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800字)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8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3-31 09:42:10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800字)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一】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是让我着迷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要好的朋友吵了架,我们互不理对方。于是我就回家听音乐去,一听音乐我感到了一股气息从我脚下涌上头顶。我顿时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我对朋友的气也全部消了。什么事情都想清楚了。我感到我也有错误。只是那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现在平静了下来才慢慢的想到。于是我向那个朋友推荐也去听听歌。不到一天,他就主动来找我道歉。音乐让一对冤家变成朋友,真让我着迷。

还有一次,我在听音乐,真听的着迷。听到一个朋友来叫我去打乒乓球,这是我平常最爱玩的运动项目了,可是那次我竟然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可能是音乐让我太着迷了吧。

每当我与同学争吵时,不和时,耳边不时响起《稻香》这首动听的歌谣时,我陶醉了。音乐有一种力量,催我与朋友相处融恰,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每当我在思念,牵挂的时候,耳边便也会响起《牵挂》这首歌,我陶醉了,眼泪也会随之落下,歌里的每一句话都使我感同深受,这就是音乐的力量。每当我受委屈,伤心。难过的时候,耳边不断的响起《星星哭泣的夜晚》这首歌,我便也会抬头看着星星告诉自己不要再哭泣,要学习星星努力发光,不要难过;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我听到《水手怕水》这首歌,我便也会学会放飞自己,努力冲刺,打倒困难,勇往直前…

生活因有了音乐而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二】

春天里的那一丛粉红总是在人们的脑海里,夏天里的那一片碧绿总是令人舒畅,秋天里的那一亩金黄总是令人喜悦,而冬天里的那一份火红更令人温暖……。

奶奶的手上下移动着,鼻梁上悬着一支老花眼镜,每年,总能看见奶奶全神贯注的神情,身旁的一团火红更加深切了。

冷酷的寒风围绕着四周,奶奶让我穿上她新织的毛衣,我却不满了,这年头哪有人还穿自织的毛衣,啊!不过看着奶奶渴望的眼神,我不情愿地拿起身边那火红的毛衣,包裹得严严实实,心里有种不想被人看到的想法。寒风似乎不是那么无情的,让我感觉火热热的,而同学们不停地摩擦着手心,让我疑惑了。好友走了过来,惊呼了一声,我才发现我的毛衣口露出来,在严冬中那抹火红更加清晰了。家里人织的吧!我告诉你哦,这种自织的毛衣最暖和,难怪你不冷,真羡慕你。好友的话在我的耳边回荡,我不由得愣住了。她拉着我的袖口,不停地抚摸着毛衣上的纹理,似乎想吸取一些热量。

好友的话一下惊醒了我,我仿佛看到了那全神贯注的背影,那一抹火红,是奶奶一针一线所制成的,那满满的爱让我感受不到寒冷,因为它都属于我。我似乎忘记了先前的不满,却又多了一份感激,原来别人的羡慕是属于我的,看着那一抹火红,我的心不由得更暧了。

奶奶总是会问我冷不冷,而我却是笑着说,不,此时的奶奶总会欣慰地笑了,而我的心里冒出一句话:有着你满满的爱,我永远感受不到寒冷,因为那一抹火红是属于我的……

打开衣柜,便能看见一排火红,那是岁月的蹉跎,是奶奶浓浓的爱,抚摸着那细腻的纹理,我知道有一种色彩属于我,那就是寒冬里的那一抹火红!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三】

小时候,总能在路边看到几个买爆米花的摊贩。那葫芦状的爆米花机,在我眼里仿佛是被施了魔法的容器。只听摊主的一声吆喝——“爆米花咯——”,围在周围的小孩子们都会迅速捂起耳朵,接着是一声好似雷神发怒的巨响,那些玉米的小小颗粒,就像是争相炫耀一样开出了一朵朵白花。

那时的我很喜欢爆米花,却对刺耳的声音感到十分惊惧,从不敢独自一人去买爆米花。

这时妈妈仿佛就会看穿我的想法,她总是带着我大手拉小手儿地在街上闲逛,就为了陪我找到一个爆米花摊贩儿。

每当摊主吆喝起来时,妈妈温热的双手就会及时地紧捂住我的.耳朵,不时地向后退一些,再退些。忽地一响!从我耳中听到的巨响就变为了闷闷的鼓声,不但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还挺好听哩!

每当我问起妈妈害不害怕那声音,她总是会微笑着说:“为什么要害怕呢?那可是让玉米粒开花的咒语。”我听了后不禁来了兴致,爆米花的声音在我心中仿佛也变得亲切无比。

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在妈妈独特的“加工”下,被编写成了神奇的乐章,让我的童年生活不再那么单调,仿佛充满了爆米花的“香甜”,让我难忘至今。

人生就像是被置于留声机上的一张张唱片,在唱针下奏起回忆的乐曲,咿咿呀呀地倾诉着过去的时光,有的在时间的磨合下音质早已模糊不清。

然而,有一种声音令我难忘,它还是那么的嘹亮,仿佛还是昨天一样。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四】

在彩色的世界中畅游,漫天的璀璨迷住了我的双眼,属于我的星辰是哪一颗。

——题记

海天之蓝,新颖、宁静,使人心情开阔;沙之金黄,明耀、奇特,使人追逐向往;草木之绿,蓬勃、向上,使人静似处子般凝望。但我更喜欢咖啡色的深沉,凝重,因为它能使我拥有走出困惑的力量。

生活就像一杯苦咖啡,总浸透着苦涩,一不小心,碰倒了杯子,咖啡似雨一样快速洒下,裤子上呈现出一片深深的咖啡色,看到这番,突然想起曾经初看到这颜色时感觉太老,很不喜欢,但如今再看时,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在味蕾中穿梭,在脑海中荡漾。

十五年的生活,仅有五年的青春,虽短暂,但却使我明白了许多,看清了许多,放弃了许多,初到这初中殿堂时,对这未知的世界充满了期待,一切都小心翼翼的,什么也不敢多说,只有沉默,即使遇到挫折,也只能默默地躲在角落里留下那几颗晶莹而已,那时,向往天边的蓝色,追寻着梦的光点,似乎只有它才能将我带出困境,但数年的初中生活彻底改变了我,不是别的而是心灵的改变。某一天照着惯例透过那反射着太阳光辉的玻璃窗,透视着外面的一切,仰首凝视天空,白云依旧随风飘荡,蓝天依旧那么蔚蓝,只是多了一份倦意,白云飘过懒懒散散的,使我疲惫的心灵愈发不堪重负,距来时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已记不清,只知道,学习任务日加繁重,蓝色的奔放早已被沉重的书籍压在心底,埋藏于地底深处,再也看不见翻不到,小时候爱热闹,长大后依然爱热闹,可这热闹,如今却成了我的悲伤,终于我抛开了热闹,选择了沉默,在经历挫折后,我蓦然发现,奔放不适合我,也许只是不适合现在的我,但我明白,蓝色不属于我。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小雨渐渐沥沥的下着,我独自一人行走在泥土与砖瓦混杂而成的小道上,在一个被月光照射而微反着波光的水泥板上我看到了一抹翠绿,突然我的心被这种颜色牢牢扣住,瞬息间,对这种色彩的冲击力感到了无比的惊奇,充满好奇心的我开始追寻,数不尽的日日夜夜,理不开的幽幽愁思,都是这份生机,这份蓬勃将我的心扉打开,使我度过了最孤寂的夜晚,最悲伤的年华,而后,步入九年这个通向人生第一个巅峰的断梯时,排山倒海似地压力袭来,蓬勃的绿色感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力和巨大的压迫感,最终它倒下了,我哭着跑到了他面前,求他不要离开,但他却说,今后的时代,你需要的是沉着,是冷静。

很长一段时间,生活中没有色彩的陪伴,世界一片空白,一直在寻找那份沉着,冷静却始终没有得到令我满意的答案,闲暇时,在脑海中想象着一幅美丽的画卷,苍郁的树林,茂盛且翠绿的嫩草,我在这个无人践踏远离喧嚣的世界中独自行走,看那身影渐行渐远,永远消失在视野中,永别了我的绿色。

又过了一个春秋,有一天,终于看到了找到了这苦咖啡的咖啡色散发着苦涩与深沉,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这不是我要找的深沉吗?从此以后我便开始全力开拓前路,去接近这庄重的咖啡色,在追寻的途中,我受益匪浅,忆起初到九年时,学习压力的瞬间增压,使我想到了放弃,我困惑了、迷茫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以后我的人生该何去何从,是它,是它的深沉、它的冷静、它的执着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使我走出了困惑,重振了信心。

天外的天依旧是那么的蓝,远方的草木依旧那么翠绿,属于我的色彩日渐清晰,终有一天这咖啡色定是专属我一人的色彩。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五】

??一种慢属于黄轩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六】

世界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事物都使人着迷,而音乐则是万花筒中最璀璨一角。

朋友,自从你踏进这个世界,有什么事物使你着迷了吗?是的,有许多东西可令我着迷着。现在我可以大声地告诉你,音乐使我着迷,它就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与我不可分离,它就是我成长路上的指明灯,引领我前进。

音乐就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靠近她。音乐可以使我那浮躁的心,平静下来;音乐可以使我那沉闷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音乐可以使我那疲惫的大脑,变得轻松起来。

在我看来,音乐是冬天里的暖阳,给人温暖;音乐是一杯清茶,润人心脾;音乐是带有雨后泥土的清香,让人对生活充满信心;音乐是黑暗里的一道光,照亮人们前进的方向;音乐是一朵浪花;踏走人们的烦恼;音乐是清泉,给人清凉。音乐是‘人们的心灵鸡汤!

音乐不分国界,是种无国界的语言。有的音乐还饱含着爱国的情感。古今中外,像这种爱国的音乐家,有很多,比如外国的莫扎特、肖邦、舒伯特还有我们中国的冼星海、聂耳等人。听了他们的歌,使我感觉到有一种说不出的……只是觉的现在的生活真的好幸福,幸亏没有生活在当时那种到处都是战争的年代。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吧!不要在不知足了!

总之每首歌的背后肯定会有一个故事,代表着一定的意义,告诉我们不同的含义。因为它们,我懂得了很多。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到【阳光总在风雨后】这首歌,是它让我懂得了坚强。就像歌词中那样唱到‘不经历过风雨怎能见彩虹’;每当我惹妈妈生气,我的耳边就会萦绕起这样一句歌词‘听妈妈的话,别再让她伤心了’。顿时,我就会感到愧疚与自责,因为【听妈妈的话】这首歌使我懂得了感恩与孝顺;以前,我不会珍惜时间,总浪费它,但自从我听过【时间都去哪了】这首歌以后,我知道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光难买寸光阴’的道理;人的.这一生可以一无所有,但就是不能没有梦想与志向。如果你还在为你的梦想感到迷茫,就请你听一听【关于梦想】这首歌,也许它能为你找到你心目中的答案。记住;梦想一定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音乐真的好神奇,魅力真的很大,它就是一颗变化无穷的糖果,能让我尝尽各种各样的变化。所以它才使我那么的着迷。

初一作文有一种色彩属于我【七】

与你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让我着迷!

你——《绿野仙踪》里的多罗茜,一个善良、勇敢、富有正义感的阳光女孩。你因为一场龙卷风,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于是我便同你一起经历了一段神奇的回家历险之旅。

这天,我同多萝西一行一起来到了翡翠城。

第一天,多萝西所见到的奥芝是:一个绿色大理石的宝座上面放着一个巨大的脑袋,下面却没有身体支撑,也没有胳膊和腿!正当我跟随着你——多萝西,惊奇地盯着这个脑袋时,脑袋上的眼睛居然转动起来,接着,那嘴巴也发出了声音:“我就是伟大的……”

而第二天当我跟随稻草人走进宫殿后,看到坐在绿色宝座上的却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我就是伟大的奥芝。”她温和地说,“……”

可是当铁皮人走进王宫时,他看到的既不是脑袋也不是女人,而是一只极为可怕的怪兽。“我是伟大的奥芝!”那怪兽怒吼一声。

第五天,狮子去见奥芝,并没有预料的大脑袋、美丽的贵妇人或可怕的怪兽,而是一个巨大的火球。

太神奇、太刺激了,既紧张害怕又趣味无穷!跟随着多萝西的神奇历险令我神往、让着迷!

我虽然是个女孩子,却既没有林黛玉那婀娜妙曼的身姿,也没有她那婉约柔曼的音调。我既长得较为“剽悍”,性格也很是豪放。所以,我不喜欢太淑女的女子,更不喜欢娘娘腔的男子。我喜欢孙悟空、喜欢汤姆索亚、鲁滨逊……

孙悟空,神通广大,跟随唐僧西去取经,一路探幽历险,斩妖除魔。无论是车迟国斗法、三调芭蕉扇,还是盘丝洞斗妖、三探无底洞,无不令人叫绝称奇!跟随你一路取经,我的心时而舒缓时而万分紧张,一个个神奇惊险的有趣的小故事让我着迷,欲罢不能,为作者丰富奇特的想象而叹服。从五六岁能听故事至今,我就是个标准的“悟空迷”、“西游迷”!流连于上天入地的神奇的神魔世界,沉醉其中,迷恋其中!

汤姆•索亚——你与小伙伴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乡村小镇圣彼得堡附近的一系列的荒唐冒险活动,最让我着迷的是你与蓓姬在洞中的那段神奇的历险经历。你和蓓姬被困在山洞里并忍受着黑暗、饥饿、孤独以及亡的恐惧,你非凡的沉着机智,你以一个小小男子汉的担当,终于带着近乎绝望崩溃的蓓姬,找到了洞口,走出了山洞!你可知道,当你们在山洞的时候,我一直为你们担心、为你们鼓劲、为你们祈祷,直到你们安全地走出山洞,我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紧张的心倏忽轻松了,沉迷于其中的我还一时难以从你们神奇的探险历程中回过神来呢!

有一种神奇让我着迷,那就是与你们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我的世界因有了这一段段令人惊心动魄、神魂颠倒的神奇历险而丰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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