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七年级下册语文课本第一篇作文)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七年级下册语文课本第一篇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5-26 05:27:00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七年级下册语文课本第一篇作文)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一】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二】

最近,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这一本书。是由中国现代文化的奠基人鲁迅先生而写。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迅的那些旧事,极其生动。每一篇文章最后都会懂得一个道理,像是《二十四孝图》,那篇文章就告诉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而主要内容就是说鲁迅和《二十四孝图》的相关故事,而《二十四孝图》又是什么呢?那也是《二十四教》,辑录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通称《二十四孝图》,是旧时宣扬封建孝道的通俗读物。

除此之外,还可以学习到鲁迅的写作手法。每当到写作文时,就根本不用担心,可以来借鉴一下鲁迅的写作手法。试着用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来写作文。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三】

《朝花夕拾》作于一九二六年,共十

一九二七年,鲁迅在广州重新编订,添写《小引》《后记》,并改名为《朝花夕拾》,是了解与研究鲁迅早期生活、

藤野是一位正直、热诚的日本学者,范爱农是一个在黑暗中,抑郁、愤懑的爱国青年,《琐忆》忆的则是,作者自己为寻“另一类的人们”所经历的艰难和热望。

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四】

他自小母亲去世,就辍学在家务农;他边自学还要照顾残疾的父亲;他参军入伍,自学考上军校,成为一名军人。

他14岁那年,由于在地里干活忘记了吃午饭的时间,晕倒在回家的路上,他走一步休息两分钟,仅一里地的路程却艰难地走了两个小时。

他18岁参军,在军队里他自学了高中课程和大学课程,考入了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他做事非常认真,乐于助人,被同事们称为“老黄牛”,有时同事们问他,“这何苦呢?别累坏了自己。”这时他自己知道,只有多干工作才能增长才干,才能使自己担当更多的工作岗位,才能在工作岗位上独挡一面,成为部队不可或缺的好同志。

在家庭中,他是一个热爱家庭的人。每当家里需要什么,他都主动去买;我有不会的问题请教他时,他都会耐心地给我讲解。

在社会上,他是个热爱交朋友的人,是个勤学好问的人,从担任教员岗位到成为一名记者,都不知吃了多少苦,求了多少次教,报社、电台的记者编辑都成了他的老师,也成了他的好朋友。经过一次次磨练,他的作品屡屡在新闻媒体刊发,也经常获奖,成为一个有名气的人。只要你在电脑上搜一下他的名字,就会搜出他的很多新闻作品。

虽然他的工资不高,对自己却舍不得吃,但对需要帮助的人却不小气。他听说部队附近有位孤寡老人,他就带着我去看望那位老奶奶,他和那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成了“亲人”。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位让我敬佩的人。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五】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着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七年级语文主题丛书的作文【六】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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