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写动物的作文两百个字的)

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写动物的作文两百个字的)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1-11 09:34:29
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写动物的作文两百个字的)

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一】

在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叫“吃货”,因为它总是一有空就吃!有一次,我给他两块儿肉,并说:“1+1等于几呀?”它竟然叫了三声,不就是想吃三块肉吗?所以叫吃货!

它全身都是雪白的,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大雪球。吃货的眼睛不大也不小,鼻子黑黑的,好像黑炭一样,它的牙齿很尖,好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我最喜欢它的牙齿了!

只要是它不认识的人,就大声叫,好像在威胁着说:“快走,再不走就咬你了!”我一回来,它又装成可怜巴巴的样子,跟着我走,我想笑,但忍住了。每次我跨上自行车的时候,它总是跟着我跑!

吃货的警惕性很高,每次睡觉,它总是喜欢把一只耳朵紧紧贴在地上,一有声音,它就悄悄地站起来,然后“汪汪汪”的大声叫,给家里人报信。

吃货也很爱玩。有一次,我把飞盘扔得很远,我估计它要捡回来应该很慢,我正准备打开电视机,突然看到一个很快的东西,直冲而来,像离弦的箭一样,仔细一看,是吃货!

这就是我的小狗,我非常喜欢它,你喜欢吗?

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二】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打架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三】

冬天终于过去了,我的乐乐是一只小龟龟,它的冬眠也结束了。

这只乐乐的样子好可爱。它穿着一件深褐色的格子“外衣”,油光闪亮,像是将军身上的铠甲。外衣上有十来个近似六角形的格子,很像一个棋盘。它的头老是藏在坚硬的壳里。有时露出一丁点儿小尖嘴,很难看清它的真面目。

有一回,我想把乐乐的头引出来,看看是什么样子。于是,我用一把坏牙刷不停地敲打它的壳来。诵“圣经”——随口胡编的一些词。我静静地等着,真有点灵验,过了不一会,乐乐把头伸了出来。我这才看清楚,乐乐的头是椭圆形的,皮肤翠绿,它伸长脖子上下张望,它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开始运动了。乐乐先把前面的左腿和后面的右腿慢慢地伸出来,身子稍抬起来,便慢慢一步一步的向前爬行,身后留下两条断断续续的水痕。

乐乐喜欢吃饲料,我一粒一粒地放进盆子里喂它,我一下子把饲料放在它的左边,一下子放在它的右边,看着它把头转过来又转过去的样子可好笑呢。

我喜欢帮乐乐洗澡,乐乐很好动,为了不让它爬来爬去,我就按住它的身子,然后用牙刷慢慢地帮它洗刷干净,洗过澡后的乐乐就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乐乐很喜欢爬到石头上,仰着头望着我,好像在问我:“我是不是很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龟龟。

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四】

我喜爱的动物是鱼。在我家的电视柜上摆放着一个大鱼缸,里面养着几条鱼。

我最喜欢的是珍珠鱼、海鱼和狮子鱼。珍珠鱼长得胖胖的,肚子鼓鼓的,可游起来却十分自如。那条?鱼,全身都是黑色的,它的眼睛很大,真像两个小鼓。狮子鱼长的小巧玲珑,身上都是洁白的,也是鱼缸里最漂亮的一条小鱼。

这些鱼最喜欢吃小虫食,每周我都给它们买一些回去,因为它们吃的是活虫食,就长得十分快,十分健壮。每次给它们吃活虫食的时候,它们都会游上来。我刚把食物扔下去,它们就像箭一样游过去,争先恐后把食物抢光。

我喜欢这些快活的小鱼,它们给我增添了无限的快乐。

写一种动物两百字左右的作文【五】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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