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关于读书的作文250字)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关于读书的作文25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07-13 23:38:21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关于读书的作文250字)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一】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二】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暖文,而我却在读的过程中,有种心酸的感觉。很朴实的一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日常生活的琐事,而这些事也许正是很多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只是换了剧本换了演员,不变的是青春与生活的本质。

女神因长的太美而被孤立,被带上有色眼镜去指责,而女神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孤傲,一直默默的努力。其实这一切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因为人们的嫉妒罢了,嫉妒一个人的美好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的,只有去摸黑,甚至是贬低才会寻得那么一点点的安慰感。

舍长因为生活而被迫成长。其实,一个人所有的品质都是被生活磨练出来的,生活环境,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是是非非,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即使是乔一和F同学现在的幸福也是经历了4年的异地冷战,背井离乡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勇气与迷茫,包容与习惯F同学的长期出差不在身边,就业初期不那么宽裕的物质生活。感情需要经营,两个人舒适的生活在一起需要彼此磨合。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也许对这个世界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更加努力积极的去生活,这样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三】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四】

我有许多爱好,如:打篮球、下棋、玩游戏、旅游……但读书始终是我最喜爱的。

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小红帽、白雪公主……在故事中,我甜甜地进入梦乡。

在我三四岁时,妈妈经常给我买了一些图书。这种有图画而没有文字的图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事物,如:太阳、月亮、桌子、椅子……

到了幼儿园大班,我开始用幼稚的小手指着书上的拼音当我第一次把一个故事读完,我兴奋得大喊大叫: “妈妈,妈妈,我会读书了!”从那以后,我迷上了看书。在巨人的'花园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快乐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去年的树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要保护树木小木偶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这些书在我幼儿的心灵中播下了真善美的种子,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上了小学以后,我认识的字渐渐地多起来,看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不仅童话、漫画,连科技书、历史书、小说,也成了我的书架上的新朋友。只要啃上一本好书,我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周围的一切好像不存在了。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的“啃”一本新买的好书,妈妈叫我去睡觉了。可是,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连动都不动。过了一会儿,妈妈看见我还在看书,生气的说:“还不去睡觉,小心我的‘大闹天宫’。”我吓了一跳,只好钻进被窝。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拿了手电筒,并把书放在枕头旁边。过了很久,妈妈终于去睡觉了。我马上起身,拿起手电筒和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在刷牙洗脸的时候,当我照了一下镜子,呀,我的眼睛肿得很厉害,都变成了一只“大熊猫”了。

“书籍全世界的营养品。”书将永远陪伴着我,使我健康成长。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五】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我喜欢读书250字作文【六】

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嘴,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和乌黑光亮的头发。我的兴趣爱好非常广泛,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有一次下课,同学们有的在跳舞,有的唱歌,有的在嬉戏。而我则坐在教室里津津有味地读着《鲁滨逊漂流记》。正当看到最惊险刺激部分的时候,突然,上课铃响了起来,我才从的从鲁滨逊所在的荒岛上游了出来。我才恋恋不舍把我的.课外书慢慢地放回抽屉里。

这节课刚好是是故事课,老师先是绘声绘色的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大家都在聚精会神的认真听着故事,很快,老师的故事讲完了,提议同学们上台讲故事,我一听要讲故事,高兴极了,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了《鲁滨逊漂流记》里精彩的一小段,然后高高地举起手,用期待的眼神望着老师,老师很快请我上台给同学们讲故事。我挺直胸膛站上讲台,声情并茂配合着动作完成了这个精彩的片段。同学们如痴如醉的听着,并给予了热烈的掌声。老师也竖起了大拇指,说:讲得真好呀!这时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这都是我平时爱读书的益处啊!读书带给我快乐!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你们喜欢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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