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以时尚为话题自拟题目的作文)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以时尚为话题自拟题目的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07 18:33:20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以时尚为话题自拟题目的作文)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一】

鸟在空中飞,天空是飞行旅途中最熟悉不过的风景;鱼在海底游,海便是它征途中最熟悉不过的风景;蜗牛在地上爬,壳是它形影不离的家,也是它最熟悉不过的风景。

那么,我的风景在哪?每天生活、学习、休息之地有美丽的风景吗?抑或是要我克服路途艰难,拔山涉水去寻找更蓝的天,更清的水,更绿的树,更红的花?不!熟悉的地方有美丽的风景。无需你带着沉重的旅行包,拖着疲劳的身躯,耗费漫长的时间,你只需带上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会发现原来如此熟悉的地方有着最朴实、最简单却又最动人的美丽的风景。

家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但我们不敢说自己认为家也是一道清丽秀美的风景,顶多是一个休息避风的港湾,更甚者当成了借宿的旅馆。如果这样,那你就是一位不合格的旅客和观赏者。或许,在忙碌的工作繁重的学业中冲淡了你对家的记忆和热情,但我们不能不承认每当我们身处异国他乡,家便是我们魂牵梦绕的地方。难怪乎,昭君出塞,身茫茫沙海,却也难以忘怀家乡的景致,“环佩空归月夜魂”,不是为我们诠释了美丽的风景就在你熟悉却也最为容易忘却之地的最好证明吗?

可能你身处交通发达,高楼林立的大城市,厌恶了自己周遭的环境,向往农村乡间的田园诗意,那里又你认为美丽的风景;可能你居住于山清水秀,空气清新,鸟语花香的乡村,却向往留恋城市的喧嚣繁华灯红酒绿,厌倦一尘不变的简单生活。然而,即使你们真的到了梦想之地,难道真能没有抱怨,发现自己期待的永远是风景?

其实,只要你是个真正懂得赏景的人,哪一刻不能赏到美景?别上演一场到陌生地寻美景却失去了最熟悉的风景的悲剧!“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并不是我们所希望所追求的。岂知,平平淡淡才是真,心中有景赏景用心,哪一处不是景!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二】

六点钟不到,我就起床了。因为我激动得都睡不着觉了。我慢吞吞地刷牙、洗脸、吃早饭,一直忙到了七点钟我才背着比平常轻几斤的书包去坐车。到了学校,班里才来了一点点人我就先坐在我的座位上拿出我的手机,玩了一小会儿游戏。同学们陆陆续续地来了。我在心里想:我们的导游是一个男的,还是个女的呢?导游终于来了,是个男导游。咦,导游手上拿的是些什么东西?直到发给我,我才知道原来是一个飞机模型。

我先自己做了一小会儿,可是不久我就被难倒了,于是我便去问导游,导游很快就把难题给解决了,我的飞机模型终于做好了。我先试飞了一下,哇,飞得真远啊!可是,我只玩了一小会儿,车子就过来了,于是我只能和同学们排好队去坐车。我们出了校门,走到十字路口,可是还没有看到车,一拐弯,车就出现了。我们上了车,一直坐到了中山陵。

我们先到了游乐场,玩了好多项目,可惜的是没玩我最喜欢的索道、滑道。在吃东西前面我们玩了海盗船、迷宫,海盗船我很喜欢玩,喜欢从天上掉下来的'那种感觉,非常刺激,就像从高楼上跳下来的感觉一样。不过排队排的时间太长了。迷宫我就不大喜欢了,因为非常简单接着我们就去吃饭了,我先拿出了我的泡椒鸡翅,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可是,李子祥问我要了两根,朱宁也问我要了两根,我一共才吃了三根。

之后我把所有的零食都拿出来吃,吃的所剩无几我才肯停口。吃完零食,我们便去玩碰碰车,我和戴雨萱同车,我们分工明确,我负责驾驶,她负责指挥,一开始戴雨萱指挥我撞刘淳熙的车,我照办了,可是刘淳熙灵巧的避开了,我的车撞上了墙,失去控制,于是刘淳熙就朝我们的车撞过来,哎,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呀!我只好赶紧躲到一旁去,可是躲得过程中却撞上了黄东东的车,我刚想逃脱,无奈时间到了,还没过瘾就结束了,然后我们玩了一些其他游戏,如咖啡杯、旋转木马等。

最后我们上了中山陵,总共爬了392个台阶到了最上面,上去后我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左右看看其他同学们也都一个个精疲力竭了。山顶的风景还是很美,有点流连忘返。玩了这么长时间,看看也不早了,于是我们就回学校去了。

今天玩的真累啊,不过也很开心!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三】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我觉得,自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四】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炽灼的太阳恶毒地烤晒着地上每一寸生机。我走在大街上,汗水漱漱地往下淌,太阳耀眼的我睁不开眼睛。我拎着购物袋,跟在母亲后面,摇摇欲坠,有点虚脱了。我累极了,看见路旁大的大理石,啪的就躺下去休息,妈妈无可奈何,只好跟我一起休息。在大榕树的庇护下,我们在这阴凉之地休息。我向眼角一瞟,发现旁边,竟还有一个人——他是乞丐。

他约莫三十,衣衫褴褛,头发脏兮兮而又杂乱,穿着一双磨损的特别厉害的草鞋。他背对着我,侧躺着,好像也在休息。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感觉他身上透露着淡淡的倦怠,好像很累了。他身边有一个看似精致而破旧的瓷碗,我看不见上边的条纹,只见碗里泛着银光,里面有几枚硬币,孤零零地躺着。

我一直盯着他看,他好像发觉了我的目光,竟回头瞥了我一下,我看见了他那双慵懒而沧桑的.眼睛,仅仅一眼,他就回头了,没有过来乞讨娶我施舍,也没有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只是看了我一下,便继续休息了。

他不残疾,很健康,却出来乞讨,这令我疑惑。正在我疑惑时,一群人走了过来,站在他身边耳语了几句,变离开了。这些话好像敲醒了他,他起身,到处乞讨,但是那不卑不吭的眼神却令我敬佩,即使他是一个乞丐。当他走过来时,把碗伸出来时,他看着我,没有可怜,没有卑微,只有淡漠。

可是妈妈把我拉开了,还对我说:“那种人是骗人的。”当时我还小不懂事,我回头看了一下,他又向别人乞讨了,可是一分也没有收获。再看,一个青年走向他,狠狠教训了他一顿,把他拉到巷子,消失了。不用说,他肯定被揍了一顿。

如果当时我给了他钱,他是不是不会挨骂挨揍了?即使他不是真实的乞丐,但是我的同情心也促使我悲伤。如果回到那时,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给他钱,因为在这形色的社会中,他也摸爬滚打,或许这一枚硬币,会给他带来一丝温暖和安慰。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五】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以时尚和传统为话题作文【六】

天涯何处屋风景,只要你耐心去观察和,一定会发现在你熟悉的地方也有许多亮丽的风景。

年轻人羡慕住在森林公园里的夫妇,觉得他们那里有清新的空气,有大片的杉树何竹林,有幽静的林间小道,有鸟语花香。而那对夫妇却不这样认为,反而羡慕起他们城里人的生活,觉得城市丰富有趣,那是不是因为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呢?回答是否定的。其中的原因只是因为那对夫妇没有仔细观察和体会,而年轻人作为旁观者,自有“旁观者”的道理。而那夫妇却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味道。

其实,只要我们用心观察,在我们熟悉的地方会发现许多亮丽的风景。就拿我以前所就读的小学来说吧!这是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了,她哺育了我整整六年。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儿童变成了一个多思的少年。对周围的环境也了如指掌。于是有的人会觉得这么一个熟悉的地方,反而会很难发现有什么风景。但我却不这样认为。由于场地的限制,一大清早,你可以发现村里的许多老人都聚集到操场进行晨练。有的再跑步,有的再打太极拳,有的在练书法。直到孩子们陆续来学校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每天早晨这些老人们不是给这所小学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吗?

只要你仔细观察和体会,在我们熟悉的地方还会发现许多亮丽的风景。如:在我们家附近的菜市场,每天一大早就可以听见卖东西的叫喊声和人们的讨价声,汇聚成了一道优美的旋律,这也是熟悉地方的风景啊!我们每天从必经的小路上学,道路两旁的房屋和树木,也为这条小路增添了一道风景线,使小路增色不少。

风景自在熟悉处,只要我们去观察,去体会,会有所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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