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在校园看书(作文去图书馆看书)

作文在校园看书(作文去图书馆看书)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09 02:20:24
作文在校园看书(作文去图书馆看书)

作文在校园看书【一】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爱看书的越来越强烈了,书简直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离开了书,就犹如花草离开了水和阳光一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因此,我也有了自己的一句:“我把自己洗脚的时间用在看书上。”每次洗脚的时候,父母都说我动作慢,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奥秘——我在看书。

我看书时,感情经常是起起伏伏:当我看到悲惨的故事时,眼泪就会在眼眶里打转;看到英雄人物的故事时,便会暗中佩服;看到快乐有趣的故事,我也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不之情的人还会以为我是神精病。可见,我爱看书已达到了如痴如狂的程度了。

我喜欢看里面的动物世界,我知道很多关于动物的知识,比如青蛙,我知道它既可以在水中生活,也可以在陆地上生活。它主要捕食农业害虫,每只青蛙每天大约要吃60多只害虫,是庄稼的忠实保卫者,是农民伯伯的好帮手,所以我们要保护好青蛙。

很多人都认为青蛙是卵生动物,其实有的青蛙还是胎生,还有的从胃中孵化小青蛙,你说奇怪不奇怪?书里面的知识是不是很有趣味?

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快乐的。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

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漫游书海中尝到了不少快乐与甜头。记得我刚上小学一年级时,我就闹着妈妈给我买幼儿读物。此后,我每次一做完作业,便起幼儿读物看了起来。依靠拼音当拐杖,读了一本又本书。后来,我发现自己的拼音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书看得多,懂得的字自然也多,在第一次时,题目里的许多字大家不理解,造成了错误,而我书看得多,那些字我都懂,所以考了满分。那时,我是多么快乐呀!受到了老师的称赞,赢得了同学们羡慕的目光,我心里美滋滋的。

如今,我渐渐长大了,不再是个幼稚无知的小孩。因此,对书的选择也有所不同。我酷爱科幻和冒险故事书,那一本本书都那样生动活泼,语句优美,使我从书中获得不少知识,懂得了不少大道理。不光是这些书,比如老舍、鲁迅的小说,唐朝李白、杜甫的壮丽诗篇等等,我同样喜爱。

由于我爱看书,增长了许多知识,我的阅读能力也提高了。在语文考试时,我常常拿了高分。自从我看了书以后,我的写作水平也大大提高了,在语文课上,老师常拿我的当范文念给大家听,听着自己的作文,我心里乐滋滋的。

我爱看书,永远爱看书!朋友们,爱书吧!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作文在校园看书【二】

前一个星期,我校正热火朝天地举行校运动会,呈现出了许多扣人心弦的场面,尤其是郑溢的那场跳高比赛,更让我心潮澎湃。那一次,我见证了一种美,那是一种独特而富有内涵的美。

“加油,加油……”呐喊声,助威声从跳高场地传来。我一看,比赛场地周围早已围得水泄不通。我好不容易挤到里头,心随着比赛进展此起彼伏,因为我们班的郑溢、张文杰也在参加竞争。我望了一下对手,呀!各个实力十分强悍!二班的,连摘

三届桂冠。一班的,也不能小视。我真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前面几关,郑溢十分顺利,过五关斩六将。可惜,张文杰被淘汰出局,只剩下郑溢一人孤军奋战。比赛已进入高潮,周围呐喊声此起彼伏。郑溢要作最后一搏,只见他以最快速度向栏杆跑去,猛一蹬脚,可谁知他却突然停下来了,瘫倒在地上,脸上露出了十分痛苦的神情。怎么了?怎么了?我疑惑不解,心里全被焦虑所占满。这时,大家顾不得多想,一齐涌上前去,老师也着急地朝郑溢奔去,连忙把他抬到花坛边坐下,小心翼翼地卷起郑溢的裤脚。啊!大腿上肿着呀!老师关怀地问郑溢:“疼不疼,不能走的`话,就不用比了。”裁判员也发话了:“郑溢,行不行,不行的话,这次比赛就算了!”这时郑溢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坚定地说:“我要跳,我一定要跳!”话音刚落,我的心为之震撼。

郑溢他一瘸一拐地来到跳高场地。裁判员再次鼓励他:“郑溢,我相信,你一定能跳过去的!”暖人心的话令坚强的他流下了眼泪,望着他,此时泪水也模糊了我的眼睛。不管是我们班的,还是其他班的,全都在为他加油,鼓劲!

他不知从哪来的一股力量,咬紧牙关,紧皱眉头,奋力向栏杆奔去。我屏息凝视,为他祈祷。耶!跃过去了!跃过去了!他成功了,他超越了自我,战胜了自己,就是胜利!这时,郑溢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我的心里暖烘烘的,这暖流顿时渗遍了我的全身,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记得顾拜旦曾经说过,奥林匹克最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战斗。体育就是和平。参与比取胜更重要。

作文在校园看书【三】

回望初一,那时的我们还是一个个少先队员,红领巾在胸前随风飘动。刚进校,我们什么也不懂,觉得三年好慢长,大家会坐在池塘边开心地笑,享受轻松而自然的韵味。

记得第一次自主值勤,大家都信心满满,记得我负责问好,那天早 上六点多就醒来,面带笑容,脚步也很急促地走向学校,看到班上的一个个同学一个个都很激动,但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站在校门口,风还蛮大的,大家穿冬季的大校服,小脸被吹得红得像个苹果,大家却依旧大声地打招呼,面对面地微笑。两三天,我的喉咙就有些哑,但仍然疯狂地含了薄荷喉片,坚持自己的岗位。

现在初三,再也没有机会去口味这疯狂却又让人在冬季中感到分外温暖的韵味了。

回望初二,才发现那时初中的生活已过去了一半,大家成长了许多,学会 了拼搏,学会了鼓励。

初二上期的运动会,我们班依旧坐在初一那个老位置,上午下午都没有太阳晒,舒服极了,大家还会和别的班的.炫耀:“看我们班多好,没太阳,真舒服!”一阵欢笑过后,大家也投入比赛,我没报任何项目,始终为其他比赛的健儿服务,跑道上,备赛区我不知来往多少回,一瓶的水也化作了健儿们的能量,几天下来,我好累却仅仅会说:“一次拿六瓶水,好重啊!”又是一阵欢笑。

这也许就是校园中帮助同学服务他人的韵味吧,初三,最后一次运动会也结束了,这些也只能化作那永存的记忆。

展望初三,才发现三年好快,当初的童真再也回不去了,只能把零零散散的片段作为回忆。

看着初一初二的学弟学妹们我总会想起我们曾经拥有的好时光,曾经享受过的那份校园韵味。如今的我们总沉浸在学习的世界之中,平常坐在一起笑的时光也变作讨论题目的时刻,但又一想这也许就是学校留给毕业班最后一份韵味吧,珍惜,珍惜!

回味三年,可能不现记得老师说过什么人生哲理,但拼搏,疯狂,珍惜,这一切就化为星星点点装份了我们的初中生活,校园的韵味依旧,依旧。

作文在校园看书【四】

说起往事,有一件事如烙印似的深深烙在我的心中,让我永生难忘,这事教育我一生,我一生体会着……

由于第一次来到初中部,面对将要在此学习三年,不仅对陌生的环境有些向往,却也带着少许对小学的留念,但很快就被快乐的学习生活无情的掩盖了。可是,没几天,我就当上了中队长,又过了几天,我当上了个班长。旁人说:“中队长比班长还累!”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虽然这只是随口说说,但我却有一种误闯进地狱的感觉,这事对我影响很大,因为事实逼我不得不相信这是的的确确的事实——班长﹑中队长﹑纪律委员全让我给揽上了!!不禁有些惊讶,一星期以内中队长我竟去开了两次会,一开就是半个钟,这让好动没耐性的我受不住了,本来管理能力就不是很强的我,“却偏偏误打误撞,最后鼻青脸肿一身伤!”一天下课,英语老师收拾好课本准备走人。却被我的抱怨声吸引回来:“好烦呐,那么多官,累了,不想当了!”听完我的话,老师的.脸霎时间比翻书还快,一下子由晴转阴,把我叫了出去教育了一番:“谭同学,你知道吗?你的老师让你担任那么多职位,是因为信任你,相信你可以做好,他把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了,如果你的这番话让你的班主任听见,你的老师会多伤心啊?!”“听完老师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句话说的还真不赖。有了这一席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话,我与上一刻的自己又相隔了多少呢?

现在的我已可以顺顺利利的管理全班,要是那次老师不教育我的话,可能我现在早已与班长搭不上任何关系了!通过这件事,我找到了自我,也体现出老师对这份职业的重视,他不是为钱,他是为我们,他是为我们的未来而诞生。

教师;多么伟大的职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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