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开头)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开头)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1-06 11:28:53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开头)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一】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二】

爸爸从上海给我带回来了一个铅笔盒,上面有一个漂亮的小兔子和许多小草莓,别提有多可爱了。

我对她一直很好,让她随时保持洁整,非常爱护她。可她肚里的铅笔和橡皮都被我弄得遭了鞅。让铅笔骨折是常有的事了,有时候我生气,就拿铅笔撒气,还让它双腿骨折。橡皮呢被我弄得千疮百孔,我还把它们用尺子切成好多半,玩橡皮打仗的游戏,让它们把小命都丢了。这一切铅笔盒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这天是个晴朗的天气,我心情格外的好。起来出去跑步,让我的心情更加舒畅。跑完步回到家,痛痛快快地洗了一把热水澡。该做作业了,我打开铅笔盒的时候,突然哪出了一声:“我想跟你谈谈。”“是……是谁?”我吓了一跳。“是我,你眼前的铅笔盒。”“你会说话?”“当然,我们是有生命的。”“你们有生命?”我震了一下。“我感谢你,对我很好,但是你对我的朋友铅笔和橡皮又是什么态度呢?你觉得伤害它们很好玩?难道你在伤害它们的时候不感到伤心吗?你不伤心,我还觉得难过呢!它们是一个个生命呀!”听到铅笔盒的话,我刚刚轻松、舒畅的心情一下子沉重了许多。我静静地想了想:我应该爱护它们,不应伤害它们,它们是生命啊!

我从铅笔盒里拿出我的铅笔和橡皮,向它们说了声对不起。看到了铅笔盒和铅笔、橡皮都高兴地笑了,我的心情也好了许多。铅笔盒教会了我要爱护东西。我爱我的铅笔盒,我们将会快快乐乐地度过每一天。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三】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四】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五】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六】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七】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写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开头【八】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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