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2-21 05:35:56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400字左右)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一】

进入书后,一时找不到方向的我便大哭起来,我走了好久,突然看到一栋小房子矗立在眼前。咦?怎么越看越像书中的未来房子呀。难道我穿越到了未来,我好奇地推开了大门,一个机器人站在门口,“你就是房子的主人Cindy对吗?”“是呀,找我什么事?”我心里暗暗偷笑,好不容易来到这儿,就要见识一下未来的房子嘛。于是我就叫Cindy带领我参观房间。

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个只有约23.4平方米的房屋里,缺可以创造出一个富有前瞻性的小型城市公寓。

Cindy带着我参观房间,走到一半,我就问:“这儿怎么没有客厅?”Cindy笑了笑,按下了位于床边的一个按钮,只见床缓缓上升,下沉式客厅就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红色的沙发,古色古香的'茶几,真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我惊呆了,原来这儿还暗藏着“玄机”呢!Cindy说:“怎么样,在未来,所有房子都是这样,不会占用很大空间,却能做到像现在这样完美。”

接着,我又按动了一个按钮,红色的餐桌缓缓上升了。在之后的参观中,我发现这个小小的地方竟有着十个以上的房间及活动场所,还有电影院呢!原来在未来我们都住上了这样的房子呀!可是Cindy和我说,建好这样的房子还要再等上好几十年呢?告别了Cindy,我走在路上,想象着自己住在这种房子里该是多么有趣啊!

嘀铃铃……清脆的铃声把我从美梦中唤醒,原来只是一场梦,希望梦能尽快变为现实!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二】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和顾大嫂的“不了”要强。至少,她是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三】

这本书内容非常丰富,知识非常有趣,包括科学、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它文章并不长,还配有彩色图片,即生动,又形象,让人一看就能懂。它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电话机是利用什么原理通话》的吧。最早的'电话是美国的发明家贝尔于1876年发明的。1878年爱迪生发明了碳粒送话机以后,才使电话变得更加简便。电话机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电磁铁将声音变成电流,再由电流变成声音。送话器送出声音,受话器接收声音。送话器里有一块薄薄的振膜,它能把说话的声音变成脉冲,通过导线传入对方的受话器中。受话器中也有一块薄膜,来自对方的电脉冲会使振膜振动,这一振动所产生的声波与对方人的声音几乎一样,我们就是这样听到对方人说话声音的。电话的原理就是这样,是不是让人很好明白啊。电话机自发明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了,电话机的功能和性能已日趋完善,它已经深刻地影响着现代人的生活,并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

同学们,你们想多懂点课外知识吗?那就看看这本书吧!它既有科学原理,又有大自然的奥秘。我想这本书里面的精彩内容一定会非常吸引你的!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四】

《伊索寓言》就像一个神奇的魔法口袋似的,每个魔法就是一个个简短的.小故事,读完每一个故事,都能让我从中受到启发,得到魔法的正能量。并且利用这些魔法能量来解决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伊索寓言》这本书中最能使我受益匪浅的故事是《农夫和蛇》。主要讲了一位好心的农夫救了一条蛇,可是蛇一口咬农夫,真是恩将仇报啊!这则寓言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怜悯恶人,否则就会上了他们的当。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里有无穷无尽的知识与快乐,它不但让我们明白深刻的道理,还能告诉怎样为人处事,书真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啊!读书真好,我爱读书!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五】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六】

你好!

我想,我应该用“小姐”来称呼你了吧,毕竟你已经长大,结婚生子,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了。

想念那个永无乡吗?想念彼得潘吗?想念从前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孩的时光吗?

毕竟,你已经长大,而彼得,他还是那样的一个小男孩。书末,你没有和彼得回永无乡,之后,你长大了,那些原来的孩子们也长大了。有时候我想,如果当时你回到了永无乡,没有继续变老,继续照料着那些孩子们,与海盗打仗,拥有最单纯的快乐,该是多好……

但我忘了,你,约翰和迈克尔,都是有家的,就连永无乡的那些孩子,也只是逃跑而已,他们或许有父母,有家庭。如果他们最终不回去,那他们的父母呢?温妮,你的父母会忘了你吗?

虽然,很抱歉,我希望你留在那个仙境般欢乐的岛屿。

永无乡是什么样子呢?《你好,旧时光》里的男孩马奔远说,他逃课去网吧里《反恐》到一半,总觉得会心慌,想要回到教室。倒不是因为他怕被老师发现,只是觉得学校就像永无乡一般,回去了,才会安心。

永无乡是每个孩子小时候的梦想,永远不用长大,有仙子的陪伴。我的妹妹看完这本书后不停地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是有仙子的。她始终中相信书里的是真的,彼得潘也会来到她的.梦中,也相信只要有人说不相信仙子的存在,就会有一只仙子去。她托着腮,装作小大人的样子,说:“永远不长大多好,我也想逃去永无乡。”

在永无乡遇到那些海盗们会觉得害怕吗?也许那是昏暗的,是可怕的,但我总能读出那种勇气,就是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从未退缩或害怕过。男孩们勇敢地面对海盗,跟着彼得挥舞着自己小小的拳头;女孩在这有特殊的待遇。温妮,我想知道,那种被当做妈妈的感觉,是不是很幸福,很快乐?

我永远忘不了最后一段,温妮,你还记得彼得最后一次来找你时发现你长大了的那种慌乱吗?如果你选择了长大,那,还有谁来陪可怜的彼得呢?要是彼得潘也选择了长大,那,还会有永无乡吗?

也许永无乡只是在梦境里,但是那种童真,童趣,是无法用语言描述。我也想与仙子邂逅,在天空飞翔……

温妮,谢谢你让我在书中体会了这种童趣的美感,还有,真的很羡慕你。

祝你

永远和永无乡里的你一样年轻!

有些羡慕你的金安琪

20xx年9月23日

作文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人物【七】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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