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篇初二的作文(初二作文400字6篇)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初二作文400字6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15 10:12:27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初二作文400字6篇)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一】

那一场疫情,举国上下都投入了抗疫一线,停课、停工、停业……乖乖待在家里也是一种贡献。在那段停课不停学的时期,我收获了特殊而值得铭记的温暖回忆。

“云生日”

自打进入初中,也不知道谁起的头,我们班有了为同学过生日的习惯。我也默默期盼着三月的到来,渴望着同学们和老师为我庆生。没想到,今年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导致寒假结束后无法正常开学。这个消息令我的心情荡到了谷底,初春的太阳也无法温暖我的心。这天,到了例行的班会课,我却心不在焉。“同学们,今天是个好日子,让我们为今天的小寿星办一场‘云生日’会吧!”随即,一首“生日歌”的MV在屏幕上出现。我愕然地看着电脑屏幕,同学们在聊天区纷纷为我送上祝福,一朵朵小花的送出犹如漫天的烟花令我迷糊了双眼。老师在屏幕上别出心裁地共享出一个白板,贴上了蛋糕图片,打上了专属我的名字。我打开了耳麦,耳边传来同学们的祝福声和笑声,那么亲又那么近,那时候,我感觉整个网络都在为我庆生。“好,同学们,可以吃‘云蛋糕’了。”“哇,我的蛋糕有蓝莓”“我的蛋糕是芒果味的”“我的蛋糕好好吃,是火龙果呢”……嘴角忍不住轻轻上扬,我心中的小太阳仿佛拨开了云雾,暖暖的甜蜜满溢心房,久久不会散去……

睡觉风波

离开了课堂中的正襟危坐和老师严肃的耳提面命,下午的网课总是令人昏昏欲睡。这天,我终于抵不住瞌睡虫的诱惑,在英语课的直播间,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正当做着春秋大梦、酣然大睡时,脚一阵麻酥感叫醒了我。迷迷糊糊中抬头一看,我瞬时被电脑屏幕上的`对话框惊醒,呆呆地瞪着这一行字:您已被老师移出课堂。啊?什么情况!我全身直冒冷汗,犹如坐了过山车般,全身的液都涌向大脑。“完了!我怎么睡着了?怎么会被移出课堂了?老师是不是抽我回答问题了?”各种疑问和懊恼在我脑中盘旋,之后就是无尽的担忧与害怕。果然,晚上,一条语音通话连接请求发来,我慌得手机都拿握不住了,赶忙躲到房间关上门。接通电话后,我忐忑地等待着老师的批评,准备接受一场“酷刑”。“今天怎么啦,身体不舒服吗,还是电脑有问题?怎么课堂上抽到几次都没回答问题啊?老师给你讲一下今天上课的主要内容,这个章节很重要喔。”老师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抚平了我心中的不安,又如泉水叮咚沁入我心间,涓涓而绵长……

线上的学习生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记忆,我想,或许以后也绝无仅有了。在这一段特殊的日子里,同学和老师给予的关心和爱,会永远在我回忆的海中,熠熠生辉。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二】

最敬佩的人,我认为值得敬佩的人都是在逐梦路上不断挥洒汗水,不断向前,最终实现自身梦中场景的人

我敬佩的人,被拉里·伯德称为称为被上帝假扮的人,是被埃尔文·约翰逊说:“NBA只分为他,以及其他人。”时口中的他。大鸟伯德是谁?他是当时在全明星三分大赛前在休息室对别的参赛选手说:“你们都是来争第二的吗?”魔术师约翰逊是谁?他是当时在NBA纵横的联盟第一人。

他就是球迷口中的篮球之神,飞人,迈克尔·乔丹。对,他就是高中还在校队第二队的家伙,同时,他也是在大三时期投出那记绝球,使北卡夺冠的家伙。在NBA时期,有六次NBA总冠军、十届得分王,创造了NBA的历史单场个人得分最高记录,十四次NBA全明星球员,九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五次NBA最有价值球员。使21世纪NBA球员望尘莫及的数据,使篮球在他身上绽放出花朵。在他个人的技术高强的同时,他依然有着不断地努力。

甚至现在有人将其称为“飞人精神”,那就是对一件事充满热爱,为了将其推到顶峰,疯狂到不顾一切,并且为之不屈不挠。

他在高中时,还只是一个一米七几的孩子,身高不足的他,就被教练放在了二队,他不甘于此,便开始勤奋的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甚至将他的教练想成被他在球场上践踏的家伙。紧接着,他便不断长高,到了大三便有了一米九八的身高与无与伦比的速度与弹跳力,并在一次决赛中送出一记绝。

在他大学时,他的教练曾说,乔丹那小子防守排第五,不是他不优秀,而是另外的四个家伙太优秀了。他听闻后便开始练习防守,在之后的赛季里,他不断地送出一记记盖帽与抢断给他的教练打脸,成为了当时的明星球员。

他曾在一次扣篮中导致骨裂,仅仅休息了几个月便复出,而且在养伤期间还常常外出约球。而复出后,便向管理层要求出战,医生说,他在场上有百分之十的复发几率,导致管理层的担心,而乔丹却说:“如果你有一笔生意,有百分之九十的利润,你会不会做这笔生意?”管理层便只好控制他的上场时间,但依旧不能停止他在篮球场上的飞翔。

他就是被无数人模仿,再模仿,却依然还是经典的男人。同时他也成为了我解决生活中难题的榜样,不气馁,百折不挠,鼓舞我不断在学习中前进。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三】

我喜欢雨,自然最喜欢下雨天,雨能使我沉醉,使我痴迷。那雨点滴落在窗户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简直就像一首美妙的乐曲,胜过这世上所有的乐曲。我喜欢雨,我盼望雨天能够经常到来。

当听到天气预报播报第二天将会有雨降临时,我的内心便是一阵狂喜,一直到睡前都难以平复,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心中满是激动与兴奋。

等到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我赶忙走到窗边一看,天还不算阴沉,但也是灰蒙蒙一片,太阳发出的光不甚刺眼,照到大地上也不能改变周围的颜色。道路上没有多少人,即使有,也是拎着雨伞或加快步伐的。我知道,雨,快要来了。

灰色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变得深沉,不一会儿,天空中就出现了灰黑色的乌云,接着,那乌云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周围的天空蔓延。天空越来越暗,阳光也暗了不少,乌云已经爬满了大半个天空,阴沉得像能拧出水来。

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又何况是在如此阴沉的天空下,我的心中,激动与不耐烦交织着、冲突着,就在快要崩溃的一刻,“咚”的一声响起,我的心里顿时安静了。侧耳倾听,又是一声“咚”,我可以确认了,那就是雨,是我无比期盼的雨啊!我紧紧盯住窗户,不久,几滴雨点打在窗户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我用心去体会着声音,即使只有一两滴,但它清脆;即使声响不大,但我喜欢!

雨开始下得大了,密集又有序的雨滴敲打在窗户上,或许并没有刻意地组合,没有高低的安排,但是细细品味,能感受到每个雨滴轻重缓急的细微差别:大雨滴声音大,神似缩小版的鼓;而小雨滴急促而轻微,仿佛一颗颗小珠子掉到地上。大小雨滴交替落下,高低起伏,错落有致,组成一曲美妙的音乐。

雨下的时间并不长,不一会儿,天空中的乌云就开始散开了。直到阳光打到我的脸上,我才回过神来。我喜欢下雨,我盼望雨天。

雨对我来说,即特殊又平凡,不过我并不想太多,只要我喜欢雨就好了。对呀,还有什么比欣赏这大自然带来的奇妙旋律更令人兴奋的呢?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四】

一直爱夏天,爱初夏的细雨。

预报说有雨,所以我带了伞出门,不过这的天气谁也说不准。-呵,下雨了。立夏刚过十天,第一场夏雨纷然而至。

撑开伞走在公路上,刚才心里的那份悻然已经烟消云散。路上行人很少,都被雨赶到屋子里去了,偶尔也有一两个行人因为没有伞而在雨里奔跑着,把已经积攒成水洼的地方踩的飞起一片晶莹。雨量很适中,细细的如丝如线,随着轻风斜斜的划落,亲吻着这土地、房屋、草木,也亲吻着我头顶的伞和我的衣角。就这样漫步走着,感受着这份惬意

这条公路两边是混种的绿化带,乔木有杨树、垂柳、梅树,灌木有冬青、丁香,地面上则铺满了三叶草。初夏时节,杨树、垂柳枝繁叶茂,梅花也已经开满每一根树枝,它们都在这微风细雨里享受着母亲的爱抚。它们身下,靠近马路的是冬青。冬青正处于新叶萌发的阶段,刚长出的叶子嫩黄嫩黄的,一簇簇黄绿未匀的叶子在沐浴下更加显得娇嫩。冬青身后是一些丁香,密密麻麻的花瓣缠绕着细小的树枝,微微粉紫的颜色给小家碧玉般的丁香增添了一份高贵。站在杨柳树下,俯身看地上的三叶草儿,叶子上不时的有水晶一般晶莹的雨滴在上面玩着滑梯的游戏,只一滑,就藏匿于土地中,不见了。和着微风伴着细雨,不时的也有花瓣随着微风飘零到地面上,有梅花,有丁香。花瓣翻滚在三叶草间泥泞的土地上……“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想起小时候在家乡的时候,村前有个大池塘。初夏时节下过雨后,我们几个小伙伴经常不听大人的劝阻去池塘边玩耍。池塘里生长着很多荷花,这个时候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一个个小尖角或绿或已经露出粉红。伙伴们就经常拿小石头比赛看谁打的准,玩够了,就会拿来绳子拴个罐头瓶子,另一端拴在木棍上玩……经过几场夏雨,池塘里的荷叶很快就会把整个池塘撑满,一朵朵出水芙蓉在荷叶的拥簇下,带着一丝丝的温柔,一份矜持,婷婷玉立,芳姿清纯。“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也就是在那时候,我们心里有了一份对漂亮的感悟,植于心,结于情。

不知不觉,在路的尽头就要拐到单位前的那条马路了。雨渐渐大起来了,裤脚已经湿了,时不时的粘在腿上,好不舒服。嗨,这点不快算什么,至少,我欣赏了一场美景。我爱夏天,我爱初夏的细雨……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五】

还是这条比较狭窄的小路,上面坑坑洼洼,碎裂的雨水聚集在那里,好像那些水洼就是他们共同的坟墓,天空一片灰蒙蒙,不灰不黑不白的云朵像是生病了一样,呕吐出喝下的水,结果正好吐在这个和大城市隔着一座山的小镇……

紫色的伞,沉重的书包,等到放学的我无奈地走过这些令人反感的“坟墓”——因为身上必定会沾上这些“者”和一堆泥土!我轻声叹气——这把伞还是我从正班长——冯子惠那里求过来的,一把鲜艳的淡紫色就像春天那随风摇曳的紫色蝴蝶兰,实在不适合我这个男生,虽然说我已经抛开了这些观念,可其他人……

“啪!”总该触碰到这些坑洼的,溅开的水花就像绚烂绽放的透明小花,花期1秒,转瞬枯萎,剩下的只是遗留在裤脚上的泥土和水……

我在心里抓狂地乱叫:这该的雨天!要不要活了!

我踏过“万水千山”,水花的一次次绽放让人无奈心烦,可惜这里到学校就是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路程,至少也要20分钟的长途跋涉,更何况这些水中说不定掺杂着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想想都恶心……

我有时喜欢雨天,因为雨天就可以逃避有时体育课上老师的“大发慈悲”,让我们跑20圈的“美好待遇”,有时讨厌雨天,因为一到雨天放学的时候本就人满为患的校门口又被撑开的,形似巨大蘑菇的雨伞填满,到时候我就得弯下腰,赶紧溜走,不然人更多,伞也许会刺到你的脸呢。

这些都不是最气人的,最气人的要数那座桥——一想到我就翻白眼——那里不单单达到了人满为患的境界,还是车满为患的境界!我家在一个工业区开小店,那里运送东西的大卡车更是比普通地方多得多,对于上天对我们这般施舍,我于心不忍,十分想把一些大卡车送到其他地方……

大卡车两辆一起开,堵在桥头,本来好好的,只要等一会儿就可以开得过去,可是又是一堆汽车开过来堵住了大卡车的道路,后面又来了几辆三轮车——前有狼后有虎这回我真是知道了,然后一番折腾,才可以弄好……虽然桥旁边有高起的人行道,可你是不知道,那些大卡车一停散发出来的烟有多呛鼻,有多浓,然后开一点停一点,一堆烟挥之不去,再加上我裤子上挥之不去的泥土,真是火冒三丈……

一番折腾,我历经“艰辛”,终于狼狈地摔下重重的,塞满书的“乌龟壳”,坐在椅子上美美地看看电视。

读一篇初二的作文【六】

我的名字叫莫汐雪(匿名),今年14岁了,初二的学生。我有一双小小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和一张小嘴巴,微微一笑,脸上就会出现俩个小酒窝,我还有一头长长的黑发,见的我的人都说我的头发很长,要好的朋友有的会劝我把头发剪掉,因为到夏天会很热,但我不舍得剪掉,热就热吧!

我没有固定的爱好,有时侯兴趣来了就看一会儿书,我特别喜欢看一些有趣以及一些有梦幻的书,最讨厌那些文皱皱没有童趣的书。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朝花夕拾》、《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安徒生童话》等等的书。可能有人会说我幼稚,但对我来说,时刻保持一份天真幼稚不好吗?

除了看书,我还喜欢看电视、玩游戏、吃零食等等。因为我很少做家务活,而且也很懒,所以挂名懒虫。虽然很反感但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本身就是这样。虽然很多次想证明我不是懒虫,但最后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一我干脆承认算了。

现在像我一样大的人大多数都有属于自己崇拜的明星,我也想和他们一样追星,但是我并没有喜欢的明星所以就放弃了。因为经常看动画片而且也因为我的性格关系,我发现我很喜欢懒洋洋,可能是同病相怜的原因我才喜欢它的吧。通过看它的资料我发觉其实它带有一份天真无邪还有一些善良,越发的喜欢它。在大家眼里他的性格以及生活习惯都是不好的,但如果仔细看,它的为人可是很不错的哦。经过长时间的探究,我想它身上的.那份天真也许正是我喜欢它的真正原因吧!

这就是我!喜欢天真烂漫的事物以及拥有不定爱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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