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描写金毛作文两百字左右)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描写金毛作文两百字左右)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3-06-18 17:49:11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描写金毛作文两百字左右)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一】

我家有一条可爱伶俐的小狗,名字叫做金毛。它有一身金黄色的茸毛,在太阳底下金灿灿的,走起路来就像一个滚动的大金球。它的眼睛圆黑圆黑的,像两颗大葡萄。鼻子十分灵敏,即使我在屋子的后面,它也总是能很快找到我。它的性格比较温顺,因此惹人喜爱。

有一次,我在书上看到了一段文字,说狗的奔跑速度非常快。为了证明真假,我决定和金毛来一次比赛。那天,金毛正在喝水,我突然蹦到它的面前,吓了它一大跳。我撒开双腿向前跑去。金毛一愣,但好像马上明白了什么,也立马飞奔起来。当我刚一转身想看看它时,也许是因为跑得太快了,一下子刹不住车,它“砰”的一声撞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撞得四脚朝天躺在了地上。一时间,我爬不起来,便哇哇大哭起来。金毛好像也知道闯祸了,就在我的身边呜呜地叫着,还用舌头舔舔我的'手,似乎在说:“主人,你没事吧!可不要受伤啊。”爸爸闻声赶来,把我抱到了家里。金毛也跟着过来,眼睛始终水汪汪地看着我。爸爸见我没大碍,就给我涂了点消毒水。我摸了摸金毛的头,说:“以后可不能那么淘气了哦。”它摇了摇尾巴,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

从此以后,我跟金毛相处的时间就更多了。每天我喂它吃饭,它送我上学,俨然成了我的保护神。但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然它陪我度过了一段时光,但最后还是被送人了。每次我想到它,又想笑,更想哭。哎!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二】

我家的金毛犬在去年寒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宠物店买了一条小狗。那是一条金毛犬,全身的皮毛光滑发亮,它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十分令人喜爱。它的名字叫“嘟嘟”。听爸爸说,它可是纯种的金毛寻回犬,花了好大的工夫才把它买到手的呢!金毛寻回犬,是一个均称、有力、活泼的犬种,稳固、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因其是一种猎犬,在困苦的工作环境中才能表现出它的本质特点。它的总体外貌、平衡、步态和该犬种的用途应得到比身体任何一个单独部分更多的重视。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带上嘟嘟,一起去“天伦俱乐部”游玩。我先带嘟嘟去了高尔夫球场。我把一个高尔夫球扔了出去,嘟嘟马上跟着高尔夫球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嘟嘟跑了回来,嘴里好像还咬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哦,原来嘟嘟咬着的是我刚刚扔出去的高尔夫球啊!真不愧是猎犬,一下子就找到了高尔夫球。接下来,我带嘟嘟去游泳池,我换了衣服,往水中一跳,开始游了起来。这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嘟嘟竟然跟着我跳进了水里,更让我惊奇的是,嘟嘟的四肢快速摆动,跟我一样游起泳来。这时,爸爸和妈妈一起来接我回家了,我对他们说:“爸爸,妈妈。你们看,嘟嘟会游泳啊!”他们也感到十分惊讶。我和嘟嘟的故事还有很多,我不能一一跟你们说。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一一嘟嘟。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三】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老太爷的,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四】

我遇见了一只金毛狗。他的主人,也就是门卫告诉我,这只金毛狗叫拉拉,才三岁。

拉拉的一身金黄的卷毛,摸起来柔软而光滑,很舒服。它的.毛不是普通的金黄色,而是在太阳底下会闪光、月光下会变色的金黄。

拉拉很喜欢吃东西。有一次我在饭袋里放了点面包,拉拉就跑过来,对着我“汪、汪、汪”地大叫。我掰下一小块扔出去,它就像一阵风似的跑过去,仿佛有人在跟它抢。吃完那一块后,拉拉又来向我要,幸好这时走来一位老奶奶,手里拿着一串火腿肠,否则我的面包啊——可就没了!

我还见过拉拉洗澡呢!可那能叫洗澡吗?那最多只能叫“过水”!拉拉最讨厌洗澡了,还没等到主人给它摸上肥皂,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但即使过水也足够把它的主人吓得阵阵虚惊。

“拉拉,乖狗狗,来”,门卫手里拿着一根骨头,喊道。

拉拉从一个小门里爬出来,吐着长长的舌头,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它的鼻子在空气中吸了吸,看到了门卫,立刻跑过去,一下子咬住了骨头,吃起来。门卫悄悄的溜开,抓起一个准备好的、盛满水的脸盘。拉拉见势不妙,扔下骨头逃走了。

门卫把骨头扔进水里,回到屋里等拉拉。我自顾自的准备走。没走几步,听见门卫一声惊叫。我回头一看,原来,在水里,在脸盆里,有一个东西在吃骨头—拉拉!门卫急忙拿起肥皂,想给拉拉洗个真正的澡,拉拉好像明白了似的,一下子跳出脸盘,匆忙之中踢翻了脸盘,水哗啦啦一声倒在门卫的皮鞋上。

“啊!啊!拉拉!”,背后响起这样的声音。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五】

我叔叔家有条可爱的金毛猎犬。

它长着一身金灿灿的长毛,两只耳朵耷拉着,眼睛又圆又大,它总是高跷着尾巴,吐着舌头,摆出一副可爱无比、惹人喜爱的样子。它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哈里”。

我经常牵着它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玩耍、打滚儿。有时,我还常锻炼它的意志和本领。

在草坪上,我拿着一个球,向不远处扔去,哈里迈开四肢就奔跑过去,它腿上的长毛像马鬃一样随风飞扬,到了落球的地点,它快速叼上那只球又跑了回来放进我的手中。若练得好了,我就会摸摸它的头,这时哈里便会把我扑倒在草坪上,直摇尾巴,舔我的脸。瞧它那尾巴上的长毛不住地摇来摇去,圆圆的眼珠还不时天真地转动着。

在家里,每当它肚子饿的咕咕叫时,它就会找我来讨好吃的,而当我不给它吃的时侯,哈里就会着急地抬起前爪,在地上不稳当地走着,嘴里还发出“嗯…嗯…”的声音让人听了不得不心疼的给它一块肉吃,瞧它那高兴样儿,尾巴就跟扫帚似的在地上来回扫动,连肉都半天吃不到嘴里了。

在落院的小路上,我和哈里比赛跑步。我一跑,它就会跟在我旁边拼命往前冲,不一会,它就跑到我前面去了。当我跑着累的气喘吁吁时,它就会咬着我的衣襟拽着我坚持往前跑。一路上,它还会“汪…汪汪…”的叫几声,似乎是在喊“加油!加油!”为它自已以及我加油鼓劲。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坚持!

写金毛的作文400字以上【六】

我很喜欢狗,尤其是金毛犬。我们小区的邻居家就有一只这样的狗,它叫小卡。小卡体格健壮,有着庞大的身躯,四条粗壮有力的腿,全身都是金色的长毛。它还有一双黑黑的眼睛、一张长长的嘴巴、一个灵敏的鼻子、一条毛茸茸的不断来回摇摆的长尾巴。

小卡很活泼,喜欢和小朋友一起玩耍。每当天气好的.时候,主人就会带它出来玩。当小卡看到小朋友在嬉戏玩耍时,就会在大家周围不停地跑来跑去,绕着圆圈,快乐的“汪汪”直叫。刚开始,小朋友们不认识小卡,都很害怕,但到了后来,大家知道小卡很温顺,就愿意和它一起玩,有些调皮的小朋友还会轻轻的拉着小卡的尾巴,但是小卡一点儿也不生气。

小卡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捡皮球。每当主人要准备扔球的时候,小卡就会目不转睛盯着球,头随着主人的手转动,看球会往哪里飞。当球飞出去的时候,它就像箭一样的跑过去,找到球,叼回来。有时,主人也会逗小卡玩,摆出准备扔球的姿势,假装往出一扔,小卡就会往那个方向跑,但是,只要它发现那里没有球,马上就会跑回来,重新做好准备。

别看小卡很威武,但它有时非常胆小,每次听到炮声时就会迅速的往家里跑。有一次,我们和小卡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有人在放炮,小卡一听到炮声,就立刻“嗖”得跑掉了,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小卡真可爱,我们都很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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