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六年级上册写读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六年级上册写读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3-02 09:12:43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六年级上册写读书的作文400字左右)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一】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二】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三】

今年暑假老师让我们看了一本书名叫《草房子》。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叫快乐,还有许许多多。文中的许多的故事让我萧然泪下。

文中主要讲了有一小男孩名叫桑桑他那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并时的悲怆和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亡体验中对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翔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文章还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让我最感动的人物还是秃鹤“是大家给他起的外号,他的大名应该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小秃子。陆鹤一直受到同学的嘲笑和戏弄,并默默忍受。直到有一天,班主任老师不让他参加汇操比赛,在软磨硬泡之后,也只勉强同意让他带着帽子上场。之后他彻底醒悟了,当场果断地甩掉帽子,顶着光头继续做操。这一举动的结果是虽然输掉了比赛,但是找回了失去已久的尊严。在正视了自己之后,他又抓住了一个偶然的机会,找回了同学的友谊。我厂从陆鹤身上,我想到了很多……

整本书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完全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智慧。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动人。通篇叙述既明白又舒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让孩子喜欢也可以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四】

很久没有一本书能像《草房子》一样感动我了。

我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此每每下定决心读本书时,总要煞费苦心仔细挑选,一定要找到一本内容足够吸引我的书,才会开始用心阅读。于是,我总觉得选书就像是择偶一般,只有对胃的那本才能吸引我的目光。然而《草房子》却不是我自觉自愿用心选来的,它是强加在我头上的任务——因为要策划专访作者曹文轩的节目,所以才不得不去翻看他的作品。但这次略带强迫色彩的阅读经历,却是一次美好的体验。

《草房子》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是他和女孩纸月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是同班同学杜小康、细马在遭遇不幸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和优雅,是秦大奶奶在生命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是老师蒋一轮与白雀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是桑桑自己在体验亡时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主人公桑桑所处的时代,我没有经历过,但我能从《草房子》里体悟到那种人与人之间至真至善的情感。

《草房子》的架构很独特,全书的主人公虽是桑桑,但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重点描述的人物。整本小说不矫揉造作,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情感真实动人。作者曹文轩在小说的序中提到: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他说,今天的孩子生存环境和面临的世界的确有了很大的改变,他们的生理与心理都起了明显的变化,但他们与昨天的孩子,甚至于与明天的孩子相比都只能是一样的,没有根本的不同。他们能够被感动,感动他们的东西无非还是那些东西——生离别、游驻聚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的确,这些最原本、最质朴的东西,不会受时代的变化而改变,相反,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的人都会被这些永恒不变的东西打动。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五】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六】

近期,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骆驼王子》这本书,我对这本书感兴趣倒不是因为这本书作者有名,主要是因为里面讲的故事很生动,好词好句多得如同沙漠里的沙子,如:急中生智、龇牙咧嘴、不知好歹、溪水淙淙、绿草莹莹、鸟语花香……还有些我不懂的词语,我想不愧是大作家,好词好句海一样多。

我觉得骆驼王子的依赖习惯很不好,没有学会独立。故事有一段讲的是骆驼王子刚出生时,才一岁多,便成了一只青春期叛逆的骆驼,现在正是不让骆驼王子依赖的好时期,可是骆驼群仍在执迷不悟地超级关心骆驼王子,骆驼王子的依赖心又被唤了回来,又成了一匹温顺、依赖父母的无能骆驼,虽然它长得跟成年骆驼一样,但是胆魄却在幼儿期,不足以对付狼、豹这些动物,最后在大自然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胆量,学会独立,不要依赖父母,让我们一起做个有胆量、会独立的人吧!

关于读书的作文六年级500【七】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梅反而偏偏要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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