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踩踏事件作文例子(关于学校踩踏事件的日记)

校园踩踏事件作文例子(关于学校踩踏事件的日记)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1-27 16:54:44
校园踩踏事件作文例子(关于学校踩踏事件的日记)

校园踩踏事件作文例子【一】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今天我们学校举行全校性的紧急疏散演练,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增强在紧急状态下的心理承受能力,帮助全体师生提高自救、自护的能力。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今天的演练,大家能熟悉逃生疏散线路,一旦遭遇突发事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逃生自救。

这次疏散演练比以往要具有挑战性,是在老师同学不知道在具体时间情况下发生了危害,考验我们老师学生的应变能力。但大家临危不惧,当广播中响起警报时,全体人员能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入各自岗位进行及时疏散,各班学生在老师指挥下按照指定的安全出口,有序地离开事故现场,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全部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了安全地带。从信号发出到第一个学生到达集合地,历时12秒钟,全体学生撤离完毕共花140秒钟时间,整个过程紧张而有序,撤离队伍一个接着一个,安全、迅速地到达集合地点,经过实地点名,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悉数到达指定位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演练过程中保持了安全良好的秩序和快速反应的能力。本次演练活动共有263名学生和部分老师参加,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通过演练发现了一些问题:表现为部分学生在活动中没能把演练当作一次实战演习,在疏散的过程中紧张程度不够,撤离速度不够快慢。这次演练虽然结束了,但安全工作没

有止境。各班级要认真总结教训,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灾难来临时,虽然我们无力对灾难说些什么,但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防患于未然,知道当自然灾害来临时,如何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留下更大的生存时空。5 •12汶川大地震发生的那一刻,四川省安县桑枣中学全校304多名师生能离逃生俱缘于他们每学期进行一次的疏散演习。桑枣中学教会学生逃生避险自救的能力,为我们树立了生命教育的榜样,也让我们回忆并懂得了08年中央电视台新年开学第一课《如何用知识来守护生命》的深刻含义。的教训提醒我们要有备无患、临危不惧、坚持不懈。天灾虽不可避免,但历史却不该让它重复。今天的这场疏散演练给我们学校的.安全教育上了生动现实的一课,这对我们这样一所规模较大、正在发展中的学校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希望全体师生能以这次紧急疏散大演练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让我们用知识守护生命,用爱护卫心灵,牢记安全教育,学会应急避险的常识和技巧,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祥和的校园环境!

校园踩踏事件作文例子【二】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校园踩踏事件作文例子【三】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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