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作文200字)

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作文2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01 23:04:34
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作文200字)

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一】

《活着活着就老了》是冯唐的一本随笔集。看了这题目真有意思,是的,随着岁月的流失,渐渐的我们每个人都会衰老。冯堂是一个特别的人,因为他不需要以字谋生,所以字里行间就多了几分嚣张。翻看他的文章,不难看出他的才思敏捷和霸气侧漏,挺有意思。

这本书集合了他近十年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那些书,那些人,那些事儿,那些地儿。开篇就说这本小说整体水平低下,吸引好奇的你读下去。讲到好小说的标准,他说结构好的文章远比辞藻华丽的文章好的多,但是如果一本书能让你感动,那么文字、结构、才情神马的就都不重要了。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中文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作家应该是张爱玲,国外的作家是村上春树,其余的只能谈得上某本书,谈不是某个人了。不过,我个人好像阅读中文小说偏多,是不是意味着我“整体水平低下”呢?呵呵,我想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有不同的妙处,不过我也确实需要补充一些外国优秀小说,因为我最近也发现,国外经典小说的结构都还是很不错的。

书里有一段是说冯唐他想趁年轻看完《二十四史》,这是我这大半年来听到的关于传统文化最清新的一句话——这才是文化积淀!党员看讲座,看来看去都是《弟子规》,敢情古人几千年就孕育出这么个东西,书店上架还得放成功学的柜子上。学问不是这么做的,背一句“首孝悌,次谨信”就能做到的话还要警察做什么。急功近利必然适得其反,得慢慢地煲,不是说要煲出个“出口成章”,而是要煲出“学以致用”。

我之前看《战国策》,感觉就像在看两块五一本的《故事会》,到后来有时遇到个什么事,会忽然想到哪本哪本古书里有写过这么一段,该怎么做、有什么后果都写得明明白白。人生苦短,能遇到的事也就那么多,古人都总结好码成字了,这是单说史,要是再看些散文、诗词,什么人啊、情啊、景啊也就没跑了。周国平在《经典的理由》里面说:“我反正不能一辈子生活在与人生无关的某个专业小角落里,怀着囊括人类全部知识的可笑的贪欲,我选择了哲学这门凌驾于一切面对一本随笔集是很难写出框架式读后感的,况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毕竟是一些感性的文字,写在这里好像仅仅只是为了纪念:看了这题目,我就情不自禁想读完了此书。

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值得再细读一边,为了体会那些有趣的句子、体会到精彩的人生。

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二】

“小时候的我,做着美得梦.梦想中,那片天空,好像挂满笑容.”轻柔的旋律在耳畔荡漾,茶杯升腾出一片氤氲的雾气.淡淡的感觉,让我不由想起那些逝去韶华中深留下的印记.

有人说,每个人的记忆都是从五岁开始有的.但朦胧的脑海中,我还依稀有着初上幼儿园的片段.可能是第一天上幼儿园,蓦然间离开了爸妈的我忍不住决堤的泪水.我的脸上泪水肆意,任由一旁的爸妈怎么劝阻,就是收不住放开的闸门.后来,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记住了老师说的一句话:“男子汉不能随便哭.哭完,以后就不可以再哭了.来,老师给你一颗小苹果.”

就这样,在幼儿园老师的引导下,我逐渐学会了一些基本技能.当时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每天都能拿上一颗小苹果,让妈妈表扬.

当我进入了小学,以前尽是玩乐的我又怎会喜欢枯燥的上课.曾记得,又一次老师问我:“你喜欢上我的课吗?”“不喜欢.因为很没劲”我回答的很是干脆利落.老师愣了一下,然后她微微笑了笑,印象中只有那一双弯似月牙的明眸.“你看,老师笑起来和你一样,也是看不见眼睛的.我们以后做好朋友好嘛?既然是好朋友,那么上课的时候专心一点好吗?”我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就这样,可能是出于对老师的承诺,慢慢的我可以专心上课.在课上,我积极举手发言,当时梦想可能只是让老师表扬,多看看呐宛似月牙的`笑颜.

逐渐的,我步入了更高的年级.年龄的升高使我迷上了小说.自然地,学习也不免有些放松.终于,我的成绩低的出人意料.老师再也忍不住了,一连串的责备劈头而下.“考这么点分数,你自己不觉得丢人么?看见别人得意的样子,你安心于被别人嘲笑嘛?你愿意承认你没有别人聪明吗?”不住的责问字字诛心.滔天的悔意一瞬间包围了我,悔恨的泪水,第一次悄然而落.

就这样,老师的一番责备让我清醒.慢慢,我明白,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学习的好坏,这都是为了我自己.于是,当时的梦想就成了对自己永远的承诺:我是最好的.

“长大后的我,坚定着美梦.因为我,已慢慢懂,努力就能成功.”

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三】

近读冯唐。

窗外太阳硬硬的直射,白白的光线晃眼。

打着赤膊,斜躺沙滩椅,品着冯唐的文字。有古义,有幽默,有灵气,有侠气。

冯唐名字取自‘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有时间易逝之意,这本散文集名《活着活着就老了》,其实冯唐当时才30多一点。以后我60岁也写一本,书名叫《活着活着就年轻了》,好像这样才实现冯唐的理想:用文字打败时间。

一直以为冯唐是韩寒郭敬明之流,写点不干不湿的文字,靠炒作成了文化明星。成名之后又不写书了,整天忙其他挣钱。看完这本书后发现冯唐是有一些不同的,起码他有要写10本长篇小说的计划,有写传世之作的野心。

以现在的‘成败决定人生‘’的眼光来看,冯唐是一个牛逼轰轰的人:北大生,海龟博士,妇科肿瘤博士,麦肯锡咨询高管,国企领导,公司老板等等。上苍偏心,这样的人偏偏还兼具才情,写得一手妙不可言的文字。

冯唐说曾国藩是一个通才,我觉得他也算一个通才。

冯唐对他的文字极其自负,老子天下第一。能入他眼的,中国近百年只有二周一钱(周树人,周作人,钱钟书),二王一钟(王小波,王朔,钟阿诚)。睥睨常人那是无知,睥睨高手才是英雄。要写出伟大的作品,确实需要这种自负。冯唐的伟大作品万事具备,只欠退休时间。

冯唐的文字有自负的资本,极具灵性,有深厚功底,读起来有韵味。例如他的名句:‘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虽是从杜牧的诗句而来,杜牧的诗句1000多年,那么多人熟悉,也没人能化出这么一句绝美的句子来。这样的句子还有不少,文字确实是他所长。

在这样的文字面前,感觉自己的文字迟迟不肯出来相见,怕了羞,就像资质平凡的女人见到了绝世美女。但要想以后写得好,不出来是不行的,丑就丑吧,哪怕丑得天下第一。活着活着就老了,后面还有一句,活着活着就无耻了。以后就和冯唐一样无耻无耻:‘我仗着小学参加过作文比赛,初中写过检讨,高中写过情书,大学写过入党申请书,脸皮厚起来感觉自己也是个作家,坐在当红写手之间,酒来酒去,毫不脸红’。人生要是不无耻一回,怕是永远不能知道什么叫无耻。

为了让自己的文字能好看一点,以后必须加强古文的修炼,重新补回缺失的幼功。

但文字终究是小技,拼文字就算能拼过今人,但能拼过宋词吗?能拼过《红楼梦》吗? 文字很重要,但不可过于沉迷。华丽炫彩的文字容易流于表面,而失其深度。

发现和冯唐相近,还是那句“非班花不娶,非绝学不学”,这句话是他说的',10成说的他。但也3成说了你我——谁的青春不张狂?

在这本书里又找到一些相近处:

例如都喜欢古龙(语文成绩不好,大部分原因是古龙害的,课本下经常夹一本古龙的小说。)金庸大侠和古龙大侠,以前写过一篇文章专门讨论过,把金大侠比作宝钗,古大侠就是黛玉,喜欢金大侠的人更多,金大侠知识渊博、学识超群、才学无双,我无比佩服。但就性情来说,更接近古龙,就女人来说,更喜欢黛玉,没有道理可讲。

例如都是王小波的粉丝,冯唐和小波风格很像,都是理工男出身,却以写字为己任,都是体制外的作家,文字幽默,充满灵性,同时又有较强的逻辑性。

正如冯唐评小波:成也幽默,缺也幽默。冯唐成也文字,缺也文字。

幽默和文字,两者都有个限度,都不能过,过就是贫,就是耍。

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四】

冯唐的阅读量之大,功底深厚,他的文字中信息量很大古今中外信手拈来。文章拼两点,一是见识,二是文笔。他的文字很嚣张,怪力乱神,最崇高和最庸俗的,最神圣的和最猥琐的,最高调和最低调的,都在冯唐的文字里狂欢。

冯唐笔下随处可见学霸级理科男的睿智和调侃,真是个鬼才,极其自恋张狂,但对文字驾轻就熟已致臻入化~他说:“别说别人,我自己都管不了这支笔,它有它的生命和人生观,无法无天,自行自止。”冯唐是善于深入思考人生的',对过去对未来对世俗都有他独到的见解,他知世俗而不媚俗,是个有趣的人……他最不能忘记的是写作带给他的,单纯的细碎的离地半尺的快乐。呼吸不止,写作不止,少见些人,多读些书。

冯唐也写书评,简短、刻薄、挑剔、一针见,天马行空的思绪!冯唐遇到让他佩服的人和书也会一本正经的,比如司马迁,曾国藩。本书中冯唐评论了以下人物(主要是作家),有的知名,有的没名气!有:王小波,金庸,古龙,劳伦斯,亨利米勒,齐白石,林曦,曾国藩,巴金,王朔,卫慧,董桥,盛可以,胡赳赳,高晓松,石涛,张弛...

冯唐从一个医生成长为畅销书作家,他是麦肯锡公司全球董事合伙人,华润医疗集团创始CEO,如今,医疗投资、业余写作。他是个有理想,很拼,很勤奋的人!平台大了,眼界开了,到过的地方多了,对某些城市有他独特的眼光,他说要择一城终老,谈到红灯青烟里的阿姆斯特丹,桃源古巴,首尔,敦煌,旧富香港…饶了一圈还是忘不了“我混沌、脏乱、安详、美丽的北京”~~

文中随处不忘他对女人对性的调侃,直白,露骨,让人不忍直视,有时想抽他!但转念一想,也是实话!

愿我们就这样的活着作文200字【五】

小时候在老家生活,我是心直口开的一个小孩,只要是看不顺眼的必定说出来,但更众所周知的是我挑剔的味蕾,大人们也任我胡闹,做我喜欢吃的。又一次,我无意中与外婆提起一个菜品,没想到的是,这道外婆连听都没听过的菜名竟在挑剔的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天是我的生日,外婆大清早的就去离家老远的一个市场买菜了。如果不出所料,我应会有口福了。

大约一个小时候,外婆提着大包小包从门口进来,但买的都是我不常在家中看到的菜。包里有黄色的辣椒,紫色的包菜与粉红色的小萝卜。我吃惊地看着外婆,外婆满意地对我笑了笑,神秘地对我说:“你有口福咯!”便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向了厨房。

我偷偷地溜到厨房外的墙边,看着外婆拿着五颜六色的菜开始洗、切、炒。外婆忽然开始踱起步,思索着什么。她拉开抽屉,从中抽出各种瓶瓶罐罐,又从瓶中倒出了一些红棕的粉末与菜拌在一起。不一会儿,香味就散发出来了,我暗自舔舔嘴,离开了厨房。

到中午吃饭时,外婆端出了我心心念念的那道菜,五颜六色,香气四溢。

外婆自豪地介绍:“囡囡,一个月前你说的菜,尝尝!看是不是这样?”

我惊讶时还有些不确定感,我没吃过那种菜呀。我将菜夹到自己碗里,放入口嚼着。一种很新奇的味道从味蕾传来,我看着外婆,她用手拢了拢头上的湿发,我对她笑着说:“外婆,真好吃!”外婆脸飞红了,腼腆地笑笑,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菜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道菜并不是那样味道,但我依旧觉得那是我所吃过的菜中味道最好的。

那碟将我征服的菜,那个将心做入菜中的人,我至今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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