三层便住着可以修改错误的橡皮和改正带与改正纸了!

每当我写作业的时候,我会从第一层里拿出铅笔姐姐,认真地写起作业来,如果写错一个字,我会拿出有香味的按动橡皮,轻轻地在写错的地方擦一擦,改正一下就OK了。在画画的.时候,我会拿出尺子,借助尺子画一幅又一幅美丽的图画。有时在美术课时,我忘了带水彩笔,这是躺在第三层的荧光笔的笔芯可以派上用场了,我可以用它来涂上漂亮的颜色,涂出来的效果可好了。

我这个文具盒犹如一个大家庭,铅笔橡皮尺子……都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他们和睦相处,从不争吵,帮助我完成每一样作业。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四】

我有一个漂亮亮的文具盒。那是我期中考试,考得好姐姐买来送给我的。它的外面是淡紫色的,我可喜欢它了。

我的文具盒是塑料制成的,淡紫色的,长十七厘米,宽六厘米,高三厘米,是个长方体。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盒盖上面的彩色图案,图案上面有我最喜欢的亚梦和四个守护甜心。

打开盒盖,便可看见盒里布置的了。文具盒布置得简洁而实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我5天的功课表和我两支自动铅笔姐妹,你看他们正躺在那里做着美好的梦。下面就是我的红水笔小姐和蓝水笔先生,你知道吗他们是好搭档。哦!别忘了我最喜欢的米奇尺子。

我的铅笔盒里面藏着许多的“娃娃”呢!按一下其中一颗按钮,这个门开了,原来是胖娃娃——橡皮,按另一个按钮,插满瘦娃娃——铅笔的孔就翘起来了,就像在发射的子弹,好像一个火箭炮。再按一下这个小按钮,打开旁边另一扇门,原来还有一个小小的橘黄色的卷笔刀,它可比普通的卷笔刀小多了,有了它,就不用天天带着重重的大卷笔刀了,它当然就是小娃娃了……他们都有各自的用处,铅笔来写字,但字写错了,我找橡皮娃娃来帮忙。卷笔刀的用处可大了,你别看它小,它可以帮粗粗的铅笔卷得细细的,你看它像不像一个小小的理发师呢?

别看我的文具盒平时静静的,可到了关键时刻,它还挺热心的。我把文具盒一打开,蓝先生马上出来,帮我把作业写得工工整整;当我阅读课文需要尺子时,尺子便会为我铺出一条笔直的线路,让我把线条画的又直又长;写错字时,橡皮又会自告奋勇,帮我擦掉错误……

文具盒也是我的好伙伴。每当我考试考的好,它仿佛在说:“不要骄傲。”每当我考试没考好,它又好像说:“小主人,不要灰心?不要气馁,下次努力哦!”

我的文具盒总是默默无闻地为我奉献。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五】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六】

“理想是世界的主宰。”是啊,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理想,并且一直朝着这个理想努力着。我擅长数学,喜好英语,专注科学,比起来语文算是我的短处了,而我的理想却偏偏是做一个快乐的写作人。

我从小就对汉字产生了兴趣,自从识字就开始读一些美轮美奂的童话,觉得作家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职业。只要笔尖轻轻移动,一个个活蹦乱跳的生命跃然纸上,节约人力财力和时间。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对写作的兴趣越来越浓厚,我觉得写作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成为一个快乐的写作人自然就成了我的理想。

快乐的写作人和作家有区别吗?当然了。只要把写作一直当作自己的爱好,并且写出一些自己独到的风格,从写作中汲取乐趣,就算是一个快乐的写作人,并不是一定要达到作家一级的水平。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理想可不能空谈,必须要实际付诸行动。作为一名小学生,我目前能做的就是博览群书,吸收名人名家的精华;时常动笔,将一些新的知识好好地运用,使其变成我的思想,我的文采。等到升入中学,我会尝试给一些世界名著写点评批注,甚至揣摩作者的用意,锻炼自己对语言的敏感。假如我写了一些自己比较满意的文章的话,我想我会和朋友家人分享,如果有机会,还要发到网上去,给五湖四海的网友们阅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大家不断指出我的不足,我才可以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更加接近我的理想。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做了一个快乐的写作人的话,我首先会时刻提醒自己不能骄傲自满。其次,我会和跟我有着同样理想的人们交流写作的快乐。

我的父亲第三人称作文【七】

匈奴人又来了,该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我不想!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寂,残阳如,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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