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我在青春里遇见你作文600字)

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我在青春里遇见你作文600字)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3-11-17 13:32:22
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我在青春里遇见你作文600字)

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一】

在男主出事故受伤之前,他的人生可谓丰富多彩,滑雪、潜水、跳伞等各种新奇有趣的生命体验活动他都有尽情参与,富裕的经济背景,美丽的女友,无可替代的工作成就,高富帅的男主活得丰满成功。但是在出事故后,除了来自富裕的父母经济支持,男主一切都失去了,包括以前健壮自如的身体,高度瘫痪将他囚禁在轮椅上,与外界的精彩世界完全隔离开了。

直到女主成为他的看护,她陪伴他走完人生最后的'宁静时光。在两人一起观看《人与神》影片时,男主评论电影说,与其痛苦的无意义活着,不如光荣牺牲。男主最后选择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她在遇见他之前,是活得平凡的乡村女孩,男主一直鼓励她走到外边世界,开阔眼界,开启新的人生之旅。电影男主那句鼓励女主,让人触动的话:“You only get one life。 It’s actually your duty to live it as fully as possible。”生存还是毁灭?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生命只有一次,尽情活得精彩吧。

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二】

《分开旅行——在路上遇见最好的自己》就是他在读书笔记里介绍到的书。老俞的评语是“陶立夏成熟地运用细腻的语言、表达出了其他人也许同样能够感受到、却不太容易表达出来的细腻情感……”

今天上午拿到新书,我用等邮件的时间、站在灶台边等菜包蒸熟的时间、等孩子吃饱、穿鞋的时间、孩子在澡盆戏水的时间等等这些零碎的时间大概翻了个遍。陶立夏的文笔果然如老俞说的那样清澈流畅、细腻平实。说是游记,其实又更像散文,而有些句子又是诗。

书里记载的是十三场旅行,同时又记载了她跟男友之间从发现男友的远离到发现男友劈腿,然后分手,再被前男友的新女友奚落,到前男友再分手然后追到千里之外求她再续前缘却被一句“我走了,再见。”所拒绝,到最后第十三场旅行之后内心真正释然,原谅了前男友的背叛也给了自己内心真正的自由的全过程。在每一场旅行中,主人公都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某个特定的场合,如机场,车站,商店,面馆等等,最平常的地方想起那些山盟海誓的情景,那个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分开的人,书里描写的场景,心理活动以及分手后陆续跟前男友的再联系都特别真实。真实到每一个谈过恋爱的人大概都能那种酸楚中有甜蜜,甜蜜中泛着苦涩的味道。就是这种真实,特别让人着迷,让人放不下。

关于这本书的网评是这样说的:“首次以情感为主线,探索旅行之于内心成长的意义。”诚然,这个评论是很中肯的,的确是以感情为主线。但我更倾向于老俞说的:“她在放不下中选择了放下。”看,老俞真的有办法把同样的感受更贴切地说出来。对于旅行,我一直坚信它的治愈的力量。

09年,那个曾山盟海誓,非我不娶的人跟别人跑了。失魂落魄的我给自己放了一个长假,到江南呆了一个多月。在那里我每天做着一些很平常,但是很充实的事情,学习,运动,登山,做饭。40天后,我以全新的姿态回归,生活为我展开了崭新而美好的一面。读书笔记我遇上了那个在红尘渡口等着我的他,那双最后接着我的.手。我相信,旅行意味着新的开始。无论是工作上的困惑,生活中的纷扰,感情上的纠结,在一次长途旅行后都会有答案。所以,当你不知道那个男人能不能托付一生的时候,跟他去做长途旅行吧,时间和路程会告诉你答案。当你觉得生活抛弃了你,你觉得生无可恋时,关上手机,背上背包去旅行吧。路上的人和境遇会告诉你,生命的伟大和活着的美好,让你觉得活得多久都不算长,活多少次都不算多。

很喜欢书里写到,她在前男友的新女友上门奚落说要把她现在住的房子收回,让她搬出去的时候,她说的那段话:“不管你信不信,房子和车都是我的,和你的未婚夫没有关系。而我们这么多年,和你也没有关系。我出的钱,不是每个女人都靠男人吃饭。”多帅,这跟杨幂在答记者问的时候一样耀眼。记者问:“如果你要买套房子给你妈妈,你需要跟你老公商量吗?”杨幂说:“不需要,因为我买得起。”是的,我出的钱,我买得起,在这个男权主义依然为主旋律的世界里,女性需要独立的经济来支撑自己的尊严,守护自己的内心。

老俞还说:“陶立夏自己很有才气,同时能够摄影、翻译和写作,所以她的旅行不是苦旅。她能够悠闲地旅行,悠闲地写作……”事实证明,要支撑起说走就走的旅行,如不是衔着金钥匙出生就得自己积攒足够的资本。不然,你可能就只能感叹“世界那么大,我却如此无奈。”作者:荷包蛋

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三】

一个在游乐园工作的老工人艾迪,退伍后就待在家乡,每天重复做同样的工作。他曾经想继续升学,曾经想四处游历,然而他怨怪自己在战争中残废了的脚,怨怪那个个性沉默然而却很暴躁易怒的父亲,害的他放弃梦想,困在这个海摊小镇。他经常作恶梦,梦到同样的大火。至亲所爱都已过世,他剩下回忆作伴。他的生活,苍白而无趣。可是,他仍然每天坐着维修工作,就算不耐烦也还是会为小朋友做几个玩具。

83岁生日这一天,他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而丧了命。上了天堂后,艾迪遇见五个曾经出现在他生命里的人。这五人逐一说出自己的故事,说出他们何时在人间与艾迪相遇,以及艾迪要在他们身上学习的功课。艾迪逐渐领悟:原来,自己生命里一直都有别人的生命;而别人的故事与自己的故事,绘在最无法预料的时空,产生交集。

内容摘录:

人生,是一段用生命碰触其它生命的时光。与你相遇,其它生命再也不一样。遇见他们,你才真的活过。

我的观点:

故事中的`艾迪在他后半段的人生,当他失去她老婆他便忘了如何去爱一个人,他有他的梦想,但他却因为他的那只脚不得放弃,就像世上的有些人一样,即使自己在生命失去某样重的东西,也不失去自己的心,他就这样漫无目的都度过他的下半生。

第一个是蓝肤人,他告诉他:“有人生,有人。”世界上有人在这天去世,同样的也有人在这天出生,没有人是害谁,也没有人是被害的,蓝肤人如果没有躲开,那就是小时候的艾迪。第二个人是小队长,他告诉他:“牺牲是什么?”人或许常常都在牺牲,但是未必牺牲就是好事,有时换来的回报却是空,有时的牺牲是不值得而且是没有代价的。如果艾迪没有失去一只脚,他可能已经葬生在战争的火场里了,但他也带着瘸脚过一生;第三个人露比告诉他:“仇恨是什么?”他从小就很怨恨他的爸爸,因为他爸爸对他不好,但其实他的仇恨越大,他的痛苦也想对越多;第四个人他的老婆玛格丽特告诉他:“如何爱?”就像当初他们刚结婚一样,他要他去爱一个人;最后第五个人就是他在战争中烧的小女孩告诉他:“他在人世间做了些什么?”人在世一定有他存在的价值,为人服务就是他的价值。

“人生总会结束。爱,没有终点。”书中提到这句话,人总是会,没有不会的人,人虽然了,但可以把爱留下来;生命虽然有限,但付出的爱却是无穷无尽。爱不是留在自己的身边,而是流在这世上。

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四】

第二天我凌晨两点就起了床,准备和妈妈去坐飞机,前往香港迪士尼乐园。

哇,好漂亮呀!巨大无比的过山车,让人发抖的海盗船……咦,前面的那个城堡是什么呀?我还没给妈妈打招呼,就急忙跑过去,想看看那座城堡的真面目。我以豹的速度跑到了城堡的大门口,发现门前的两个士兵拿着枪对着我,我和他们友好的打了声招呼,成功的进了城堡。咦,怎么这么眼熟呢?难道是白雪公主的宫殿吗?宫殿怎么会在这里呢?我趁狠毒的皇后不注意,嗖的`一下跑到了二楼,开始寻找白雪公主。最后在二楼的一间很破旧的小木屋里找到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她十分惶恐地告诉我:“皇后最近几天要开始抓外来的人啦,你赶快跑吧,要不你会变成她的下午茶的!”我听后更是惶恐不安。接着善良的白雪公主告诉我了一条密道,我顺着那个方向走回到了妈妈的身边。可是我发现皇后就站在我旁边,她轻而易举的把我和妈妈抓住了。啊!救命呀!…………

“谁呀?这是谁呀?怎么这么烦人呀,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呀!”妈妈大喊道。

吓我了,原来是一场梦啊!

很开心在我的青春里遇见了你作文【五】

因为我对父爱的认识是经过漫长的恨才转化而来的。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称: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

那种感受父亲是顾及不到的。父亲没进过一天学堂,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脱离贫困,造成了他长年阴沉着的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这是他的至理名言。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领教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使得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的!

所以,就在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所获得的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的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反顾,一点儿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地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也只是应付性地写一下钱已收到,勿挂念等类似的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动,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咀嚼和阅读自己生命中一再忽略的、仇恨的那份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小侄子在信中详细地讲述了父亲来信的原因: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吃馍,拿起来刚咬一口,两颗大牙就莫名其妙地没了,一看呢,馍上一片红,牙都粘在上面……惊醒之后,父亲便再也睡不着了。于是天刚亮就找小侄子写信。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的父亲的举动嗤之以鼻,甚至愤然。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解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大名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小子还念这么多书,记性也太差了,叫--金翔!金--祥!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着一边将我的名字写成了金祥。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着,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邦邦地写下金翔两个字,然后讷讷地告诉他:我这一辈子就认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被对父亲的恨包裹着而变得无知、粗砺与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跪下--向父亲,向我那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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