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我喜欢的书为主题的作文怎么写)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我喜欢的书为主题的作文怎么写)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05 22:43:53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我喜欢的书为主题的作文怎么写)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一】

我崇拜的人,不是什么美丽的明星、也不是什么光彩夺目的歌手,而是每天日日夜夜默默无闻的清洁工叔叔。

我记得那一次由其的让我记忆犹新。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去上学,顺便把垃圾丢了,到了楼下,我看见了一件让我目瞪口呆的事情。有人在默默无闻的在烈日当空的天气下打扫卫生,只见他大汗淋漓、汗流夹背的在打扫卫生,我心想:清洁工叔叔为什么这么辛苦劳累的工作,难道是为了钱吗?这时清洁工叔叔对我微微一笑,说:“小朋友,你把垃圾丢这吧。”因为垃圾车有点高,他还帮我把垃圾袋接过来丢到垃圾车上,谢过清洁工叔叔后我就向着学校疾步如飞的跑去。放学的时候,我和小伙伴蹦蹦跳跳的走在回家的路上,结果走到一半突然发现那位清洁工叔叔,他依然在那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打扫卫生,我感觉到他的心情十分快乐。莫名的我的心情不觉中也十分快乐,就这样,我回到了家。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清洁工叔叔!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二】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位让你崇拜的对象,我也一样,看了我的介绍,你们肯定能猜出他是谁。

他是一位小男生,戴着副黑眼镜,他最常说的话是:“你们让开,我来。”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你一定猜出他是谁了吧,他就是——张瑞祥。张瑞祥同学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他非常真诚善良,他经常在同学有困难时去帮助他们。

在一次美术课上,我和杨辰皓做同桌,他在看着美术课本,心不在焉的样子,老师管教了杨辰皓几次,可杨辰皓还是不认真听课。突然,在我左边的杜佩芸同学喊道:“老师,他吐了!”我转头一看,果然,杨辰皓把呕吐物吐在了美术课课本上,讲台边和课桌上。美术老师问:“有谁来擦一下?”很多同学开始还不敢,没有几分钟,就有许多同学跑来了。他们大都是拿着毛巾,在杨辰皓的课桌上乱甩几下,就捂着鼻子回去了。这么一擦,桌上更脏了,地上也有了。杨辰皓身上也有了,老师让杨辰皓去洗一下,这时,劳动委员张瑞祥赶来了,他看到大家惊恐万分的样子,就说:我来吧。“说完,他一路小跑,脸上带着欢快的激情,跑到后橱拿拖把去了。

张瑞祥同学吧拖把洗净以后,拿到杨辰皓的座位边,拉开他的椅子,把拖把伸了进去。我看见张瑞祥同学在卖力地拖着吗,不一会儿,地就干净了,一股臭味也没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张瑞祥,一位值得我崇拜的小男生。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四】

人在一生当中,有值得你尊敬的,有值得你保护的,有值得你崇拜的。今天我就和大家讲一讲我最崇拜的人——妈妈。

妈妈很孝顺,记得去年奶奶生病住院了,妈妈便在家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风雨无阻。由于奶奶生病,妈妈就把洗衣服、做饭等家务事全包揽下来。奶奶因生病心情不好,常常会发一些无名之火,妈妈总是默默忍受,从不和奶奶顶嘴。为了能让奶奶的心情尽快好转,还时不时到街上转转,买一些平日里奶奶爱看的戏剧dvd,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奶奶心情也好多了。

妈妈不仅对奶奶好,对隔壁张奶奶也很好。隔壁张奶奶的三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照料张奶奶。虽然张奶奶身体还好,能自己照顾自己,但是一遇到雨雪天气,她可就一筹莫展了。记得去年冬天,一场大雪后,妈妈对张奶奶的照顾真是达到了极点。早餐妈妈总是替张奶奶买好,午餐的时候妈妈常把我家烧好的菜呀、烫呀等送到张奶奶家,还时不时的给她买些水果送去。张奶奶很受感动,逢人便夸我妈妈:凡子妈真比我闺女还孝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大概就是为妈妈而写的!

妈妈不光孝顺老人,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妈妈每天要上班,做家务,孝顺老人,帮我学习,她简直就像一台永不疲倦的机器在全速运转着。每当晚上家务做完,就会习惯似的坐下来,陪我一起做完家庭作业,帮我检查作业、复习功课、预习……记得有一次,母亲身体不舒服,早早睡了。我一做完作业,就打开电视看动画片,刚到精彩之处,妈妈醒了,她让我把作业给她查查,我不情愿地拿出家庭作业本递给她。当她查到“听写词语”这项时便问我:“词语你是怎么听写的?”“我,我……”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妈妈和蔼地对我说,“孩子,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要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来妈妈帮你听写。”我脸红了,我以为妈妈生病了,今晚可以放松一下,谁知妈妈在病中还对我如此严格要求,我对妈妈的敬意油然而生。我暗下决心:今后在学习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力争用优秀的成绩向我亲爱的妈妈汇报!

妈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你虽然外表不算很美,但是在我眼里,妈妈是最美丽、最耀眼的!妈妈,我爱你!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五】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六】

望着这个题目,一下子,我有些茫然。长这么大,我崇拜的人太多了,如:女英雄刘胡兰,代父从军的花木兰,伟大领袖毛泽东……但是最崇拜的,哎!思绪不停地在脑中翻滚,我不停地回想,回想。哦,对了,也许是他——霍金。

虽然他并不像SHE,周杰伦那样“火爆”,但是,我崇拜他,崇拜他的那种精神和智慧。

想到霍金,眼前就浮现出这位科学大师那深邃的目光和宁静的笑容。虽然,他全身瘫痪,惟独只有三个手指可以活动,但是他仍然坚强地面对生活。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太多:他的手指还能运动;他的大脑还能思维;他有终生追求的理想;他有他爱和爱他的亲人和朋友;他还有一颗感恩的心。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还能这样的面对生活,面对一切,可见,他不是一个常人。

也许对科学稍有兴趣的人都知道,霍金写了一本《时间简史》在这本书里,霍金为大家讲述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等等。他对量子宇宙论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可是大家可以想象的到吗?他写这本书是在他完全失去说话能力,刚刚动好手术下写的。当然在他左手骨折,缝了13针的情况下,不出两天,他又投入了工作。这是为什么?是他对科学的热爱与追求。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理由很简单——崇拜他乐观向上的态度与坚持不懈,执着地追求。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七】

《伊索寓言》就像一个神奇的魔法口袋似的,每个魔法就是一个个简短的.小故事,读完每一个故事,都能让我从中受到启发,得到魔法的正能量。并且利用这些魔法能量来解决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伊索寓言》这本书中最能使我受益匪浅的故事是《农夫和蛇》。主要讲了一位好心的农夫救了一条蛇,可是蛇一口咬农夫,真是恩将仇报啊!这则寓言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怜悯恶人,否则就会上了他们的当。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里有无穷无尽的知识与快乐,它不但让我们明白深刻的道理,还能告诉怎样为人处事,书真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啊!读书真好,我爱读书!

关于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题目【八】

--题记,

初三的生活,很单调,只有学习.捱不住寂寞的我,背着大人,谈起了恋爱.

"花,你笑得真好看,有酒窝,好深呢!做我女朋友把!?"这是刘昕对我的告白,心里话,我不怎么喜欢他.他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喜欢古天乐麦色的皮肤.刘昕不是,他很白,让女生嫉妒得想掉他,的白皮肤.如果没有他,也许我会和这个白白的'男生在一起,毕竟走出去抢眼,高大,白皙的皮肤.

"小花,我喜欢你!"这是阿材的告白,我喜欢他.可是,他太帅了,可以说是校草.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校草不是盖的,别人求都求不来,你快答应他把!我不这样认为,帅怎么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阿.

就这样,每天被2个人跟着,可很奇怪,他们并不争的你我活,他们很平静,平时还一起打篮球,我以为他们只是拿我来玩笑.不了了之.后来,他们穷追不舍.刘昕天天送我回家,我们家楼下没有路灯.而阿材每天都买绿茶我喝,那是我超爱的饮料,我发现,我同时爱上他们了,可是,喜欢两个人,不容允许.

我们3个人的恋爱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他们都对我很好,关怀之微.

扬扬问我,"如果要你选一个你会选择谁?"

这个问题问住了我,他们都很好,可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深思,谁会是我的熊掌呢?

时间过去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等.尾声;

半年了,我拒绝了阿材,有一天,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来找我说,她真的很爱他,让我不要拥有两个,不放手!我想应该放手了.

我选择了刘昕,虽然他并不帅,也并不是我心中的最爱,但是,他可以保护我,家里楼下真的很黑.有一次他提前走了,我自己走,遇上坏人,他救了我,手臂缝了6针.

后记;

人生就是这个,喜欢的是一种人,在一起的却是另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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