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暂与永恒写一篇作文(带有永恒和瞬间的作文题目)

以短暂与永恒写一篇作文(带有永恒和瞬间的作文题目)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10 23:49:30
以短暂与永恒写一篇作文(带有永恒和瞬间的作文题目)

以短暂与永恒写一篇作文【一】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

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

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

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以短暂与永恒写一篇作文【二】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以短暂与永恒写一篇作文【三】

平时在家,我是家中的“小皇帝”,父母的“掌上明珠”,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养尊处优惯了,有时便觉得自己很差劲,但又急于证明自己并不懦弱,正巧,初一年暑假,教委组织“军事夏令营”,年段推荐我和另一名同学参加。我二话没说,立刻“应征入伍”。

第二天早晨,我背好装有草席、蚊帐、衣服……的行囊,提着一个水桶,准备上路。临行前,妈妈还不时地叮咛,而我早有自己的打算,对妈妈说:“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便踏上了去军营的车。

一路风尘,大伙终于来到了位于环岛路的军营。在经过了简短的开营式后,大家便投入了紧张的军营生活。第一天,大概是由于太兴奋,所以晚上一点儿也不想家,呼呼地便睡着了,可真正的考验还在第二天……

清晨六点半,天刚朦朦亮,随着一声刺耳的哨响,营房内也开始了各自的交响曲:碰撞声、催促声,不绝于耳。大伙忙忙碌碌,我也不甘落后,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爬了起来。我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裤后,却找不到另一只袜子,我心急如焚,望着同宿舍的人一个个都下去集合了,我好似热锅上的蚂蚁,手忙脚乱地。终于,在我一阵“翻箱倒柜”之后,我发现了我的另一只袜子,原来在床下面。我立刻穿好袜子,“生时速”般地冲了下去。当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来到队伍前喊“报告”时,不由引来大家的一阵大笑,在一看自己,衣服都穿反了,连教官都哭笑不得……

第二天训练的主要内容是;稍息、立正、齐步走和正步走。其中最难的当数正步走了。我们先练习手部动作,手部动作的要领是双拳握紧,屈臂于胸前,摆动要有力度。在练习完手部动作后,就开始练习脚部动作。教官让我们站成一排,右脚与地面成30°伸直,并且定型。那时正值盛夏,酷暑难挡,烈日射在脸上好刺眼,不一会儿,我便汗流浃背,随即而来的又是脚的酸痛难忍。我用余光看了旁边的同学,他的表情也很痛苦。我暗暗地对自己说:“坚持住,不给自己,不给一中丢脸,于是,我又咬紧牙关,坚持下去。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终于,教官示意大家可以休息了,我长吁了一口气,坐倒在地上……虽然脚依然很酸,但我还是很高兴,这毕竟是我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啊!

在随后的几天中,我们还参加了两次的野外拉练,其次在军营中要自己洗衣服,饮食住宿也没家中条件那么好,但我一点儿也不抱怨,应为我认为,这是磨练我意志品质的好机会。

五天的军营生活结束了,当我回到家中爸爸妈妈都快认不出是我廖,可不,我现在已经是个像模像样的小军人了。当我把军营中发生的一些事告诉父母时,他们连声夸我长大了,懂得照顾自己了。而我也很高兴,因为我发现自己并不懦弱,其实我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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