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读书作文四百字(六年级关于读书的作文500字)

六年级读书作文四百字(六年级关于读书的作文5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5-18 03:22:47
六年级读书作文四百字(六年级关于读书的作文500字)

六年级读书作文四百字【一】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栗,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如此,书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载着我们在知识的高峰攀登。炎炎暑假,为消夏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著名作家叶圣陶老先生的《稻草人》了。《稻草人》是一本童话集,里面收录了许多有趣的小故事。不过令我记忆犹新的,还得是《稻草人》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固定在田野里的稻草人,它的职责就是驱赶那些破坏庄稼的害虫,稻草人非常尽职尽责,不管烈日炎炎还是电闪雷鸣,但它一刻也不忘记自己的使命,从不偷懒,从不贪玩,一心只为自己的主人——一位可怜的老太太。

然而,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一只蛾子来到稻草上产卵,尽管稻草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却还是无能为力,甚至连提醒自己的\'主人也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蛾子把庄稼一点一点的啃食掉。不仅如此,当稻草人看到辛苦的渔妇、病重的孩子以及要自尽的妇女时,它仍然无法帮助他们。最后,稻草人在不断的自责与深深的焦虑中倒下了……

回忆文中对稻草人一段段经历的描写,我感慨万分,思绪万千。我看到的是一个富有责任心、富有使命感、富有爱心的稻草人。它乐于助人、默默奉献,却从来不求回报,它这种无私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然而可惜的是它自身能力的局限性,而不能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其实稻草人已经将本分做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与不足,它把自己该做的事情都已做完。但我们仍要学习它,学习它做好自己的事,学习它默默奉献,学习它……

啊!稻草人,你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你身上的优良品质!

六年级读书作文四百字【二】

我很喜爱阅读,我总会将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人公,看着文字,在脑中想象其中的画面,它会给我带来快感。我认为,阅读也是一种享受。

我读过许多书,有小说类的《西游记》,还有传记类的《苏东坡传》,散文类的《朝花夕拾》,但这些书都不足以使我心动,我唯独喜爱那《昆虫记》,也许这听起来有些荒谬,因为它是一本知识性书籍。但当我深入探究时,我才发现了它的美,享受他的美。

我十分敬仰法布尔这个人,他的一生都为了科学献身、研究昆虫。起初的我,同样以为《昆虫记》是一本枯燥无味的书,但我发现书中写的每一个昆虫都和我印象中不符,便引起了我的好奇和兴趣。

书中有许多给我印象很深的画面,你也许还不知娇小、可爱的萤火虫其实是一个食肉恶霸,你也许还不知令人厌恶的屎壳郎是保护大自然的得力助手。在《昆虫记》中,我能够了解自己许多所不知道的事物,其实,这是一种享受。

《昆虫记》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知识性,它的文学价值也很高的。书中对作者自己研究昆虫时的动作描写也很细腻,使文章读起来不会觉得空泛。它最大的文学价值在于通过描写昆虫社会来反映人类社会、讽刺现实中的社会现象。

整体来说,我觉得《昆虫记》是一部史诗之作,它是文学价值与知识性的融合,跟随法布尔的脚步去探索微小的昆虫世界!

六年级读书作文四百字【三】

在我六年级的时候,我读了叶圣陶老爷爷所写的《稻草人》。叶圣陶是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扩荒者。《稻草人》也当然是构思新颖独特,描写细腻逼真,富有现实内容的的啦!

稻草人是农民亲手造的,他的骨架子是竹园里的细竹竿,他的肌肉、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破竹篮子、残荷叶都可以做他的帽子;帽子下面的脸平板板的,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他的手没有手指,却拿着一把破扇子——其实也不算是拿,不过用线拴住扇柄,挂在手上罢了。虽然他造的并不是十分精致、美观,但他十分负责,比马啊,狗啊好多了。

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我读后,十分感动,心里酸酸的,心中充满了沉闷和压抑,稻草人的形象在我心中永远挥之不去。

可怜的老妇人啊!不仅了丈夫,连唯一的儿子也得了白喉去世了,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可老天仍不眷恋她,她又落下了心痛这个毛病,老了,没有力气了,还得耕地。可是接着两年闹水,稻子都淹了。还好今年稻子长得壮,雨水也不多,像是能丰收,可是没过几天,飞来了许多肉虫落在稻叶上疯狂地吃着稻子,渐渐的,一片片绿油油的稻叶全没了,只剩下光杆。他心痛,不忍心再看,想到主人的辛苦又只能换来眼泪和叹息,他低头哭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现在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和来之不易。和过去的生活简直是无法相提并论。现在我走到家乡的田野上,现在的稻草人可神气了。就像一个战士一样,在绿油油的田野上站岗,也变得有鼻子有眼了,换上了一顶崭新的帽子,穿上了专属他的战服,这样看上去看得更加高大了,更加挺拔了,但是他的品质没有变,依然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的,没有半点倦怠。

六年级读书作文四百字【四】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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