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家楼下的一只小猫——咪咪。
咪咪长得非常瘦,它一身黑白相间,软软的,毛茸茸的,好像穿着一件华丽的外套,非常神气。他的头不大也不小,圆圆的。它的眼睛不大,但它的眼睛是蓝色的`。 它的鼻子和尖尖的耳朵长得都很小,但是它的嘴很大,只要他一张开嘴,就会露出洁白的小齿。它的四肢和尾巴长得不长也不短。它还有几根又长又细的白胡须。
我每天放学回家时,都会看见它在楼梯上睡觉,或者在吃东西,或者喝自来水。周日,我出去玩的时候,都会看见它在玩耍,每当我走过去摸摸它的脑袋,它就会仰起头,叫一声:喵-—,好像在跟我打招呼。
我喜欢我家楼下的小猫。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
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
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
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
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
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
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
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
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
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
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
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
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
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我喜爱的动物是鱼。在我家的电视柜上摆放着一个大鱼缸,里面养着几条鱼。
我最喜欢的是珍珠鱼、海鱼和狮子鱼。珍珠鱼长得胖胖的,肚子鼓鼓的,可游起来却十分自如。那条?鱼,全身都是黑色的,它的眼睛很大,真像两个小鼓。狮子鱼长的小巧玲珑,身上都是洁白的,也是鱼缸里最漂亮的一条小鱼。
这些鱼最喜欢吃小虫食,每周我都给它们买一些回去,因为它们吃的是活虫食,就长得十分快,十分健壮。每次给它们吃活虫食的时候,它们都会游上来。我刚把食物扔下去,它们就像箭一样游过去,争先恐后把食物抢光。
我喜欢这些快活的小鱼,它们给我增添了无限的快乐。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打架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考砸了,这是多么重要的考试,是初二最重要的一次期末考试,我感到无颜见父母、老师。
“吴姿谊,你考得太糟糕了,你这些年的.努力白费了吗?”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响起。
我停下车子,坐在路边,仰头看看天空,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有一大抹橘红出现在西边天空上。
是夕阳。
“嘿,你好。”一道声音从西边天空上传来,我直视着夕阳。
“我是夕阳,怎么你看上去闷闷不乐的,出什么事了吗?”
“我考试考砸了,一次很重要的考试。”
“哦,是这样,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夕阳显得很兴奋,那片橘红又扩大了几分。
“我第一次降落人间时,感到非常开心,人间的繁荣尽显眼底。一开始有许多孩子见到我时会说:看,落日!好漂亮啊!我感到十分快乐,将我身上的颜色把天空红霞染得更大点。后来,大家渐渐得不再关注,对我冷淡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无论再怎么努力渲染天空,也无法惹来哪怕一丝的目光,我感到了极度的挫败。我大哭了一场,将天空都染成了黑色,乌云密布,人间几乎被雨水淹没,人们趟在没膝的水中,艰难行走,时不时的开口咒骂。我感到非常愧疚,便停止了哭泣,藏了起来,在这一段时间,我思考了很多很多。渐渐的,我的思想清晰起来,对自己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没人欣赏算什么?遇到挫折又怎样?只要你可以振作,相信有一天,你还会绽放光芒。”
夕阳渐渐缩小成了椭圆形,渐隐渐去。
我心若有所思,进而明朗起来。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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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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