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我的发现三百字优秀作文)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我的发现三百字优秀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1-26 09:06:23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我的发现三百字优秀作文)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一】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

我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月牙似的眉毛下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珠子时不时地转来转去,好像每时每刻都在动脑筋想办法似的。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你们能看出我很机灵吗?不高不矮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圆圆脸蛋两旁挂着一对听觉灵敏的耳朵,一点点风吹草动它都能察觉到,这样的我是不是很可爱呢?我的个子高高的,平时喜欢穿休闲的衣服和运动鞋,这样让我看起来很有活力。

我的爱好可多了,比如:画画、下棋、运动、看书等等。画画能画出我心里最美好的景象,提高我的想象力;下棋能让我的头脑越来越灵活;运动能锻炼我的身体,使我身强体壮;看书可是我的最爱,书籍像一盏指路明灯,为我照亮漆黑的道路。书本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把我带入理想彼岸;书本像一片知识的海洋,让我尽情地遨游。于是,我和童话书、故事书、科普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是很乐于助人的。记得有一次,同年级的一位同学不幸患上了白病,学校呼吁大家献出自己爱心,一起来帮助这位同学。我知道这个消息后非常同情他,立即回家把自己平时攒下来的零用钱全部捐了出去,老师、同学们看了都夸我很有爱心。

我也有不少小毛病,比如大大咧咧的,有时做作业粗心大意。考试时经常写错别字,比如把“吹”写成“吃”,把“幸”写成“辛”……一百分经常不和我交朋友。总之,有时候我是个“马大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也不例外,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的缺点,继续保持优点,不断努力,让大家看到一个更优秀的我!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二】

乌黑的头发,瘦瘦的身体,鼻子上架着一副小巧的眼镜。这就是我的爸爸。

爸爸特别喜欢写毛笔字,他下班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练习书法。爸爸在练习书法时十分认真,所以很少写错字。而且,他对自己的要求十分严格,在我们看来写的十分好的字,在他看来,却觉得十分不好。于是,爸爸就将练字纸塞进垃圾桶,再拿一张纸重新开始练习。有时,我坐在旁边看着爸爸练字,他写完一页纸之后便考我哪个字写得比较好,每到这时,我就会先思考一番,再进行回答。爸爸为了写字写得更好,还一直去买书法家的帖子进行临摹,希望能把字写得更好。

爸爸还十分喜欢数学,每当我遇到一些数学上的难题,我总会去请教爸爸。爸爸首先在草稿纸上进行列式,然后再思考一番,得出答案后,再最后验算一遍,接着,他在细细的讲给我听如何解决这道问题的、解题的思路,直到我懂为止。

爸爸知道我体育不好,所以周末爸爸一直陪我去体育场跑步。有时带个篮球,投投篮。“有一个好身体,才不会生病呀!”爸爸经常这样教育我。

爸爸并且十分喜欢关注新闻,所以对生活中的事情十分了解,爸爸一直说:“不要多吃薯片这一类的膨化食品,这样对身体很不好的。”我一直在心底牢牢的记着这句话。

爸爸为了教育我好好做人,花费了不少心,我一定会在他的生日上来一个惊喜,好好地感谢他一下,嘻嘻……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三】

我有一个可爱、活泼、爱劳动的同桌。她的名字叫史月。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红红的小脸,高高的鼻梁,小小的嘴巴,长长的头发扎成小辫,看起来十分可爱。她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学习也非常好。她上课认真听讲,从不搞小动作,从不和别人说话。老师提出每一个问题时她都认真思考。她有不懂的问题都会问老师,下课了她都把作业做完才和我们一起玩。她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同学有不会的问题她都会主动帮助的,班里的一些活动她都会积极参加,成为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

她还非常热爱劳动,只要座位底下有纸她都会捡起来扔进垃圾箱里,老师讲完课她都会主动把黑板擦干净,每次扫地擦地她都非常认真。

我非常喜欢我的同桌,她就是这么一个可爱、活泼、爱劳动爱学习的小女孩。她是我学习的榜样。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四】

20世纪,有这样一批天才,他们以几乎“与世隔绝”的状态拼命码字,擦亮了“文学”这块“金字招牌”;那些年,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在病榻上交出了《追忆似水年华》的手稿;艾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为文学圈奉上了《尤利西斯》。就在整个欧洲都仰起高傲的头颅,将文字打造的桂冠戴在额上的时候,三个美国人也点燃了心火,向对岸的大师们发起挑战,他们分别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菲茨杰拉德,《天使,望故乡》的作者托马斯·沃尔夫,以及《永别了,武器》的作者海明威。

这三个人,无论经历还是性情都大相径庭,却以振聋发聩的大手笔为20世纪美国文学登上巅峰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请相信,他们跟所有天才作家一样,在成名之前都是穷光蛋,擅长与孤独为伍,脾气各有各的古怪,甚至称得上是“有毛病”的。所以他们注定要先苦练筋骨,抱紧对文学的执念,眼巴巴地等着有“贵人”伸出一只手,送他们上青云。

幸运的是,他们遇到的是同一位贵人;这位贵人不是什么大文豪,熟悉他的人曾经吐槽他拼写能力差、不会用标点符号,阅读速度“慢得像头牛”。可正是这样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神之手”,一把擒住了困境中的天才们,他说服了出版社资助贫困中的菲茨杰拉德,把他从绝望里救了出来;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拼着老命与海明威磕小说手稿里那些“屎屁尿”的脏字眼,让他的东西得以见天日;与托马斯·沃尔夫的拉锯战更是惊天动地,愣是把他数千页的手稿压缩、删减、整合,让读者能够享受阅读的快感,领略托马斯诗一般精致瑰丽的文学语言。

这位贵人唤作麦克斯·珀金斯,是美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伟大的编辑之一,他在斯克里布纳出版社担任主编的时候,以敏锐的直觉、超凡的眼光,“收割”起一批名垂千古的天才作家。作为伯乐中的“战斗机”,珀金斯一直西装笔挺地站在天才们的背后,为他们打亮希望之灯。

就在这台标准的“天才收割机”入土69年后,有心的电影人终于按捺不住崇敬之情,将他的故事搬上了大银幕。一直致力于拍摄莎翁作品的英国导演迈克尔·格兰达吉,用昏黄的底调渲染出一个时代的荣光,他截取了麦克斯·珀金斯与托马斯·沃尔夫的交往片断,将抛到一边,带着某种深刻到几近尖锐的企图心,打造出电影《天才捕手》。

毫无疑问,《天才捕手》是有针对性的,那就是细究天才与“天才捕手”之间撞击出的火花。凭借《国王的演讲》拿下奥斯卡影帝桂冠的英国戏骨科林·费尔斯诠释了这位目光如炬的“捕手”珀金斯;电影打从一开始,就在不停强调他的“正常”,有个正常美满的家庭,穿着举止是最正常的绅士风,上班的时候也会理智地判断哪些书可以赚钱,哪些却不行。但是,当他拿起了一个陌生青年的书稿并开始阅读的时候,他沉沦了,一切都朝着与“世故”背道而驰的方向狂奔,当时还默默无闻的托马斯·沃尔夫以惊才绝艳的文字抓住了他的灵魂。

扮演托马斯·沃尔夫的英国演员裘德·洛则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他孤傲、单纯、热情,对文学有最偏执的理解,甚至完全看不起自己赖以养家糊口的编剧工作。裘德·洛从前也曾在《天才雷普利》之类的作品里扮演过面容俊俏且如火如荼的男神角色;但是这一次,在“天才捕手”面前,他是不畏现实折磨的标准“文学青年”,外形意外得邋遢。

电影告诉我们,如果说这两位大人物的相识是托马斯的坚持与才华促成的;那么他们的交往以及交锋,却是“固执”搭建出来的效果。要知道,《天使,望故乡》的中文版小说超过了400页,起码有近百万字。之后,托马斯将《时间与河流》原手稿拿到珀金斯的办公室时,是请三个壮汉用箱子装着抬进来的,这意味着,珀金斯得用“慢得像牛一样”的速度读完好几百万字的小说。审稿也许只是费时而已,但是他还得承担起“剪刀手”的职责,在删减篇幅的情节里,我们看到的是托马斯暴跳如雷、张扬舞爪地跟珀金斯大吵,他们甚至会因为一句话、一个字而翻脸拍桌。凭借我自己的出版小说,遇到这样的“魔鬼编辑”确实是很头痛的事情,他看起来就像你的天敌,要把你辛苦耕耘得到的收成轻易减半;可电影却迅速地让我对珀金斯产生了新的认知,面对疯子一般的天才,他是既疼爱又烦恼的,这些作家本身与平凡社会格格不入,要让他们的东西能为世人所接受,就必须做到“壮士断腕”。

另一个有意思的角色,自然是凭借《洛城机密》红遍全球的澳洲实力派演员盖·皮尔斯扮演的菲茨杰拉德;如果说珀金斯对托马斯·沃尔夫只是单纯的知遇提携之恩,那么另一边他几乎是拯救了菲茨杰拉德的人生,盖·皮尔斯以颓糜而绝望的腔调精确演绎了一位天才在酒精中迷失自我的状态,相形托马斯的高产,他已经写不出半个字;也是珀金斯一次又一次拜访他,把他从泥潭里拉出来。这是珀金斯的执念在“作祟”,天才一时的堕落无伤大雅,他宁愿放弃与家人外出度假的机会,也要留在他们身边,指引他们的方向。而珀金斯与放浪不羁的海明威之相处,电影只用了一场戏便交待了,那场戏里,珀金斯也是非常坚持要让这位大作家改掉坏毛病,以符合出版需要。

繁简分明的电影脉络,勾勒了一位看似平常的“怪咖”,珀金斯衣冠楚楚的外表下隐藏的炽烈雄心被挖掘的淋漓尽致;甚至连妮可·基德曼扮演的托马斯情人也要对他心生怨恨,因为他让自己的丈夫变成了“名流”,他不再只属于她一个人了。

精确且传统范儿十足的英伦气质,令《天才捕手》抛开了一切花俏的“炫技”成分,得到了66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提名及31届西班牙戈雅最佳欧洲电影奖提名。

之所以会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青睐,是因为无论在文学还是电影领域,所有的天才都需要拥有这样一台“收割机”,让“怀才不遇”的遗憾压缩到极少数的范围。在这个奇幻动作大片吸引了最多眼球的捞金时代,也正是那些坚持捍卫作品尊严的电影人,令“天才”这种难能可贵的生物得以延续,乃至万古长青。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五】

我有两个姐姐,分别叫冬冬和阳阳。她俩一个活泼,一个文静,一个爱吃肉,一个爱吃菜,一个学钢琴,一个学古筝。虽然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但她们有一个最大的相同点就是喜欢看书。

她俩的家里都有很多书柜,各种书籍琳琅满目,从漫画书到故事书,从人物传记到百科知识,真是应有尽有。她们俩无论到哪里总是书不离手,到饭店吃饭等着上菜时,她们看书;外出旅游乘火车时,她们看书;去公园玩累了,座着休息时,她们还是看书。冬冬爱看网络小说,厚厚的《魔兽》,一本之后一本地看。而阳阳爱看古典文学,从《红楼梦》到《水浒》她也总是百看不厌。由于她们爱看书,所以她俩的作文写得都不错,她俩的这个习惯也感染了我,让我对书籍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每晚睡觉前必看一个小时的书。

她们俩今年同时从小学进入初中,一个上二十九中,一个上郑和外校,听大人说,这两所学校都很好,暗暗的祝福她俩,也期望明年我也能上一所理想的初中。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六】

这天早晨,天有点雾,我吃过饭就早早的来到了学校,放眼望去,那白中带绿迷迷茫茫就像一个湖,近一看,原来是茫茫中一片绿,还有那各色的月季花,散发出浓郁的清香,步入其中,犹如仙境一般,只要脚尖一点,就会有飞起来的感觉。

这时一轮旭日已经从东方缓缓升起,晨雾被朝阳披散,一座美丽的教学楼在一片霞光中清晰地呈现在我的眼前,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美。呼吸着校园的清新的空气,所有的烦恼,伤心顿时消失了。

校园里有苍翠欲滴的松柏,有的像蘑菇,有的像小塔,有的像…。。绿草如茵,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还有的开着紫、红、白、黄各色的花,红的`似火,白的似雪,粉的似霞,黄的似金,它们千姿百态,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散发出诱人的清香。

我们的校园真美啊,她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她是我们的乐园。

伟大的发现作文三百字【七】

“起床,起床,快点!”又是妈妈的大嗓门在叫了,该起床吃早餐了。  妈妈的河东狮吼一刻也停不下来,老在人耳边响,真烦人。有时,我正专心的写作业呢,妈妈也大叫:“快写,快——快——”

“明白了,明白了!”我不耐烦的回答。妈妈的大嗓门一吼,不但我们怕,连爸爸也怕呢!哎,真拿妈妈没办法。

但是妈妈也挺忙的,整天忙这忙那的像个“机器人”。每一天天一亮就起床做饭、洗衣服、整理房子……有一大堆的家务等着妈妈做呢。但是“机器人”也有她的缺点——粗心。早晨起来给我们炸豆浆,一不留意按错了钮。要不是爸爸发现并及时拔掉了电源,差点就酿成了大事。真是个粗心的妈妈。

妈妈虽然粗心,可也像其它妈妈一样关心我的学习。有一次,我在写作业时遇到了一个难题,到九点半了还没想出来。妈妈就坐在旁边一步一步的引导我,直到我弄懂为止。

这就是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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