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理性消费议论文1000字)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理性消费议论文10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1-07 01:11:44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理性消费议论文1000字)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一】

我们的学校真美丽,这里有高大的教学楼,平坦的操场和那翠绿的树木,还有一个诗情画意的生物园。

生物园的门就像十五的月亮一般。走进去,便看见一条长长的绿阴小道。抬头一看,便看见一片争先恐后的爬山虎。透过叶子的缝隙直射到地上,宛如一条绿色长廊。

长廊的右边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有矫健多姿的大叶榕;还有傲然挺立的铁树;还有叫不出名子的树……这里绿草如茵,清香四溢,犹如绿色的仙境一般。

走出了长廊,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鱼形的小水池。水池中间立着一座小假山,它的造形别具一格,十分惹人喜爱,在半山腰还长着几株婀婀多姿的仙人花。一群可爱活泼的小金鱼在水里游来游去。水是那么的绿,被阳光一照,宛如一块无瑕的翡翠浮在水面上闪闪发光!

我爱我们的学校,更爱我们如诗如画的生物园!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二】

廉明的的工商领导:

你好!

我要投诉“巨柔情”公司销售的“泪美人”牌眼泪药。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女儿目目,本是一个十分阳光活泼的孩子,尤其喜欢跳舞和历史剧。一年前已经高中毕业,毫无疑问,她报考了历史剧艺术学院。第一个接手她们班的是一个裹着三寸金莲的女老师,她对她们说,要想成功必须敢于献身,目目也很佩服她。在《穆桂英挂帅》等女英雄剧中,木木成功地完成主角任务。可是有一天她对目目说,历史美人是用她的柔情打动观众,阳气女孩在这方面是不受欢迎的,为了让目目有“光明前途”,她劝目目先学会多愁善感,并推荐了“巨柔情”公司生产的“泪美人”牌流泪药。

“泪美人”——材料:

炎帝首创“泪不停”中草药十钱、林黛玉灵魂二两、加送妲己妩媚三分;效果:是你马上变成中华传统流泪型美人。

为了给女儿一个美好的未来,我帮她购买了“泪美人”;为了起到根本性的变化,我将她改名为泪泪。

想不到那药还真有效。第一服,泪泪说为了体现她是知识女性,还以女婢般流泪称邻居父母为“令尊”;第二服,天冷了她硬要穿旗袍,不肯加棉衣袍,还呻吟到“发寒,然后知松柏之后调也”,还独自为自己的精神感动;第三服,她流泪拒绝了骑自行车上学,“车轮一转,不能十步;吾腿十驾,工不在舍”……

是“泪美人”公司,害了我阳光活泼的目目,弄成“古不古,今不今”的泪泪。

还我目目!

投诉人:目目之父

2015年5月12日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三】

??理运用惩罚750字

其次,就算少数学生因贪玩而没有完成作业,也不能用加倍惩罚的办法。加倍惩罚往往会逼得学生弄虚作假,难道请同学帮着抄、用复写纸垫着抄,能达到加倍惩罚的目的吗?加倍惩罚一不能提高学生成绩,二来还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非但达不到"长记性"的目的,反而形成恶性循环,对完成作业更加不利。

况且这些年倡导给学生"减负",如果加倍惩罚,不仅"负"没减成,反而真应,了那句话了——减负等于加正。再说,罚写作业纯粹是体力活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对学习并无促进。如果老师将"罚作业"改为"补作业",并且和学生沟通交流,我想学生也许会"知恩图报"吧。否则学生只会对作业产生恐惧,以消极的态度来应付老师的惩罚。

现在学校教育强调不许体罚学生。不许对学生罚站、罚抄,不许用过激的言语批评学生。有一些老师对学生行为粗暴,那肯定是不对的。

可是,难道教育真的'就只能以情动人吗?一味和颜悦色,是呵护了学生的心灵,可是对一部分学生来说这几乎就意味着放纵。对于自控能力不强,没有形成良好习惯的学生来说,很多道理就是耳边风,即使他觉得有道理也不一定会照着去做。那么,怎么办?

一定的惩罚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作业老是不写,讲道理又不听就要有一定的惩罚!罚就是逼追他养成好习惯。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应该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这不也是爱学生的一种表现吗?

所以,在教育过程中可以合理地运用惩罚,当然也包括罚写作业。这既是"以情动人",也是"以罚警人"。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四】

*****管理中心:

我是一名来贵公司的消费者,写此信的目的是想反映一下10月31日在贵公司停车时,与贵公司停车管理员之间发生的事情。

10月31日,天气非常寒冷,我和我同事要在贵公司大厦和负责“嫦娥一号”卫星发射的工作人员开一个碰头会,商定最后一步并轨计划。来到贵公司智能化停车场停车时,贵公司停车管理员让我们把车放到传送带上,然后让我们下车。但是在下车时,他没有告知我们车立刻送到车库里,也没有提醒我们把随身要携带的物品带上。由于我们第一次在这种现代化的停车场停车,完全没有,也不知道停车程序,导致我们下车后,连外套都没有穿,要带下车的手提电脑也没拿,车已经被传送走了。我们开始和他交涉,恳求他把车提出来,因为这次会议要用的重要资料都在手提电脑里。他就是不肯把车传回来,而且态度极其恶劣,嘴里还骂骂咧咧,责怪我们当时为什么不下车同时把物品带上。我们和他交涉了大约半小时,他终于同意把车传回来,条件是我们付一次取车费。我们为了及时拿到电脑和衣服,同意了他的要求。我们当天的会议迟到了20分钟,并得了严重的感冒,至今未愈,治疗费已经高达800元。

对于他的行为,我们非常气愤,在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他作为一名停车管理人员,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他的服务态度极其恶劣;应当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但是他没有告知;应该在工作失误后,积极协助解决,但是他并没有积极协助解决。反而他来责怪我们,耽误我们的宝贵时间并损伤了我们的健康身体。同时也损坏了贵公司在消费者中的良好形象。

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是小件小事,但是如果他不改正工作态度,发生在每一个来停车人身上,就是大事,2008年奥运会将即,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会影响我国在国际中的形象。所以我强烈要求贵公司对此人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并赔偿我们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3000元整。

一位还在生病的消费者

2016-11-2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五】

蔚蓝的天空刚哭过,现在已“戴”上了一条七彩的"围巾",并漂浮着朵朵白云。灿烂的阳光将海面勾画出粼粼波光,似天上仙女撒落的`一把碎金,使海面飞金。

躺在沙滩之上,身下是软软细沙,身旁不远处是波澜的大海。时不时,海风轻轻拂过脸庞。阳光温柔撒在我脸上,似母亲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

浪,抚摸着沙滩的衣裳。浪,突然疯狂地咆哮着,一次又一次打在沙滩上。浪后,沙滩上留下了贝壳。从远处看,一个个贝壳像一颗颗明珠。

海,像一面天然的明镜,蓝天白云,映照得那么清晰。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六】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关于合理消费的作文1000字左右【七】

任何一种新事物的诞生都存在它的`两面性,互联网亦是如此。网上有许多有用的学习资源,可以用来学习,可以浏览新闻,同时在网上人们也可以聊天购物,基本上实现了古代人所说的“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这是人们梦寐以求的,也就证明了互联网存在的必要性。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的存在也的确有弊端,但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规定来限制网络上那些不轨的行为。

不光是国家需要出台相关政策,青少年也应该加强自身的抵抗力,上网时有意识地去避开一些不好的事情,避免沉迷于网络,增强自身的“抵抗力”,抵制不良诱惑,远离网络游戏,合理利用网络去做些有利于自身成长的事情。

总而言之,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只要我们能够合理利用它,就一定可以造福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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