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书店看书作文(去图书馆看书作文)

到书店看书作文(去图书馆看书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01-28 11:49:36
到书店看书作文(去图书馆看书作文)

到书店看书作文【一】

今天是星期天,天气晴朗,妈妈带我去逛书店。

我们来到新开张的鞍山书店。走进大厅,里面亮堂堂的,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书店分上下两楼,底楼有文具超市、音响光碟、电子产品等五个售品部。二楼则是各类书籍,什么文学名着、当代小说啊,什么天文、地理、建筑、军事啊,应有尽有。

我早已迫不及待了,就三步并着两步,一溜烟儿跑上楼,找到“文学名着”和“自然科技”书柜,翻阅起我喜欢的书来。我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虽说书又多又精彩,可反而让我拿不定主意了。有的文字太深,有的篇幅太长。忽然,我眼前一亮,一套装帧精美的探险小说《哈尔与罗杰历险记》映入我的眼帘,它仿佛在对我说:“嘿!储圣杰,快逛我吧!快逛呀!”我仔细地瞧了瞧,觉得真不错。这套书共有14本,什么《亚马孙探险》、《南海奇遇》、《海底寻宝》、《勇探火山口》……这些引人入胜的名字和封面上动人逼真的图画,让人看了也从心底里喜欢。我拿起第一本就看了起来,那生动的语言,惊险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像着了魔似的站在那里。不知不觉半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痴痴地看着,连脚都不觉得酸。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不知谁在背后说了句:“咦?这小孩在这里看了半个多小时了,到底是逛还是不逛呀?”这句话使我如梦初醒。我一看,妈妈已不在身边,她在另外的书柜旁看着书呢。我忙对营业员说:“逛的,逛的。”于是去把妈妈叫过来,付了书款。

逛到了一套喜欢的书,我捧着它,忙催着妈妈回家了。一路上,我真比吃奶油蛋糕还开心,觉得逛书店的味道真好。

到书店看书作文【二】

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那么至少,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老实说,不喜欢治愈系的书,总觉得类似于鸡汤。

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你为你的美好生活所奋斗的时候,一次突然的意外,生活就会滑入另一个轨道。就像岛上小书店的老板AJ一样,人至中年,在平静而幸福的生活中,妻子的意外离世让他封闭,他开始拒绝与其他人接触,“人们封闭自己的内心,但其中记忆的碎片却如娟娟溪流在内心的荡起涟漪”。当内心的涟漪激荡起来,便如惊涛骇浪一般难以收拾,终于在一次内心的苦痛之中,在一次恍惚中感觉妻子又回来之后,在一次希望自己醉在酒精里之后,生活的沉重枷锁有增加一份,他唯一值钱物品—一个孤本的图书不见了。也许这是命运的玩笑,也许是命运对一个普通人的试炼,在你陷入绝地的时候,再一次剥夺你的希望,但是生活总会给你留下一束光,这束光就是那个弃婴,那个AJ未来的女儿。

生活为他留下一线希望,因为人一旦开始重视一件事,那么就必须要重视所有的事情。生活开始重现希望,喜欢读书的朋友开始变多,生活变得丰富,靓丽的图书销售代表成为妻子,女儿的成绩越来越好,但生活会放弃他的玩笑嘛,当然不会。在AJ绝症后,在家里人花光积蓄后,AJ的病情还是没有好转的结束了自己的一生,甚至最后连表达自己的思想都有困难,结束了有些压抑的一生。

在书中充满着悲剧的色彩,孤独的书店老板,孤独的警察,孤独的女教师,孤独的单亲母亲以及孤独的图书代表,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封闭着自己,但是生活中的阳光会融合孤独的外壳,让不关联的孤岛相互联系,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外壳,所有人都试图保持自己的外壳,只有在自己的爱人之间才能为自己的外壳打开那一个可以喘息的裂缝。所以AJ在爱人去后生活中失去了光,女教师在丈夫出轨后变得绝望,警察在离婚后生活变得单调而乏味,但是所有的人都随着一个弃婴联系在一起,当所有人都开始关注这个弃婴,为她考虑的时候,生活之中的光芒照进每个人的外壳,从而构成了本书的故事群像。

生活本来就没有那么的完整,但至少我们还有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为你的人生增添色彩。生活也许并不那么美丽,但是随着生活的继续,你总会发现值得你关注的人和事。

到书店看书作文【三】

好不容易国庆节放假。我也要抽出一点时间做一些有趣的事。忽然,灵光一闪,我便想起去书城看书。由于书城理家不太远,所以,只要一放假或是有时间,我就会在那里看书,逛一逛。去书城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一有空就去。同时也不用花钱逛书,就可以去书城转一转,放松一下心情。

接着,我带了一瓶水就朝书城直奔而去。到了书城,映入眼帘的是一排书架,书架上放满了有趣的知识之窗,只要你一打开书,就会发现里面的妙不可言了。书城里面挤满了人,这说明大家都很喜欢看书,都想学到知识。虽然人很多,但大家都很遵守秩序。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一个书架旁,两眼来回搜寻,你可知道我在找什么?我在找那本百读不厌的[鬼精灵语文卡通乐园]。

“找到了”!我在心里大叫一声,怕把顾客们打扰。我抽出这本书,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那生扬,有趣的故事真是引人入胜。现在我不妨摘录一二与你共赏,年轻的曹植只走七步就吟出一首关于“兄弟”的诗,真令人佩服啊!“煮豆然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觉得曹植真是太聪明了,能写出这样优美的诗句。

时间总在我入迷时飞快的飞逝,每当我依依不舍离开书店时,总希望快点放假。

我爱看书,书能使我增长知识,探索奥妙。书,能把我带进知识的黄金屋!

到书店看书作文【四】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我停了一周才读完

也许是我在追剧毕设忙画画,也许是我怕它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嗯……它确实是个悲剧,还带着一点点温暖

我最不喜欢这样的结局,就像《1988》那样所有人都离开最初生活的地方。但是兰比亚斯和伊斯梅没有走,也算是一点温暖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刻薄的书店老板,对任何人说话毫不留情。

命运总是对他不太友善,妻子去世,《帖木儿》被偷,就在日子越来越好的时候,又有了大变故……

一个小女孩意外的到来,改变了他的生活。

他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他喜欢把每个人的性格都形容成一本书。他记得每个人喜欢读的类型,他可以根据每个人喜欢的类型,推断他们的性格。他在读书方面仿佛是个天才,但是在人际关系上总是差强人意。

这是一本讲爱与被爱的故事,刻薄的AJ慢慢学会爱别人,到最后接受别人的爱。

我觉得,在外国小说里学到的更多的是对于故事的框架和逻辑。关于更细致的描写和文笔,我觉得翻译过来就失去了本身的韵味。

所以我也许要找来两本中文小说读读了,或许,我也应该更多地读读工具书吧……

读小说对我这个粗人来说只是看个热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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