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忆中的音乐作文(我与音乐产生了共鸣作文)

我记忆中的音乐作文(我与音乐产生了共鸣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6-28 19:54:55
我记忆中的音乐作文(我与音乐产生了共鸣作文)

我记忆中的音乐作文【一】

或许,现在的你还没有身为人父或人母。可是,当你身为人父或人母时,请不要再重蹈覆辙这一悲剧,因为孩子们是无辜的。他们需要更多的就是你们的爱,仅此而已。他们只是一个孩子,单纯却开朗,顽皮却天真。希望你可以认真看看,这个孩子的心声,看完后,请记得给他们最完整的爱。

当我们说到家这个名词时,我们也许会有许多想说的话语。或许那是幸福的港湾,温暖的地方,痛苦的回忆,心酸的曾经。家,在人们口中总是会提及的东西,就像人们都喜欢钱一样。某天,你一定会说起这个温馨的字眼。那我今天就向大家说说我的家吧。

在记忆中,家总是那么的不完整。不完整,这是我对家的第一印象。

小时候,父母的关系不是很好,常常会因为某些事情而吵架,或许是因为生活,或许是因为某些感情。记得印象中最深的一次,是父母差点就要离婚的那一个雨天。

那时的自己好像是五岁,那天忘记了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爸妈就要闹离婚了。我记得那是一个下着很大雨的三月,屋外天空在痛哭着,还夹杂着一点烦恼的微风。那天,妈妈哭着跑回了娘家,爸爸在后面追着。忘记了是过了多久,我没有看到爸爸妈妈,牵着妹妹的小手,也追着去了外婆家。我和妹妹在雨中哭着走着,眼泪和雨水交织在一起,结成了一条心碎的绳索,我和妹妹都哭的很伤心。我们俩个走在路上,没有打伞,淋着雨走着。我记得当时自己好冷好冷,冷的瑟瑟发抖,可是,我们仍然还是向前走着。当看到妹妹的手冷的在颤抖时,我脱下了身上的外套,为妹妹挡着那哭泣的冰雨,保护着妹妹。那时,我忽然感觉自己是一个男子汉,我拼命的告诉自己要勇敢,不要害怕,因为我是一个男子汉,我要坚强。

后来,慢慢的爸妈的关系也有了好转,也许是因为我和妹妹的关系吧。他们被我们感动了,他们不希望孩子们以后被别人笑话没有娘或没有爹。后来,当我十二岁的时候,爸爸去外面打拼了,为了我和妹妹上学,他只能选择离开我们。第二年妈妈也出去了,从此家,又回到了从前一样,不完整。每当我放学回家,看着空荡荡的房子,心里总有一种失落,一种悲伤,这么若大的房子既然没有一个人。安静的空气让自己很是害怕。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的希望放学回家就可以吃到妈妈做的饭菜。每当放学回家,我都只能和妹妹俩个人去爷爷奶奶那边吃饭,感觉心里有很多的苦,没有一个家的感觉。每次放学,遇到别人都会被取笑为没有爸妈的孩子,那时我总是着微笑不说话,心却在隐隐作痛,恨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丢下自己呢?

那时,只能在过年的时候爸妈才会回家,所以那时很希望快点过年,这样就可以看到父母了。或许,那时是最开心的时候了,可以每天和父母在一起。那时,别人就不再说自己是没有爹妈的孩子了。那时,脸上才会有那久违的淡淡微笑。

可是,当过完年后,爸妈又要像往常一样要出去了。这时,我都会假装着微笑送他们出家门。可是,当他们走后,自己却会一个人躲着某个角落里偷偷的流泪。那时的自己,是那么的想说:“爸妈,你们不要出去,好不好啊。我不想做一个没有爹娘的孩子。我还是个孩子,我会怕,你们知道吗?”可是,却不敢说。只能把这些话永远的埋藏在心里,直到现在。

每个月圆之夜,我都会望着落地窗外的那轮圆圆的月亮,希望那月光把我的那缕思念带到父母的身边,告诉他们我是多么的想念他们。望着,望着,望着……想着,想着,想着……一直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为止。醒来,眼角还有残留着的泪水晶体撒落。

慢慢的一年一年过去了,爸妈还是每年都会出去,可是,对他们的想念却慢慢的变的有些淡了,没有了以前那么的深了。也许是因为习惯了,或许是因为自己长大了。可是,有的时候当提及父母时,发现还是会非常的想念着他们。

那是初三的时候,因为马上要中考了,所以学校决定要开最后一个家长会。可是,父母却不在旁边。我感到好丢脸,想象着别人的家长都高高兴兴的来学校开家长会,可是,自己却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问为什么父母没有来。那是多么的难堪事情啊。所以,那天,只好叫自己的爷爷去帮自己开家长会了。当爷爷去时,全班的同学都用异样的阳光看着我,心里好像都在猜测着什么。那时,感觉自己真的是想找个地缝给钻进去,然后希望自己再也出不来了。看着别的同学一个个和自己的爸妈在那谈笑风生,可是自己却是如此的狼狈不堪,有种说不出的苦。那时的自己多么自己父母在身边,和他们一样开开心心的和爸妈说说笑笑。

当上高中的时候,父母还是一样出去了。那时,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不喜欢和别人一起玩,整天只把自己一个人关在自己的空间里。也许是因为从小父母不在身边,害怕身边的一切事物,一切的人,慢慢的自己变的沉默寡言了。身边的'朋友也很少。还记得自己曾经有一次竟然一个星期都没有和别人说过一句话。现在想起那时的自己,真的好佩服自己。

那时的自己竟然不知道叛逆是什么意思,忘记了自己还有叛逆期。可是,就是在这样的一样区间,我却喜欢上了一个坐在我后面的一个叫琼的小女生,总喜欢偷偷的看着她的笑容,喜欢观察她的每一个眼神,喜欢她所喜欢的一切。可是,那时,却不敢告诉她。因为自己是那样的平凡,而她,像那个遥不可及的梦一样,虽然有时候感觉很近。可是,当自己以为梦很近的时候,却发现越来越远了,远到她后来有了一个男朋友。

那时,多希望自己的父母在身边,告诉他们我的这个隐藏在心里很深很深的秘密,希望他们可以给自己指点迷津。希望他们给我那颗悸动的心一丝丝的安慰。可是,这时的他们却在那一个叫作远方的地方,徒留我一个人在深夜苦苦思索着那个叫情的东西。有时,好想和自己的父母说说心里话,说说那些种在自己心里的不想说的秘密,可是,这一切到头来,却只是一个梦。

有一次,我在梦里见到了我的父母,我们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快快乐乐的,没有烦恼,没有悲伤,没有离愁,没有思念,一切是那样的和谐完美。可是,有一天,有一个叫生活的东西闯进了我们的生活。从此以后,我们只能饱受着一种叫做离别的痛苦。好像是天后划的一条银河,每年只能让牛郎织女在七夕见一次面一样。骨肉分离,人生一大悲剧。最后,我被这个梦惊醒,吓了一身冷汗。可是,想一想,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的骨肉分离呢?

记忆中的家,总是这样的不完整。当每个月放假回家,多么希望有个人可以说说话,聊聊这一个月的生活。可是,却永远也看不到那一到叫做希望的曙光。这时候的自己,总是会在青春纪念册上写着一些对父母思念的话语,希望当过年的时候,可是拿给他们看看,这是儿子的心声,也是一个孩子最纯洁的小小愿望。多么希望父母可以多陪陪自己,陪陪孩子走走,聊聊,交流一下。给自己多一点点的关心,因为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需要父母的爱的孩子。我不是什么都明白,什么不懂。有时,也需要他们为我点亮一盏通向下一站港湾的灯塔,像那爱尔克的灯光一样温暖着我年幼的心。

现在每当过年的时候回家,看着身边那些小孩子承受着和我一样的悲剧,看着他们那双渴望家的眼神,我的心会隐隐作痛。看着他们,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这悲剧原来还在依旧重演着。有时,真的好想跑到他们的父母面前告诉他们别再去丢弃那些可怜的孩子,他们是多么的希望被爱啊。从那些孩子的眼中,我看到了忧伤,看到了不愿,看到了无可赖何。他们是那么的需要关心,需要你们的爱啊。

当你看完这篇文章时,当你已经身为人母或人父时,请记得多关心一下你的孩子,只因为他们还是一个孩子,他们需要你们更多的关爱。请记得给他们年幼的心灵多增添一种彩色的画笔,让他们的人生有一个美好的童年。让他们感到是幸福的,当他们说起曾经的那段你陪着他们一起走过的童年。不要让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一抹叫痛苦的败笔,那时,我相信你自己也会后悔曾经为何没有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家。

家的感觉,是一个叫温馨的地方;是一个叫有爱的天空;是一个叫幸福的岛屿;是一个叫快乐的源泉。

请记住一定要给你们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一个有着关心爱的港湾。那样,他们才会健康的拙壮成长着。那样他们才会是天下最幸福的小精灵。那样的他们,才会像蒲公英一样飞的越来越高。飞到那个自己所去的地方——-梦想之都。

或许,多年以后,我也会有孩子,那时,我确信,我一定会让我的孩子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因为我不希望他再重走他父亲这条旧路了,这条没有光明的旧路。我会给他全部的幸福。因为,我希望他有一个比他父亲还伟大的梦想。我希望他可以一直去追逐他的梦。

家,记忆中的家。希望你可以慢慢的变的完整。因为我还是个孩子,我希望你是完整的,那样你才可以为我遮风挡雨,做我的避风港。

家,我记忆中的那个家。

我记忆中的音乐作文【二】

小时候,我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我们住在郊区,曾经的那里没有发达的交通,更没有拥挤的人群,只有鲜嫩的小草,美丽的小花,还有我记忆中的那棵柳树。

我的家中有几亩地,都有爷爷奶奶打理着。爸爸因为工作总是东奔西走,一年中差不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在家陪我。所以,在我小时候总只有独自一人和那棵大杨柳。我把那棵杨柳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我在它的树荫下玩耍,和小花小草们一起舞蹈。我为它歌唱,对它讲心事和一些令我骄傲的事。记得有一次,我兴冲冲的跑到它身边,望着它那随风摇曳的树叶,喊道:“我今天好高兴。告诉你哦,我今天学会洗衣服呢了。连爷爷都夸我聪明。”我每次都叫得很大声,好像怕它听不见似的。

后来,爷爷发现我特别喜欢这棵杨树,于是他便亲手做了个秋千挂在上面,每到起风的日子,秋千总会不由自主地前后摆动,好似在跳舞。虽说这个秋千只有一块厚木板和两根粗绳,但是我特别的喜欢它,每到春天,杨树的叶子抽出芽来,长出细长的柳条,它们随风摆动,互相交织,互相触摸,使杨柳一下变富满了生机。我坐在秋千上,绳子一上一下的摆动着,我蹬着脚,努力的让它飞的更高,当秋千荡的很高时,我便伸出脚,使劲的够那些柳条,可是每次总不能如我的愿,本以为快够到了,可秋千却不听使唤的向后滑去,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总会碰到一两次,每当那时,我就会高兴好久。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而我却越来越喜欢这棵杨树了,它的每一个样貌,每一次抽芽我都历历在目。有一天,爸爸回来了,他还开着一辆货车回来了,他说:“来,把这棵杨柳给锯了,搬上车。”顿时,一个晴天霹雳打在我的身上,我拉着爷爷的手哭着说:“爷爷,可不可以不要锯掉它。”爷爷擦掉我的眼泪是:“孩子这里要建车库,现在车多了,不建个车库不行啊。”顿时,我的心好痛好痛,眼泪使劲的往外涌,望着杨柳被拖去的身影,我只有无奈与无措。

这棵杨柳自我懂事起,它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它陪伴着我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如今它已不复存在,但是它婀娜多姿的'身影永远在我心中。

我记忆中的音乐作文【三】

保罗·亨利·朗先生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音乐史书。喜欢的原因主要有3点:

1、信息密度大。学音乐史学到我这个地步也算是入门了,可读起这本书仍然比读一般的书要慢,根本就读不快!如果读一般的书像喝啤酒,那么读这本书就好比喝高度茅台——你只能慢慢品,一口一口咂嗼滋味,而且时不时还得配点下酒菜才喝得下去。信息密度太大了,包括的各类知识层峦叠嶂,有趣的观点层出不穷,厚厚一本书,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一句话是水的。看来还得是欧洲人写的东西经读,经得起一句一句嚼,反复嚼,常读还能常新;

2、文笔译笔都相当漂亮;

3、这是一个人书写的史书。说起来音乐史写作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悖论,一方面,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没有人能够成为所有时代的研究专家,所以,一个人写的音乐史在内容深度上、资料丰富上无法与由一群各时期专家合写的音乐史相比,一个人怎么干得过一个团队呢。可邪门的地方也在于此。另一方面,合写的音乐史注定无法成为经典的音乐史,因为音乐史写作中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切入视角、资料选择,合著是无法做到真正统一的。更何况,每个人的文笔参差不齐,这个问题根本无解!所以,能成为经典的音乐史著作,注定必须一个人写。

因为喜爱,所以我打算慢慢开始做一个长篇,一个《西方文明中的音乐》的读书笔记。这个笔记有可能是注、也有可能是疏,也有可能是随感,总之,我打算把它做下来。慢慢读,慢慢写。一边读,一边写。

序言里朗主要谈了他的修史观以及写作本书的意义。并不长,目测2000字左右,但写得非常精彩,很多句子经过几十年大浪淘沙都已成为音乐学领域的经典名言。我恨不得把它从头到尾抄一遍。

朗一开始就谈到了音乐的特殊性,认为尽管时代精神会反映在艺术中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不能想当然地以为,存在某种统一的时代精神,它固定不变地表现在每门艺术中,并传达给我们相同的内容和意义。相反,我们发现,我们寻找的是各类不同艺术的意义总和,它们的综合才能构成时代的艺术精神本质”。在朗之前的将近一百年,汉斯立克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他抨击的是黑格尔,自以为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美学体系,就可以解释所有的音乐问题,错。音乐有着它太多特殊的美学问题。汉斯立克抨击黑格尔,是在为音乐美学辩护。而朗谈到他的修史立场,毫无疑问是在为音乐史做辩护。音乐史既不是某种美学的附庸,也不仅仅是某个大时代的附庸,音乐有它自身的发展历程,而这样的发展历程,才构成了艺术史和艺术精神的一部分。朗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今天音乐史学界的共识。

关于音乐史家该做什么,朗说,“历史学家的任务是,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于是,朗谈到了两种常见的音乐史研究的对立,一种认为音乐史主要是研究音乐形式,另一种则主要解释一些形式之外的周边。朗认为,“然而,在公正的评价中,两种方法必须始终保持平衡。”从这一段话中,我想起了杨燕迪老师的一些文章和句子,比如《音乐的质量判断》……很明显,杨燕迪老师的写作深受朗的影响,不仅是内容,还包括形式。

在没有任何衔接的情形下,朗突然就谈到了艺术家和时代之间的关系。“时代绝不会只产生一种风格。某个伟人支配同代人,但如果仅仅被这一伟人所束缚,我们也许会失去整个时代的重要意义。考察个别人物,追循他的发展,但如果没有更远大的目标,就会损害对艺术发展的真正理解。”接着,他举了那个著名的例子,“歌德逝世之际,瓦格纳已近二十岁;佩格莱西的喜歌剧为音乐开辟新的远景时,巴赫仍坚守复调的信念,并为复调音乐的力量作出最后的证明;贝多芬翱翔在古典交响乐大厦顶端之时,韦伯正在开创德国森林和夜景童话恐怖气氛的浪漫主义风格。贝多芬、舒伯特和韦伯同时生活在19世纪头三十年。我们为了方便起见,将贝多芬和海顿与莫扎特放在一起,把这三位个性迥然不同的艺术家称为‘维也纳乐派’。规定了贝多芬的地位,我们随后才可能称另外俩人为‘浪漫主义者’——其中一人辞世只比贝多芬晚一年,另一人甚至比贝多芬还早一年。”

艺术家和时代的问题,朗没有收手,花了很大的篇幅接着谈,基本上涉及了从远古到19世纪的各个时代。可是朗却并没有直接用文字解释他为什么要谈这个问题。如果简单理解的话,这个问题毫无疑问是音乐史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所以朗在这里谈。但如果要解读一番,朗通过这个问题真正要谈的,是音乐史本身的复杂性和音乐史理解容易出现的误区,以及由此体现的音乐学的价值。就拿刚才这个例子来说,我们学的音乐历史告诉我们,贝多芬是古典主义者,韦伯是浪漫主义者。从风格上讲这样的划分是对的,是不错的,可是这样的划分却遮蔽了历史的事实,它把贝多芬和韦伯变成了两个时代的人。事实上韦伯比贝多芬还早一年呢,时间关系上这两个人可完全是同一个时代!可是那怎么办呢,音乐史可以不划分时代吗?不可以。那么怎样做才能够两全呢?要想平衡地“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谈何容易!

正因为这样的复杂性,朗谈到了很多对过去发生的音乐历史容易产生的偏见和误区,当然,确切地说,其中也包括音乐史写作的误区:“虽然可以用技术术语勾勒发展的线索,但是得到的画面却可能支离破碎。”“绝不能把这些音乐家从他们的环境中孤立出来,随后讨论他们的奏鸣曲形式或者管弦乐法”“因此,人们称中世纪音乐为原始的和欠发达的艺术”“……我们的音乐知识和趣味过分狭隘,因此如果试图理解‘巴赫之前’的音乐和其他艺术,便会陷于迷惘”。

写音乐史,难哪!面对错综复杂的人和事,既要做选择题,又要做判断题,最后才是论述题。

朗的意思大约是,在音乐史的写作中,作曲家、音乐(主要指形式)、时代三者不可偏废。偏废任何一个都会伤害我们对音乐历史的理解。如果只谈时代,就伤害了音乐;只谈音乐技术的发展,则会让我们看不清技术;如果只谈作曲家,与真实的事实又是不符的`。正确地做法是,在大时代之下看音乐,在音乐之下看作曲家。当然,这意思完全不是说时代最重要,作曲家最不重要。恰恰相反。这样一个顺序审视历史,就是为了更好的看清毋庸置疑地伟大的作曲家们。

但!前面所有说的这一切,没有音乐学家的工作,我们就根本看不清楚。我保罗·亨利·朗写这本书,就是希望让我们把这一切看得更清楚。我前面写的这句话,就是本文最后部分的中心思想。坦率地说,朗从第二部分衔接到最后部分的写作方式不是特别好,他把写作的话题从远古中世纪直接引入音乐学容易引起误会,让人看不清他前面是要谈音乐史写作还是音乐史本身。

我最喜欢结尾部分的两段话,读过不下十次了,每每读来都分外感动。“正值此时,现代音乐学到来。它希图拯救、发掘、解译和说明过去的音乐,并用现代编订版本使之为现代公众所知。过去几代人里程碑式的研究工作,由众多学者参与,体现了人类的独创和博学。我们的任务是,利用所有这些劳动的成果,以教徒一般的虔诚态度履行职责,从中得到精神财富。”“这是一部有关音乐怎样参与西方文明进程的编年史……我总是在寻找伴随史实和艺术成就所出现的泛音,力图看到每一个细节背后所有创造的心灵为了清晰表达和情感表现所作的搏斗。一个活着的人企图去接近一个时空遥远的陌生灵魂深处,他发现自己有了明确的线索,借此他重新构筑起过去时代的景象。”在这两段话里,我读到了音乐学家的神圣职责,还看到了一个伟大音乐学家的高大背影。

简单地来说,如果要我解读朗格的这篇序言,我觉得他就谈了三点,音乐史家要做的工作是什么,这份工作有多难,但这份工作又有多么的伟大。写到这里,平胸而论,我脑海居然浮现出了范冰冰那句话“你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经得起多大的赞美”……

我记忆中的音乐作文【四】

不知为何,总是会想起二年级。二年级,真的太多太多美好的记忆了吧?我不知道我是否在中国频道介绍过我的二年级,但是,今天,我还是要说二年级。因为,此刻的感触真的很深。

二年级,那个有点懵懂但也没有了一年级的幼稚的我们。或许在长辈看来,那个时候我们还只是一个小不点,我们还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还很糊涂的小小孩。但是,我也不清楚为何,人的记忆总是会褪却,但是,二年级那会的种种记忆,在我的脑海中,还是有点深。一个又一个脚印。

二年级,是我小学中学的最糊涂的时候。没错,就是那样。我看了看我那“光辉”历史,我确实就是在二年级的时候没有得第一,其他年级都得了第一。二年级的最高纪录只有第四。其实,前段时间我也在反省,问自己说为什么数学那么差,连最基本的数学计算都要出错。我的答案是,怪我二年级没有学好咯?

是啊,印象中,我二年级的数学是真的差。八十多分,那段混蛋日子啊,作文网《二年级作文1200字》。很少上九十分的数学,每次都考八十分的数学,而二年级,在我脑海中,二年级学的数学是最难,也是最全面的,对以后影响也是最大的。你看啊,那些什么乘法啊,除法呢,图形呢。然而,我却学得如此差。

二年级。今天想起那个时候我和小学最好的朋友相遇在二年级,和当初小学的校草也相遇在二年级,甚至还同桌过,我一直期盼着可以和他同桌,最后也还真的`同桌。那种奇妙的感觉。那种有点小神奇的感觉。

二年级,让我对未来无比向往的年级。那个时候我们的老师是代课老师,学校严重缺老师,结果一个班主任担任多个身份,数学老师、语文老师、体育老师、音乐老师和美术老师。她,教了一年后就走了。她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因此,每次上课我也会任性地把她拉到教室外面说悄悄话,每次都要任性地告诉她我想要什么,她第二天就给我带。

她的数学或许真的不好,要不然,我当初的数学也不会那么糊涂吧?她的语文,我也忘了。毕竟,那个时候我几乎都不学了的一个样。但是,印象很清楚的就是她的课外知识特别广,她总是给我讲很多很多的故事,讲很多很多她的经历,她那个时候,也就20岁左右,她给我讲物理知识化学知识,生活中的很多小常识,以至于现在我遇到某些事情,问起真理,才猛地想起,当初她都跟我讲过呢!

但印象非常清楚的是,她的美术特别好。她送过一个男生一幅画,后来那个男生送给了我,她知道后也说送给我吧。那副画画着什么,宝宝已经忘却了,但,我记得,很好看,很高级的样子。因为后来把二年级的本扔了,那幅画也夹在里面,真的可惜&。她也曾被我和那个男生气得不上课,她旷课直接去楼下给学前班的学生画画,当时好像是画了一只熊,卡通人物的。画了一半的黑板。后来是我和那个男生去把她拉回教室去的。

那些印象那么深的记忆,不要忘记好吗?因为此刻的我,想起,仍会扬起嘴角。即便在旁人看来,我像是傻笑。不要忘记,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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