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关于母亲的作文初中100字)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关于母亲的作文初中1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1-26 19:54:22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关于母亲的作文初中100字)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一】

书包,它是我们学生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我有一个大大的书包,它是我八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虽然我有好几个漂亮的书包,但我更喜欢爸爸送我的这个。它呈椭圆形,有两个背带,背起来很舒服,它的颜色是粉红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正面有三个美丽的公主,她们的头发很漂亮,有金黄、乌黑、鲜红三种颜色,是那么楚楚动人。公主图案的旁边还有一圈亮片和三个透明的粉球,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书包上面还有一圈漂亮的花边和蝴蝶结,把书包打扮得更加绚丽多彩。

它不仅漂亮,而且功能齐全,非常实用。里里外外八个口袋,各有各的用途。我的书包可能装了,第一层可以装文具盒,第二层装练习册,第三层装课本。每天我做完作业,都要把书包整理得整整齐齐。我的书包就像我的房间一样清秀,整洁。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带着疑问上学;每天下午,我背着书包,带着知识回家。每当我的学习遇到困难时,书包也陪在我的身边。老师,我感谢你对我的敦敦教诲;书包,我感谢你对我默默地付出。随着书包越来越重,我的肩膀也越来越硬,书包还让我锻炼身体呢。

我的书包是我永远学习上的伙伴。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二】

涵涵是我的同学,也是和我在一起好几年的同桌。老师经常这样说:“楠楠非常优秀,是涵涵的榜样,涵涵你要多向楠楠学习啊。”

还记得小学入学的第一天,妈妈和老师说我是个特别懂事的乖乖女,而涵涵的奶奶却告诉老师说“千万要看好我大孙子,他可淘了。”老师听完立马让我和他做了同桌,还微笑着对我说:“宝贝啊,以后他就是你同桌了,他叫涵涵,以后你得多帮帮他学习。”同桌的奶奶也在一旁说:“楠楠小朋友,好好对涵涵,多帮帮他啊!”

上课时,老师问问题,我总是高兴地举起我的手,回答时声音洪亮又清脆,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而涵涵却总是不慌不忙地拿起书,对着书上一通乱添乱画,然后就把书扔进书包,开始拿出各种各样的小玩具玩起来。老师叫他来回答问题,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呆呆的看着黑板,方才他只顾着玩儿根本没听讲,怎么能明白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呢。老师大发雷霆,下课后把他拉到办公室一顿批评训话。然后,老师让我们做题,我拿起来,几下就做完了,工工整整,干干净净,老师看完赞不绝口,连连称好。而涵涵却啃着笔尖,眼神呆滞地瞅着本子,全然不知所措的样子。老师说让他一笔一画的照我抄上,他慢慢悠悠地抄完了,拿给老师看,老师看完无语了,说他照着写都不会,写的就是日文和韩文的结合体,谁也看不懂。

中午自习的时候,大家都早早的来到学校,坐在班里认真学习,只有涵涵和其他的几个淘气的男生在外面玩的不亦乐乎,一直玩到下午上课打铃了才回来,一脸不情愿地坐到教室里。

二年级时,我因为品学兼优得了三好学生奖,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和鼓励,而涵涵则因为不好好学习,不认真上课、听讲,在每次家长会上都要受到点名批评。

三年级,我因多次取得了好成绩,屡次获得三好学生的殊荣,当上了班上的班长,在同学中树立了很高的威信。而涵涵却一直是班里的大刺头,是大家公认的“差生”。

四年级时,我通过了班上选拔得到了各种荣誉奖项,当上了小队长。涵涵则在德育处接受批评,他的奶奶站在一边垂着头,叹着气,大孙子的表现太差了,真让人既羞愧又无奈。

从刚入学到现在,我一直是老师和家长口中的好孩子,而我的同桌---不认真学习,贪玩又淘气的涵涵却因为奶奶对他的过度溺爱而不知进取,成了大家口中的“反面教材”。

我要多帮帮我的.同桌,希望涵涵能在我的鼓励和影响下,朝着好的方向转变,争取更大的进步!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三】

一谈到自己的同桌,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说不完的话题吧。就像大家经常说的,茫茫人海,擦肩一过都是难得的缘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又是最亲密的邻座同桌,这该是多大的缘分呀。我们与自己的同桌,是并肩生长的两棵小树,一方有难,另一方必定是竭尽所能。我们与同桌之间,一定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有着深不见底的情谊。就像我和我的同桌左晓,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一对好同桌。

我的同桌左晓,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都很感激他,但却从来不曾对他表达过谢意。我们不是被老师安排的同桌关系,那时候分配座位不是老师随机安排,是根据以往多次考试加权成绩排名依次选座位的,前面选座的同学如果需要,可以把旁边的位置留给自己心仪的同桌。我那时也算得上老师眼中的佼佼者,排名是比较靠前的,可以选到不错的位置,而我的同桌虽然一直都很努力,但他的成绩却不算好。那天选座之前,他提前来找过我了,说希望可以做我的同桌,让我多指导他学习,我也随口答应他了,我们的同桌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那时候的我,是一名住校生,上学期间只能在学校食堂吃饭,校门口的那些美食可谓是望尘莫及,也只有看着流口水的份,我因此很少去食堂吃早饭。我的同桌左晓是一名走读生,我产生过拜托他帮我带校外的美食进来的想法,但碍于不熟,我一直也没有开口。直到有一天早自习,他前所未有的迟到了,等他走到座位上没多久后,突然轻轻戳了一下我的胳膊,示意我把头低到桌子下面,我惊讶的发现他给我带来了他妈妈早上现炸的油饼,让我赶紧偷偷吃掉,我本来是拒绝的,但经不起他一直要求,我便吃掉了,以后连续好多天,他都一直带他妈妈做的早饭给我。有一天早自习过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做到这种程度,他转过头,温柔的笑着对我说了一句:“不好好吃早饭的话,怎么指导我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呢”。直到那时我才发现他是如此温柔的一个人。我们的关系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逐渐拉近的。

我和我的同桌左晓,虽然我们一起这样亲密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三个月,但这三个月里,我感受到了很多他带给我的温暖,也收获了一份很珍贵的友谊。我们同桌的这三个月以来发生了很多值得回忆的事情,但唯独这件事一直让我很感动,也是这件事拉近了我们的关系。我一直为我有这样优秀温暖的同桌而感到幸福和自豪,希望我们的关系能一直都这样美好,我们永远都是好同桌。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四】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包。那是一学期妈妈给我买的,算起来,它已经陪伴我整整三年了,我很喜欢它。

我的好伙伴刚来的时候,长得很漂亮,一看就讨人喜欢。你看,几条彩链将它围得结结实实的,粉红色的外衣上,印着一些五彩缤纷的图案。我把我的好伙伴背在肩上,它的两条背带晃来晃去,尽管有时候装的书太多,把我的肩压得生疼,而我毫不在意,因为我知道书包自己比我更加的辛苦。

我的好伙伴拥有“三室一厅”,非常宽敞。上学时,它用自己的口袋把我的书本整理的井井有条。我背着它走在上学的路上,高高兴兴地蹦蹦跳跳,把文具盒里的文具弄得叮当作响。每当我做作业时,它就会在一旁默默地等待我,好像在鼓励我勇往直前!做完作业,它就会张开大嘴,让我拿出课外书使我的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渐渐地,书包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今天来了《新阅读》,明天又奔来《同步练习》,后天又跑来《知识全解》。小伙伴热情地招待走了客人们,而自己的腰围渐渐变粗,成了“将军肚”,书多得差点没把肚皮撑破。看着它拖着沉重的身子,一步步艰难地挪动步子,我实在不忍心。于是便想办法给它“减减肥”,不得不把心爱课外书拿出来,留下教科书。此时,它又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又活蹦乱跳地与我一起学习了。看着它充满了升级与活力,我格外高兴。

谢谢你,好伙伴!你为我的学习,硬撑着装下那么多的书本,迈着沉重的脚步陪着我学习。我真喜欢我的好伙伴——书包。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五】

我有一个同桌冤家,她留着一头黑发,夹着两个夹子。她的个子比我高些,非常朴素!她就是胡瑶!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俗话说:不是冤家不碰头!真没错!

冤家路窄NO。1

我天生就喜欢清静,可却当上了背书组长,怎么也赖不掉听组员背书的责任,而偏偏我的组员是她。所以一到背书时间,我就希望我的耳朵聋了,听不到任何声音!又到了背书时间了,我便扯着嗓子开始喊:我们组的胡瑶背书了——!我拼命喊了十几声,胡瑶这个背书痴呆患者也没反应过来。我跑过去,把她揪了出来让她背。胡瑶慢吞吞地打开书本,开始背:燕子去了,又再来刚背到这儿,我就指出了她的两处错误!让她背一段话,简直比登天还难!这个(文章作者)写得那么糟糕的,害得我背不出。这就是她一句课文错了五六处的时候说的话。每每听到这话,我的怒气就上来了!

冤家路窄N0。2

胡瑶不仅背书一塌糊涂,就连上课时地下活动也不少。有一次,她把脚放在我的椅子上,不论怎么甩也甩不掉。于是,我一狠心,一脚下去,这才赶走了她!这算小的了。有时她更猖狂了!把脚挂在我的衣服上,我怒气冲冲,但毕竟在上课,所以,我饶了她!

冤家路窄N0。3

我和她的事情数也数不清,有机会,我一定花上一个月给你们讲!

虽然我们是同桌冤家,但我们平时关系很不错!这会是我们一辈子的回忆!

母亲和我的作文300个字【六】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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