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论读书(论读书作文500左右)

作文论读书(论读书作文500左右)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7-24 12:38:42
作文论读书(论读书作文500左右)

作文论读书【一】

约翰·密尔的经典著作,看之时感悟颇多,虽然都是些琐碎的杂感,但也不妨写下来看看。

密尔的观点其实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概而言之,密尔认为思想不应该被禁止,无论好坏与否,所有人都应该有自由思考的权利。少数者的主张也不应该被打压,要允许他们有说话的权利。个人自由不应该伤害到他人权益,否则社会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

个人很喜欢密尔关于自由的阐释,在书中作者不断的在思辨,在讨论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该怎么划分等等。言自由,其实最想讲的是密尔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国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奥威尔的现代经典《1984》,看过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伟大的政治预言性小说,奥威尔想说的或许很多,而我们能从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极权主义是真实存在着的,且在每时每刻压迫者我们,只要我们追求自由的脚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是自由的。我喜欢那句话:不踏出第一步,你永远都到不了远方。

密尔在书中反复的思辨着个体自由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到底该怎么界限,他认为当个人自由不侵犯到别人的权益时,集体或国家就无权干涉该个体的自由;而一旦个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话,国家就有权利剥夺该个人的自由。我们的承认密尔的伟大,我私底下认为这是现代社会赖以生存的秘诀。我们有自由,但我们的自由不该伤害到他人。国家有权利,但是也不能平白无故的伤害我们。密尔认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而言,个体是应该受社会的管制的。而此种特定情况只出现于当个人的一些行为影响到别人,或者说伤害到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之时,社会才有资格对该个体进行管制或惩处。除此之外,社会是无权干涉个体的自由的。即就是说,当个体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时,社会便无权干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应该得到保障。这个和卢梭的那句经典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密尔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假使全体人类减一执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持相反意见,这时人们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是人类沉默更为正当。与这一句相同的是这样的:如果发现有些人在什么问题上成为举世明显一致的例外,即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这是一种完全站在少数者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思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所站的立场我想就该是如此,当整个社会陷入到一种集体固式思维之时,密尔的这种观点就看来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不再用经济的巨大发展来掩盖我们制度的虚弱,不再用集体用国家用民族来淡化个人的个性的时候,那才是自由国度的开始。

王小波有一篇杂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数》,大概就讲了一个主旨是为了我们的自由我们要说话,不要沉默。他认为沉默者是没有话语权的弱者,而我们应该为他们说话。密尔也有一句名言是这样的:不仅应予以宽容而且应予以鼓励和赞助的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适居于少数地位的那一个,因为那个意见当时代表着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应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这个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的借鉴,如果有很多人都这么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进步总是有希望的。联想到现实,现在很多人觉得中国的改革无望,进行了一些尝试之后,然后就是各种失望,灰心丧气,由热青年马上成为一个犬儒主义者,要么就彻底的垮下去了。问其原因,莫不过是现实残酷啊,生活困难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个是很难,但我们总该多坚持些时候,少年一场,最重要的还不是这根骨头。

在年轻的时候总是妄想着要改变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锤子锤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伟大改变了。还好,我现在还年轻,没挨过生活的锤子,骨头还硬朗,我至少要撑到我撑不住的那天再说放弃。

王小波在他的书中写道:我在荒岛上迎接黎明的到来。现在,我也去守着这个荒岛,等着春天黎明的到来。

作文论读书【二】

在过去的一个月中,我断断续续地对《赋税论》进行了阅读,这也是我读完的第一本经典经济学著作,收获颇丰。不过配第在前言中十分谦虚地称“我写这本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清楚我脑海里的一些令我烦躁的想法,而不是供他人参考或者解决什么实际问题”。但是我想,几百年来,有无数人在《赋税论》中收获了很多自己想要的东西,也“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

《赋税论》的目录大致反应了其内容:一、公共经费的支出、增加与对策;

二、赋税征收的障碍与征收方法;

三、利息、自由港与各种税种(关税、人头税、什一税、国内消费税等)的介绍与具体征收方案;

四、彩票、捐献、垄断、刑罚(罚款)以及其他筹款方法。

总结一下,《赋税论》的内容大致为财政紧张(公共经费支出增加)及其原因,以及解决财政紧张的方法(即征收各种赋税以及其他筹款方法)。这里面蕴含了配第大量的赋税思想,如公平的征税原则。他在《赋税论》第三章“导致国民不甘心承担赋税的原因如何才能减少”中指出“:不管赋税多么重,如果政府能一视同仁,按照合理的比例对每个人征税,那么相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会负担了赋税而使自己的财富减少,人们的财富关系不变,每个人都保持了原有的地位、尊严和身份”。这反应了其公平的赋税思想,在当时那个等级特权观念相当强的时代我想是十分难得的。而且配第认为国家不应该征税过多,同样是在第三章“导致国民不甘心承担赋税的原因如何才能减少”中,配第认为“如果国家课征的赋税过多,使得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不足以维持国内正常商贸活动的需要,那么直接的后果就是工作量的减少” ,而这一现象的出现必然导致市场货币的短缺,这就形成(或导致)了公共开支增加的第四个原因———货币的短缺。尤其在是当时商品经济不是很发达的情况下,“政府规定所有的赋税都必须用货币的形式缴纳,这看起来似乎时有些不合理”。特别是针对某些税种,需要从新考量,比如什一税。“由于无能神职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口数量的增加,使得什一税的负担越来越重,国民普遍对它有意见,因此适时降低它的税率以及对什一税重新规定的话,无疑会有利于增强国民对国王的爱戴和尊敬,也就不会引起大规模的动了”。配第在征税的管理上的观点也颇为新颖。他认为“关税征收额度的标准应该是,确保守法人的负担比违法人的负担轻,守法人的安全比违法人的安全更加能够得到保障,守法人比违法人更加能够得到利益”。 这也要求国家在税收管理上要加强法制建设,使得守法者的利益得到保证、违法者的成本大于其收益。

除了跟赋税密切相关的思想之外,配第关于国家建设、社会分工以及宗教等方面的思想也相当有意思,而且这些也是更能吸引我的注意力的,现列举一些。在第一章“公共开支的第三项内容是神职人员的神职薪俸”中,配第指出“如果我们考虑一下逃避世俗的法律制裁是多么容易,隐藏证据、捏造证词、歪曲法律条文的意义、妨碍司法公正等等都是那么容易做到,我们就应该认识到神职薪俸这部分的公共开支是多么的必要”,这包含了他对司法的讽刺和痛恨;配第认为虽然很多学校是由私人捐助成立的,但是由于其目的的公共性,故也应该属于公共开支范畴;在第二章中,配第深刻指出“进攻性的对外战争是由形形色色的不可告人的私人恩怨引起的,但是却往往以公共利益为堂皇的借口而发动”,对统治者的好战行为进行了不留情面的讽刺。而且配第认为“在国内始终保持战备状态是抵御外国人入侵战争的最经济的办法”,这种观点在现在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配第认为最有效率的社会分工应该是这样的:“假如某一地区共有一千居民,其中一百人为全体一千人生产生活必须的食物和衣服,两百人生产用以和其他国家以货币形式或者实物形式相交换的产品,四百人从事服务业,负责全体居民的休闲娱乐,制作奢华的装饰品,再有两百人是行政官员、牧师、法官、医生、贸易商和零售商。余下一百人从事一些公共工程的行业”。这是一种非常又效率的社会分工,可以保证社会的产值达到最优化的产出。因此配第十分反对某些职业从业人数过多供过于求的现象,比如医生和法律职业者以及政府官员,他认为这些职业已经明显供过于求了,在浪费着大量的国家资源。我想,这种观点在现在的中国也有着相当的现实意义;配第在第三章提到“当人们想到他们所缴纳的赋税被花在搞宴会以及盛大的集会上,被用于粉刷凯旋门等事情上的时候,他们就会感到不满”,虽然“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正是这种盛大集会的支出使得被征收上来的货币立刻回到了那些对社会最有用的人手里”,这种观点提供了另外一种视角,并不是所有的奢侈行为都是对社会无益的,也许也有利于促进资金的上下流通、促进服务业的发展;配第认为“对一般人而言,买彩票的行为就是自己向自己征税,所以彩票实际上是对那些不幸的自我陶醉的傻瓜们所征收的一种赋税”,读到此处,不禁大呼精辟!出于专业的原因,我对配第在第十章 刑罚的论述十分感兴趣。配第十分反对各种无节制的肉体刑和自由刑,他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是创造财富的能动的要素。国家其成员,或者切断其成员的肢体,或者将其成员监禁,都等于惩罚国家本身。因此国家应该尽可能地对其成员实行这种惩罚,而把这种惩罚改为能增加劳动力和公共财富的罚款”,体现了其人道主义的思想。另外,配第还认为刑罚和法律应该公之于众,使人们得以了解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防止刑罚的滥用(警察从不事先贴出告示告诉人们在警岗附近不得随地小便,但一旦有人这么做,他们就会强迫人家缴纳他们开出的罚款单);配第更为有趣的观点是“官职与垄断的性质相同……只不过官职与人的活动和职务有关,而垄断与商品买卖有关罢了”,官职在设立之初应该由那些“能够应付一切突发的、紧急的、难以处理的事件,并根据自己执事所经历的一系列偶然事件,通过自己的观察,总结出其中的规律和法则,再以此为后来的人指路的人”担任,“现在却是由最一般、最浅薄、最愚笨的人担任了”, “法院工作的收入之丰令人炫目,被人们称作法律之光,当法学教授和司法人员无事可做的\'时候,它却大放异彩”。这样有趣的观点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穷举了,正如配第在第一章最后一句所言,“就我的目的而言这已经足够了”。

尽管《赋税论》无可避免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如对教会组织和国王以及爱尔兰总督的偏袒和辩护,但他很多的思想有种永恒的普适的价值,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实用意义。读一本好书,就像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这本书仅仅第一次读,当然还有很多没有注意到的同样也是配第思想结晶的地方。我愿意在以后的进一步阅读中继续发掘。

作文论读书【三】

读完《论快乐》这篇文章,让我对快乐这个平时看来很普遍的名词又多了一份认识。

有人从字面上直译快乐,就是很快的,值得我们高兴的事,的确是这样。在很多场合上我们会对自己的亲人,朋友发出诚挚的祝福,祝他们快乐,而且是很贪婪的希望他们每天都快乐,但现在看来,也许这真的只是一种愿望,快乐是一种奢侈品:“‘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也终于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毫不怜惜地把‘快乐’这个词大方的送出去。

快乐,每个人都经历过,只是那种感觉太短暂,有时候会让我们忘记在那段时间里的我们,只因为她短暂,让我们还来不及享受,只有回味的权利。也是因为短暂让我们觉得我们没经历过,所以会有很多人抱怨上帝眷顾自己,因为自己不快乐。其实快乐和机遇是一样的,在每一个人的手里握着,只是有的人把握得住,所以他们觉得很快乐,而有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总是埋怨别人的不是,老师给自己制造苦恼殊不知,快乐已经和他丢弃的时间一样溜走了。

再者,快乐在不同人的眼里也是不一样的,对名利看中的人在自己得到更高的权利时,会觉得这是快乐的时刻;对成绩看中的人而言对自己取得高分就是一种满足,一种快乐;对于唯利是图的人来说,哪怕得到一丁点好处也会沾沾自喜;在无私的人看来,能帮到别人那就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快乐并不是完全褒义的,有些人的快乐并不能为所有人所接受。

快乐的确是好东西,他会让人们去不断追求,在追到并享受之后,又会去找寻新的快乐,与其说是一种继续不如说是一种弥补,弥补之前未能好好拥有,但是,人们却未发现其实每一个快乐的过程我们都享受了,只是因为太短促,会让我们觉得我们好似没有珍惜,也许这就是快乐存在的意义,他让人们不断拥有又不断追寻,让人们对它变得贪婪,就好像是一种人生目标,当我们实现一个梦想时,会很快乐,但无论什么样的梦想都回过时,所以我们会重新加快脚步,寻求下一个理想,换句话说就是寻找下一个快乐。

在我眼里,快乐真的是很容易很简单的,和朋友在一块聊天,和家人一起吃饭,一直存在的就是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哪怕得到别人的称赞也会觉得很快乐。由此看来快乐是很容易得到的,所以在我的快乐观里,快乐其实是很容易的,只要你有积极的生活态度,遇到不幸的事不要一味的去想,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去获取人生的真谛。

一个人的.快乐与否大部分决定于自己,只有少部分在别人手中,所以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把握好自己手中的那一份让自己快乐的活着,这样不仅会使自己快乐,在你操纵自己手中的这份权力的同时,你也把别人在你手中掌握的快乐给散发了出来,自然而然,他们也会由被动为主动的去操纵去参与快乐。

快乐是简单又不简单的东西,其主动权在每个人的手中,所以我们要努力的去寻求而不是一味的抱怨。

作文论读书【四】

记得有位哲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知识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情感,曾长我们的见世面。例如,在日常生活中,与人相处,沟通也大有裨益。在三国时期,诸葛亮就与高雅之士,徐庶元直,结交挚友。也不乏言诗作赋,讨论天下大事。人生之幸事,乃有一知己,便足以。

读书可以使人克服一些艰难险阻,实现人生的理想。我最敬佩的花朵,就要数冬天的`梅花。自古就有赞美他的诗句。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又怎会不使人心生敬佩,怜悯她,垂爱她。宋代大文学家,宋濂正是如此。他从小刻苦读书,借书记录。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没有阻挡他嗜学的真心,可谓志坚不移,好男儿就要胸怀大志,报效国家。

说到这,使我不禁想起方仲永来。想当初仲永天资聪慧,几岁便能作诗。赢得乡人称赞。可那又怎样,天意弄人,他不注重后天教育。最后,一切一切都付诸东流。使人惋惜伤感。历史是一册厚厚的电影剪辑带。不断启发我们,严律于己,自强不息。

培根也曾写出这样的文章,其言我就不一一道明了。总而言之,一些获得成功的人,都建立在文学之上。书籍,似辽阔的大海,凭我们跳跃;似蔚蓝的天空,任我们飞翔。因而你会绽放不一样的精彩,不信,你就试一试。

作文论读书【五】

《论快乐》是钱钟书的第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中的一篇。文中作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复阐述了对快乐的种种理解。文章不仅文采斐然,议论也深入浅出,活泼灵动,通篇蕴含着浓郁的幽默与睿智。而且这种幽默并不是那种没有半点营养的滑稽,作者可以说是以一种幽默的情趣,为文章披上一件微笑的外衣,让人笑过之后又让人沉思良久,再三咀嚼回味……

在我看来,快乐实在是个是个平凡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它,享受它的权利,我们也确实都在追求它,享受它。千百年来,中国的人墨客尽是咏些离愁别绪,怀才不遇的东西,愣是没让“快乐”染上些文人的雅气。但钱钟书却在快乐前加一个论字后,好像将本是通俗的东西文学化了,就像是一首打油诗经大师之手后立马变成了古体诗,顿时让人觉得深刻了不少。作者站在人生的边上谈论人生的大问题,但却字字珠玑,大放智慧的异彩,自然地把读者引入一个广阔无垠的人生天地,给予我们丰富多彩的人生启迪。

曾经读到过这么一段话:“亡才是真正的永恒。人类千方百计地追求永生,一旦真正达到永生便会发现,这永生不过是物质的长存,精神却无法一成不变地存在。”生命如此,快乐亦如斯。钱钟书开篇另辟蹊径,从法语、汉语、德语的精微之处分析入手,提出“快乐”的“快”说明“乐”不能持久,“快”意味着人生一切乐事都短暂难留,“欢娱嫌夜短”啊。在生活中,人们也总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快乐的时光特别容易过去。“永远快乐”是古往今来人们一直的期待和祝福。

但钱钟书的《论快乐》却告诉我们:“永远快乐”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因为苦难和荒诞才是人生的本质——“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享到快乐。”有快乐就意味着有快乐过后的冷清,寂寞;有了繁华也就意味着有繁华过后的凄凉。于是乎生活中美好的事物没有了永恒,能永恒的惟有痛苦,犹如作者说:“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能使你尝到什么叫永生的滋味。”

不过,钱钟书接着又告诉我们:人生虽痛苦,却并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因为“精神是一切快乐的依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他觉得:快乐是一种心境,拥有了快乐的心境,就拥有了永久的快乐。在文中钱钟书举了穆勒对“快乐”的说法,从对立面的角度论证自己的观点。“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作比较。”即把快乐分为肉体而和精神两种来谈,而钱钟书则反对这一种说法,他认为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

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但如果精神不痛快,“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东西,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惟有精神上的愉快才能使人真正得到快乐,如果精神上不愉快,那么再美味的食物也食之无味,在漂亮的花朵也熟视无睹。所以说“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了一步”,也就是说人懂得了怎样使自己快乐,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源泉,于是便懂得自得其乐。佛家亦有云:“快乐即在你心中”,故快乐是精神上的,是人的一种心态。

接着钱钟书又用了一系列的事例来说明这一点,他说,世人懂得了快乐是一种心态后,于是便有人从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如苏东坡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还有诺凡利斯、罗登巴煦、白洛柯斯等人都能把忍受变为享受,这是精神对物质的最大胜利,所以保持快乐的心态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

我们都希望快乐地活着,但不要指望有这种美事,人只能总是痛苦而偶尔快乐地活着。面对这样的人生,我们只有时常保持快乐的心态才能把人生过出美好的滋味来。

作文论读书【六】

真理是个什么东西?彼拉多曾玩世不恭地取笑说。当时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人的心都会随着时间坏境的变而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小、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人性,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读书笔记www。i1766。com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作文论读书【七】

本书为《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之一《赋税论》,本文结合爱尔兰的现状及社会问题主要阐述各种税收类型的性质职能,同时也在行文中穿插了其他税收的相关概念。

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如以1882年上海美华书馆印行《富国策》[英国经济学家H.福西特(1833~1884《政治经济学指南》(1863年中译本]为开端,迄今为止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回顾这段不算很长然而曲折的历程,不难看出它同中国社会百多年来的巨大深刻的变迁密切相关,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思想界特别是经济思想界潮流和走向的某种折射和反映。单就建国以来对西方经济学名著的翻译出版来说,窃以为明显呈现出各有特点的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几十年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著作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其宗旨在于提供批判的对象和资料。对于出现这种局面的不可避免发生及其长短是非,人们的看法和评价可能不尽一致,但此种局面不能再原封不动地维持下去已是大多数人的共识。改革开放以来,对西方经济学著作的翻译出版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短短二十多年间,翻译出版数量之巨,品种之多,速度之快,影响之广,均前所未有,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这是中国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历史的进步,主流无疑是好的;但也难免有选材不够精当和译文质量欠佳之嫌。

华夏出版社推出这套新的《西方经济学圣经译丛》,可谓正逢其时。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中国经济学队伍的建设和壮大,我们需要更多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西方经济学;而以往几十年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所积累的教训,也正在变成宝贵的财富,使我们将翻译出版西方经济学名著这项事业,得以在过去已有成就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们会以实践为标准,比以往更恰当地把握选材范围和对象,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西方经济学的优秀成果,将各历史时期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著作纳入视野;我们对译文质量会以人所共知的“信、达、雅”相要求,尽力向读者推出上乘之译作。我们还会认真听取广大读者和学者的任何批评和建议,在分批推出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在西方经济学迄今的发展中,涌现了数量不少的重要著作,其中亚当·斯密《国富论》(初版于1776年、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初版于1890年和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年,是公认的三部划时代著作。 《国富论》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奠定了基础;《经济学原理》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作,为经济自由主义做了总结;《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则标志着经济自由主义的终结和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开端,故将它们同时首批推出。其他名著将陆续问世。

作文论读书【八】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作者以英国的情况为例,分析了人们在特定事务上所持的态度完全取决个人的择取,而毫无准则。以此,表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即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控制个人之事,不论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手手段或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他还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有三个方面,意识的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个人间联合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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