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权利的作文800字(个人与社会的作文800字)

写权利的作文800字(个人与社会的作文8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10 23:10:39
写权利的作文800字(个人与社会的作文800字)

写权利的作文800字【一】

奥斯卡是个名利场,这谁都知道,凡夫俗子,躲不过名利诱惑,但名利向来非唾手可得,四周总会竖起高高的围墙,入得了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会员们的法眼,才能登堂入室。

有难度是好事。从1928年奥斯卡奖设立至今,在人追名逐利之心的不懈推动下,聪明的电影人们已经基本上摸清了获奖的门道,成果足以编纂成一部“奥斯卡名利学”,在其学术成果指导下,不乏“私人定制”的出现,不惜真金白银烧起风火狼烟,只为博学院评委一票。可惜,事情很奇怪,比如吸引某个女神青睐,越谄媚反而越不行,有人祭出大制作、大情怀、大时代,外加中西合璧以及人类共通之人性主题,只差片头打上“求入围”三个大字,结果惨败,别说个把小金人,连个提名都没有。大家一分析,片子拍得不错,画面、布景、道具、表演都挺好,就是中心思想不对头,奥斯卡作为学院奖,对好莱坞传统价值观的坚守一向顽强,人家鼓励一群人牺牲去拯救一个人,你却反过来,强调等级贵贱弱者牺牲,真让人捏把汗。

奥斯卡就是这样,标准相当高大全,既要理念先进,又要价值观正确,既要拍摄技术突破,又要情节打动人心,既要艺术水准不俗,又要商业成绩达标……林林总总一句话:全面优秀有长项,观念正确无短板。似乎唯有如此,那份做世界电影发展潮流导向的老派傲慢,才能得到捍卫。

老派的力量很强大,比如《为奴12年》获9项提名,即被看作“定制的成功”,不过,定制成功也是成功,总好过定制失败,最终挤掉大热《美国骗局》和《地心引力》力捧最佳影片也是可能的。这就是传统,硬得和石头一样。

从这个角度来说,《华尔街之狼》入围本届最佳影片,虽难免成为陪衬,也足以令人兴奋一下。

这是一部多么不奥斯卡的电影啊!据说,一些奥斯卡评委看完此片之后,身心极为不适,如遭三小时酷刑,甚至有人跑到拍摄此片的著名导演斯科塞斯面前,指着鼻子骂道,呸,丢人!

这部影片改编自华尔街股票经纪人乔丹·贝尔福特的同名自传,后者是上世纪80年代纽约叱咤风云的股票经纪人,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他创办的证券公司运用哄抬股价再高位卖出的伎俩牟利,导致散户投资者损失达2亿美元。2003年,贝尔福特因证券诈欺和洗钱罪被判入狱服刑22个月,并付出了1.1亿美元的巨额赔款。

《华尔街之狼》讲述了贝尔福特如何发迹又如何入狱的故事,表现了华尔街金融暴发户纸醉金迷的生活。主演莱昂纳多不惜代价购入改编权,6年前便与斯科塞斯开始筹备此片,不过,过于大胆的构想吓跑了众多投资人,使得该片迟迟无法启动且一波三折,好不容易拍完,美国电影协会又对斯科塞斯发出警告:如果不对片中的粗口、性爱和裸体场面进行删改,影片则会被定级为NC-17级(17岁以下观众禁止观看。为了主流市场,老导演不得不将电影从4个半小时剪成3个小时。

这样的电影能够符合奥斯卡价值观正确的标准吗?莱昂纳多觉得,该片本质上是对现实的揭露和批评。然而话音未落,在华尔街的看片会上,每每出现大尺度放纵场景,应邀观影的金融界人士便群情激奋,叫好声与口哨声此起彼伏。

很明显,该片对奥斯卡的老派力量提出了挑战,而后者令其入围,可以看作是大气回应,其实骨子里还是那份傲慢在起作用——不能怕了你,等着,我们当众动动小手指头灭了你。

围绕这部影片的争论已经相当热烈。趋向保守的评论者认为,该片就是一场淫乱奢靡的“癫狂秀”,“以群魔乱舞开场,并不断向更疯狂的极限冲去”,“整部片子就是令人作呕的场面不断重复”。不过,也有评论者借此片猛批奥斯卡的“选择性失明”:这部电影肯定很恶心,但它只是展现了现实,亿万富翁在赚取中产阶级钱财的时候,难道就不恶心吗?“评委们相信电影应该是反映生活的理想化版本,而不是去探索人性的阴暗面,这就是我们没有深刻作品的原因”。

《华尔街之狼》,也是一匹奥斯卡之狼,赤裸裸冲进了绵羊群,挑战了牧羊人的权威,破坏了学院派的游戏规则。你看,别人要么在埋头讲一个动人或精彩的故事,要么在展示美到窒息的太空风景及高超的拍摄技术,而71岁的大导演斯科塞斯呢,却在指导影星莱昂纳多如何滴蜡、做爱和吸毒。

这的确太不保守传统、太不价值观正确,也许该片获得提名之后,精通奥斯卡名利学的人士都大吃了一惊,所谓学海无涯,原来,这样也行。

写权利的作文800字【二】

在《认真对待权利》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观点和一个命令的反差——一个命令的适切性取决于命令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一个观点对于任何人的适切性取决于对该观点所基于的基本价值观的接受程度。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基本价值观的检验”。

怀疑论者和这些美国法学家们都认为法律与政治道德的命令有着基本的紧张关系。唯一的区别是,这些美国法学家们把他们的宝押在法律上,而怀疑论者在把他们的宝押在道德上。

一个政府通过尊重权利表明,它承认法律的真正权威来自于这样的事实,即对于所有人来说,法律确实代表了正确和公平。只有一个人看到他的政府和公共官员尊敬法律为道德权威的时候,即使这样做会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这个人才会在守法并不是他的利益所在的时候,也自愿地按法律标准行事。在所有承认理性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里,权利是使法律成为法律的东西。

知识的特点是,它的发展是一个发现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建筑的过程。换句话说,和我们新建的铁路系统不同,我们认为一个新发现的知识是在我们发现之前就存在的。例如,地球引力是在依萨克·牛顿发现之前就存在的一种力量。道德发现也是如此。一个人突然发现种族压迫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并不说明虽然现在不能接受种族压迫,但是在过去,种族压迫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相反,他的意思是,虽然以前他认为种族压迫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现在他发现事实上他过去错了;种族压迫永远都是不可接受的,只是他以前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知识的发展,首先是由促进参与发展的人们之间的观念交流来推动的。我们可能事先不知道将有什么发现,或由谁来发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保证与这一知识有关的所有思想的迅速和彻底的、尽可能广泛的传播来推动发现的过程。知识的发展是一种思想、一个新的原则导向另外的思想和原则的过程。所有相关的思想都可以促进这一过程——包括那些所产生的环境与我们的环境不同的思想;以及那些最初看起来不合理的思想。例如,所针对的背景与我们的背景不同的思想仍然可以刺激我们对于不同状况的思考;很多重要的思想在发现的最初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即使最终由事实证明是不正确的思想,有时候也可以为重要的发现提供灵感,从而促进真实的知识的发展。为了效率起见,这样的交流应该尽可能地包括所有参与这一知识发展的人们。参与交流的人越少,就越可能丢掉有用的思想和重要的发现,从而使知识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阻碍。

写权利的作文800字【三】

通过新作《华尔街之狼》,马丁·斯科塞斯再次让自己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部影片既不会让我们对华尔街的金融黑幕有更多了解,也无意对影片主人公做任何道德评判。重点在于,通过本片,我们既能真正进入贝尔福特的心理世界,也可以更好地看清支撑他走向成功的时代环境。

众所周知,《华尔街之狼》的主人公乔丹·贝尔福特(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饰是个活跃于1990年代的华尔街证券经纪人。他曾因经济诈骗和操纵股价等多项罪名在监狱中服刑两年,但与他之前几年里极尽奢靡的生活相比,这样的代价并不算高。影片将绝大部分时间用在表现贝尔福特的迷乱生活上,而在近些年一直严肃正经的斯科塞斯,似乎也在拍摄这些段落时找回了自己久违的活力。躁动不安的摄影机运动,时急时缓的影片节奏,凌厉至极的插叙和闪回,以及鸡满载的'旁白叙事与原声音乐,都能让观众在观影时沉浸在贝尔福特放浪形骸的生活氛围中,而斯科塞斯对片中主人公的嬉笑怒骂笔触,则能够令人回想起德国表现主义画家乔治·格罗兹对魏玛时期柏林的腐败夜生活的生动描绘。

然而斯科塞斯为《华尔街之狼》所选取的视觉外观,却与格罗兹疯狂扭曲的表现主义手法截然不同。《华尔街之狼》的布光与构图十分平实规整,这种视觉策略与斯科塞斯对摄影师的更替有关——他没有再次使用自己近些年来最常用的摄影师罗伯特·理查德森,转而选择与曾经为《第25小时》和《逃离德黑兰》等片掌镜的墨西哥摄影师罗德里格·普瑞托进行首次合作。马丁的这种选择符合了影片的深层逻辑:普瑞托的自然主义影调与理查德森追求强对比的画面风格明显不同,这正对应着贝尔福特与泰迪·丹尼尔斯(《禁闭岛》男主人公或霍华德·休斯(《飞行家》男主人公之间的巨大差异。与后两者不同,贝尔福特一直都具备着强烈的自信,即便在面对最疯狂脱线的情形时,他仍然坚信自己在最终能够化险为夷,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说《飞行家》与《禁闭岛》的强对比影调是基于主人公对周边环境的妄想式感知,那么《华尔街之狼》的平实影调就是根植于贝尔福特对自己环境掌控力的深信不疑。

贝尔福特的自信来自何处?答案很简单,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如簧巧舌向他人推销任何商品。在一个商业社会中,他的这种能力足以让他时刻把握赚钱机会,所以即便在他身陷囹圄之时,他仍然相信自己能够东山再起。而将他推向成功的燃料,正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对金钱和虚荣的渴望。贝尔福特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总能精确地击中他人的软肋。在面对员工时他会提起对方在加入公司之前的贫苦境况,以鞭策员工更卖力地替他工作;在面对客户时他能轻易看穿对方的需求,并对此百般挑逗,直到客户被他榨干为止;在面对商业伙伴时,他明白该怎样满足对方的虚荣心,以便为自己获取最大利益;而在面对前来调查他的联邦特工帕特里克(凯尔·钱德勒饰时,他用寥寥几句话就激起了帕特里克对自己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的不满,险些让这个恪尽职守的对手落入自己的圈套。他像一条毒蛇一样不停引诱着人们为他贩卖的价值观买单,更可怕的是,人们往往无法拒绝他开出的条件。

《华尔街之狼》所引发的层层争议,体现的其实正是大众在面对贝尔福特时的矛盾心理。很多舆论与观众都认为斯科塞斯在电影中有美化贝尔福特之嫌,但悖论在于,这些观者之所以能感受到贝尔福特的个人魅力,恰恰是因为他们也在某种程度上被贝尔福特的生活方式所诱惑着。斯科塞斯在接受访谈时提到,他曾因为本片与《好家伙》和《赌城风云》题材相近而犹豫过是否要接手本片,之后他意识到,要想突破两部前作,自己就必须以贝尔福特的视角作为进入影片世界的切入点。既然我们要了解“华尔街之狼”的所思所想,那么我们就不可能避开被他的生活诱惑的风险,而斯科塞斯也没有对贝尔福特作任何的道德评判,他仅仅在尽量真实地呈现着贝尔福特的整个生活,并把最后的判决权留给了观众自己。

在结尾段落中,《华尔街之狼》撕掉了贝尔福特的最后一块遮羞布:为了寻求减刑,他出卖了曾经与他合作过的所有生意伙伴,也丧失了自己仅存的最后一丝信用。讽刺的是,大功告成的特工帕特里克在坐地铁回家的路上会想起贝尔福特对他说过的话,而贝尔福特在出狱后也可以通过传授推销技巧,继续从大众手中取得可观的收入。当贝尔福特在影片终场戏中指导大家该如何卖出一支笔时,台下观众的脸上显现出的依旧是对贝尔福特所代表的名利的饥渴;然而作为电影观众的我们,真的愿意像贝尔福特的无数牺牲品一样为他所推销的价值观买单吗?斯科塞斯仍然箴默不语。一切要由我们自己决定。 

写权利的作文800字【四】

德沃金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法律理学家之一,在其名著《认真对待权利》问世后再法学界引起巨大震动,也因此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望。浅显地读完这本书后,对其中许多对我而言还比较晦涩深奥的东西目前还理解不透,但对有些论述却让我醍醐灌顶

德沃金作为西方后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之一,其思想无不受“自由”之影响。在此基础上他对美国盛行的功利主义给予了理性的批判。而自由理念,从西方哲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自由就是必须承认自然客观规律与社会规律为前提,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不受限制的状态。而在社会学意义上的自由是人与人的联系的相互尊重与平等,均衡的状态下的自由。而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以前两者为基础,我认为就是个人的权利。自由无论从哪个角来看都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是对于个体而言的,就是“把一个人当一个人”,就是使人不断成为自由体。从这个立场出发,权利就是我们为人之不可忽视和脱离的重要东西,我们不是认真而是应该要很严肃地对待,因为它时刻受到限制和干扰。德沃金很清晰地看到了这一点。

他在书中指出:“法律并不是统治者强加给弱者的意志,而是社会共存的保证。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应该提供必要的基本框架和规范,使这些问题的争论局限在这些规则之内。尽管立法是民主的过程,但名义上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但立法往往通过功利主义的思路论证限制个人权利的合理性。大部分调整社会。经济和外交政策的那些法律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它必然体现社会大多数人或一些强者关于社会利益的观点,再严格的立法程序也不能确保少数人的权利不受到伤害。因此,权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许诺。当人群中的这种分裂作为严重时,如果必须执行法律,那么这个许诺必须是最真诚的。”由此可见,功利主义并不是真的如许多法学家那样标榜的“把每一个人当一个人”在不平等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的社会里,为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限制个人权利往往为我们多数人所认同和接受,为了公共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立法我们到处可见,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我们欣然接受并且在自觉承受这些的同时将其融入了我们的判断的价值观中。为多数人的福利而限制个人权利往往会带来更大的不平等。一个平等的社会应该谨慎注意个体的权利,更应该认真对待之,尤其是社会底层人的权利。德沃金这一论述其实回答为什么要认真对待我们的权利这一必须让我们所有人重视的问题。

那么,继续追问我们该有什么权利呢?显然自由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是不同态度。德沃金从对权利的概念分析作为切入点,回答了这些复杂的问题。他认为在不同的背景下权利的内涵是不同的。“当我们说某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情的时候,我们的含义是,如果别人干预他做这件事,那么这种干预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表明,如果为了证明干涉的合理性,你必须提出一些特别的理由。”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到,说一个人有权利做什么事情,和说他做这件事情是对的或者是错的,有着明显的区别。德沃金认为,真正的权利必须是能够做某些事情的权利,尽管在社会多数人的眼里这样做事错误的,甚至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使多数人的境况比以前更糟糕时也是如此。即使是为了普遍的社会利益或为了保护多数人希望在其生活的任何一种环境,政府也不能否认这种权利。在以公民的言论自由为例子,他谈到,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即使政府认为公民要说的话所带来的坏处大于好处,政府阻止他们发言也是错误的。 德沃金这种比较激进的权利含义意在提高人们对政府及公权力的警惕,因为他们是个人权利最大的威胁者。英国思想家洛克的:“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不受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主义其实并不否定这一说法,也没有形而上得认为自由就是为无限的。德沃金同样认为权利也不是无限制的,还是要受到必要的国家限制。他认为在一个民主制度下,每一个公民都负有必须遵守全部法律的基本道德义务,即使他不喜欢那些法律并希望它们尽快得到修改。他的这一义务是对他的同胞所负有的,因为大家都在服从同样的法律,可能其他人也对法律存在抱怨,但是稳定的法律秩序,没有人去违背法律。不过接受法律限制和责任并不意味着剥夺公民的反抗政府的权利。

从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德沃金认为个人首先有对抗政府的权利。在作者成书的背景来看,当时越战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创伤,而许多美国人认为国家的外交政策不合理导致了遵纪守法的公民的生命的牺牲,而这被誉为为国家利益而战的外交鼓动辞令的背后却是政客滥用了人们赋予国家的权力的后果。从美国历史来看,这个一直崇尚追求自由的国家,在建国一开始就一直对政府的问题保持着无比的小心和警惕,一部美国宪法的起草建立过程,就是当时各州在为保障来之不易的自由和人权护航的准备过程,立宪会议的55位国父们争吵不休,核心争论是政府该怎样建立,为谁建立,以及它的权力该怎么限制。到了后来,最终达成妥协。美国宪法的诞生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实质建立,但是更具深远意义的是这个民主的国度确立了个人自由的权利本位的思想,将对政府的怀疑和警惕深入到国民心中。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的本质是为人民挑选出来为其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干预和限制个人的自由。所以,公民的自由的维护,现实中必须在立法上赋予公民对抗政府的权利,这种对抗不是以一种激进偏激暴力的方式,而是以一种平和的,法律赋予的形式予以制约。从《独立宣言》到《美国宪法》一脉相承地对政府予以理性的警惕和规制,尽最大可能性保障公民权利。作为在有这一传统的国家里的法理学家,更是作为自由主义学者的德沃金自然而然地会在这一基础上加人深入的论述。这这本著作中,也可以在多处得到体现。

其次,德沃金认为应该认真对待的另一重要的权利是平等权和自由权。这是从个体人本位并且是个人最为基本的权利,也是其他的个人权利的基础。德沃金核心的概念并不强调自由而是平等,他认为在政策决策中,自由权的分量不能和平等权相抗衡。同时在其著作中他对自由也作了区分。许可的自由和作为对立性的自由。前者指个人不受社会和法律的限制去做他希望做的事情,而后者则指人作为独立平等的人的自由。他指出:“好的法律,如禁止谋的法律也以同样的方式限制了它,而坏的法律,如禁止政治性演讲的法律,则更大程度上限制这种自由。”这两个概念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受到社会和法律过多的限制,那么,至少这是一个有力证据,表明他在政治上附属于那个向他发号施令并强加诸多限制的集团,就是我们所说的屈从于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从两种自由的区分来看,还是有区别的。对于作为许可的自由来说,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削减了这种自由,不存在一般的自由。作为自由权只是一种比较弱的意义上作为独立性自由。由于每一项限制自由的法律都会侵犯这种自由,这种自由权在政治争论中不会有太大的说服力,不能与平等权相抗衡,而根本不存在普遍自由权。 而对于平等权,他认为“平等权意味着平等对待每一个人,这是德沃金认为的最高政治准则。如果政府更否定了公众的平等权,就意味着把一个人不当人来对待,或者给予他人的关心少于其他人对的关心。由此看来,政府必须不仅仅关心和尊重人民,而且必须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人民。它千万不要根据由于某人值得更多关注从而授予其更多的权利这一理由而不平等地分配利益和机会。它千万不要根据某个公民的某个集团良好生活的概念更高尚或高于另一个公民同样概念而限制自由权。”

有人认为对人的平等保护也不是绝对的,个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时候在实践中不能完全行得通,或多或少会与我们的社会政策相冲突,法律就会做出对个人平等保护规范以一定的限制。我觉得,这些限制虽然在功利的角度来看起到了很大的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的作用,但是对于其合理性我们应当予以怀疑,机会的平等并不能保证结果的平等,也并不一定能保证实质的公平正义。法律给予人平等的保护,或许有可能是在平衡一些机会不平等的状态,以求权利人起点的公正,而对于那些被限制的有更大机会优势的人而言,这种的'平衡其实功利地对其权利予以伤害。

从这两种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权利来看,其实是在外和内两个语境将权利和法律联系起来。德沃金的“权利论”在这两个方面出发,很好得批判了百年来西方法学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内在缺陷,确立了权利的地位。同时,对法理的自由和平等的价值位阶作了调整。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体会到法律要想受到尊重,必须寄托着人的一些美好的理想理念,一则我们的政府要认真对待法律,忽视法律就如同忽视其建立的根本,没有区分法律和行政命令,同样是野蛮的行径,否则就无法构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同样,政府不重视或不认真对待权利,同样也就意味着没有认真对待法律。二者作为个体的公民要积极为权利而斗争。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权利的本质是斗争,为自己也为他人。只有理性的斗争,我们的权利才能扩大,我们的就越有我们追求的自由。也许我们只有在斗争的争取中才能明白“法律对我们来说是什么:为了我们想要做的人和我旨在享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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