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吃东西作文(喜欢吃东西的我作文400字)

喜欢吃东西作文(喜欢吃东西的我作文4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10 04:12:05
喜欢吃东西作文(喜欢吃东西的我作文400字)

喜欢吃东西作文【一】

我有一个漂亮的小兔台灯,它是我得了三等奖的奖品。

它有两只长长的耳朵,是白色的,头是白色的,有两只像黑宝石似的眼睛,身体是粉色的,有一个圆形的白肚皮,还带着一个粉色的发卡,背上还有半圆形的开关,我摁了一下它,台灯亮了。

从此,小兔台灯每天都和我一起写作业,它陪我的时间长了,好像它学会说话了:我考了100分给小兔抬灯看,小兔抬灯好像说:主人棒棒哒,好好学习,再去考一个100分,我也帮你我。伤心的时候,小兔台灯在安慰我,给我讲笑话,让我开心。

有一次,我想用它,可是我摁了它一下,它没有开,我想它应该没电了,我去给它充电,可是充了一下午的电,它还是没亮。这时,爸爸看见了,给我修好了台灯,我开心极了。

我喜欢小兔台灯,我会珍惜、爱护它,让它干干净净。

喜欢吃东西作文【二】

在我爱吃的.水果中,草莓是我的最爱,现在正是草莓成熟的时节,我每天都可以大饱口福啰!

草莓小姐戴着一顶小巧可爱的绿色太阳帽,身穿一件大红袍,红袍上镶满了无数颗珍珠,活像个新娘。她们的体形大多数像陀螺,也有的像山峰,还有少数可能是营养过剩,长成了双胞胎。

新鲜的草莓看上去娇艳欲滴,闻起来香气扑鼻,吃起来柔软多汁,轻轻咬一口,哇!酸甜的果汁就会流出来,一直流到我的心里,真是无比清爽。吃过草莓的小朋友有没有注意过,草莓褪去大红袍,就会露出粉色的皮肤,再往里面,就会变得洁白无暇,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味道可口,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对人身体很有益处,有水果皇后的美称。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喜欢吃东西作文【三】

我喜欢的一件小物品是小闹钟。它是我八岁生日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圆乎乎的身体,披着红色外衣。它有两个红色的大耳朵,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帽子,两只灰色的小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特别可爱。

它每天都准确报时,按时叫我起床,催我睡觉。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在睡觉,小闹钟就叮铃铃,叮铃铃的叫了起来,而且还特别的响亮,我睁开眼一看,眼花了,看到的是七点整,我想:反正也是7:40到校,没事儿的。没想到闹钟又叫起来,好像在说:主人,你再不起床,我就生气了!我赶紧擦擦眼睛,啊!7:25了!我赶紧穿上衣服,背上书包跑到学校,幸好没迟到,不然又要被老师批评了,我可真要谢谢我的小闹钟。

小闹钟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它陪我一起玩,不让我再孤单,我们共享快乐,它就像人一样拥有生命,我真喜欢我的小闹钟。

喜欢吃东西作文【四】

我喜欢吃的水果很多,有红彤彤的苹果、紫色的葡萄、黄黄的香蕉、白白的雪梨和粉嘟嘟的桃子,但是我最爱吃的是粉红色的草莓。

星期二下午,我放学回到家,看见大姨准备了一个大盘草莓。我洗完手。拿起一个看它的形状像三角形,有三种颜色。在草莓的最顶上有一些像草帽子一样的叶子,是绿色的。草莓的果肉是粉红的,草莓的种子是黑色的,布满了粉红的果肉。我闻了闻,草莓有一股浓浓的香味。我伸出右手摸了摸,草莓摸上去非常粗糙。我已经馋的直流口水了,就狼吞虎咽的把这个草莓吃进肚子里。就这样,我左吃一个,右吃一个,(最后几乎把所有的草莓都吃完了,只剩下两个。我打算把其中的一个细细品尝一下,剩下的那个给大姨吃。我吃了最后一个草莓,剩下的那个大姨也吃完了。我觉得草莓的草莓的味道又酸又甜,好吃极了。我想大家一定都喜欢吃,下一次大姨再买草莓的时候,我一定和同学分享这美味。我爱吃草莓。

草莓不仅好吃,也很有营养,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吃水果对人身体非常好,有益于身体健康,多吃水果不生病。

喜欢吃东西作文【五】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去。我想或许它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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