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陪跑作文500字(我再也不拖拉了作文500字五年级)

我不陪跑作文500字(我再也不拖拉了作文500字五年级)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5-23 22:42:55
我不陪跑作文500字(我再也不拖拉了作文500字五年级)

我不陪跑作文500字【一】

本栏目轮流分享成员的读书笔记,本次是谢鹏勇.废纸狂的《我不是潘金莲》。如果想和其他成员交流,请点击阅读原文,到豆瓣小组原帖下面回帖讨论。

今年我去电影院看电影,电影开播前有一些新电影的预告片,我无意间留意到一部名叫《我不是潘金莲》的电影,导演居然是冯小刚。当时我脑海里面的第一反应就是刘震云,因为刘震云在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的时候不久又出了一部长篇力作《我不是潘金莲》,而且以往刘震云和冯小刚是有非常密切的合作,被搬上电影银幕的刘震云的作品大都是冯小刚导演的,于是看到这个熟悉的作品名字我第一时间就想到刘震云。

两年前,我看过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后来刘又出新作品《我不是潘金莲》,而且刘说这部作品是《一句顶一万句》的姐妹篇。《一句顶一万句》是以男性的角度写的,讲述一个戴绿帽的男人想人的故事;《我不是潘金莲》是以女性的角度写的,讲述的是一个离婚后的女人想折腾人的故事。粗略来说,这两部作品我都认为指向共同的话题——沟通困难和荒诞。

鉴于《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没有在内地上映,而且原来《一句顶一万句》也被改编成电影,但是导演并不是冯小刚而是刘震云的女儿。在这里,我也不太想剧透关于《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的一些剧情,我就在这里着重探讨这部作品的主题和文学小说中关于艺术手法和架构的问题。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我起初只认为说不明白的事情说明白就行了,不存在着沟通困难的状况。但是随着自己的一些经历,我越来越发现沟通真的是会出现困难的状况,维系着沟通的纽带我认为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又是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在这方面可谓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贯穿整部作品,主人公李雪莲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告状告状还是告状,告状告了20年,在我看来李雪莲只不过是为了一口气,一口咽不下的气而告状,本来可以小事化了。谁知道事情越弄越大,作品中也出现过几次类似的字眼:芝麻大的事变成西瓜,蚂蚁变成大象。最让读者觉得哭笑不得的是:主人公李雪莲想把真事说成真,但是经过她的努力还是不能说成真事,在众人眼里她说的那件事是假事;而当她想把一件假事说成是假事,但是还不最终不能如她所愿,人家却认为她说的是一件真事。所以我认为刘震云说这两部作品是姐妹篇是有他的道理的。

再来说说《一句顶一万句》和《我不是潘金莲》这两部作品的主要人物的特点。《一句顶一万句》里面的吴摩西和《我不是潘金莲》里面的`李雪莲,其实我认为这两个主人公都是比较小气的人,不过他们两不同的事李雪莲从头到尾始终做着一件事就是折腾周围的人,在她的思想里面,她自己过得不太好由于假离婚变成真离婚而咽不下那口气,结果就不想让前夫过得好,要折腾他,最后小事折腾成大事,最后她想折腾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最让人觉得哭笑不得的是折腾来折腾去最后折腾不到别人反而折腾到自己。而吴摩西他是一个身份缺失的人,甚至可以说没有信仰与目标的人,几次的易名,去不同的地方投靠不同的人,做不同的工作,有如只是一个人为了活下去而已。这样相比我反而觉得李雪莲是一个执着的女人。但是最后作品又让人觉得可笑,就是李雪莲的前夫秦玉河了之后,李雪莲本来折腾人的源头就是秦玉河,秦玉河后,李雪莲也就没有继续折腾下去的理由......

里面有一个情节值得我们去思考,关于李雪莲与赵大头的那一部分。李雪莲告状20年,本来最后被赵大头说服不去北京告状,而且赵大头(赵大头在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上李雪莲)也因为这件事与李雪莲好上且准备结婚,同时李雪莲的潘金莲称号也会因她的结婚随之消失。最后赵大头阴沟里翻船,被李雪莲偷听到赵大头与她好上是有着一层利益上关系的,最后也因为这样本来的大好婚事最后赵大头阴沟里翻船。

其实对于某些读者来说,评价刘震云,他们认为,刘震云也太能扯了,的确,我是觉得刘震云挺能扯的,从他的《我叫刘跃进》、《一句顶一万句》再到《我不是潘金莲》都是,他的作品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荒诞,简单来说这种荒诞是有点扯淡,与魔幻现实主义的荒诞是不同一个格调的。

关于这部小说的架构问题,我一直都看不太懂,这部作品分三个章节,第一第二个章节是序言,第三个章节是正文。正文的内容只有十几页,一个章节的语言有一百几页。第一个章节和第二个章节是围绕李雪莲的,两个章节之间的时间跨度比较大,而且女主人公在里面的状况可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一样,时间跨度和状态的跨度都比较大,有一个比较鲜明的对比吧。对于正文部分,其实我一直看不懂为何刘震云这样写。

我不陪跑作文500字【二】

眼泪,在我的眼中,它是廉价的。也许它可以博得他人的同情,但换不来他人的尊重;也许它可以抵消犯下的过错,但得不到他人的肯定。那么,它还有什么可值得我相信,让我视它为珍宝呢?

眼泪,它只不过是失败者随便给自己找的一个换取原谅的借口而已,但在我看来,它所表现的更多的是他们的软弱、怯懦与无能,生后从来不相信这个泛滥的借口,它只相信坚强者失败后的微笑与拼搏。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就是个泪人儿。学不会走路时,哭;学不会使筷子时,哭;学不会写字时,还是哭。遇到困难时,我唯有哭,我多想父母能帮帮我,可泪光里的他们无动于衷,只是非常平静却又很坚定地说:“你自己可以。”一句话,从小伴我长大的一句话,让我懂得眼泪就像是六月的雨,当雨下过后,风刮过后,天空依然明朗,太阳依然明媚,丝毫留不下雨的`任何痕。

眼泪只是无用的排泄物,是一种苦涩的汁水,它无法让海平面上升,也不能让地球停止转,它只能让人沉浸在痛苦之中,让人失去希望,没有再次重新开始的勇气。

用眼泪向生活哭诉的人,渴望得到他人的怜悯,却不知自己已成为人人都厌恶的对象;而那些坚强者,他们深知未来没有人可以替自己开创,未来艰难的旅途需要自己去拼搏,所以人人敬仰他们。

两者鲜明的对比,其道理人人都知道,可究竟又有多少人做到了呢?

我不相信眼泪,我只相信失败后的拼搏与奋斗,那不懈的努力比无用的眼泪更真实、更可信!

我不陪跑作文500字【三】

??不喜欢猫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我不陪跑作文500字【四】

昨天已成为过去,明天醒来,这个世界依旧车水马龙。我不相信眼泪,就像印度诗人泰戈尔所说:“及时断了一根弦,还是要演奏,这就是人生。”

眼泪不过是一些透明的小水珠,就算经过几百万年的雕琢,也不会成为一颗在晴空闪烁的明珠。

从小我就不相信眼泪,面对困难与挫折,我总会用微笑面对它们。那时的我就明白,眼泪就像是六月的雨,雨落下,风吹过,然后云消雨霁,彩彻区明,留不下一点遇雨的痕迹。

我不陪跑作文500字【五】

睁开眼,金默笑了起来,车子在高速路上行驶,风从天窗呼呼地刮下来。她提了提自己的棕色外套,感觉自己已经与克里姆特的画合为一体。

她光着脚走在张之冰凉的木地板上,猩红的指甲油像几粒快乐的石榴籽,她穿着张之的条纹线衫,觉得自己从没这么好看。他们整夜整夜不睡觉,他们不出门,他们抱在一起。他们再也不像两只纠缠着窒息而的动物,而是变成两朵白色的云,暖烘烘的太阳穿过红窗帘闯进来,像要把他们抓到天上去,他们尖叫着,大笑着,白得越发透明。

金默放弃了去憧憬伟大和纯粹,因为自己就是伟大和纯粹。她放弃了牺牲,因为自己同时又是献祭者又是被献祭者。荣格说,向往地上的,就会被悬挂在天地之间,向往天上的,就会漂浮于天地之间。她下沉得够多了,几百个日日夜夜,她沉到最深不见底的大地深处,张之在地面因为恐高症而面色苍白地望着她,她向底部献祭了自己的生活,献祭了顾平,还有一个孩子,然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灵魂,把它拎出泥淖,挂在它身上的蛇化成一只只白羽鸟,为她衔来金色的皇冠,上面刻着:“爱是永不止息的。”

张之有时和她一起飞,不再恐高,有时只是停在地面笑着看她。她不再哀伤,不再去问:“你为什么不跟我一起飞呢?”不会像冯唐书里的女人那样说:“我不净不垢,忠厚纯良,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上帝,我一定会上天堂,你要跟紧我。”

一天夜里,她梦见坐在张之车的后座上,张之躺在她腿上和她聊天,她突然想起来车在开着,没有人握方向盘,她站起来,看到快要撞上旁边的货车,急忙伸手去拨方向盘,张之仍然在一旁看着她笑,她即刻就后悔了——为什么要去拨方向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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