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子馍作文600字(制作牛肉馍的作文500字)

勺子馍作文600字(制作牛肉馍的作文5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7-31 16:55:04
勺子馍作文600字(制作牛肉馍的作文500字)

勺子馍作文600字【一】

西安樊记腊汁肉历史悠久。

相传,唐朝时期,长安城东有位姓樊的官宦人家,为人正直。那年陕南遭受水灾,不少人逃至长安。樊家开仓放粮,救济难民。一天,樊老爷拜朝回府,行至东门外,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伙跪在一尸体旁放声痛哭。经打问,才知他随母逃难至此,不幸母亲身亡,无法安葬。樊老爷十分同情,命家人帮助安葬了老母,并赠银百两,让其谋生。十年后,小伙经营腊汁肉发了大财。为报樊府之恩,借樊老爷80寿辰之机,用百株花椒树木料,做成棺木。再从10头生猪身上剔下500斤精肉,烹制成上等腊汁肉放进棺内,密封后送进樊府。樊老爷寿辰吉日,客人甚多,对棺木没有在意。由家人抬入后院柴房,一放就是几年。后来,樊老爷冒犯了朝廷,被削职为民,满腹怨恨,一病离开了人世。没过几年,家产也变卖一空,樊家生活日趋艰难。这时,家人禀告老夫人,柴房内有一棺木,可变卖度日。不料几个人去抬棺木却抬不动。樊夫人有些诧异,命人打开察看。

原来是满满一棺木腊汁肉。香气四溢,色泽鲜嫩。她让家人拿一些上街去卖,一时便卖完了。吃到的赞不绝口,没吃到的感到遗憾。这消息不胫而走,登门买肉的越来越多。樊家就在门口开了户门面,生意非常兴隆。眼看棺木中的腊汁肉即将卖完,生活又将没有着落。樊夫人出了个主意:买些鲜肉,用棺木中的肉汁(汤)煮成新的腊汁肉,仍然保持着原味。樊家便长期开起了腊汁肉铺,名气也越来越大。肉夹馍之用肉亦有三种,纯瘦,肥瘦,肥皮。卖家只需看你点名要哪一种,就知道你吃肉夹馍的历史和道行。一般的年轻人,以女子居多,喜欢吃纯瘦;有些个食馍年头的,要肥瘦,这东西要肥瘦均匀才香;骨灰级食客,是要吃肥皮的,顾名思义,就是肉皮和它下面的少许脂肪,肥而不腻,胶糯香滑,是腊汁肉中的精品。肉夹馍遍及西安大街小巷。咬一口外皮松脆,其内绵软的白吉馍。满嘴香醇可口的腊汁肉和白吉馍的诱人味道,不由你不唾液横生,真是人生一小快乐。经常见食客吃肉夹馍时,竖持而食,淋漓满手,实在可惜喷香的肉汁。正宗吃肉夹馍的姿势为水平持馍,从两侧咬起。水平持馍,可以使腊汁肉肉汁充分浸入馍中,不致流出;如从白吉馍中间咬起,腊汁肉会从两侧挤出。

陕西有个词叫\"扎势\",有故作姿态的意味。中国是茶叶故乡,国人喜饮当年新鲜绿茶,香气芬芳,清新宜人;东洋人喝半发酵的乌龙茶,因为稀罕,发明了装腔作势的茶道;西洋人路途遥远,只有消受发酵的红茶,还要加柠檬汁,方糖,视若享受。在老陕的眼里,这是\"扎势\",还是\"笨狗扎个狼狗势(东施效颦之意)\"。吃肉夹馍有点必要的讲究,不是\"扎势\",是正确享受这一美味。每到一地,初涉新奇事物,当入乡随俗,留意请教。这样不仅增长阅历,更可体验地方风土人情。

勺子馍作文600字【二】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特产。我的老家西安那里就有许多著名的风味小吃,如凉皮、米线、羊肉泡馍等。其中,最好吃,最有名的可莫过于西安特产肉夹馍了。

肉夹馍色香味亮,好吃至极。你瞧!

那烙好的白吉馍皮薄松脆、内心软绵,白色的表面上还被烤出了几圈土黄色,吃起来外面硬、里面软,十分有意思。再往冒着热气的白吉馍里面夹上有肥有瘦、香味十足腊汁肉,并且浇上一勺褐色的腊汁,撒上一点绿色的香菜,真是令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忍不住咬上一口。

肉夹馍的做法看似简单,其实也有不少学问和技巧包含在其中。肉夹馍分为两个大类——肉和馍,肉是腊汁肉,馍是白吉馍。做白吉馍时,要把软硬适中的面团捏成扁圆形,然后放进专用的机器里。过不多久,那淡淡的香味便徐徐飘了出来,此时,白吉馍就烙好,可以开锅了。做腊汁肉时,要把新鲜的猪肉洗净放入锅里,再加上水和独有的配料,最后用大火煮上半个小时,香喷喷的腊汁肉也就做成了。两样都做好之后,要把白吉馍从中间切开,但不要切到底,接着把剁好的腊汁肉夹在白吉馍中间,再加上香菜和腊汁,喜欢吃辣的朋友还可以在里面加上点朝天椒。这样,肉夹馍就做好了,而且色、香、味样样俱全。

吃肉夹馍时,许多人喜欢馍夹着肉,一口一口的吃掉。而我却与众不同,喜欢先把白吉镆外面的一层硬皮吃掉,然后把馍里夹着的腊汁肉一块一块的一一吃掉,一丁点都不剩。最后再把镆吃掉,这样吃才叫真正的过瘾有一回我回家乡,在正宗的肉夹馍店里买了一个肉夹馍,然后便按着我发明的先后顺序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当我吃到最后只剩下镆的时候,店主笑嘻嘻的说:“你看你这个小馋猫,都把肉夹馍吃成空心馍了。”从此,肉夹馍又有了一个新的别名——空心馍。

朋友,你想吃肉夹馍吗?如果想,就请到我的家乡做客,我一定让你吃上可口美味而又正宗的肉夹馍!

勺子馍作文600字【三】

《一个勺子》是陈建斌导演的处女作,因为王学兵吸毒事件影片推迟到现在才上映。其实对陈建斌不是很了解,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是他在《甄嬛传》里的皇帝角色,那时候就觉得他很显老,但是演技也着实让每一个看剧的人一饱眼福。但是他的导演实力却没有什么作品能够让我对他进行大概的估计,是坊间对这部电影良好的口碑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更有对陈建斌的期待,带着这种期待,我看了这部电影,以下是我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观众在看了电影《一个勺子》之后的主观感受。

整体来看,这部电影其实还是不错的,整部电影叙事完整,情节之间的连接自然,让人看电影时较为舒服,当然,这一个优点的另一面就是,整体叙事较为平缓,波折性不是很强,更多的是见微知著、以小见大。以一个普通的西北农民拉条子(大名马吉)的视角,借助了拉条子的嘴表现了中国西北农村社会的现状,以及现状之下的担忧。农民拉条子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心地善良,且肯吃亏,媳妇金枝子也正是因为他的收留没有被冻、饿,两人才能够结为夫妇,在我看来,这个不起眼的小细节的介绍有可能是为了表现好人有好报,希望用好心有好报来再次捂热社会上每一个心凉了的人。将揭示社会现实的冷酷与行善会有回报这两方面结合,已达到更好地引导人心回归善良的本性,让社会中的人重新形成友好的关系。这可能也是这部电影以及所有良好的艺术作品的重要目标之一吧!毕竟,艺术家是一群拥有更敏锐的触角,能够感受到自然世界中的美好事物及状态并且能够用他们特有的手段鲜活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使那些对生活不够敏感的人们同样能够感受到这些美好,唤醒人们对美好的向往之心,以促进他们提升自我修养并且尽力使这个社会更加美好。

影片中的好心人拉条子因为好心给了流浪汉(金世佳饰)半块馍,而流浪汉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吃完了还是不走,拉条子狠不下心就将身上带的馍全部都给了他,就这样,流浪汉就认定了他,跟定了他,一路跟着他直到他回到家,流浪汉也就跟着他回到了家里面,怎么赶也赶不走。换做一般的人,估计各种手段用个遍,早就将流浪汉赶出去了,但是拉条子夫妇却都是那种狠不下心来的人,当把流浪汉丢在院子外面的时候,两人在炕上又担心那个流浪汉会不会在院子外面冻,借着“冻人要偿命”的由头来使自己的善良不显得那么直白。他们将流浪汉收留在了羊圈里,就这样还是怕冻着流浪汉,便又大半夜的送去了大衣。几次三番想要将他丢在外面都不成功,拉条子极为无奈,便动了将流浪汉绑在野外雪地里的念头,才将人绑上去,就于心不忍,又让他跟了回家。当金枝子听说了这件事时,眼睛瞪得老大,责怪拉条子,说那是害人命的事,冠冕堂皇的关切理由之下,他对那个叫她“妈”的流浪汉的关心之情热烈而羞涩,却十分让人动情。

陈建斌在这部电影中自导自演,可以说,是十分下功夫了,曾经的“皇帝”,如今胡子拉渣、面容苍老,脸上还有西北农民惯有的酡红,常年穿着厚重笨拙的棉大衣,脸上的表情有无奈与无助,也有坚毅与朴实,但是没有偷奸耍滑,不懂得如何投机,不懂得戒备。正是他在生活中没有学会后者,他被一个“勺子”纠缠的不知如何是好,最后也只能够贴告示,让勺子的家人来将他领回去,这样良心才安定;正是因为他没有学会者,他在自称是勺子的家人的人轻而易举地将流浪汉领走,没有质疑,只有对离开流浪汉的深深的不舍,而当第二批、第三批自称是流浪汉家人的人到来时,他们夫妇两个显得手足无措、惊恐不已,显然是因为他们眼中的社会并不是如此这般的处处是猝不及防的欺骗与陷阱,这些新知让他们不安。

在这部片子中,流浪汉由金世佳扮演,说实话,个人觉得演的还是挺到位的,只是因为事先知道是他,所以看电影时就有些跳戏的感觉。然后就是陈建斌的一会儿方言,一会儿普通话儿,有点受不了其他的都还好啦!

勺子馍作文600字【四】

好久没有看过如此简单直给却又带着些许另类荒诞气息的片名了,片名中的“勺子”对应新疆方言中的“傻子”,而电影就是围绕一个傻子展开,故事的脉络也一如片名没有什么弯弯绕绕。“傻”,成了电影探讨的核心,有时候傻和老实本分是可以划等号的,而陈建斌扮演的拉条子就是傻实在的典型代表——他希望这个世界能以一种有章可循的标准来运转,但很多时候决定一件事情走向的恰恰是那些没有章法可言的潜规则——这是一个老实人所无法理解的,而拉条子的悲哀在于他不仅实在,还固执地要把他不会理解的事情搞明白,于是乎,一个脑子正常的大活人莫名其妙地被一个傻子搅乱了整个生活,不能不说是一种荒谬的讽刺。如果以现实世界的标准来评判,傻显然并不仅仅停留在狭义的智力层面,因而不谙世事、一条道走到黑的拉条子也一定确信无疑地位列其中——当捡来的傻子被人领走后,事态朝向拉条子始料未及的方向发展时,他的傻就一览无余了。

老实人最大的敌人莫过于骗子,因为骗子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按规矩办事的人,而规矩又是老实人生存的依据,因而骗子最爱骗的莫过于老实人,所以我们看到了前后脚三波骗子堂而皇之地跑到拉条子和他媳妇跟前要人,却丝毫没有被质疑过,最后得以大摇大摆地带着讹诈拉条子的钱离开。从某种程度上说,骗子是可以归到聪明人之列的,但仔细想想,他们所攫取的利益都是眼前利益,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法律的制裁,搭上自己的人生,这样看来,骗子的聪明只能算作小聪明,他们选择不计后果的生存方式恐怕再傻不过了。

但这世上存在最多的一定是痴子,电影中拉条子的老婆金枝子、大头哥、大头哥的弟弟、村长、民警都是这样的凡夫俗子,他们不像傻子那样一根筋,也不像骗子那样不守规矩,他们看起来都是那种再正常不过的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寻求利益或单纯自保,不愿越过界限一步,世界其他地方的运转法则似乎与他们毫无关系,于是乎当一个傻子把拉条子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冷眼视之,当然金枝子与他们不同,因为她本身也处在麻烦之中,她既有拉条子身上的那种傻,同时又兼有痴子的鄙俗,因而无论站在哪一边她都是痛苦的,但那些事不关己的痴子却可以泰然处之,对自我的愚钝与麻木丝毫没有察觉,浑浑噩噩地延续自己狭隘的人生,直到归于尘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的痴子也是彻头彻尾的傻子。

电影以黑色幽默的方式演绎出一个关于傻子的寓言,原本这种寓言性的演绎无可厚非,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改编自小说的缘故,电影难以掩饰所流露出的形式化的文学意味——从影片开头拉条子遇到一个傻子,到影片结尾拉条子真正意义上变成了别人眼中的傻子,形成了首尾相接的呼应,但这样的暗喻显得太过不加修饰了,从电影的角度来衡量似乎算不上高明。而拉条子的人物形象从纸面一跃到银幕上,却给人以失真之感——当主人公为了配合完成这个寓言而做出了不符合现实行为逻辑的荒诞举动时就使得电影本身已经失了足够的信服力。当然,作为陈建斌的导演处女作,着实可圈可点,不可谓不用心,但在讲故事能力上的差距也是昭然若揭的,因而所收获的好口碑略有虚高之嫌。但即使这样,仍应该力挺陈建斌,毕竟在现今浮躁的中国电影市场里,真正用心做电影的人仍是少数。

勺子馍作文600字【五】

一天,我在家看电视,忽然想吃肉夹馍。妈妈正忙着洗衣服,就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走在路上,我边看风景边想着香喷喷的肉夹馍,馋得直流口水。我一路飞奔,向肉夹馍店跑去。

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肉夹馍店时,看见三名顾客正在排队,我只好排在他们后面,耐心地等待着。只见卖肉夹馍的阿姨从锅里捞出一块油乎乎的大肥肉,放在案板上,噼里啪啦地剁起来,然后熟练地给每个饼上开个大嘴巴,再把肉末塞进大嘴巴里,肉夹馍就做好了。我等了一会儿,终于买上了。我接过肉夹馍,心想妈妈在家一定等急了,我赶快跑回家。

到家了,我咬上一口,啊!

这次肉夹馍格外的香。

勺子馍作文600字【六】

在看电影《一个勺子》前,我只注意到了作为演员的陈建斌,从未认识导演陈建斌、编剧陈建斌。通过这部电影,我重新认识了这个名叫陈建斌的电影人。

《一个勺子》的故事改编至胡学文所著中篇小说《奔跑的月光》,由陈建斌担任导演、编剧,陈建斌、蒋勤勤、王学兵、金世佳等人主演。该故事讲述了一个朴实、善良的甘肃农民拉条子进城搭救坐牢的儿子没成功,却捡回来一个勺子(勺子在甘肃话的意思是傻子),勺子的出现给拉条子一家人惹来一堆麻烦。最后勺子丢了,儿子减刑了,钱也拿回来了,拉条子却“傻”了……

观影结束,蒋勤勤所扮演的金枝子在片中重复哭喊出的一句话不断回响在我的耳畔:“人善被人欺!”导演似乎要通过这样一句台词和观众隔空进行沟通交流:拉条子是救了勺子,并待他如亲人般,为什么这些人还要这样欺负他呢?难道好人就这么难当?好人就活该被人欺负?并由此引申开:这年头帮人究竟对不对,做好人究竟该不该,好人做了好事反被人冤枉、坑害了,这还有没有天理?做人的准则与良知在哪里?拉条子无数次地找大头哥,想讨回五万元钱,却屡屡吃了闭门羹,当他决心不再要回那钱,只想一心找回被自己弄丢的勺子的时候,却被大头哥当成了傻子,将钱甩给了拉条子。最后,拉条子虽然得到了他一直想找回的钱,却始终没有得到他想要找到的答案,可是他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活在这个世上,就不能太过于明白、清醒,“傻人也会有傻福”,于是,拉条子收好了钱,拿出勺子戴过的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终究成为“正常人”眼中的那个“傻子”……

这样一部看上去土得掉渣,内涵却极其丰富深刻的电影,它通过一种自嘲的方式对这个社会存在的某些现象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与讽刺:在这个社会,好人是不是傻子?做好事的人是不是傻子?追根究底的人是不是傻子?面对骗子与傻子,我们应该怎么做?当好人因为做好事受到欺负的时候,是否还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好人于这个社会的意义究竟在何方?

有人说《我的少女时代》是国产片中的良心作,我倒觉得不尽如其然,《一个勺子》才是国产片中的良心作,和《烈日灼心》一样都是今年国产电影中的上乘作品。这个冬天不可错过的一部国产电影佳片:《一个勺子》,你看懂了吗?

勺子馍作文600字【七】

母亲六十大寿,三小姐王翠花家里太穷,只能做了几个荞麦馍当寿礼。大小姐金花,二小姐银花是富贵人家,送的都是豪华寿礼。母亲首先看了两位姐姐的寿礼,心里那个高兴劲哟!而她看到三小姐的礼品后,非常气愤。于是丢掉了馍,把她赶走……

父亲王伯昌在一次火灾中烧,母亲沦为了乞丐。在万分焦急中她找到了大女儿和二女儿,但都以种种理由将她拒之门外。她只能到三女儿家中,三女婿此时已经考上了状元,家里变得宽裕,但善良的王翠花还是收留了曾经那样绝情的母亲。

我们都在唾骂着这位嫌贫爱富的\'母亲,对三小姐却是又爱又恨,爱她的善良,恨她的也是善良,何必收留这位只顾票子的母亲呢?她应该受到惩罚!

但是转念一想,这位母亲好象在哪儿见过。在哪儿呢?哦,社会上到处都有她的踪影。不能怪他们的,每个人从出生、学习到工作,一生都是为票子而奋斗着,似乎是票子酿造了笑容。票子越多,人们的笑容就越灿烂。

给点票子你就灿烂。

谁都喜爱票子,但关键在于你,你到底公不公平,你要看重票子还是亲情。

如果你犹豫不决,请你听听我的述说。

票子不是生命,它在人们手中传来传去,今天它属于你,明天也许就属于别人了。它不会永久地在你手中,它会来终究会走。人没有永久的富贵,也没有永久的贫贱,票子也许会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

今生我们是兄弟,昨天是,今天是,明天也是。它永远凝固在我们心中,无可替代,别人不能抢走。就算一场火灾烧去了我们的所有,但永远不会烧到我们心中的那份亲情。患难中,心中的亲情会蔓延到全身,使空虚的我们感到温暖。

票子,亲情,亲情,票子……

现在,你知道该把重心偏向哪方吗?

给点票子你就灿烂。给点亲情你会灿烂吗?

票子酿造了你的笑容。亲情能酿造你的笑容吗?

如果会,如果能,那么我会感到欣慰,今天的口舌没有白费,我将一些损坏的天秤调整得工正了。

如果将票子和亲情放在天秤上,谁更重?

请尖叫:“亲情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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