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英雄和偶像主题作文高中)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英雄和偶像主题作文高中)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09 01:29:24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英雄和偶像主题作文高中)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一】

在我读二年级时,我就开始学习钢琴,但是,随着学习的任务越来越重,我开始想放弃当钢琴家的梦,但是现在我知道了贝多芬,我开始崇拜他,并决定要好好学习钢琴。

贝多芬,是德国著名音乐家。

他的童年是不幸的,父亲以粗暴的态度逼迫他学习音乐,羽管键琴、提琴成了他父亲压迫他的枷锁,庆幸的是,他那一颗好学的心,竟然没有被压灭。他十三岁入戏院乐队,当大风琴手,十七岁由于慈母去世,挑起了全家生活的重担。

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正当他在音乐的世界里陶醉忘返的时候,他的健康被一连串的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摧折了。更为痛心的是,二、三十岁的时候,他的耳朵变聋了。耳朵对音乐家,该是何等的重要!贝多芬痛苦万分。他在一封信中说:“我过着一种悲惨的生活。两年以来我躲避着一切交际,因为我不可能与人说话:我聋了。要是我干着别的职业,也许还可以,但我的行当里这是可怕的遭遇啊!”

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了贝多芬把音乐当作他的避难所,他勇敢地向命运挑战,不顾双耳的轰轰作响,一件又一件地完成着他的作品,有时同时写三四件东西。贝多芬忍受着艰难的“酷刑”工作着,他坚定而乐观地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决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有一次,贝多芬指挥预奏,由于他听不见台上的歌唱,一下子乱了套。一位指挥提议暂休。之后,又重新开始。可是,这一次又同样地乱套了,又不得不宣布第二次暂休。这时,贝多芬不安起来,他急匆匆跑回家去,一头扎在床上,双手捂着脸,连晚饭也没有吃。

两年过去了,他又指挥起《合唱交响曲》。这一次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剧场里群情激昂,喝采连声。但这一切他都没有听见。直到一位女歌唱演员牵着他的手面向观众时,他才看到人们在向他挥舞帽子,热烈鼓掌。

贝多芬就是这样一个在厄运中不届不挠斗争、学习的人。

在贝多芬逝世前一年,他这样说:“我的箴言始终是:无日不动笔。如果我有时让艺术之神磕睡,也只为要它醒后更兴奋。我还希望再留几件大作品在世界上,然后如老小孩一般,我将在一些好人中间结束我尘世的途程。”

贝多芬勤劳了一生,他得到了幸福的安眠。

现在,我一定要像贝多芬一样学习钢琴!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二】

有的人的偶像是音乐奇才贝多芬,有的人的偶像是足球之王梅西,还有人的偶像是大名鼎鼎的美术家……而我的偶像却是那路边不起眼的清洁工。

在我的眼中,清洁工是整个地球的天使,如果没有他们,世界就会肮脏不堪,臭气熏天,惨不忍睹。有的人说清洁工浑身都是脏,还没文化,都不愿意从他们身边走,我想,他们虽然很脏,但是我们踩过的每一寸土地,扔过的每一个垃圾,哪一个不是他们用辛劳的双手和满头大汗清洁的啊!

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和小伙伴们出去买冰棒,在50°的柏油马路上,我们看见了3个身影,呀,是清洁工!我边上的人没看见,随手把冰棒袋子一扔,袋子里残余的水分与高温融合在一起,瞬间就粘在一起了。一会儿,清洁工发现了,他紧皱着眉头,奋力地弯下饱经风霜的老腰,用结满老茧的双手吃力地抠着,我看不下去了,大声训斥道边上的朋友:“你干嘛把袋子往地上扔?垃圾桶不就在边上吗?你可知道这种天气还让清洁工弯下腰抠垃圾,高压,甚至中暑,你负责吗?你不能只享受别人辛苦的果实,自己却一点不付出啊……”

听了我的循循善诱,他拉着我的手,帮着清洁工一起捡起垃圾来。

一天,我在车站等111路公交车回家,正巧碰见一位年近50的清洁工,她正在清理站牌边上的灰尘。这时,一个小伙子也来到了车站,清洁工在扫地的时候不小心将一块灰尘扫到了他的裤腿上,小伙子瞟了她一眼,满脸邪恶地说:“弄干净”。谁知清洁工真的弯下腰来一点一点弹去小伙子裤腿上的灰,小伙子脸一下就红了,连忙说:“不必了,不必了。”便让到了一边去。从那以后,我的偶像就不禁成了能吃苦耐劳,不拘小节的清洁工。

清洁工,多么神圣的一个称谓!他们用一滴滴汗水换就了我们居住的城市,用一个又一个的扫帚扫出了伟大的成就!我的偶像,清洁工,你怎么看?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三】

提到偶像,大多数同学都会联想到这个歌星,那个球星,又是这个影星。但在我脑海中会浮现出我的爷爷的形象。不瞒您说,我还真崇拜我爷爷,无论是哪一个方面。

我爷爷原来是一个建筑工人,今年68岁了,是一个幽默风趣的“小老头”。

别看他这样,本领大着呢。唐诗三百首,脱口而出的就有一两百首。还会几十种生活小窍门。我爷爷可以出口成章,随时都能讲出几个大道理。我从小住在爷爷家,受到”“熏陶”,三岁就会背几十首唐诗。

也有主张民主,所以我们家都不打人,通常用互相沟通的方式来让我们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因为爷爷认为在这个家里,人人都是平等的,有事儿好商量。有一次,我犯了错误,被爸妈“教训”了一顿,他们足足被爷爷教训了俩钟头。

爷爷热爱音乐,吹笛子,吹口琴,吹箫,拉二胡,唱歌,唱京剧样样精通(别说,还真有点那种韵味)

其实,爷爷的身体并不好,去年查出是肺癌,并且是晚期,因为这事,我整整哭了三天。送去遵义时都快不行了,还认为撑不了多久了。谁知,现在精神头还好着呢。成天从楼底爬到楼顶,去打理他的花花草草,这些花在他的精心培育下,茁壮成长。在做化疗时,爷爷的头发全掉光了,现在长出来的头发比爸爸的还黑。现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病人。我曾经问过他,是什么让他战胜病魔?他说:“人总是要的,无非就是早点还是晚点。很多人是被吓的,只要乐观,用正确的心去沉着地面对一切,其实就没那样的情况发生了。再说了,爷爷能舍得你吗?能舍得你的弟弟妹妹,爸爸妈妈他们吗?”

我相信,你一定羡慕我有这样一个偶像爷爷!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四】

“飞人”乔丹、“魔术师”约翰逊、“滑翔机”德雷克斯勒……这些的NBA巨星,虽然退休了,但他们的辉煌,我们仍记忆犹新;“小飞侠”科比、“小皇帝”詹姆斯、“小巨人”姚明……他们正在用自己的汗水把NBA事业推向另一个高潮……但,谁又注意到那个曾经充满活力,充满奇迹的雷吉—米勒呢?

比起乔丹,他只是太阳系众行星中的其中一颗;比起约翰逊,他只是滚滚长江中的一滴小水珠;比起德雷克斯勒,他只是万里长城上的一块小石块。他太渺小了,渺小得让人很容易就忽略。米勒没有戒指,相对于建立“公牛皇朝”的乔丹来说,他是一个失败者,而且很失败。但是,我崇拜他。

我崇拜他,崇拜他那永不放弃的坚韧。18年了,人生有多少个18年呢?从他被印第安纳步行者队选中后,他就为球队奉献了18年,期间不曾会,除了因为伤病问题,他没有缺席步行者的任何比赛。面对对手一次次凌厉的攻击,他没有放弃;面对伤病一次次疼痛的折磨,他没有放弃。这是一个多么有毅力的男人啊!他坚信:有付出,就有收获。

我崇拜他,崇拜他那不服输的精神。8。9秒,8分,赛场上有多少奇迹呢?但是,他做到了,是他那顽强的精神感染了步行者们,是他那不畏对手的眼神激励着步行者们,他们一路拼,过五关斩六将,可惜啊!幸运的天秤倒向了另一边……曾经,米勒笑过,像个孩子,很纯,很甜,他挥舞着双臂,又蹦又跳地冲向教练,步行者们拥抱在一起,接受着整个球馆的祝贺。梦想,又差一步了……当幸运女神不再眷顾他们时,米勒仍不服输,他,还在坚持……他坚信:有梦想,才有将来。

我崇拜他,崇拜他那无私的精神,作为球队的核心,他不仅在赛场上组织球队打好比赛,而且下场休息时也不忘指点队友,把经验传授给他们,多么无私啊!在盛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当今,米勒可以说是一个异类,但他不在乎,他只想和队友团结合作,完成梦想罢了。他坚信:团结就是力量。

我崇拜他,可惜,他走了,在他宣布退休时,赛场的球迷无不高呼他的名字:“米勒、米勒……”当他的球衣被缓缓升起时,在场的球迷无不对他18年来的精彩表现表示感谢……眼泪,再也忍不住了……他付出太多了。却没有得到大大的回报,很可惜,真的很可惜……

英雄是孤独的,失败的英雄更显孤独。米勒是孤独的,毕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替他分担:小奥尼尔还太年轻;杰克逊还不够成熟;阿泰斯特又太冲动了……如今他们都会了。步行者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步行者了。不变的,是米勒的球衣仍然悬挂在球馆上方,以及人们对他的思念和崇拜……

米勒虽然失败了,但是他那永不言败,永不服输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难道他的坚韧无私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失败,并不可怕,懂得站起来并坦然面对的才是真正的王者,失败乃成功之母嘛!也许,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吧!虽然拿不到总冠军,却默默坚持着……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五】

我的偶像,是他,长得一般,平凡的一个人。方正的面孔,鼻梁老实地镶嵌在脸中央,嘴角老是咧开,开怀地大笑。说到他的个子还好,就比易健联矮了一点。嗯,有夸张了吗?

不过,他幽深的双眼是最为慑人魂魄的。记得那次我在他面前撒了慌,无意间与他的那两颗"炮弹"似的珠子相触,一种无形的力量让我招架不住,终于败下阵来,乖乖承认错误。

据我了解,我的偶像很有特点。

他的脾气不好,这我深有同感。每次我上网查阅资料,他总在旁嘟囔,说这网站不对那题目不是的,还执意要帮我找,把每个网站都开一遍,后来弄得电脑坏机。这还不算,如果多说他几句,他反而会责怪我,说我做事不利索。唉,真野蛮。

有时他也很小孩子气。我也不敢跟他外出逛街。你说为什么?他呀,即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也会旁若无人地大笑。问他干什么,他却笑得更乐,我看他那傻样,也忍不住笑。路过的人都看我们的猴样,还能不丟脸吗?

我的偶像很会享受生活。每天总爱一大早起来练太极,然后就结帮成队地喝早茶去,回来时腋下总夹着当天的早报。吃过午饭就风风火火地把棋盘驮走,找伴下棋去,一去就一个下午。有时他也爱在家泡上壶茶看粤剧,一边哼唱几句,一边悠闲地品茶。

我的偶像还是令我很引以为荣的。看他年轻时的照片,黝黑的面庞,顶着破烂的草帽,还卷起了裤管,露出脚掌来。这与现今的人追求复古装是两码事,这种质朴的自然是那很难比拟的。他曾无数次自豪地告诉我,那时的他经常骑自行车,从老家带江门,吹着沿路的凉风,颠簸在泥泞的路上。这时我会两手托着腮,羡慕地在听。可能从那时起,我就当他是偶像了。

我的偶像始终是我人生的导师。从前我有挑食的习惯,不爱吃青菜,这他也知道。但他总爱往我碗里夹菜,还命令着一定要吃光……

他也很疼我。记得在幼儿园时,我被大胖子欺负,哭闹得不可开交,他就一边扮鬼脸,一边抱起我来跨在他的两肩上,这时我就会破涕而笑。

现在想起来这真的是太珍贵的回忆了。毕竟我也长大了,不会像以前那样爱闹了,我的偶像也老了,额上的皱纹爬得密密麻麻,骨头也硬了,再也抱不起我了。

以前的他为自己很骄傲,现在的他说,很骄傲,是因为我。我的偶像因我而骄傲……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六】

“下一个出场,郭晶晶”,看!我国跳水运动员郭晶晶又出场了,每一次的跳水比赛,她都为国家做出了不朽成绩,而她在这之前完成一个个高难度动作,忍受一次次疼痛,我也只能在她出场时,在电视前给她一声“加油”。

她是我的偶像,更是我的榜样。

郭晶晶被称为“跳水皇后”,但你知道,在殊荣面前,她付出了多少常人不能忍受的代价吗?

郭晶晶是妈妈是胶片厂的工人,爸爸是一位火车司机。她天生就与运动有缘,10个月就能够满地跑,6岁与跳水结下了不解之缘。慢慢地,练着练着,麻烦就来到了身边,她的膝盖骨有一些突兀,会直接影响她的空中造型,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她的跳水生涯等于结束了。郭晶晶苦了,她说:“我不能离开跳水,我太喜欢它了!为了跳水,再大的苦我也能吃!”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回荡在我的心中,也一遍又一遍重复在所有人心中,她的执着,她的一次次努力,声声恳求,让她在跳水大路上继续走了下去。郭晶晶每天晚上都让直接140多斤的爸爸坐在她的膝盖上,一颗颗汗珠从她的脸上滚下来,谁都知道这种痛苦谁都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但郭晶晶为了跳水,不顾一切,每天坚持,每天忍受,两年,这个毛病愣纠正过来了。

郭晶晶努力练习,11岁时候,终于进了国家队,但一次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了,一次冬训,起跳时,训练场突然停电了,她心一慌,从高高的跳台上摔了下来,颈骨、腓骨都折断了,断骨呈交交叉状,她悲痛万分,趁别人不注意,自己一步一步地练习,经过她自身的魔鬼训练,带伤与别人拼搏,像一棵小草风刮不到,雨打不到,终于取得了一枚银牌。1998年,她终于进了奥运会……2008年奥运会上,她给我们展现了最美丽的一跳,为她的跳水生涯划上了一个精彩的句号。

郭晶晶,我的偶像,她就像一个火把、就像一个指南针、就像一面旗帜。她是我的偶像,并不因为她的面貌,而是她的精神,一种坚持不懈、一种突破自己、一种向目标奋斗的精神……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七】

[1]

“我父亲了。”

“我父亲也是。你父亲什么时候的?”

“上个月。”

“我父亲是十年前这个时候的。他是被的。”

“我父亲也是。”

“到处都一样,谁的牙齿和爪子上都沾了。你想和我一起走吗?”

“好。”

[2]

她答应是因为她如今待在村子里只是出于习惯,她也没有什么想带走的。那些她曾经写上名字的东西,现在似乎一件都不属于她。她本是来救他,却没想到自己会接受他的救援。他的一个动作暴露了他的所在,她感觉到他涂了些油腻的东西在她脸上,是他身上的迎战油彩。

[3]

月光下的他如一位亡天使,那光环让她惊异,她和他说话时完全没去想他会长什么样。她从卡车的车厢里爬出,冲向棚子的最深处躲避他,但他却轻易把她捉回。他将她整个抱起,抱到卡车旁,放进驾驶室里。她又踢又抓,但即使这一刻她也没叫出声来唤醒村子里的人。

“改不了主意啦,小家伙。”他说。“你已经做了选择。”

他大笑,看起来很兴奋,似乎顺从反而会让他觉得太轻易、太无聊。危险也许是他体内的元素之一。他把她的手放在方向盘上。

[4]

“我是野蛮人中最聪明的,”他告诉她,“但绝不是最温柔的。”

“你会对我温柔吗?”

“不太可能。”

[5]

这时她惊觉,这是珠儿为她策划的一场官方自。他放开她,她的下巴都青了。他笑了,她看见他的牙在月光下闪烁。

“我说过我很聪明的。”他说。然后他好像再也撑不住了,在她旁边的草地上躺下,很快就睡着了。

气温渐渐冷得刺骨,不久,月儿就西下了,没有一点声响打破这笼罩大地的黑色寂静。她扯下珠儿的毛皮裹在身上,那是一条红狐狸皮,他里面穿了一件绒面朝里的鞣制兽皮。这件外套有股臭味儿,因为毛皮没处理好。他睡梦中喃喃自语,不断靠近她,最后把头枕在了她的大腿上。她摸摸他的珠串,想着要不要勒他。他很暖也很重,似乎完全信任她,于是她松开了他的项链,因为自父亲后,再也没有人信任她了。

[6]

新的一天,珠儿睁开眼睛,望着玛丽安,那注视突如其来,近在咫尺,令她一阵天旋地转。他棕色的眼睛没有丝毫生气,仿佛是画上去的,挨了一刀的左眼肿了起来。这时,几只鸟儿唱起歌来,珠儿突然一阵猛咳,身体剧烈地震颤着,接着他竟然十分有礼貌地转过身去啐了一口。也许他的肺受伤了。他停下后,说:

“你一整晚都醒着?”

她点点头。

“没必要呀。”他说,然后凑近了看她,“哭了?”

她再次点头。他耸了耸肩。一串白色露珠积在他毛茸茸的衣服上,将晨光化为触手可及的美丽虹光。他的脸如搅乱的调色盘,覆盖在一片厚厚的油彩和凝之下,让她看不清五官。

“我本可以趁你睡着了你的。”她说。

“但你忍住了。”他说,接着缩起身子又是一阵猛咳,晨起的鸟儿被吓得四处飞窜。咳声停住后,他又恢复泰然自若的样子,虽然异常艰难,因为每一次猛咳似乎都要夺走他身上的一点生气。但她仍看不清他的脸,不仅看不清他的脸,她也看不懂他这个人——眼前这个未受教化之人,正站起身来,拉伸筋骨,他眯眼看着天,再看看地面上卡车和树的残骸——到达目的地后他会怎么处置自己呢,玛丽安不知如何是好。他默默微笑,他就是玛利亚一直期望见到的陌生人,如今也是她唯一的伙伴。他有的手指戴了一枚戒指,有的戴了两枚。

“一开始还以为你是个男孩儿,”他主动聊了起来,“谁把你的头发都铰了?”

“没谁,就我自己。”

“还以为是你犯了错。”他又伸了个懒腰,然后一边向她伸出手,一边从旁边小心翼翼地靠近她。她继续一动不动地坐着。

“如果我不想跟你走呢?”

“呵……”他说,“我不信。”

[7]

他跪下,喝了口水,将脸埋入水中,洗去凝结的红黑白色油彩。她在他旁边跪下,清洗眼睛,将额头上的标记擦掉,也喝了口水。她很是惊讶,因为她终于看清他的真面目,那瘦骨嶙峋、被烈日灼伤的深色面庞上,露出谨慎、内敛的神情。他耳朵上打了耳洞,挂着锤制的锡耳环。他开始解他那挂满装饰的辫子。

“你干吗把头发弄成这奇怪样子?”她问。

“为了吓人。”他得意地一笑,她庆幸他没像一般野蛮人那样把牙齿挫尖。一团小蠓虫在溪流表面跳起了舞。

“你画脸也是为了吓人?”

“当然。”

“教授们认为你们已退化成了野兽,”她装腔作势地说。“你的表现有力地证明了社会交往的崩溃以及社会体系的消亡。”

“你说是就是吧。”他对她说的一点不感兴趣。他正专心致志地看着她。如果他的样子对她而言很怪异,那么她的样子对他而言也同样怪异,她看起来这么瘦小白皙,整洁自信。他从没见过她这一类人,所以好奇地打量了她个遍,试图理解那沾了泥渍的布裙子和白衬衫。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像是在研究稀奇的标本,但他先厌倦了。野蛮人之中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如果拿刀子割女教授,女教授是不会流的。他虽不信这个故事,却也若有所思地摸了摸剩下的最后一把刀。

[8]

峨参可高达五六英尺,他时不时拿出刀来开路。有些蕨类的茎干比她的腰都要粗。她被白欧石楠缠住,呼唤他,他却没听见,因为森林已被某种沉密的气体淹没,她的声音呼出便干涸了。骇人的静寂中,阳光从叶间穿过,呈现出美妙的绿色。她扯开裙子,终于走了出来。珠儿在一棵形态如烛台的大峨参下等着她,又是笑得合不拢嘴。

[9]

她的脸朝松鼠的方向转去,她的同伴见她面色苍白如鬼魂,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脸,想看看她还是不是活人。

“别摸我。”她退缩。

“真没意思。”他连忙说,他的动作泄露了他的心思。他以为自己不信鬼神的。

[10]

她没注意脚下,踩到了一条趴在石头上晒太阳的蝰蛇。蝰蛇朝她的小腿咬了一口后,迅速溜进蕨丛里去,快得如一记斑驳的闪电。她感到伤口火辣辣地疼。

“哈。”珠儿心满意足地说,仿佛早就料到了。

他让她躺在草地上,拿起尖刀割开她的伤口,用嘴吮吸出毒液,吐掉,再继续吮吸。她的手抓紧又松开,他湿润的嘴唇让她一阵又一阵地兴奋,伤口剧烈地疼痛。这是最原始的紧急处理蛇咬的方法,她非常怀疑是否会有效。他撕下衬衫的袖子,紧紧扎住她的腿。

“你疼的时候为什么不哭?”他问。

“我只有伤心的时候才哭。”她说,她从没经历过这么撕心裂肺的疼痛。

“躺一会儿我们就得走,不然我就把你丢这儿了。”虽然他不迷信,但是看到刀子上的后还是很惊奇,他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不,你不会丢下我的,你就算背我走也不会丢下我。”

“你声音都变了。幸好那只是条蝰蛇。一条极北蝰。”他懒洋洋地说。疼痛让她头晕脑胀,她不敢相信她竟听见他说出了那条蛇的学名。“那是一种毒蛇,但还有更毒的,从前不是这样。现在猫也变了,猫最可怕了。”

“我以为野蛮人养猫呢。”

“谁跟你说我们会把猫缝进女人肚子里的?”

[11]

余下的旅途,她都是在幻觉中度过,不仅眼睛欺骗她,另外耳朵和平衡感都不对劲。有时他会扶着她,有时他让她自己去找路。他们来到一片开满毛茛的空旷地界,他留她一人在那儿,风如散落的发丝扰乱她的脸庞。拂动的草地在阳光下闪烁,一刻也不停歇。珠儿如同一个实在的影子,穿过艳丽的毛茛丛。一只乌鸦飞进阳光,瞬间化为白色。她疼得很。迷糊中她感觉到他在背她,但也许只是在做梦。他拿了一些或棕或白的忍冬给她闻,分散她的注意力。树下,他们走过光与影交织的迷宫。

“我再跟你讲讲极北蝰。”他说,又或是没说,“博士是个很现实的人,他相信宗教对于社会必不可少。我根本不信宗教,所以我总跟他争这个,但是我最后总是让他赢,因为他有一柜子毒药,我还得防着他的毒药不是。为了他说的社会需求,他把极北蝰放在一个盒子里,时不时让他们去敬拜。”

“这是生殖崇拜吗?”她问,又或是没问。

“他没想好。”珠儿答道,他将她抱在怀里。“有时他说那是生殖崇拜,有时又说不是,看他心情。”

[12]

“她现在怎么样?”他困倦地问。

玛丽安点了点头。她头脑清醒了,体力恢复了。她知道自己会好起来的,她一直这么认为。

“她是个坚强的小姑娘,”珠儿说,“不得不承认。”

“她离家这么远,”格林夫人说,“谢谢你没对她下手,亲爱的,你保护了她。”

“你弟弟最后了吗?”玛丽安问完颤抖了一下。

珠儿低下头看着手指,她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当然,在我赋予那所谓的恩典之前就了。我只给他挖了坟。瞧,我是你们的刽子手,我还是个他妈的挖坟的。”

[13]

“你要记住,他们从来不思考。”格林夫人说,“他们像小孩子踩石头那样,从这件事一下跳到下件事,他们会一直跳一直跳,直到落到水里。”

[14]

她睁开眼睛,让眼泪流出,却看见珠儿坚如磐石地立在一棵树下,恍如一场梦中邂逅。

他站在空地的另一边,靠在一棵橡树的树干上,一边嚼着草根,一边用刀修指甲。他的头上围了一块破布,用以绑住头发和吸干汗水。他已将他的长步枪立在身旁,时刻准备着开始一场持久的围攻。他们对望了一会儿。

“你从营地一直跟过来的?”她最终打破沉默。

“噢,不。”他说。“你走了很远我才发现的。你走了很久嘛,真叫我吃惊,而且竟然一直走的直线。”

她紧张地环顾四周,想看看他的兄弟有没有跟来,还好他是一个人来的。她无法逃走,也爬不到更高的地方,就只好待在那儿,气得连话都不想说。

“真是个好天,”珠儿说。“之前下了那么多天雨。”

他像背课文似的说出这句话,接着咧嘴一笑,做出要咆哮的样子。她继续保持沉默。她摘下几个山毛榉果实,掰成几瓣。

“当然了,”他突然接着说,“天气好的时候屋子里更难闻。”

玛丽安不再沉默,开口骂他。

“你个猪圈里长大的,”她愠怒地说,“还能辨别出什么难闻什么好闻。”

他再次咧开嘴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一边消化她说的话。

“我可不是猪圈里长大的,”他终于回答,“我以前和马睡过,因为我更喜欢它们的长相。”

他继续修指甲。

“还有,”他接着说,“马是食草动物。”

他说这词时没带着文化人那种刻意的文绉绉。她栖于高高的树枝上,自觉高他一等。她不爽地瞪着他。

“你下来吗?”他不在意地问。

“你不走我就不下来。”

“啥,又要为自由一搏?”

“没错。”

[15]

他耸耸肩,把刀放到一边。

“从树上下来吧,教我点词,”他邀请道,“我们迟早能顺利交流。”

“我们没有什么可交流的。”她泼他冷水。

他往这棵树走来的同时,身后的影子伸展开来,身上的护身符轻轻作响。他总会过来的,就像天气总会晴朗,但他的脸比天气更难以捉摸,因为他的脸天生不会微笑,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亦或是他到底有没有在想事情。

“以便平等交流,我们需要先建立共同的知识基础。”他说,她仿佛从这粗野的嗓音中听见了他老师的款款细语,然后她懊恼地发现自己又哭了。号啕大哭中,她跳下树落在他身上,把他吓一跳,他们双双跌落在灌木丛里,然后扭打了一会儿。他喘气、咳嗽,但他依然比她强壮太多,不一会儿她就意识到自己要被他押回营地去了。但是,当她的手被按在脑后时她依旧愤怒。

“我想我是这世上剩下的唯一一个理智的女人。”她对着他的脸吐出这些最令他不堪的话。他们一起落到了没过头顶的草丛里,他把她压进肥沃、湿润的泥土里,开始解她的衣服。

“你就是一个人犯。”她说,决心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的尊严。

“你会发现我是最温柔的暴徒。”他的回答太讽刺,因为她根本没看出他哪里温柔。

[16]

一座巨塔在她心中轰然倒塌。过后,她出了许多。他惊奇地看着那,用手指沾了一点。她冷冷的地看着他,刚刚如果他亲她,她会把他的舌头咬掉。她再次挣扎,但是他很快就回过神来,用一只手压住她,另一只手扯开脏兮兮的皮外套,撕下衬衫袖子,就像她被蛇咬的那次。这往日重现的一幕可真滑稽,但她现在没那个心情去笑。他把碎步置于她的大腿间,吸干水,真是诡异的礼节。

“都会流的,”他安抚她,“一会儿就会好。”

“这是我跟你出来以后遇到的最可怕的事,”她说,“比被蛇咬可怕多了,因为你是故意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他严肃地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

“憎恨你们是我们的传统,而且,我很怕你。”

“那我在这点上胜过你。”玛丽安说完把他推开,想找东西盖住自己。

“别那么得意,”他回答,“我要娶你的,不然我干吗来带你回去。”

[17]

“你拉弓射箭就如鸭子划水般自如。”她说,“你完全就是个时代错位。”

不过她说完就后悔了,事实上他早已融入了周围的环境,是她自己融不进去。

“什么是时代错位。”他皱眉。“告诉我时代错位是什么意思。”

“一个时间尺度上的双关语。”她狡猾地答道,这样他就听不懂了。

“别这样。”他低声怒吼。他怎么也算不上文化人。

“一件从前适用、如今却不适用的事物。”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恢复平静。他们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一路上他都在轻声嘀咕“时代错位”这个词,好像在努力记住它,但她后来又猜测他是不是在嘲讽自己。他停下,打了一只兔子。

[18]

“你把她怎么了?”

珠儿放下步枪,把兔子放进继母的怀里。玛丽安盯着地面,神情凝重,一声不吭。他揪住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逼迫她直视他的眼睛。

“这位小姐在树林里丢失了他的笑容。”他说。

[19]

在河流与森林的交界处,她看见了贝儿。他正骑马站在河里让马喝水,他穿的衣服比那些孩子多不了多少。

他没看见玛丽安,他的黑发从脸前垂下,遮住了刺青的纹样,他的手指在枣红马的黑色鬃毛间搓捻。他正自顾自地唱着一个简单的曲调,不停重复一句三全音乐剧,好像已经忘了自己在唱歌。他的骨头尚未长成棱角分明的盔帽,难以撑起他柔软的脸颊,他细长柔嫩的棕色双腿在马的腹部两侧随意晃荡。贝儿还在发育期,他骑马往下游趟去,深水中的芦苇在马儿面前分开,玛丽安不禁倒吸一口气,因为眼前这位骑马人仿佛由最本真的自然之手捏出,他是一头比一般野兽瘦弱却更敏捷的野兽,所有物种中构造最奇异的野兽,人类的本质化身于他最为纯真的躯体内,作为玛丽安的同类,他倒更像是河流的亲人。他闭着眼睛,也许在做梦,她无法揣测野蛮人会梦什么,除非她自己是他们的梦的一部分。

[20]

珠儿已经闭上了眼,她不再能看见他的眼睛,滴滴汗水混淆了他额头上的油彩。他拔出剑,猛然伸向她,似乎要刺她,她不自觉地往后退。然后他突然睁开眼睛,做了个鬼脸后,抓过她的手来,她扭动、挣扎,她想叫,但嘴巴却被飘荡的面纱堵住了。多纳利的爪子抓住她的胳膊,她只得停止挣扎,无助地凝视着珠儿向她手腕伸来的利刃。他割了一个小小的.口子,几滴流下。比她预期的好很多,不怎么疼。礼堂里一阵惊叹的嘘气声,他们都迫不及待想看她的有多红。

珠儿将刀递给约翰尼,约翰尼像珠儿割玛利安一样,割开了珠儿的手腕。珠儿的手颤抖得厉害,刀子划开了一条参差不齐的深口,液喷涌而出覆在他的棕色皮肤上。她发现他是在竭力忍住笑,因为多纳利正在履行仪式,将他们两人的手合在一起,好让融合在一起。一大泼泼到她的婚纱上,仪式圆满结束。珠儿用手捂住伤口,多纳利跳起来大喝一声,接着蹿进人群中,吐着唾沫咿呀乱语。

[21]

“给我梳头。”他命令道,她很高兴看见他脸上敌意重重。

她从木头箱子里拿出梳子,以嘲弄的样子蹲下,然后当将他林林总总的小辫子解开。无论如何她无法否认他那异域的样貌美极了,几点黑色油彩残留在他的眼角,眼皮呈现出令人惊异的厚度。她解辫子的时候,氛围逐渐缓和了。他无尽的黑发从她的指尖滑过,那摩擦、柔光和重量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中让他们亲密无间,这亲密连同那一日怪诞的仪式几乎要让她窒息。她从未料想过会有这样一刻,动作一遍又一遍,仿佛超越了时间。呛人的炉烟熏得她眼睛疼,角落里有一棵树,它光洁的树叶闪烁着,如同远离尘世的天中明镜,她感到一阵眩晕。她意识到自己太累了。

辫子解完后,她顺手梳起他的头发,那长发如黑色瀑布般壮丽,如鬃毛般粗糙、顺直。他的头不自觉地顺着她的手轻轻晃动起来,好像很享受似的,她的动作也越来越慢,节奏越来越绵长。晃荡的戒指从她的大拇指上掉落,滚出好远,这静谧中的刹那一响将她惊醒,她立刻用胳膊圈住他的脖子,将他的脸压进她的胸脯,因为她再也等不及了。

他也一直在等待。他随即攫住她的手腕,将她双手反扣压在皮毯上,像是早就准备好迎接这一刻。他俯在她身上说:“我恨你。”。

她不欣喜也不诧异,他的话本就在她的预期之内,如果他说的不是这句,她反而会被吓得不知所措。于是她平静地等待他松手。她发现他的前臂上戴着一件干做成的饰物,脖子上晃荡的一大串玻璃珠子里挂着一串蓝色珐琅垂饰和一串圣克里斯托弗头像圆挂坠,后者如果不是为了保佑旅途平安便只是个作为普通装饰佩戴着。

“我恨你。”他轻柔地重复了一遍。一记猫头鹰的鸣叫一声马的嘶鸣,她隐约听见外面,一个女人尖叫一声,接着大笑。

“为什么?”她好奇地问,她很感兴趣。

“因为,因为,因为……”他松开她捂住脸,再次坐直身子,好像从未动过一样。她抚摸他的手腕。

“因为你们从天地形成之初始就开始憎恨我们了?”

他摇摇头。

“因为我比你聪明?”

他被戳到痛处,回了一句“才不是”然后又陷入沉默。

“你喝醉了,”她生气地说。“睡觉去,我们明天再说。”

“不,我们继续,”他说。“你会读书,给我读书。我之前就见过你,在你救我之前。”

他将头发捋到后面,好像要把脸放在盘子上呈给她,他的脸此刻呈现出不同以往的荒凉之美,如奇形怪状的畸形人一样吓人。她一阵惶恐,她认出了他,虽然他已变了一个模样。

“你那时候小多了,”她说。“看起来更像贝儿,而不是现在的你。”

“是的,我那时十五岁。”

“你的是我哥哥。”

“嗯,我猜到了。”

“我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

“你好狡猾,掩藏了自己的身份,我说的对不对?你剪掉头发,但你想不到我还能认出你,我猜,当年那个严肃的小孩儿是来向我索命的。”

玛丽安后退到房间的另一边,一直到了挂满首饰的那棵树边才止步。

“你的眼睛像水一样冰冷。”他说。他从皮带上抽出一把刀扔向她,她抓住了刀的把柄。他向后倒在毯子上,撕开上衣,向她袒露他的胸膛。

“你是现在我还是等会儿?”他问。

“无所谓。”玛丽安不耐烦地说。

她丢下刀,因为她并不想他。最初的惶恐之后,她已没了复仇的,她只是愤恨不安,因为他闯入了她最私密的空间,偷走了她最珍贵的财产——她的记忆不再为她一人独有,也成为了他的所有物,她并没想邀请他共享。不过,五朔节阳台之下的那件事情与他们俩似乎已没什么干系,因为她现在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新娘的化身。既然她和那个凶手被赋予了新娘和新郎的身份,她觉得现在唯一该做的便是遵循仪式,同床共寝。她恢复平静,从枝条的阴影下走出。

“你不相信自己人的传说,却相信其他地方的,”她冷酷地说。“我一点都不觉得你聪明。”

他坐起来,蜷缩起身子做出保护自己的姿势。

“我害怕我不了解的,”他说。“我觉得这没什么。”

“那么你不用怕我。你已经让我见了两次,哦不,三次,目前看来,你比我强壮多了,你比我更占优势。”

面对那片蹲伏在微弱火光旁的阴影,她充满理性的话语(虽然论证并不充分)像是对牛弹琴,她便不再说了。她抱起睡衣的庞大裙摆,昂首阔步走向床垫,躺在被子之间,干草在她的身下发出沙沙声。

“那个小女孩儿,差不多珍的年纪,向下看着,好像楼下发生的一切都是为她准备的表演。我就想:‘如果他们是这样看待亡的,那不如都早点了。’”

她闭了一下眼睛。

“求你别说了,上床来吧。”

“我的克星。”他轻柔地重复。

“你个迷信的醉鬼,”玛丽安厉声呵斥,她决意要让他住嘴。“我不过碰巧才睡在你的床上,也是碰巧就是你心存愧疚的那个人。”

他失控地大笑起来,接着又猛咳了几分钟才坐定,他脸上混合着痛苦和恼怒的表情。

“她可真是他们那群人的代表,”他对树说,“到都要给人灌输她的想法。”

他直起身来跪在地上,把手伸向她。

“拉住我的手,领我去天堂的大门。”

“你为什么要用这些胡言乱语折磨我?”

“他们以前都戴黑手套参加葬礼吧?肯定是多纳利给我看过照片。我总是把亡和黑手套联系在一起,但是现在没人戴黑手套了。”

“你是上床来还是就在地上睡?”

“领我去吧,来吧。”

她意识到只有把他拉上床来她才能睡觉,但是他和她之间隔了那一百里的战场——翘起的地板,成堆的破烂——他在那一边的火炉边,渺小得看不见,她既恼火又无奈。屋子里暗了下来。她不情愿地从床垫上起来,狂风在旁奔跑嬉戏,把她的睡衣扰得飘飞。这个屋子任何一秒都有可能被风刮跑,在夜色中飞旋而走;亦或是被吹成一个大气球,化为一个新的星球,他在一极,她在另一极。到那一头似乎要几个小时,当她终于走到他身边时,他们惊恐地抓住彼此的手,好像都松了一口气。她把他拉起来,饰物的叮当声回荡在夜空中。

[22]

“我太醉了,干不动你。”他说。

“那我得谢谢你。”她回。他笑了,脸上洋溢着真挚的喜悦。

“幽默。”他承认,“不够完美,但是依然幽默。笑话,我们没什么时间练习这个。”

他们就这样达成了停战协议。他搂住她,也许是因为冷,也许是为了安抚她,或甚至是拉拢她,不过无论因为什么,他们都怀着对一切恢复平常的感恩很快入睡了。当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她发现他已经醒了,正伏在她面前用审视、猜疑的目光盯着她。夜已卷起它的厚毯子,清晨也已从屋顶投射进来。她想:“也许我父亲是对的,也许混沌比秩序更无趣。”她希望自己只是在做梦,但梦是感觉不到温度的,他的体温正在她的体表燃烧。

[23]

“有时候我会梦见自己成了教授们的发明,他们将他们的恐惧转嫁到我们身上,自己却在村子里过着平静的生活,不被恐惧打扰。做这个梦的那些晚上,其他人说我的叫声把整个部落都吵醒了。”

[24]

前一晚,他的脸由油彩和阴影构造而成,此刻它回归了从前分明的棱角,她却依然从他的眼睛里读不出任何信息。也许他在向她示好,也许他在试图了解她。

[25]

她看见珠儿背上有一块图案,那图案如多纳利笼子里的极北蝰般绚丽,在他的黑发河流中闪烁。一开始,她以为那是某种奇怪的疾病引起的,一定跟他的咳喘有关,便伸手去摸,但是珠儿正要去拿粥,又把她推开了。他用手舀起一些那黏稠的透明灰色物质,对玛丽安说:“仔细看着我,如果我喝下去了就别吃,去找约翰尼,让他照顾你。”

[26]

“先,别把衣服穿起来,转过来,不不,躺下,脸朝下。”

他挑起眉毛,但依然听从了她的话。她拨开他窗帘一样的毛发,狐疑地用手指从上到下摸了一遍他那描摹着图案的背。他的右背纹了一个男人,左背纹了一个女人,整条脊柱上是一棵缠绕了一条蛇的树。这精细的图案由蓝红黑绿四色纹成,女人做出了递给男人苹果的姿势,树冠上也长了苹果,绿色枝叶从男人的肩膀穿插而过,黑色的根茎缠绕着他的上臀部。这两个人物身体僵直,却又栩栩如生。夏娃露出背叛者的笑容。条条彩线精准地刻在珠儿闪亮、细腻的肌肤上,随着他的一呼一吸而潮起潮落,那蛇仿佛正呲溜着分叉的舌头,树上的叶子好似风中窸窣,这情景肯定在纹身师的设想之中。

“噢,这,”珠儿说,“的确让人惊叹。”

他穿上衬衫遮盖住那块吊诡的疤痕,这件绚丽的衬里真让她神迷,就连下了药的新婚早餐粥都不如它让她在意。

“你永远不能裸露上身,”她说,“自如地光着身子,因为你的背上有亚当和夏娃。”

“眼不见,心不烦,”珠儿说,“它在我背上,我从没看过它,他把它称为他的杰作,十五岁的时候纹的。”

高中作文偶像与英雄【八】

今年的暑假,我第二次捧起了《西游记》,这次的阅读比起上次又多了些感悟,也多了些感动。齐天大圣孙悟空慢慢成了我最敬佩、最崇拜的人物。

孙悟空具有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精神。他降妖除魔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人间百姓的爱护,并不仅仅因为妖精要吃唐僧肉,阻碍了取经的进程。如,他上天入地,三借芭蕉扇,扑灭了火焰山上的千年神火,其目的之一就是要让当地的百姓能够“播种收割”,用“五谷养生”。虽然他降妖除魔是为取经道路扫清障碍,但“为民除害”的意图也表现得很突出。

孙悟空具有坚忍不拔、顽强乐观的精神。面对取经路上的重重障碍,孙悟空的表现不同于唐僧和猪八戒。唐僧在危急的情况下,不是吓得浑身发软,就是愁得两泪交流,甚至“坐不稳雕鞍,翻身跌下马来”,显得懦弱无能。猪八戒动不动就要“散伙”“分行李”,对取真经缺乏信心和恒心。孙悟空却截然不同,为了消灭白骨精,虽吃尽了“紧箍咒”的苦头,但仍然将她打。狮驼山上,他误入“阴阳二气瓶”,差点送了性命,但依旧“咬着牙,忍着痛”,继续顽强战斗;在小雷音寺,被妖精罩在金铙中,几乎闷,可他既没有丧气,也没有动摇,而是寻找妖精来历,改变斗争方法,设法讨救兵,克敌制胜。困难吓不倒他,失败也不气馁,有了孙悟空的坚持与乐观,取经的胜利也有了保证。

孙悟空还具有灵活机智、善于斗争的精神。他有一双善辨妖怪的火眼金睛,无论怎样伪装,他都能一眼看穿。他不仅善识妖魔,而且擅长变化,随机应变,灵活地与妖魔战斗。如,变成小蜜蜂、苍蝇、蚊子等,钻进敌人内部,摸情况,找弱点、盗宝贝。他百战百胜,最后,功德圆满,被尊为“斗战胜佛”。

虽然孙悟空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虚幻的内容也都是不存在的,但我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个或一群嫉恶如仇、足智多谋、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的“孙悟空”,他也许就在我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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