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描写一个你最喜欢的人物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描写一个你最喜欢的人物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1-19 08:30:03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描写一个你最喜欢的人物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一】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妈妈。别以为我妈妈就是一位大学老师,他的本事可大了。

我最羡慕她的那个大脑。她的大脑犹如电脑一样,什么都可以装进去。其中我最佩服她那数学天赋。每当我学数学时,她总意味深长地说:“在我上中学时几乎每次都是满分,高考只差2分就是满分。高考分数当然是全省数学最高,而且破了以前的纪录,至今仍然保持着纪录。儿子一定不会比我差。”我第一次听到非常惊讶。我想,她是在说大话,为了鼓励我吧。但是,事实使我确信这全都是事实。因为每次我问她问题时,她一看就会说:“这么简单的题你不会做。”然后开始讲解,每一步都问我听懂了没有。如果我听懂了,她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兴致勃勃地往后讲。倘若我不懂,她便耐心地一次一次地重复讲,直到我听懂为止,讲的条条是道。

妈妈家事、公事两不误,安排得井井有条。她每个学期都给自己制定一个作息时间表。她既是老师,又是学生。除了给学生上课外,她自己还要完成科研论文,整天忙得团团转,但是从来没有耽误过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中学老师来武汉玩,当然我们要请客!在东云阁边吃饭边叙旧,直到11时才结束。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悄悄地对我说:“我还有研究生的论文没有改呢!”我非常惊讶,我对她说:“今天你已经很累了,明天再改吧!。”妈妈生气地说:“这怎么行,今天的事今天必须完成。”深夜我睁开眼睛,模模糊糊地看到妈妈疲惫的身体还在修改论文呢!

我的妈妈真是个慈祥的、勤劳的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妈妈!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二】

翻开历史的画卷,洗涤历史的尘埃。数千年了,无数的中华文明印迹在这里汇聚。撞击出古老而年轻的东方神曲,每个跳动的音符是你们的呼喊,是你们的歌唱,是你们诠释了生与的意义,为中华的数千年的历史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走进历史的长河里,那一场“春秋五霸”的熊熊战火还在然烧。当你困于会稽时,你也曾叹到:“吾终于此乎”?而当吴王赦免了你,回国以后,你亲身耕作,热情诚恳的招待客人,并常自言道:“女忘会稽之耻邪”?于是你每天浅尝苦胆,以此告诫自己勿忘曾经的耻辱,最后你灭掉了吴国,洗雪了会稽之耻。如果在你被困时选择了,我想也就不会有“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丽诗篇了。好一个勾践,是你用一份坚持和你的深谋远虑灭掉吴国,谁会说勾践不贤能呢?

你是否还记得作为爱国诗人的屈原,好一个屈原,当你面对怀王的不解,国家的灭亡,在那国破山河在之时,你不愿苟且偷生。泪罗江畔,你披散着长发,衣袂飘飘,你高呼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跃江中,从此与鱼相伴,和水相依,你用来证明自己对楚国的忠贞。一种高尚,独立的精神永存人间。为后人留下“龙舟竞发三千过,一缕失魂万古传”的悲壮乐章。

历史近了一些,你曾高呼“力拔山兮气盖世”。可楚汉之争,你悲壮的选择化为滚滚东流的乌江之水。当你在四面楚歌之时,面对亭长的规劝,你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因为你明白,渡江而过,历史的一角将会多一个郁郁不乐的小人物,于是你毅然的选择了乌江自刎,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载入史册,你诠释了生与的意义,那是一种“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的英雄气概。

你呢,则是用一份毅力在忍辱负重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在面对汉武帝对你处以残酷的官刑后,你选择了生,最终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

你在被俘以后,拒绝了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谱写了一曲“人生自古谁无,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壮志凌云的民族精神壮歌。

你,则怀“我以我荐轩辕”的民族忠心,为唤醒麻木愚昧的国民,你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以笔作枪,投身到文学革命中去,一篇篇反帝反封建的战斗檄文,激励了多少爱国的炎黄子孙。“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何等深广的大恨大爱的民族精神!

我们细数历史英雄,倾听历史的回音。喜欢着你们用那生与的选择来诠释生命的意义,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临江哀楚的屈原。乌江河畔,霸王逝言依旧荡气回肠。历史的痕迹带着岁月的变迁,史册上英雄们的高歌还在铮铮回响,往事越千年,真正的英雄是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刻人间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三】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四】

在这个新奇的世界里,有无数的人,但,令我敬佩的人只有一位,想起他让我想起一场篮球比赛。

那一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是我们篮球比赛的总决赛日。我和队友们进场了,观众看到之后,开始沸腾了,全场的欢呼声震耳欲聋,领头的就是我们的队长,他有一双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身材高的吓人,让人看到都很害怕,但,其实他并不像自己外形那么拒人千里之外。

比赛开始了,我们快步的上场,准备开始这场“生决战。”队长走上前方,与对方进行跳球。一声哨声之后,球被抛了起来,只见队长猛得一跳,手高高抬起,但,还是晚了一步,球被对方抢走后迅速展开攻势。我冷静地观察着这次比赛的战局,突然,对方传球都是短传,传球频率很高,我心头一震,发现了对方的破绽。我心想:就等你出破绽,一边想,我一边向前跑去拦截。不错,在我过去的时候,对方的球只传到了一半,我一个快步,把球抢了过来,一拿到球,我就大喊:“进攻!”队长听到之后,立刻护到了我的左后方,“啊!”我一声大喊,跳了起来在投球的一瞬间,对方一个“坦克”级的选手向我撞来,队长看到了,他知道我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冲击,就一个虎跳,跳到了我的腰前掩护。只听到“啊!”的一声大吼之后,我和队长飞了出去几米。我们被抬出赛场,在医生的检查下,我只是一点轻伤,而队长却伤筋动骨,不能继续再比赛了。

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这位队长,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五】

在人的一生中,可以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也许会陪你渡过难关;也许会伴你成长;也许会教你学知识;也许会……而你敬佩的人,往往会在人生道路上为你指引前进的方向。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一位这样的人在为我默默付出——大大的眼睛,红红的嘴,乌黑的头发,她就是我的妈妈。妈妈每天辛苦工作,回到家后做晚饭给我吃,可我并不认为妈妈有多么辛苦,因为她做完事后就可以玩微信和QQ了,而我却不行,似乎整天有做不完的事。直到那次事件的发生,我才知道了妈妈看手机的背后,藏了一个怎样的秘密。

记得那是周六的一个早晨,我完成了父母老师教给我的任务,回到床上看了一会儿书就睡觉去了。当我醒来后,走进爸爸妈妈的房间时,我发现妈妈仍然在看手机,并且连头上的汗流了下来也顾不得擦一下。我当时就好奇了:“以前从没这样过,现在什么东西能让妈妈如此专心呢?”我顺手拿起她的项链,放到她眼前摇了又摇,妈妈看也不看我一眼,刹那间,我以为时间停止了,小鸟不再歌唱,青蛙不再捉虫……一切都停止了。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妈妈已经走到阳台上浇花去了。我偷偷看了一下她的手机,原来,妈妈在看书呀!想到以前的淘气调皮的样子,我不禁愧疚起来,当妈妈回来时,我对她说:“对不起,我错怪您了。”

看到妈妈这么大年纪还学习,而我每天却不情愿地去学习。为什么妈妈能做到,而我做不到呢?这也验证了那句古训:“活到老,学到老。”这就是我最敬佩的妈妈,每天白天工作、晚上教我写作业,自己还要学习。她不论年龄多大,仍然坚持学习。而妈妈的压力必定比我大,可为何妈妈能做到的事,我却做不到呢?最后,我想对您说一声:“妈妈,您辛苦了!”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六】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我最喜欢的人物写一篇400字的作文【七】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数学家,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明星,而是清洁工!

清洁工是美丽世界的保卫者里雾云,还是大雨顷盆或是狂风大作,雪花飞舞,他们都戴着一顶大草帽,一年四季都穿着那红黄相间的制服,在大街小巷中默默无闻地扫着那黑不溜丘的地面。,没有了清洁工,世界将会到处都是垃圾,成为垃圾的天堂,苍蝇的世界。我们往往会见到他们不管万

有一天,我正走在放学的路上,只见一位60多岁的清洁工老大爷正在扫地。那天正是狂风大作,大风吹动着叶子“花花”作想,叶子一个劲地往下掉,似乎正在和大风作对呢!老大爷只好拿着东跑一会儿,西跑一会儿,忙个不停。终于大风似乎累了,便停了下来,老大爷才舒了一口气。我看着那老大爷的样子,我忍不住同情了起来。我便走上前对清洁工老爷爷问了问:“爷爷,你都以经年纪这么大了,你怎么还在上班?”清洁工老爷爷的`话,使我大吃一惊,老爷爷说:“我老了,不可以干那些重活了。不过,清洁工这个职位还可以做,再说了清洁工这个职位没人做,世界可就遭殃了。”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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