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500字作文家乡(家乡作文五年级500字)

七年级500字作文家乡(家乡作文五年级5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2-11-26 04:27:43
七年级500字作文家乡(家乡作文五年级500字)

七年级500字作文家乡【一】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七年级500字作文家乡【二】

凡卡正在熟睡中,在梦中,他梦见了自己的爷爷正在炕上念他的信,泥鳅摇着尾巴,卧在床边,静静的睡着……

“啪”的一声,划破了圣诞节前夕的宁静;凡卡尖叫着一声起来,他脏兮兮,黑乎乎的脸上,顿时火辣辣的疼,他想伸手去摸。朦胧之中,他感觉到右脸又被重重的打了一下,凡卡再次尖叫起来。“混蛋,谁允许你睡在这里的?”一个恐怖的声音传入了凡卡的耳朵,他以为这是一只野兽的吼声,但他想错了,站在他面前的正是拿着皮鞭的老板和老板娘。

凡卡立刻揉揉眼睛,哆哆嗦嗦地站起来。老板再次破口骂道:“混蛋东西,快滚出去,到你该去的地方去!”说罢,老板将凡卡拖出去,扔到街上;凡卡本以为老板会把他仅有的几件衣裳和一只破着洞的袜子归还给他——那是他唯一可以保暖的东西。但是老板不但不给,反而让店里的伙计把狼狗放出来,追咬凡卡,直到凡卡被追出几公里远,那两条狼狗才悻悻的吼了几声,转身离去。

凡卡这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给爷爷写完信之后太困,竟然忘了睡在自己的“床”——过道,而睡在老板的写字桌上了——老板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坐在他那里,更别提睡觉这种罪孽了。

凡卡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他没有鞋,因为老板并没有给他鞋穿。他的脸已经冻得通红,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他冻得瑟瑟发抖。他尽可能的把身子缩得紧点,依偎的地方多一点。

凡卡这下彻底的绝望了。因为他在老板家,虽然过着生不如的日子,但是起码还有饭吃,起码还有衣服穿,有火炉可以取暖;如果爷爷愿意来接他,也可以来店里找他……现在可好了,他被赶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爷爷无论如何也不会找见他的,更不会接他回去;况且,他自己都不一定能撑到爷爷来接他的那一天,想回去真是痴心妄想。

这时,雪下得更大了。九岁的伊凡·茹科夫闭上了眼睛,人们不知道他是冻了,还是睡着了……

七年级500字作文家乡【三】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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