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

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12 14:35:41
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

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一】

“胭脂红,露水重,夕阳下,秋菊花。”我因生于秋而喜秋。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薄雾在晶莹的露珠上闪闪发光时;当第一支大雁长队鸣叫着向南方飞去时,我已睁开双眼。秋水已不再温暖,五指伸入水中已有些扎手。推开门,让金色的阳光照在脸上,我已陶醉在这似梦似幻的金色国度中无法自拔了。

正午,火辣辣的太阳当空照耀。秋,勤劳者的节日,是上天对他们这一年的勤劳工作所给予的嘉奖。看!那鼓鼓的麦子低着他那沉甸甸的头丝毫也不向人们炫耀他的丰功伟业。谦逊是他的品格,也正是伟大的劳动者的品格啊!

黄昏,当一片枯黄的树叶随风飘落于手中时,我似乎可以听见他的诉说,他在诉说,诉说着:少年不知愁滋味,从不曾拾起过岁月的碎片,追逐过时光的背影,也不曾拾起过一片枯叶,读出一季繁华后残存的惆怅。夕阳过半,大雁归去,寒意已浓。单薄的衣物已抵挡不住寒风凌烈的攻击,夕阳渐渐退去……

深夜,秋的夜晚是寂寞的。既没有夜起南风花香飘四周,也没有知了不知疲倦的深夜详谈,有的只是寥寥几颗星辰的寂静陪伴。但是秋的夜晚又是美好的,我们在秋天明月下相聚,我们在秋的夜晚发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人生赞叹。秋之夜,思之夜。

秋的美,秋的情,秋的意,秋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深刻的,都是美好的。你会在秋风中读到喜悦;你会在秋雨中读懂奉献;你会在秋叶中品味人生。“自古逢秋悲寂,我言秋日胜春朝。”

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二】

说到春,耳边就只剩不断的雨声。这个周末,雨也照样飘洒,朦胧中披上一身轻纱,远处的楼房就溶在奶白色中了。

我不很喜欢连绵的扭捏的春雨,但雨也有雨的乐趣。我曾经有个小愿望,是拥有一把透明的伞,最好是浅绿的,这样我在雨天撑伞时,抬头就能看到轻盈的雨丝在伞上跳跃,凝成的水珠缓缓滑到伞的边缘。雨小到不必撑伞时,我抬头看天,看见雨水零零散散地下来,在夜里划出一道道银白的弧线。落在我的脸上,眼里。

模糊里记得曾经看过一篇雨游公园的文章,当时是极向往的。现在也会想起,我撑着透明的伞,从水帘里看一片新绿。蔓延的绿使树木摇摇欲坠,浓重得要坠下似的'。那美极了。我溺在充满新生气息的绿色海洋里,不是那种温润的碧玉,而是更跳脱一些的——春的颜色。

春天实在太适合新绿了!而雨雾又使它变得优雅、神秘。我的春天总是潮湿的,春给我带来无边无际的绿,向没有尽头的远方尽情地奔跑,让世界都渗透绿色。

我自然喜欢晴天,阳光明媚的时候花朵就是一块蜜糖,甜津津的、暖洋洋的,又带着类似柠檬或薄荷的清香。这种春的下午显然适合我去一回图书馆,在令人放松的午后用手指摩挲书页上的浅浅墨香。

阳光下的春天像个无虑的仙子,而我则更喜欢夜幕下优雅的精灵。春天里,万物都是发自内心地喜悦着。我在白天惊喜于万物的变化,又在夜晚细听雨点轻轻叩响书房的玻璃,奏出纯净的乐音。

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三】

??一人称改写木兰诗

第一人称改写木兰诗,一起来看看吧。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四】

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了,我突然感到了一种紧张与焦虑,夜里无眠,看着白色的月光照在窗台上,夜风拂过,我想起了爸爸妈妈,想起了老师,想起了同窗好友……

昨天爸爸妈妈又打电话来了,一个劲地问长问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十八年来,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是我一辈子都回报不完的。在学习和生活中,他们总是鼓励我、支持我,给了我巨大的动力。上学以来,我总是积极地参加各种活动,尤其是演讲比赛,每次比赛前爸爸妈妈总会打电话为我加油,当取得好成绩时我也总是第一时间告诉他们,我知道这是对他们最好的报答。爸爸妈妈也有对我很严厉的时候。当我在外闯祸回到家时,他们少不了对我进行严厉的批评,但同时我依然能感觉到他们对我的宽容,正是他们的宽容和无私的爱让我时刻告诫自己改正错误、努力学习。我知道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他们不求回报,只求我能将成熟、自立留给明天。

“老师是世界上最无私的工程师”,上高三以来,我真切地理解了这句话。为了让我们不把遗憾留给明天,希望我们能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老师孜孜不倦地给我们讲课、讲习题,讲到我们都懂了为止。面对接踵而来的考试,我们也曾感到厌倦和苦闷,但一想到我们每人一份试卷,老师就得批五十多份,我们就不觉得自己累了,老师才是最辛苦的呀!老师让我们留给明天的.是高考的胜利,是深厚难忘的师恩!

一个多月后就要高考了,昔日的同窗好友就要各奔前程了,尽管心中有千般的不舍万般的无奈,终将化为一句:“朋友,珍重!”曾经在伤心的时候我们相拥而泣,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的笑声传到了七里外;曾经我们因鸡毛蒜皮的事也吵过闹过,但终在彼此的真诚中和解。在这些哭声、笑声、吵闹声中,我们的友谊之花越开越盛。三年的同窗岁月转眼就要结束了,少不了“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深厚情谊,也少不了“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悲凉,作文网《师恩难忘作文》。飘逸的柳絮带走了我们的歌谣,嫩黄的菜花儿把我们嬉戏的脚印藏好,但我们留给明天的还有彼此的牵挂和那份珍贵长存的友谊。

临近高考了,我会更努力地学习的。我要将成熟自立、高考的胜利、难忘的师恩和珍贵的友谊留给明天。感谢爸爸妈妈无私的爱,感谢老师谆谆的教诲,感谢好友们的真诚,亲情无价,师恩难忘,友谊长存!

老师,是多么的神圣。三尺讲台,装不下老师对学生的盈盈热情,一支粉笔写不完老师对学生的无限关怀。“春蚕到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老师职业生涯的真实写照。从小到大,老师是我们很熟悉的人,他们关怀我们的生活,关心我们成长,也帮助我们学习成才。师恩深切,终生难忘!

记得那一次,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同学们正在写作业。写着写着,我感觉累了,便扒了下来想休息一会儿。可是我看看四周的同学都坐端正地写作业,而且老师也在那边向我投来温和的目光,我低下头又继续写了。没多久我还是扒下去了,可这次我没有停下手中的笔。突然一只温暖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说:“小琚明,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写字一定要注意‘三个一’哟!如果想写好字,就得坐端正了。”我扭头一看,原来叶老师正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着,并亲切地看着我,随之还耐心地给我做起了示范动作……看着老师的举动,一股暖流不由得涌上心头,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我万分激动地对老师说:“老师,我,我没不舒服。我知道自己怎么做了。”说着,我便立刻直起腰杆写作业,顿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望着老师走上讲台的身影,感激之情不由得在心头荡漾……

从那以后,我牢记老师的谆谆教诲。写字姿势正确了,字也写得非常好,镇钢笔字大赛中,我还获得了一等奖,并且年年还是三好学生呢!现在我已五年级了,我深深地知道:这五年来,我的点滴成绩都与老师您的心是分不开的。谢谢您,老师!

敬爱的叶老师,我爱您!您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您有蜡烛那种自我牺牲的精神,也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粉笔染白了您的乌发,作业熬红了您的双眼,您兢兢业业,无怨无悔,您对我们的情和爱深似大海,高于蓝天!您的教诲之恩,我终生难忘!在教师节来临之际,我在此祝福您:节日快乐!

以第一人称叙述豌豆的作文【五】

第一个闹钟放在枕头边上,其实那是一块电子表,只不过它有闹钟功能而已。6点整,我尚在留恋梦境的时候,它用公鸡般的大叫把我拖回现实。我摸索着把它关上,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真的很会睡。第二个钟,6点一刻叫响,闹钟唱了整整一分钟的“猫咪歌”,才把我给唤醒。我爬起来从抽屉里找到闹钟,“啪”的一声,关掉了,继续睡下去。第三个闹钟离我最远,在书架上面,6点半,它准时的发出警报:“小懒猪,小懒猪,快起床……”那声音无论如何,都会让你从床上一跃而起,它迫使我神速下床……即使这样,我有时还险些迟到。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妈妈不得不亲临现场。我知道,妈妈也够辛苦的.,每晚都要做淘宝生意,一做就做到12点,早晨6点接着淘宝生意,睡得比我晚好多呢!起得也比我早!

6点半的闹钟一响,如果我关上闹钟又躺下的话,她就要叫开了:“儿子!6点半了快起床。”我穿好衣服去刷牙洗脸,她又连声催促:“三刻了,快吃早饭。”“50分了,看看有没有东西忘记带了!”“7点了,动作快点,别迟到。”“7点5分了,快快,过马路小心,上课专心哦!再见。”像电脑里设计好的程序,妈妈说完所有的话,终于关上了房门……

咦,“第四个闹钟呢”?其实不多说你们也知道,这第四个闹钟就是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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