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励志作文(我与书议论文)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我与书议论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08 07:09:22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我与书议论文)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一】

听听名字就知道是一本关于励志的.书,书封面是黑色,用四个大字写着“我的奋斗”。对这本书的兴趣是源于孙老师的推荐。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罗老师很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在中国这样不健康的、浮躁的社会中,像罗老师这样能保持自己个性的人,实在不多。

首先觉得他很有勇气。印象最深的是,初二时,老师让用事实,真情实感的写一篇关于校园的,其他同学都是说“五星红旗飘扬在学校上空”,就他写“五星红旗耷拉在校园上空”,老师愤怒让改,他改成“说来也怪,尽管没有风,五星红旗仍然飘荡在校园上空。”哈哈~罗老师在老师面前的表现,反应出他从小就对教育的某些不满。说的也不错,中国的教育让人感到悲哀的地方很多,教育法里说的公民平等的接受教育,就是一句屁话,从高考最能看出来,都知道,不说了。

罗老师没读过大学,罗老师的经历也算个传奇,他没有很清晰的职业规划,起码在去新东方前。去新东方也是为了薪水,做自己最讨厌的事——做老师,教英语。现在的社会许多领取变数很大,如果做职业规划不该划定太长的时间内,还是活在当下好,抓住能抓住的机会。

罗老师说话很随意,什么都敢说,有些话听者很别扭,但这些话我们私下,或者在网上敢说,面对公众就不敢了。罗老师不一样,大义凛然地批判不良的社会风气,在媒体公众面前都敢说,听者觉得蛮对的,有时还很过瘾,还会大笑。他的牛博网充当了社会舆论的平台,因为不主动删除过于敏感的政治言论,多次被封,两年多没赚着什么钱,但是他依然快乐,因为他喜欢做网站,喜欢牛博。所以有人说,创业要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样激情会更持久,这点我同意。喜欢不需要什么理由,就是发自内心的。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上,也不要说某些东西你不会追求,其实你的心里并不排斥它们。罗老师“叛逆”的童年,“叛逆”的青春,跟他最后的成就以及职业都有很大帮助,这些个人都是学不来的。

这本书读下来,感觉并不是一本励志书籍,就是教会了我,让我知道,要学会独立思考,不管世俗怎么说,别人怎么说,凡事都要有自己的判断,多看书籍,敢于怀疑一切过去没经过自己思考就接受了的想法。最最好的自己,做最真实的自己,做自己的自己,而不是活在别人的评价里!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二】

书市大家亲密的伙伴,读书其乐无穷。“书市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的,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言。

以前,我最讨厌看书,然后妈妈每个星期都让我去书店看书,我一进去就随便拿了一本《西游记》,我这里翻一页,那里翻一页,妈妈看了生气地说:“你这哪是读书啊,简直就是拿书来消磨时间,好好读书,才能提高你的写作水平。”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得不认真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喜欢上了这本书,里面的世界五彩缤纷、多次多彩。不知不觉,已经很晚了,我让妈妈帮我买了四大名著,买完以后,我们急急忙忙地赶回家,因为我回到家就可以看书了。想到这,我急忙地赶回家。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各忙个的。我跑进书房,关上门后,认真地读了起来,一看书就忘了吃忘了睡。我在书堆里就像一只书虫,看到精彩的部分,我整个人就像小木偶。我在书中慢慢的享受着。

一本好书就是一份营养,一篇好文章就是一盏明灯,读书给人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生活中缺少了书,生活心就有缺陷。拿起书赶快行动吧!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三】

“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没错,书是我们的朋友,是它让我们获得了知识。今天要为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看的'书——《环保超人土豆仔》。

《环保超人土豆仔》是一本主要写主人公土豆仔怎样成为一名绿色环保超人的故事及土豆仔制作的用来环保的手工的故事。但是,这本书与其他的书不一样,它是以主人公的形式写的。而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它内容精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几次土豆仔的试验被我成功地应用到了我的生活里。

第一次是在新年元旦的时候。每年元旦,家里都要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大扫除。而每年的大扫除,擦窗户往往是最困难的。因为窗户每次擦完后,露在外面的面总是被雨水冲刷,肯定会留下一些擦不干净的污物,所以每次都要反反复复擦好多遍才能干净。可是今年,我看到了土豆仔擦窗户的办法,便想用这个方法擦我们家的窗户。于是我按他的办法往一个小罐子里倒点白醋,再倒入三倍的水,混合并搅匀,用抹布沾湿擦窗户,擦完再用揉成团的报纸擦干……终于,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擦完了整个的窗户。哇!真的好亮!我不得不说它的效果超级好。我的家里再也没有脏兮兮的窗户了!

第二次是学校要上交绿色创作的时候,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做了一个用废弃的塑料袋制成的风筝。第三次是在妈妈过生日时,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制作了美味可口的酸奶。第四次……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好多,现在,我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环保小超人了。不同的书能让我们获得不同的知识和乐趣,总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朋友。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四】

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是一位指挥的长者,也是一座宝藏,它用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这我们,待我们去探索,书还是一道美食,使我忍不住每天去品尝。

我记得,有一次早晨,选了一本《老人与海》的故事书,我看的如痴如醉,仿佛自己的身体进入了故事中,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没听见,妈妈看见我渐渐有味不想打扰我就把饭端到我面前,让我吃。于是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结果一不小心把饭喂到鼻子里,害我呛了半天,而且,妈妈差点把我的书给没收了。

妈妈因为这件事决定和我们约法三章:吃饭不能看书;作业完成后才能看书;睡觉时间不看书;妈妈说如果今天答应了她,就买一本我梦寐以求的《小狗左左》。于是我爽快的答应了。

可是都一个星期过去了,妈妈还是没兑现承诺。直到六一儿童节那天,妈妈终于把书买来了,看到书我激动的说不出话来。高兴是因为妈妈做到了,生气是妈妈没有及时把心爱的书买回来。我拿着书,一遍一遍的看,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上课也看,下课也看。这个现象被妈妈发现了,没有责备我,反而给我买了一个红色的书架,放为我最喜欢的图书,并写好读书计划,不浪费时间。渐渐的我的书架上已经有上百册图书了。

现在我明白了,书是一盏明

灯,照亮了人生的道路,教会了我们如何选择。它是一位无声的老师,我愿意让它成为我终身的老师。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五】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我从记事起,书就悄悄地走进我的生活。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听别人讲故事,小时候,经常听别人讲寓言故事,我就知道了守株待兔和拔苗助长,亡羊补牢这几个寓言故事。一天,我在奶奶房间的书柜发现了一本插图精美的小本的童话书,我不够高,奶奶就帮我拿了下来。翻开一看,这是睡美人的童话故事,因为小本,所以字很少,简单了说明了故事的主要内容,不过我也很满足。有时不会的字,就问爸爸妈妈。5,6岁时,姑妈给了我几本故事书,我很开心,我翻开来看,内容很精彩,龟兔赛跑令我知道,做事不可以偷懒,也不可以小瞧别人。

到了三年级,我不满足于普通的故事书了,我开始读科普书,中外小说,那时候开了一家阅文书店,正好,买书也方便多了。刚开张的时候,我经常光顾这家书店,买了几本科普书和小说。。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绿山墙的安妮,是在书店柜台发现的,其实我是被封面给吸引住了,我准备好钱,上学时早早地跑去买那本书。放学我满怀兴奋地心情,回家去看新买的书。我每天看两小时,3天就看完了,每看完一部分,我都会和爸爸分享。。。

我写的作文,也有了进步,现在,写起来算得上是得心应手了。最重要的因素,我喜欢看别人写的好作文,我总能从里面吸取精华。我还从书中学习到了一些词语,四字词,有时写作运用得上,我就用在这方面。

书,是改造灵魂的工具。它对于人类之所以必需,就在于它是滋补光明的养料;书同时又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六】

从我成长记事开始,我便拥有了属于我自己的图书,从一年级的图画书到了五年级的小说,丰富我的知识。

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有萧红写过的,《呼兰河传》。它是一部充满童心的书,她用她浑重又轻盈的文笔,在我们眼前塑造了那个不朽的时代,用她的生命点缀出属于那个年代所有的色彩,那是她的童年,是她那看似平凡似乎又不平凡的生活,照就了这个巅峰之作。矛盾生前曾用他那独特的标准品味《呼兰河传》:“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是啊,谁看了《呼兰河传》后不会被感动呢?那竟境,那语言,是别人所达不到的,使它在中国文学史上鹤立鸡群,并且不输任何年代。可角落的那本《穿堂风》却让我受益匪浅。它讲述了一个男孩橡树,因为父亲是小偷,所以,众人丢了东西后,总是先想到他,孩子们也不愿跟他玩,他每天都孤零零的,别的.孩子可以享受穿堂风,他却不能,还得忍受大家排挤的目光,最终,他运用自己的方法,让人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是啊!一个人无论是多么地受人排挤,但是,只要像橡树一样,胆于用自己的方法让别人重新认识自己,这难道不是这篇小说的极终体现?这也不是生活中一些人的成长经历吗?打败拦着你的挫折,你就先进了一步,成功了一步。生活中的挫折有非常多,有一个女孩,她既不埋怨自己命运不公,也不抱怨自己为什么会发这高烧,而是静静地,慢慢地将自己的命运写成一篇篇小溪流水似地文章来。这个人 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女主人公海伦。凯勒,她以她那不平常的人生去想象去思考自己假如拥有三天光明会干什么样的事,那是多少强烈地渴望啊!一个残疾人都能活出自己的人生色彩,我们这些健全的人还能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地学习呢?海伦。凯勒不正是想告诉我们这个人生的道理吗?

书是我成长中的伴侣,它将会带着我们一步一步地去走向那遥远的成功,会永远,永远……

我与书的励志作文【七】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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